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水泊轩辕 » 文大将,游戏女主播是个什么鬼?


2017-9-20 14:28 天下第一水货
本帖支持光哥,艳阳说的没得操作性,带来的后果更不和谐

2017-9-20 16:06 ptcn
[quote]原帖由 [i]sos2290[/i] 于 2017-9-19 16:27 发表

这妹子心态比较坚强,可能是因为年轻的关系吧。人是残疾了,但是毕竟文化底子在,在网上寻找财路,比较意外,其中主要的工作就是游戏女主播,人年轻。面容较好,声音也不错,看上去还真像模像样。赠送器材的时候正好这妹子在忙着跟那些男性玩家调笑,真是不容易。

对这块不是很了解,话说游戏女主播是个神马东东,当时去的时候好像妹子说进游戏陪你聊天玩耍之类的。 [/quote]


就是有偿陪玩,价格100元/小时起,如果紫色才艺俱佳的话当然可以坐地起价。

好像现在这是个比较有规模的职业,跟主播有部分类似,也有不同。好处是不用平台,自然不受相应的盘剥,所得全部归己。不利是只能一对一,如果客户不视频的话,搞个3P4P的应该也可以,但会比较忙乱,影响客户体验。

某些宅男特别痴迷这个,貌似有的钓丝上瘾到一有闲钱就打给妹子玩这个。

当然,女主播主要吸女粉的情况,也是有的。

2017-9-20 17:37 Liongareth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11:25 发表

不需要幾十年如一日,我上面說了,承擔他應該承擔的一部分,
比如婚後三年,妻子期間都很賢惠,然後重殘了,丈夫又不離不棄侍候了五年,現在生活極度痛苦,雙方沒有感情,丈夫也踴躍積極地在五年期間承擔了他應該承擔 ... [/quote]

炎阳太单纯了,离不离婚根本不是重点。难道你认为没离婚配偶就一定会照顾残了的另一半?
不离婚一样可以该治疗的不拿钱出来,不落家谈何照顾。
其实你们讨论的问题跟离不离只有半毛钱关系。

不离婚一样可以每天拿着赚的钱到处晃,难道法院还能强制老公在家照顾老婆,说不定最后还是残了的一方主动要求离。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Liongareth 于 2017-9-20 17:40 编辑 [/i]][/color]

2017-9-20 17:45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Liongareth[/i] 于 2017-9-20 17:37 发表
炎阳太单纯了,离不离婚根本不是重点。难道你认为没离婚配偶就一定会照顾残了的另一半?
不离婚一样可以该治疗的不拿钱出来,不落家谈何照顾。
其实你们讨论的问题跟离不离只有半毛钱关系。

不离婚一样 ... [/quote]
設置嚴苛一點不是為了杜絕離婚,
而是說離婚可以,但要惦量一下財產的分配問題

說白了我認為殘疾離婚不是甚麼新課題,是婚姻法一直有在面對的老問題:財產分割
殘疾就是負債,操作意義上和精神意義上都是

把殘疾看成買房的債務或者任意甚麼債務,方式都是一樣的:
在你欠債的情況下,法院不可能判說一方獨立承擔,然後一方拍拍手走人,按月還錢吧,但是你老賴我也隨便你之類的"軟執行"

這裡被光哥一直往婚姻內涵處帶,是我走偏了
回歸原來的看法:法院不會支持無條件離婚,而會在各種財產上面較真

最終大部分草根階級會知難而退
這是最理想的情況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17:47 编辑 [/i]][/color]

2017-9-20 20:02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17:45 发表

設置嚴苛一點不是為了杜絕離婚,
而是說離婚可以,但要惦量一下財產的分配問題

說白了我認為殘疾離婚不是甚麼新課題,是婚姻法一直有在面對的老問題:財產分割
殘疾就是負債,操作意義上和精神意義上都是

... [/quote]
咋是我带歪了,我一直说,这种情况下离婚,法院在财产分割上,会照顾致残一方,这你还不同意,要么让人家净身出户,要么就让另一方不准离婚,非两人绑定在一起沉到底。

2017-9-20 20:20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0:02 发表

咋是我带歪了,我一直说,这种情况下离婚,法院在财产分割上,会照顾致残一方,这你还不同意,要么让人家净身出户,要么就让另一方不准离婚,非两人绑定在一起沉到底。 [/quote]
不,是我走偏了,倒不是您帶歪的
您順口提了一下說分開大家過得更好,我一時感觸就說歪了

我也是這個意思啊,只是淨身出戶這個詞跟你說法有衝突了一點
我理解只要男方啥都不能分就叫淨身出戶,您非說這叫欠債資產對抵了

如果可分割財產遠不足照顧所需的成本,那男方法理上可以用按月支付的方式,但對收入很低的男方來說根本不可以,上策還是走調解,乾脆就別離了
不離婚,自己身體力行照顧殘疾的妻子,實際上可以免去按月支付這筆開銷,這點應該沒說錯吧?

不離婚自然沒有贍養費的問題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0:25 编辑 [/i]][/color]

2017-9-20 20:24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0:20 发表
我也是這個意思啊,只是淨身出戶這個詞跟你說法有衝突了一點
我理解只要男方啥都不能分就叫淨身出戶,您非說這叫欠債資產對抵了

如果可分割財產遠不足照顧,那男方法理上可以用按月支付的方式,但對收入很低的男方來說根本不可以,上策還是走調解,乾脆就別離了[/quote]
我说的很清楚,由法院认定的,才算是负债,然后与家庭财产相抵,有剩余,那么另一方有权来分,如果家庭财产不足,那么让另一方每月给些钱,但不能太高,超过对方的支付能力。

你可不是这样啊。一上来,不管抵消后财产还有没有,就是让另一方净身出户,如果家庭财产不够,而另一方收入又低,你就说,不能离婚。

你这是活生生的把应由政府或是全社会承担的问题,强加给配偶,这不问题,才怪呢。

2017-9-20 20:36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0:24 发表
[color=Red]我说的很清楚,由法院认定的,才算是负债,然后与家庭财产相抵,有剩余,那么另一方有权来分,如果家庭财产不足,那么让另一方每月给些钱[/color],[color=Blue]但不能太高,超过对方的支付能力。
你可不是这样啊。一上来,不管抵消后财产还有没有,就是让另一方净身出户,如果家庭财产不够,而另一方收入又低,你就说,不能离婚。[/color] [/quote]
我這麼說吧,或許我說的不好,我上面原意,對於紅字這塊100%跟您一樣
藍字有幾點異議
1. 支付金額不能以對方能力而定,應該以離婚無過錯方,婦女,小孩,或殘疾方的實際需求而定
沒聽說過離婚是你能付多少付多少的,要看實際物價需求

2. 家庭財產和日後可預見收支若是遠低於實際需求,那直接讓他離了等於助長老賴,並侵害了殘疾妻子的人權,不讓他離,等於侵害丈夫人權,二權相害
我認為二者都不能接受,非要挑一個,寧侵害丈夫的人權,不助長老賴,先保障妻子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0:47 编辑 [/i]][/color]

2017-9-20 20:47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0:36 发表
1. 支付金額不能以對方能力而定,應該以離婚無過錯方,婦女,小孩,或殘疾方的實際需求而定
沒聽說過離婚是你能付多少付多少的,要看實際物價需求

2. 家庭財產和日後可預見收支若是遠低於實際需求,那直接讓他離了等於助長老賴,不讓他離,等於侵害人權,二權相害
我認為二者都不能接受,寧侵害人權,不助長老賴[/quote]
1、要以无过错方来定,更不应该由配偶支付,别人把她弄残了,往死了逼,也应该是伤她的人,而不应该是她的配偶。

2、这不是助长老赖,巨额债务承担不起,这都是正常的,你还能怎么办?你这种方法,才是真正是把人逼人老赖,或者是坏人。

一个人他的支付能力只有一千,你非要让他承担五千,那么剩下四千拿不出来怎么办?只能当老赖,只要他一当上老赖,那么他能支付的一千,也会开始赖上了,反正赖五千也是赖,赖四千也是赖。

如果不当老赖,可以不离婚,但不离婚,你以为就可以照顾配偶了吗?他可以不着家,如果这样,还拖着,下一步就是虐待,虐待还不成,就可能杀人。

无论是当老赖,还是不离婚,最终的结局,对致残方,以及其配偶,都是大输特输。

与离婚了,致残那一方还能拿到一千元相比,哪个更合适?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9-20 20:48 编辑 [/i]][/color]

2017-9-20 20:52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0:47 发表
1、要以无过错方来定,更不应该由配偶支付,别人把她弄残了,往死了逼,也应该是伤她的人,而不应该是她的配偶。

2、这不是助长老赖,巨额债务承担不起,这都是正常的,你还能怎么办?你这种方法,才是真正是把人逼人老赖,或者是坏人。

一个人他的支付能力只有一千,你非要让他承担五千,那么剩下四千拿不出来怎么办?只能当老赖,只要他一当上老赖,那么他能支付的一千,也会开始赖上了,反正赖五千也是赖,赖四千也是赖。

如果不当老赖,可以不离婚,但不离婚,你以为就可以照顾配偶了吗?他可以不着家,如果这样,还拖着,下一步就是虐待,虐待还不成,就可能杀人。

无论是当老赖,还是不离婚,最终的结局,对致残方,以及其配偶,都是大输特输。[/quote]
1. 這裡不要逼重就輕,按理說任何情況的離婚都是要按無過錯方的實際需求來付贍養費的吧?光哥連這個共識都沒有?怎麼會講了一個按提出方的支持能力來支付這樣的說法?
您這說法那裡聽來的?比如離婚了有個兒子,每個月實際養育就要5000,男方說老子只能賺300,愛要不要?法院也會追究責任的

2. 沒有所謂的"巨額債務"啊,殘疾人國家是有救濟的,殘疾人的家屬只要提供一些正常的照料行為即可
說白了錢國家都給你搞定了,你只要床前遞個水,床尾蓋個被子,扶她上個廁所就行了

這個活交給丈夫幹是雙贏的,整體成本節約了啊
社會聘個保母幹這個可能要花5000,丈夫自己幹相當於可能只用2000

錢拿不出來,連這種基本體力活都不想幹,全部推給國家買單?也不對勁吧

打殘疾人不算英雄好漢,真想享受暴力的快感,可以找個武術擂台甚麼的衝擊一下,這樣才是真好漢
如果一個人樂意用暴力來爭取自己想要的事物,那社會就該讓他感受到更大的委屈,這恰好是一報還一報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1:03 编辑 [/i]][/color]

2017-9-20 21:16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0:52 发表
1. 這裡不要逼重就輕,按理說任何情況的離婚都是要按無過錯方的實際需求來付贍養費的吧?光哥連這個共識都沒有?怎麼會講了一個按提出方的支持能力來支付這樣的說法?
您這說法那裡聽來的?比如離婚了有個兒子,每個月實際養育就要5000,男方說老子只能賺300,愛要不要?法院也會追究責任的

2. 沒有所謂的"巨額債務"啊,殘疾人國家是有救濟的,殘疾人的家屬只要提供一些正常的照料行為即可
說白了錢國家都給你搞定了,你只要床前遞個水,床尾蓋個被子,扶她上個廁所就行了

這個活交給丈夫幹是雙贏的,整體成本節約了啊
社會聘個保母幹這個可能要花5000,丈夫自己幹相當於可能只用2000

錢拿不出來,連這種基本體力活都不想幹,全部推給國家買單?也不對勁吧

打殘疾人不算英雄好漢,真想享受暴力的快感,可以找個武術擂台甚麼的衝擊一下,這樣才是真好漢
如果一個人樂意用暴力來爭取自己想要的事物,那社會就該讓他感受到更大的委屈,這恰好是一報還一報[/quote]
1、这不避重就轻,路人甲把你害残了,因为他没钱,所以这个锅就得配偶拼了命来背?而且还是拼命也背不动的情况。配偶有什么过错?

2、没有全部推给国家买单啊?配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资助,怎么就是全部推给国家了?

双赢什么啊?要想双赢,那就是配偶自愿,在这种情况下,才是双赢,配偶不自愿,只能双输,甚至是致残方单方面输。比如配偶天天不着家,说我去挣钱啊,致残方没人照顾,没多久,这致残方先要离婚了,这时候,配偶想付出的,会更少,吃亏的是致残方,如果这致残方还是不离婚,只怕没多久就死在家里了,配偶承担的责任会更小。里外里,只有致残方吃亏。

法律只能尽最大的能力保障利益,保障不了感情,保障不了道德。

还有,你的逻辑,我真搞不懂,与打残疾人不算英雄好汉,有个毛关系?不让离婚,配偶就得上擂台?这是什么与什么啊?

再是这不是一报还一报。制度是要保障人的生存权,而不是把人逼成坏人。更何况象我在上面说的,最终是报在致残方身上,而不是配偶。

长年累月的照顾,你以为这很轻松?我告诉你,能长年累月照顾三年,就是相当不错的人了。

2017-9-20 21:17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0:24 发表

你这是活生生的把应由政府或是全社会承担的问题,强加给配偶,这不问题,才怪呢。[/quote]
這麼說吧

假設一個婦女重殘了,每日實際需要日用食品5000元,另外護工成本照料他花5000元(但是丈夫自己照顧的話實際成本只用2000)
我認為社會應該承擔5000-7000,給他5000元買日用食品,另外2000視情況補貼一下那個丈夫實際需求

再怎麼說,社會也不應該承擔10000,畢竟老婆是他的,不是社會的
社會應該承擔丈夫無力承擔剩下兜底的那部分
不應該承擔丈夫不樂意承擔剩下兜底的那部分

2017-9-20 21:22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1:17 发表
這麼說吧

假設一個婦女重殘了,每日實際需要日用食品5000元,另外護工成本照料他花5000元(但是丈夫自己照顧的話實際成本只用2000)
我認為社會應該承擔5000-7000,給他5000元買日用食品,另外2000視情況補貼一下那個丈夫實際需求

再怎麼說,社會也不應該承擔10000,畢竟老婆是他的,不是社會的
社會應該承擔丈夫無力承擔剩下兜底的那部分

不應該承擔丈夫不樂意承擔剩下兜底的那部分[/quote]
第一,这个责任,要是象你这死揪,那应该是找导致她致残的人,而不应该是她丈夫。凭什么路人甲害得这人致残,没钱,就撒手不管了,伺候人就让丈夫来做啊?
第二,不是社会承担丈夫不乐意承担的,而是丈夫不能承担的。丈夫的实际承担能力只有1000,你非要让他承担5000,这不可能啊。

还有,不能因为你们是夫妻,所以她致残了,你就算离婚,也要端屎端尿的。你要是这么做,最倒霉的,就是致残方。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9-20 21:23 编辑 [/i]][/color]

2017-9-20 21:23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1:16 发表
1、这不避重就轻,路人甲把你害残了,因为他没钱,所以这个锅就得配偶拼了命来背?而且还是拼命也背不动的情况。配偶有什么过错?
[/quote]
配偶本來就有義務承擔家庭債務的啊,這是婚姻法規定的,殘疾明擺著就是一種隱形債務,或者說隨時可以變現的債務

路人甲害殘了,如果路人甲能全額賠損失N,那家庭財產本來就有這個損失N的金額在,財產分割時也沒有丈夫甚麼資不抵債的問題了
如果出現了資不抵債的問題,這部分確實可以找國家兜底,光哥倒也沒說錯
但還有一個可能性啊:本來就沒有這個路人甲的情況,比如是疾病自然致殘的呢,如中風

但刨除這部分剩下的也還是應該以實際需求為準,而不是以丈夫的收入能力為準

2017-9-20 21:25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1:22 发表

第一,这个责任,要是象你这死揪,那应该是找导致她致残的人,而不应该是她丈夫。凭什么路人甲害得这人致残,没钱,就撒手不管了,伺候人就让丈夫来做啊?
第二,不是社会承担丈夫不乐意承担的,而是丈夫不能 ... [/quote]
有致殘的這麼說沒錯,倒也是對,但要這麼著丈夫也得幫忙啊,你讓一殘疾人跟肇事者死剛,也不現實
從財產角度講,丈夫有承擔風險的天然義務

2017-9-20 21:25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1:23 发表
配偶本來就有義務承擔家庭債務的啊,這是婚姻法規定的,殘疾明擺著就是一種隱形債務,或者說隨時可以變現的債務

路人甲害殘了,如果路人甲能全額賠損失N,那家庭財產本來就有這個損失N的金額在,財產分割時也沒有丈夫甚麼資不抵債的問題了
如果出現了資不抵債的問題,這部分確實可以找國家兜底,光哥倒也沒說錯
但還有一個可能性啊:本來就沒有這個路人甲的情況,比如是疾病自然致殘的呢,如中風

但刨除這部分剩下的也還是應該以實際需求為準,而不是以丈夫的收入能力為準[/quote]
承担债务,我什么时候说,不承担债务了?

我说的是债务,一要法院认定,二要丈夫力所能及。

不以丈夫的收入能力为准,那你把丈夫逼死,也没钱啊。

这事解决,只能是国家承担一部份,丈夫承担一部份,社会募集一部份。丈夫承担的那部份,只能以他的收入能力为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9-20 21:27 编辑 [/i]][/color]

2017-9-20 21:27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1:25 发表

承担债务,我什么时候说,不承担债务了?

我说的是债务,一要法院认定,二要丈夫力所能及。

不以丈夫的收入能力为准,那你把丈夫逼死,也没钱啊。 [/quote]
債務
一要法院確認,對的
二不能以丈夫力所能及,應該看實際債務價值

您這個彎怎麼這樣講,比如家庭資產是負1000W吧,炒房輸了,那丈夫至少要負責500W,甚麼叫視他力所能及而言?

這種人被逼死就對了,妻子殘了,國家出錢給他兜底,他連照顧一下都嫌累,天天嚷嚷離婚
全部給社會,他等於一點風險都沒有?我表示看不下去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1:29 编辑 [/i]][/color]

2017-9-20 21:29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1:27 发表

債務
一要法院確認,對的
二不能以丈夫力所能及,應該看實際債務價值

您這個彎怎麼這樣講,比如家庭資產是負1000W吧,炒房輸了,那丈夫至少要負責500W,甚麼叫視他力所能及而言? [/quote]
就算炒房输了1000万,丈夫承担500万,他没钱,那还能怎么办?不还是以他的收入能力来定吗?

你就算把他逼死,他也没钱啊。

实际情况在这里摆着,你让他承担,他承担不起啊。

2017-9-20 21:32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1:29 发表

就算炒房输了1000万,丈夫承担500万,他没钱,那还能怎么办?不还是以他的收入能力来定吗?

你就算把他逼死,他也没钱啊。

实际情况在这里摆着,你让他承担,他承担不起啊。 [/quote]
如果兩夫妻一起可以少還一點錢,或者在欠款上起積極作用的,那應該暫不離婚先把債務解決啊,
承擔不起可以積極減免,不急著離婚啊,還是用上面的例子:比如妻子是月需求10000的,他不離婚了實際缺口就只剩7000了,剩下社會給他兜住,不是很好嘛

2017-9-20 21:32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1:27 发表
這種人被逼死就對了,妻子殘了,國家出錢給他兜底,他連照顧一下都嫌累,天天嚷嚷離婚
全部給社會,他等於一點風險都沒有?我表示看不下去
[/quote]
先被逼死的是致残方,绝对不是他。

你以为照顾很轻松?

我什么时候说,全部给社会啊?我说的是,丈夫承担力所能及的一部份,从来没说让他一点责任不承担。

本来,是两个人都能凑和活着,你非要把两个人往死里逼,然后这就是社会和谐?

2017-9-20 21:35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1:32 发表

先被逼死的是致残方,绝对不是他。

你以为照顾很轻松?

我什么时候说,全部给社会啊?我说的是,丈夫承担力所能及的一部份,从来没说让他一点责任不承担。

本来,是两个人都能凑和活着,你非要把两个 ... [/quote]
對於極度赤貧的一群人來說,真正的力所能及就是親身上陣,因為他們賺那幾分錢還不夠塞牙縫的
如果他們有一定掙錢能力,至少能賺到一個護理工的錢,那應該讓他承擔力所能及的一部分

如果一個護工需要5000,你只能賺500,那你拿500出來顯然不叫力所能及
自己上去當這個護工,說自己一直在力所能及,就中聽多了

2017-9-20 21:36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1:32 发表

如果兩夫妻一起可以少還一點錢,或者在欠款上起積極作用的,那應該暫不離婚先把債務解決啊,
承擔不起可以積極減免,不急著離婚啊,還是用上面的例子:比如妻子是月需求10000的,他不離婚了實際缺口就只剩7000了,剩 ... [/quote]
哪来的缺口?这个缺口就是致残方的无理要求。

国家保障,不只要给钱,还得送福利院啊。

不是说,你致残了,就不去福利院,每月就得花5000元找一个保姆来伺候着。

2017-9-20 21:38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1:36 发表

哪来的缺口?这个缺口就是致残方的无理要求。

国家保障,不只要给钱,还得送福利院啊。

不是说,你致残了,就不去福利院,每月就得花5000元找一个保姆来伺候着。 [/quote]
護理成本嘛,我意思就是送福利院之類的成本,這裡具體怎麼護理法不用細究啊
就按你說的送福利院

如果福利院的一部分護理服務是可以由男方提供的,是男方有義務提供的,而男方不願意提供,他提出能不能拿讓用錢來抵,那行啊,拿出來的錢要等於這個價值,對吧
如果拿出來的錢遠小於這個價值,為什麼不自己去提供護理呢?

2017-9-20 21:40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1:35 发表

對於極度赤貧的一群人來說,真正的力所能及就是親身上陣,因為他們賺那幾分錢還不夠塞牙縫的
如果他們有一定掙錢能力,至少能賺到一個護理工的錢,那應該讓他承擔力所能及的一部分

如果一個護工需要5000,你只 ... [/quote]
我问你,长年累月的,有多少人肯端屎端尿的?

到时候,丈夫离家出走,过一段时间回来,说我出差去了,到医院做康复,我要养家,我没时间,你以为这个致残方能活多久?这种情况下,你以为法律能对丈夫有什么制裁?到时候,致残方一死,丈夫还不是一样该怎么就怎么着?

而离婚了,丈夫只出力所能及的资助,其余由国家负责,至少致残方能活得更好,更久一些。

丈夫也不至于当恶人,活得也能象个人。

你非要把致残方逼死,把丈夫逼成鬼。

2017-9-20 21:43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1:38 发表
護理成本嘛,我意思就是送福利院之類的成本,這裡具體怎麼護理法不用細究啊
就按你說的送福利院

如果福利院的一部分護理服務是可以由男方提供的,是男方有義務提供的,而男方不願意提供,他提出能不能拿讓用錢來抵,那行啊,拿出來的錢要等於這個價值,對吧
如果拿出來的錢遠小於這個價值,為什麼不自己去提供護理呢?[/quote]
那你得看这个丈夫收入水平吧。

比如福利院每月2000元,丈夫只能承担1000元,但没法子,这1000元只能由政府承担。逼急了,丈夫一跑,你找不到,连这1000元,你都收不到。

我说的是不能承担,而不是不愿意承担。

比如丈夫一个月挣好几万,福利院每月2000,那丈夫自然要全部承担。

你不要把不能承担=不愿意承担。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9-20 21:44 编辑 [/i]][/color]

2017-9-20 21:46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1:40 发表

我问你,长年累月的,有多少人肯端屎端尿的?
[/quote]
既然所有人都不肯,那只能讓最有義務者頂缸,這裡應該是丈夫
我作為社會,我也不想頂缸啊,老婆又不是我的,厭惡性行業,工資這麼高,我既不想出過多的錢,也不想出過多的力,我認為我應該出一部分,丈夫實在力所能及以外辦不到的一部分
而他是可以端屎端尿而不願意端的,這裡不要再說自己力所不能及了

婚姻存續期間任何財務風險缺口(刨掉肇事方的賠償後,如果仍有不足)都應該是雙方共同承擔的

舉例包括一方殘疾,或者說家裡的車被人撞了,剩下的財務缺口,或者說家裡的門窗被颱風打破了,或者說家庭炒房輸了錢
不論那一個情況,丈夫都有義務按某個比例承擔的,沒有例外的,這是大原則

2017-9-20 21:48 灰炎陽
回复 #85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中國福利院本來就不夠,大部分殘疾人還是由配偶就近在家照料的
另外養老,養病同理,很多老人,病人都是家人在家照料的

丈夫是有能力在家照料的,故意要離婚,那離婚又明擺著拿不出錢的,那就是畜意逃避啊
如果有誠意要盡力所能及的一分力量,那一開始就不要離婚就行了

2017-9-20 21:51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1:46 发表
既然所有人都不肯,那只能讓最有義務者頂缸,這裡應該是丈夫
我作為社會,我也不想頂缸啊,老婆又不是我的,厭惡性行業,工資這麼高,我既不想出過多的錢,也不想出過多的力,我認為我應該出一部分,丈夫實在力所能及以外辦不到的一部分
而他是可以端屎端尿而不願意端的,這裡不要再說自己力所不能及了

婚姻存續期間任何財務風險缺口(刨掉肇事方的賠償後,如果仍有不足)都應該是雙方共同承擔的

舉例包括一方殘疾,或者說家裡的車被人撞了,剩下的財務缺口,或者說家裡的門窗被颱風打破了,或者說家庭炒房輸了錢
不論那一個情況,丈夫都有義務按某個比例承擔的,沒有例外的,這是大原則[/quote]
是共同承担,但另一方承担不了,怎么办?

你非要把致残方逼死,把另一方逼成鬼?

政府是有责任的,它要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利。

2017-9-20 21:52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1:48 发表
中國福利院本來就不夠,大部分殘疾人還是由配偶就近在家照料的
另外養老,養病同理,很多老人,病人都是家人在家照料的

丈夫是有能力在家照料的,故意要離婚,那離婚又明擺著拿不出錢的,那就是畜意逃避啊
如果有 ... [/quote]
我就问你,到时候丈夫就是不管了,致残方因照顾不周,没多久死了,这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如果你想要这个结果,干脆就同意离婚了,反正致残方一样是个死,为什么要拉着丈夫一起跳坑里?

2017-9-20 21:54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1:52 发表

我就问你,到时候丈夫就是不管了,致残方因照顾不周,没多久死了,这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如果你想要这个结果,干脆就同意离婚了,反正致残方一样是个死,为什么要拉着丈夫一起跳坑里? [/quote]
這是其中一個我不樂見的,但也有好處,至少讓老賴得到惡報啊,這就是最直觀的第一個好處

2017-9-20 21:56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1:51 发表

是共同承担,但另一方承担不了,怎么办?

你非要把致残方逼死,把另一方逼成鬼?

政府是有责任的,它要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利。 [/quote]
窮人有窮的人過法,富人有富人的過法,窮人拿時間換錢,富人拿錢換時間
如果經濟能力不達標,那肯定很多事情不能用錢解決,要用體力解決

比如買菜,煮飯,做家務

盡力用勞動承擔啊,自己不承擔,拿那麼一點點錢出來,說自己盡力了,這說法也太虛偽
如果我對象讓我去買個菜,我說我不去,我這裡私房錢總共5元,都給你吧,你去聘個人買菜吧,這是我最大能力,力所能及了

豈不可笑嘛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2:00 编辑 [/i]][/color]

2017-9-20 22:00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1:56 发表

盡力用勞動承擔啊,自己不承擔,拿那麼一點點錢出來,說自己盡力了,這說法也太虛偽
如果我對象讓我去買個菜,我說我不去,我這裡私房錢總共5元,都給你吧,你去聘個人買菜吧,這是我最大能力,力所能及了

豈不可笑嘛 [/quote]
人家已经尽力了,你还要怎么办?

你非要让丈夫不离婚照顾致残的妻子,那我问你,丈夫撒手不管,没多久,致残方因照顾不周死了,怎么办?

只要丈夫不肯照顾下去,离不离婚,结局都一样的。

你拿出一个让丈夫能承担下去的法子,让致残方不因照顾不周而死,成不成?

2017-9-20 22:02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2:00 发表

人家已经尽力了,你还要怎么办?

你非要让丈夫不离婚照顾致残的妻子,那我问你,丈夫撒手不管,没多久,致残方因照顾不周死了,怎么办?

只要丈夫不肯照顾下去,离不离婚,结局都一样的。

你拿出一个 ... [/quote]
不管的追究刑責,法院抓起來,報紙唱衰他
這裡可以參考不贍養父母的,和不贍養兒女的
不談正義性,可操性是100%有的,而且體系非常成熟

2017-9-20 22:04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1:54 发表

這是其中一個我不樂見的,但也有好處,至少讓老賴得到惡報啊,這就是最直觀的第一個好處 [/quote]
老赖得到什么恶报了?

妻子死了,他不用再出钱了。如果是让丈夫承担力所能及的费用,剩余的部份由国家出,这个妻子多活一段时间,丈夫还得多出一部份钱。这个丈夫哪里是恶报,他巴不得呢。

2017-9-20 22:06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2:02 发表

不管的追究刑責,法院抓起來,報紙唱衰他
這裡可以參考不贍養父母的,和不贍養兒女的
不談正義性,可操性是100%有的,而且體系非常成熟 [/quote]
怎么追究刑责?

妻子有病,需要钱,国家给的钱不够,我出去挣钱啊,你上哪里找证据,他去花天酒地?你又怎么证明是不管。人家说了,我不是不管,而是照顾不周,啥时候照顾不周也有罪了?

就算能证明,政府找这些证据,所支出的成本又有多少?值不值得?

一点可操作性都没有。

另外,就拿赡养父母来说,逆子要是不赡养,政府也就是要求每个月给点钱而已。放在这里,人家丈夫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出钱,怎么就不成了呢?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9-20 22:08 编辑 [/i]][/color]

2017-9-20 22:10 灰炎陽
回复 #95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照顧殘疾妻子和幼兒,和年邁父母的方法是類似相近的
監管手法也是相近的,民警調解,不成直接判一下,有幾個例子,社會馬上就老實了

要麼三者都無法保障,要麼三者都可以保障

你說殘疾得不到保障,那剩下兩個類別是怎麼保障的呢?

2017-9-20 22:13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2:10 发表
照顧殘疾妻子和幼兒,和年邁父母的方法是類似相近的
監管手法也是相近的,民警調解,不成直接判一下,有幾個例子,社會馬上就老實了

要麼三者都無法保障,要麼三者都可以保障

你說殘疾得不到保障,那剩下兩個類別是怎麼保障的呢?[/quote]
那两个保障,也就是出了力所能及的钱。如果出了力所能及的钱,还是照顾不了,没人会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的。

还有,父母与子女,那是有血缘关系的,夫妻是没有血缘关系,只能凭感情维系,感情没了,什么都没有用?

2017-9-20 22:13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2:06 发表
另外,就拿赡养父母来说,逆子要是不赡养,政府也就是要求每个月给点钱而已。放在这里,人家丈夫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出钱,怎么就不成了呢?
[/quote]
這也分情況吧,如果父母太年邁完全不能自理的,逆子也會罰重一點
疏忽照料幼兒,和疏忽照料十歲的小童,也是有區別的

之前有個新聞說甚麼母親打麻將,孩子沒飯吃,在社區覓食,撿一些很髒的東西吃,母親直接就判了罰款兼警告,這個多次下來我認為是後果嚴重的

如果可以參考贍養父母和兒童的標準,我也認了,反正執法能力就到這地步了
還能說甚麼,也行

2017-9-20 22:16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2:13 发表

那两个保障,也就是出了力所能及的钱。如果出了力所能及的钱,还是照顾不了,没人会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的。

还有,父母与子女,那是有血缘关系的,夫妻是没有血缘关系,只能凭感情维系,感情没了,什么都没有用? [/quote]
如果從財產角度講,夫妻比父母子女都親,今天妻子欠了錢,真正有償還義務的只有丈夫,剩下父母子女都不用還

夫妻有承擔家庭財產的義務啊,這個還是免不了的啊,有能力力償,堅決不肯力償的,那當然是老賴啊
你是會修電動車的,你把我的電動車撞了,你明明有能力可以修好,你非不修,說修電動車太累了,錢你沒有,全副家當就5元賠給我,我當然不滿意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2:20 编辑 [/i]][/color]

2017-9-20 22:19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2:13 发表
這也分情況吧,如果父母太年邁完全不能自理的,逆子也會罰重一點
疏忽照料幼兒,和疏忽照料十歲的小童,也是有區別的

之前有個新聞說甚麼母親打麻將,孩子沒飯吃,在社區覓食,撿一些很髒的東西吃,母親直接就判了罰款兼警告,這個多次下來我認為是後果嚴重的

如果可以參考贍養父母和兒童的標準,我也認了,反正執法能力就到這地步了
還能說甚麼,也行[/quote]
父母年迈不能自理,子女请人照顾,或是送敬老院。如果子女收入太少,这个都支付不起,照顾不周而死,法院不会说什么的。

一样道理,妻子不能自理,丈夫没钱送福利院,照顾不周而死,法陆军也不会说什么的。

结果就是,致残方没有得到更好的照顾,丈夫解脱了。

老赖活得更好,致残方算她活该。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非要让这个丈夫一定承担他承担不起的责任?

2017-9-20 22:22 灰炎陽
回复 #100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1. 天然義務既然如此,好比丈夫沒錢,炒房輸了1000萬,當然也該承擔
2. 丈夫可以盡最大努力承擔,不存在[color=Red]承擔不起[/color],你一直反覆強調是說端屎端尿很累的,很不好玩的,可見也是能做到的,只是不想做,
剩下的由政府兜底,我前面例子說的很清楚
假設妻子缺口是10000,丈夫可以用勞動解決3000,那剩下7000由社會支持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2:23 编辑 [/i]][/color]

2017-9-20 22:25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2:19 发表

[color=Red]父母年迈不能自理[/color],子女请人照顾,或是送敬老院。[color=Red]如果子女收入太少,这个都支付不起,照顾不周而死,法院不会说什么的。[/color]

一样道理,妻子不能自理,丈夫没钱送福利院,照顾不周而死,法陆军也不会说什么的。 ... [/quote]
照您這麼說父母年邁不能自理最雙贏的方法是免去兒女的義務,直接讓社會承擔,這樣他們可以多活幾年囉?
這即便實際真的延長了父母的壽命,也不可取,因為這是賞惡罰善,道德拷問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2:28 编辑 [/i]][/color]

2017-9-20 22:27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2:22 发表
1. 天然義務既然如此,好比丈夫沒錢,炒房輸了1000萬,當然也該承擔
2. 丈夫可以盡最大努力承擔,不存在承擔不起,剩下的由政府兜底,我前面例子說的很清楚
假設妻子缺口是10000,丈夫可以用勞動解決3000,那剩下7000 ... [/quote]
1、我说过了,炒房输了1000万,承担不起,就是承担不起,国外也有破产法,让这个人每月按照支付能力付款,这与让丈夫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资助,有什么区别?
2、丈夫已经尽最大努力了,你不同意,非要让他承担他承担不起的;
3、丈夫如果用劳动解决剩余3000,那他就有能力支付这个,好不好?你非要让丈夫不离婚,那么就终的结果就是,致残方照顾不周死亡,丈夫解脱。如果是这样,还不如直接就让他们离婚,致残方自生自灭了。

2017-9-20 22:29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2:25 发表

照您這麼說父母年邁不能自理最雙贏的方法是免去兒女的義務,直接讓社會承擔,這樣他們可以多活幾年囉?
這即便實際真的延長了父母的壽命,也不可取,因為這是賞惡罰善,道德風險 [/quote]
我什么时候说,免去儿女的义务?我说的是,儿女超过能力范围的,只能由社会承担,或者父母自生自灭。

象父母自生自灭的,在现今中国,大把大把的。

不是,你的做法才是真正的賞惡罰善。

不能自理的父母死了,不孝的儿女反而少了负担。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9-20 22:31 编辑 [/i]][/color]

2017-9-20 22:32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2:27 发表
1、我说过了,炒房输了1000万,承担不起,就是承担不起,国外也有破产法,让这个人每月按照支付能力付款,这与让丈夫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资助,有什么区别?
2、丈夫已经尽最大努力了,你不同意,非要让他承担他承担不起的;
3、丈夫如果用劳动解决剩余3000,那他就有能力支付这个,好不好?你非要让丈夫不离婚,那么就终的结果就是,致残方照顾不周死亡,丈夫解脱。如果是这样,还不如直接就让他们离婚,致残方自生自灭了。 [/quote]
2. 丈夫是不能端屎端尿,還是不樂意端屎端尿,您這裡說清楚一點,甚麼叫承擔不起,那盆子很重嗎?
3. 不一定啊,去市場換算兩次,他拿他的勞動換成錢,再後錢再換成福利院的勞動,兩次折算下可能會有損耗的啊
護理工作由自家人做當然是有實際加成的
如果本身是小學文憑的,大字不識一個,力氣頭腦都不行的,自己花10小時照顧老人的質量當然比花10小時出去上班賺了錢再用那個錢聘別人照顧要好,收入要真的挫的,出去10小時估計能掙100元,這錢請個猴子都不夠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2:36 编辑 [/i]][/color]

2017-9-20 22:35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2:29 发表

我什么时候说,免去儿女的义务?我说的是,儿女超过能力范围的,只能由社会承担,或者父母自生自灭。

象父母自生自灭的,在现今中国,大把大把的。

不是,你的做法才是真正的賞惡罰善。

不能自理的父 ... [/quote]
父母自生自滅的,直接重罰,罰到怕了,很快就解決,亂停車都能解決,養個父母怎麼解決不了

您這個說法身體力行照顧殘疾配偶的人要有想法了
他們明明可以甩鍋的,卻出錢出力,最後剩下甚麼呢,社會一句:讚?

記住啊,照顧殘疾配偶的人甚至不是在道德高標,他們只是在履行夫妻共同財產共同承擔的原則啊

反觀那些不承擔的,卻輕輕放過了

2017-9-20 22:38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2:32 发表

2. 丈夫是不能端屎端尿,還是不樂意端屎端尿,您這裡說清楚一點,甚麼叫承擔不起,那盆子很重嗎?
3. 不一定啊,去市場換算兩次,他拿他的勞動換成錢,再後錢再換成福利院的勞動,兩次折算下可能會有損耗的啊
護理工 ... [/quote]
长年累月的端屎端尿,就是不能,100个人中,有90个人做不到。

不管如何换算,丈夫出去工作,回来要照顾妻子,这相当于他一天工作十五个小时,我问你,有多少人能连续多年这么工作下去?那不是不能,是什么?

法律做不到你说的这一切,任尔官法如炉,我自人心似铁,你能怎么办?

造反就杀头,中国历史上,造反的人还不是成千上万?

2017-9-20 22:44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2:38 发表
长年累月的端屎端尿,就是不能,100个人中,有90个人做不到。
不管如何换算,丈夫出去工作,回来要照顾妻子,这相当于他一天工作十五个小时,我问你,有多少人能连续多年这么工作下去?那不是不能,是什么 ... [/quote]
確實是,

這裡可以折衷一點,做他力所能及做到的地步,比如社會提供福利院,丈夫每天固定去福利院照顧2小時,剩下周末啊,或者特別需求時再添加一點
這些動作要是不離婚,操作較為便利

光哥為什麼一直給我一個兩難選擇,要麼工作15小時,要麼工作8小時,不能有中間的嗎?比如9小時,10小時,10.5小時

我們可以舉例講個輕一點的,比如丈夫照顧妻子五年,每天1小時,剩下政府兜底,也總比直接馬上離婚了要好太多太多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2:46 编辑 [/i]][/color]

2017-9-20 22:45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2:35 发表
父母自生自滅的,直接重罰,罰到怕了,很快就解決,亂停車都能解決,養個父母怎麼解決不了

您這個說法身體力行照顧殘疾配偶的人要有想法了
他們明明可以甩鍋的,卻出錢出力,最後剩下甚麼呢,社會一句:讚?

記住啊,照顧殘疾配偶的人甚至不是在道德高標,他們只是在履行夫妻共同財產共同承擔的原則啊

反觀那些不承擔的,卻輕輕放過了[/quote]
中国自生自灭的父母多了去了,解决个头?

乱停车解决了?我现在小区门口的路边,有的是乱停的,经常被罚款,还是照停无误,为什么?没有停车位,就只能乱停啊。

再说,乱停车,还真比不赡养父母好解决多了。

长年累月照顾残疾配偶的人,当然是道德高标。

现在一说,谁的丈夫(妻子)瘫痪了,另一方一直伺候到死(有其它目的的除外),有谁不称赞这是一个好人?

我弟弟单位有一个同事,妻子病重,丈夫一直照顾到死,前后共三年吧,知道的人都说,这真是好人啊。给他介绍其它女的,都提这事,说这种人上哪里找去,只是这男的不想让孩子受苦,一直再未婚而已。

这还不是道德高标?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9-20 22:49 编辑 [/i]][/color]

2017-9-20 22:48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2:44 发表

確實是,

這裡可以折衷一點,做他力所能及做到的地步,比如社會提供福利院,丈夫每天固定去福利院照顧2小時,剩下周末啊,或者特別需求時再添加一點
這些動作要是不離婚,操作較為便利

光哥為什麼一直給我一個 ... [/quote]
到了福利院,你每天去照顾两小时,没有用啊,福利院不会因为这个少收你钱的。除非是雇保姆,现在保姆价格那么高,有这个钱,还不如送福利院呢。

不是我给你两难选择,而是现实就是这样。

如果你说,丈夫每天就照顾两小时,那好,这妻子基本会照顾不周而死。

2017-9-20 22:49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2:45 发表

长年累月照顾残疾配偶的人,当然是道德高标。

现在一说,谁的丈夫(妻子)瘫痪了,另一方一直伺候到死(有其它目的的除外),有谁不称赞这是一个好人?

我弟弟单位有一个同事,妻子病重,丈夫一直照顾到死,前后共三年吧,知道的人都说,这真是好人啊。给他介绍其它女的,都提这事,说这种人上哪里找去,只是这男的不想让孩子受苦,一直再未婚而已。

这还不是道德高标?
[/quote]
假設婚內財產是足夠支持這個成本的話,比如說妻子的缺口是100萬,財產確實有這100萬,這部分財產是不是應該分割給妻子?
那財產不夠100萬的情況下,丈夫選擇有限度地用勞力去抵銷這100萬(甚至抵不足),這充其量只能說不老賴,我認為給不了高標

你吃10塊的水餃,那我要你掏10塊很正常吧,你掏不出來,那洗碗,按市價洗出10塊的價值,然後你走
憑啥高標?

實在高標情況應該是怎麼樣的呢?
妻子明明只需要100萬的護理,本來就沒這麼殘的,他愣是護理到了120萬,150萬的水平,這就高標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2:55 编辑 [/i]][/color]

2017-9-20 22:52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2:48 发表

到了福利院,你每天去照顾两小时,没有用啊,福利院不会因为这个少收你钱的。除非是雇保姆,现在保姆价格那么高,有这个钱,还不如送福利院呢。

不是我给你两难选择,而是现实就是这样。

如果你说,丈夫 ... [/quote]
不出錢也得出一點點力吧,對於病人來說沒有"無用"這麼一說的,莫以善小而不為

一個離婚殘疾女人單身住在福利院,和一個有丈夫的女人住在福利院,丈夫每天帶個蘋果給她,陪她說說笑
二者的生活幸福度當然不一樣

一個丈夫連這樣都辦不到,還嚷嚷甚麼力所能及啊

2017-9-20 22:56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2:52 发表

不出錢也得出一點點力吧,對於病人來說沒有"無用"這麼一說的,莫以善小而不為

一個離婚殘疾女人單身住在福利院,和一個有丈夫的女人住在福利院,丈夫每天帶個蘋果給她,陪她說說笑
二者的生活幸福度 ... [/quote]
已经按照他的收入标准,提供资助了,这不是力所能及,是什么?

如果一个丈夫能多年如一日的,每天带个水果,陪妻子聊天,他就不会提出离婚了。咱们讨论就没有前提了。

2017-9-20 22:58 朱炎陽
回复 #112 灰炎陽 的帖子

还带苹果
只怕每天来拿走政府救济的苹果
这种还不如让他走
社会也只救济那么一个,否则连他一起救济了
一个丈夫连这都办不到,那当然就是不要当丈夫啊
所以人家离婚没毛病

2017-9-20 22:59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2:49 发表
假設婚內財產是足夠支持這個成本的話,比如說妻子的缺口是100萬,財產確實有這100萬,這部分財產是不是應該分割給妻子?
那財產不夠100萬的情況下,丈夫選擇有限度地用勞力去抵銷這100萬(甚至抵不足),這充其量只能說不老賴,我認為給不了高標

你吃10塊的水餃,那我要你掏10塊很正常吧,你掏不出來,那洗碗,按市價洗出10塊的價值,然後你走
憑啥高標?

實在高標情況應該是怎麼樣的呢?
妻子明明只需要100萬的護理,本來就沒這麼殘的,他愣是護理到了120萬,150萬的水平,這就高標了[/quote]
比如说,家庭财产100万,法院也认定妻子需要100万,那么离婚时,应该是都给妻子。

如果财产不够,丈夫离婚,每月给钱,但不能满足缺口,是算不上高标,但也算得上中等水准了。

不过,咱们说的是,丈夫一直照顾瘫痪的妻子啊,这个妥妥的是高标。

10元钱的饺子,这钱很容易就挣出来了,但咱们说的是,丈夫没有能力支付妻子的费用。

2017-9-20 23:02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2:45 发表
长年累月照顾残疾配偶的人,当然是道德高标。
[/quote]
這個不能單純這麼粗暴地攪和一起說,有三種情況,設法院殘疾方需要價值100萬的照顧,配偶至少應該承擔50萬吧
A.配偶長年累月提供了合計(金錢+勞動)<50萬的照料,中低標
B.配偶長年累月提供了合計(金錢+勞動)=50萬的照料,中高標
C.配偶長年累月提供了合計(金錢+勞動)>50萬的照料,高標

======

您那個弟弟的同事,既然同事都說他高標,就說明他是C
咱家一個長輩,晚年病得比較重,小兒子出最多的錢,住最好的病房,天天親自去伺候,這就叫無疑是高標,
那怕他光出錢不出工,花的錢也能值個中標,或者說光出力不出錢,也同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3:07 编辑 [/i]][/color]

2017-9-20 23:06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0 22:56 发表

已经按照他的收入标准,提供资助了,这不是力所能及,是什么?

如果一个丈夫能多年如一日的,每天带个水果,陪妻子聊天,他就不会提出离婚了。咱们讨论就没有前提了。 [/quote]
還能去送個水果啊,不用每天端盆子,至少也可以每周端盆子,這些都是常人力所能及的啊

那就更荒謬了,錢他沒有,力他不出,帶個水果聊個天也不行,妻子就該孤老,我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我何辜啊,妻子放他走,社會出錢頂缸,他賺那麼一點點,隨手丟個份額,還可以重頭找個老婆
我作為社會一份子就純打個醬油的,我承擔的份額按責任比重來看還比他多,我是不是太無辜了

他這種人逼一逼,或者說抓進去吃點牢飯都是該的,憑啥讓社會和妻子得報應呢?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23:25 编辑 [/i]][/color]

2017-9-21 08:56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7-9-20 23:06 发表
還能去送個水果啊,不用每天端盆子,至少也可以每周端盆子,這些都是常人力所能及的啊

那就更荒謬了,錢他沒有,力他不出,帶個水果聊個天也不行,妻子就該孤老,我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我何辜啊,妻子放他走,社會出錢頂缸,他賺那麼一點點,隨手丟個份額,還可以重頭找個老婆
我作為社會一份子就純打個醬油的,我承擔的份額按責任比重來看還比他多,我是不是太無辜了

他這種人逼一逼,或者說抓進去吃點牢飯都是該的,憑啥讓社會和妻子得報應呢?
[/quote]
我真是奇怪了,你非要逼别人做他做不到的事情。

炎阳,你能每天跑几公里,带一个苹果,却见一个没有感情的人,然后再陪她聊一个小时吗?不是一天两天,是天天如此,才达数年,甚至数十年?

除非你花上极大的成本监督,定下极严格的法律来执行。这种情况下,成本是多高?早就超过了社会负担一个残疾人的成本了。

严格的法律,你觉得这有可行性吗?这个人,只是抛弃了残疾的妻子,还没有做到绝对,而且还可以每月负担一定的费用,你不给他活路,那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丈夫发现妻子不送医院抢救会死,救了会残疾,他的理性选择就是不送医院,让妻子去死。

最终的结果,就是鼓励人扬恶去善。

还有,你要觉得社会不应该背这个包裹,那么,一样道理,这个人他也觉得不应该承担这个包裹,最终的结果就是,致残方自生自灭,那就让她自生自灭吧?为毛非把她丈夫逼成恶人,而且损失还少?

结果就是社会与妻子遭到报应,而他没有什么事。

逼是可以逼,但你不能把人逼到没有希望的地步,你让他按照自己的收入标准,承担相应的负债,这已经是极限了,甚至很多人连这个都接受不了,宁肯冒着入狱的危险,你还不知足。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9-21 08:57 编辑 [/i]][/color]

2017-9-21 09:01 落叶聚还散
另外,政府不是打酱油,它一样有责任保障自己的公民,不然公民凭什么向它纳税?

2017-9-21 09:07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7-9-21 08:56 发表
逼是可以逼,但你不能把人逼到没有希望的地步,你让他按照自己的收入标准,[color=Red]承担相应的负债,这已经是极限了[/color],甚至很多人连这个都接受不了,宁肯冒着入狱的危险,你还不知足。 [/quote]
這個[color=Red]極限[/color]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對於最低層的那群人來說,工資幾乎是月光的,折算成人民幣大概是每月3-500不到
大部分國家的法律都治不了老賴式的負債

您的公式是收入-生活固定所需=應還負債
假設他負債的口子是10000,他生活所需是2000

那他掙2000-12000時,他能留下來的錢都是2000
這時除非他能一下找到12000以上的工作,不然他會傾向找最輕鬆,近於2000的工作

所以所謂的承擔,其實就是不承擔/承擔一個近乎是0元人民幣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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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沒有錯,我執著只有一個問題:就是不離婚在於減免這個負債是有明顯極積作用的
或者反過來說,離婚了對於全社會的總帳來說,是起了浪費作用的

本來只需要成本7000的照顧開支,因為離婚會上漲到10000

積極減免負債,這個是欠債者的義務
承擔夫妻家庭開銷,也是丈夫義務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9-21 09:11 编辑 [/i]][/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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