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9-14 00:04
ptcn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于近日被警方抓获
[url]http://ent.china.com/star/news/11052670/20170913/31389251.html[/url]
宋喆疑涉职务侵占被抓 律师:最高判15年
2017-09-13 20:30:35 网易娱乐 文/朱静 参与评论(0)人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因涉王宝强离婚案相关问题于近日被警方抓获。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突发离婚声明,称妻子马蓉出轨自己的经纪人宋喆,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后王宝强到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马蓉也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
距离此事过去一年多之后,有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王宝强的前经纪人宋喆目前已经被抓获,罪名可能是涉嫌职务侵占。网易娱乐就此事咨询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李晓月律师,对方解释,职务侵占最高可以判15年有期徒刑。
李律师解释:“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职务侵占最高是可以判15年有期徒刑的。这个犯罪的追诉标准是6万,如果数额达到100万就是从五年以上开始量刑。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责令被告人将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单位,还有可能并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财产”。
李律师解释:“一般公司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等有权利管理公司业务、财务的人,比较容易有这个职务的便利。可以把职务侵占理解为私企里面的贪污罪,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侵占公共财物,那就是构成贪污罪,私企中的人员侵占其管理经营的私企财物,就是构成职务侵占罪了”。
至于宋喆涉嫌职务侵占被抓一事会不会对王宝强离婚案有影响,李律师说:“对于离婚案而言,现在了解的信息很少无法确定,要看宋喆可能涉嫌侵占的公司和王宝强之间的关系,以及马容是否有参与其中,是否对夫妻共同财产构成侵害”。
2017-9-14 09:26
KYOKO
是不是判的通奸罪?
2017-9-14 10:18
江山笑
通奸无罪,卖淫犯法
而他,是职务侵占罪
睡马蓉没事,吞人家财产就踩线了
2017-9-14 10:24
江山笑
宋先生睡马蓉明显是冲着傻根的资产来的,否则睡谁不行睡傻根的女人,宋先生的身高外貌才华睡个漂亮女人不成问题啊,坐牢也是该
2017-9-14 10:42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江山笑[/i] 于 2017-9-14 10:24 发表
宋先生睡马蓉明显是冲着傻根的资产来的,否则睡谁不行睡傻根的女人,宋先生的身高外貌才华睡个漂亮女人不成问题啊,坐牢也是该 [/quote]
我個人對這個手法表示不瞭解,但有點懷疑
感覺經紀人要偷藝人的錢操作性應該有的,犯不著跟其老婆上床才偷得到
像下面頂樓的例子:
[color=Red]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职务侵占最高是可以判15年有期徒刑的。这个犯罪的追诉标准是6万,如果数额达到100万就是从五年以上开始量刑。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责令被告人将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单位,还有可能并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财产”。
李律师解释:“一般公司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等有权利管理公司业务、财务的人,比较容易有这个职务的便利。可以把职务侵占理解为私企里面的贪污罪,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侵占公共财物,那就是构成贪污罪,私企中的人员侵占其管理经营的私企财物,就是构成职务侵占罪了”。[/color]
管理人員,財務人員,銷售要盜走自己權限內的錢很簡單啊,總不能說要跟老闆娘上個床會比較有優勢
宋睡了馬是有的,但不一定是為了王的資產才"犧牲色相"的
2017-9-14 10:52
赵哪个云
最搞笑的是有消息说马蓉方提出不同意离婚
因为双方还有感情
这下好玩了~~~
:hz1016:
2017-9-14 10:56
小贩
木有内应不好办啊.
何况,国内很多夫妻店,男主外管印把子,女主内管钱袋子.
老板要把握一个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行政财务是两个机要部门.埋钉子放眼,亲戚尾大难掉,或则也没有什么太出色的亲戚,很多就是把大奶,二奶,三奶安排了进去,这也是很多姿色一般,但学历不错的"编外老婆"的来由,虽说同床也是异梦,总比下班后老死不相往来的人要强一点吧?
在某些时候,包二奶是工作需要,你信是不信?反正我信....
有管理制度,同时也有"快捷通道",快捷通道的开启,往往是老板和老板相关的人授权或知析才能使用.
那么,一般日常权利的获取,攻陷这几奶,其实未尝不是个很好的办法.
估计,女主可能也是参于公司管理,有在公司挂职的.甚至是主要内部行政职务,事发前,以妻子(老板娘)的身份,代男主行使老板的权力很正常,结果就变成了:董事长+CEO 共谋掏空公司,转移资产,这不十拿九稳?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7-9-14 11:08 编辑 [/i]][/color]
2017-9-14 11:07
小贩
想想,题内男主的下场.
如果男主,不让妻子参于公司管理,而是找个二奶放财务,再搞一个三奶放行政,然后一个四奶做秘书,朋友,三者互相监督,同时风闻奏事,这宋某之流还浪得起来??
2017-9-14 11:12
赵哪个云
回复 #7 小贩 的帖子
这个是很常见的
我身边就有~~~
:hz1009:
2017-9-14 12:08
灰炎陽
[quote]原帖由 [i]小贩[/i] 于 2017-9-14 11:07 发表
想想,题内男主的下场.
如果男主,不让妻子参于公司管理,而是找个二奶放财务,再搞一个三奶放行政,然后一个四奶做秘书,朋友,三者互相监督,同时风闻奏事,这宋某之流还浪得起来?? [/quote]
這個理由可以有,激勵創業的新題材
這個新派系雞湯口味我喜歡
2017-9-14 13:12
ptcn
先表急着下结论。
咱一直怀疑这两边的对立是演给外界看的双簧。
表自以为你对人家的内部关系了如指掌。
2017-9-14 15:42
赵哪个云
[quote]原帖由 [i]ptcn[/i] 于 2017-9-14 13:12 发表
先表急着下结论。
咱一直怀疑这两边的对立是演给外界看的双簧。
表自以为你对人家的内部关系了如指掌。 [/quote]
你认为是傻根和马蓉发现财产被宋坑了
然后傻根就派马蓉献身做卧底??
这想象力不错啊~~~
:hz1005:
2017-9-14 16:21
hhp19910906
回复 #5 灰炎陽 的帖子
有的消息说,宋和马之间就有恋情,因为王宝强看上马蓉,所以宋喆出馊主意,让马蓉嫁给王宝强,然后他当经纪人,然后.......
2017-9-14 16:22
hhp19910906
回复 #2 KYOKO 的帖子
同3L,本朝没有通奸罪,这罪本朝给取消了,曾经中华民国有,现在可能也取消了
2017-9-14 16:54
灰炎陽
回复 #14 hhp19910906 的帖子
好像亞洲剩南韓和台灣省有
南韓也輕判化了,民不告官不究,台灣也甚少執法,等於只在條文上
2017-9-14 17:00
hhp19910906
回复 #15 灰炎陽 的帖子
台湾我不是太清楚,我只知道以前有,现在的不清楚,不过按照现在的普遍情况,肯定这些罪都是实质上基本上都不怎么追究了,大陆可能只对军婚抓的严,破坏军婚曾经是个重罪,现在好像也是民不告官不究了,一般的也就意思意思而已
2017-9-14 17:15
江山笑
楼上几位都替我解释了,只有睡了老板娘才能更好的捞傻根的钱
有些财务的事情你一个外人不好做,让其他员工会怀疑,老板娘开口,谁敢怀疑,都是她自家的钱
至于有人说宋马之前就是情人,宋让马勾引并嫁给傻根,然后合作捞傻根的钱。我只能说这水太深,宋马两人不去克格勃真可惜了
2017-9-14 17:39
ouyangnitian
这阴谋论也太吓人了,宋马早就是恋人,然后联合坑王?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两个人也太没用了,这么多年都还没搞定,孩子都生出两了。
2017-9-14 23:17
ptcn
[quote]原帖由 [i]赵哪个云[/i] 于 2017-9-14 15:42 发表
你认为是傻根和马蓉发现财产被宋坑了
然后傻根就派马蓉献身做卧底??
这想象力不错啊~~~
:hz1005: [/quote]
这妥妥的想象力贫乏啊。
现在 的局势是,财产几乎全被女方拿走。为什么会这样?
当年宋大嘴爆过某个案子的内幕,其中的缘故是“偷税”。财产放在工作室里,是为了避税,但如果钱比较多的时候,这种办法作用有限,
于是可能就有了拿走企业的财产的情况(即使是企业的所有人,也不能随意动企业的钱,否则一是偷税二是盗窃,当然个体户或合伙制除外)。
当初就有人说,离婚其实是假的,掩盖偷税才是目的。
现在已经有涉嫌盗窃企业财产的情况了,至于宋是否主谋,还是背后另有真正的主谋,这就看JC调查的结果了。
2017-9-15 09:02
小贩
企业避税,避得这么惨烈,也算是一朵奇葩了...........
情人,可能言过其实.只能算是有过一些性交往的朋友吧???
据说,圈内本来就不把性当回事的.正好碰到XX,又有过去的交情,很容易一拍即合做点什么.
文人无行,戏子无情啊.相信他们之间有感情,还不如相信母猪会上树.
估计 白是被坑了的.明明这钱全都是她的(女主人)啊....,弄得还要分别人一半...所以,这事,宋才是真正的人才.
白其实说不定还真是个受害者,回头想想:明明是我自己的钱,我拿出来,还要分你一半??这特么太操蛋了...
2017-9-15 09:05
小贩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找女人,不能找太蠢的,找老婆,不能找感情用事的.除非你能确定,你是她的第一任,可能会安全一些.
2017-9-15 14:36
ptcn
[quote]原帖由 [i]小贩[/i] 于 2017-9-15 09:02 发表
企业避税,避得这么惨烈,也算是一朵奇葩了...........
... [/quote]
据说,为了单单一个“两本账”,就有不少会计被判了。
这是税务局的推送上说的。
2017-9-15 18:57
朱炎陽
回复 #22 ptcn 的帖子
法律定得很严,实际执行很松
跟腐败的官员一样,无官不违法,无商不违法
要按法全部抓起来
起码要拘1亿人
监狱都不够关的:hz1014:
2017-9-16 08:31
KYOKO
回复 #23 朱炎陽 的帖子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tg说的:hz1034:
2017-9-16 14:14
hhp19910906
回复 #19 ptcn 的帖子
财产全部归女方这事还有一个说法,王宝强明知孩子不是自己的,但还是要抚养权,他来钱很快,一个广告能挣多少,但他要是把孩子送到国外读寄宿学校,马蓉想见孩子都是困难,他就是想用亲妈见不到孩子来报复马蓉
PS:本内容仅用于提供素材
2017-9-16 15:58
KYOKO
回复 #25 hhp19910906 的帖子
咱不胡,孩子非亲生还抢着要抚养权的咱没见过:hz1011:
2017-9-17 12:29
hhp19910906
回复 #26 KYOKO 的帖子
这叫泄愤,通过天性来泄愤,让亲妈见不到亲生孩子,可以说是通过人的天性和母性对马蓉的精神上的报复,而且王宝强养个孩子不算什么,广告、电影、电视剧,哪个都不少来钱,特别是再加上这次被动炒作,所以养孩子对他来说不是困难事,再说这孩子也养了那么些年了,不是亲生的也有感情,所以养也不是不能接受,还有那么多领养孩子的,肯定没一个是亲生的。而且孩子还小,以后怎么教完全由王宝强说了算,不认马蓉这个妈也是可以的,这样打击更大,更别说宋喆这个爹了,所以王宝强是用几个不起眼的小钱让马蓉痛苦一辈子,这买卖很值
再说一遍,仅为提供素材,本帖也只是可行性分析,我说的是只是
2017-9-17 14:03
KYOKO
大兄弟,介可不一样
咱看过的案例太多了,老婆不孕,结果夫妻俩商量抱一个孩子吧。结果某一天,老公说亲戚、朋友介绍,正好要有一个孩子(男孩为多)要被领养,老婆同意就领回家了。结果越养老婆觉得越来越不对劲,怎么这男孩和老公越来越像,忍不住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不是养子是亲子。这回老婆可不干了,要您说,不干什么啊,反正和自己无血缘关系,这和老公有血缘关系不还亲近点儿咩?
ps:所以说,夫妻一方尤其是男方单方面领回来的孩子要格外慎重!
2017-9-17 21:44
hhp19910906
回复 #28 KYOKO 的帖子
和接盘侠比,报复和泄愤应该是更解气,所以有条件的选这个方式也是正常人的选择之一,再加上现在的普遍观念对这些没那么在意了,感情比血缘好像更重要一些,就好像现在好的朋友比疏远一些的亲人关系要好得多,也不会出现孙子必须比外孙亲的情况了,王宝强听宋喆的儿子叫他“爸爸”的时候心情是很爽的,泯灭马蓉母性的时候应该会更爽
2017-9-18 08:47
KYOKO
孙子比外孙亲,必须的啊
鸭蛋和姥爷亲不和爷爷亲的原因也就是把姥爷当成了半个亲戚,您说谁亲?本质上肯定和赵本山亲啊
2017-9-18 13:58
hhp19910906
回复 #30 KYOKO 的帖子
现在普遍是和谁来往的进就和谁亲,以前假定外孙天天见,孙子三年见一次,也是孙子亲,有好的先想着孙子,现在一般都是先想外孙,现在的亲疏是从情感上算,以前是从伦理上算,所以舅表哥比姨表哥亲,因为舅表哥和妈是一个姓,姨表哥是外姓中的外姓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0.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