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9-15 14:01
李元芳
永州祁阳狼狗咬人事件后续:狼狗已杀,狗主被拘!
[url]http://www.sohu.com/a/191026379_711674[/url]
2017-9-15 14:03
李元芳
光哥怎么看
2017-9-15 14:06
李元芳
水老爷说说,这个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没问题吧
2017-9-15 14:15
whh
[quote]原帖由 [i]李元芳[/i] 于 2017-9-15 14:06 发表
水老爷说说,这个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没问题吧 [/quote]
够不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手段至少要达到纵火、掘水、爆炸的程度才行
2017-9-15 14:23
KYOKO
回复 #4 whh 的帖子
不需要那么严重
2017-9-15 14:24
小贩
对不特定的人群造成侵害,危胁,就算是危害公共安全了.....
2017-9-15 14:28
KYOKO
回复 #6 小贩 的帖子
帮您补充一点,危害达到一定程度
ps:艳阳要问了,达到一定什么程度?水王说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17-9-15 14:29
李元芳
回复 #7 KYOKO 的帖子
[url]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12406568[/url]
这帖子里有2张图片,这个程度够不?
2017-9-15 17:02
ouyangnitian
水王,这种可以判多少年
2017-9-15 17:11
小贩
攻击性的成年狼狗,能咬死人,这个程度够不够??
2017-9-16 08:31
KYOKO
回复 #9 ouyangnitian 的帖子
介个。。先说说其它,管理部门是否有管理不严的责任??
2017-9-16 14:17
hhp19910906
回复 #10 小贩 的帖子
好像过失杀人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故意杀人都不太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应该不会那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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