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水泊轩辕 » “辱母案"您觉得会怎么判?


2017-3-27 10:23 KYOKO
“辱母案"您觉得会怎么判?

光哥,先审审题,是“您觉得会怎么判”而不是“您觉得应该怎么判”。如果您觉得有必要,后者您可以另开一贴

咱选“5年半-10年”

ps:艳阳,咱给你机会了。咱偶尔会说你是法盲,如果介次咱选择错误您正确,您可以原话奉还,咱虚心接受:hz1011:

2017-3-27 10:26 落叶聚还散
我觉得最大的可能是五年以下吧。

2017-3-27 10:31 x-dvd
十到十五年。

2017-3-27 11:13 小贩
你不如说,如果让我来判,该怎么判:

防卫过当处理就好了.应该到不了无期这个程度.


就当事人而言,这事就算"判死"也得干.但意该清楚"就算判死",这里面包含着"这事干得有点违法了".

2017-3-27 11:30 iorihelt
10年

2017-3-27 11:41 whh
2012年,武警江西总队抚州支队一名战士在浙江入室抢劫、强奸、杀人,造成一死一重伤,最后判了13年

这么对比下来,于欢应该不超过10年

2017-3-27 12:14 碧炎陽
跟隨D神的腳步,十年半以上

2017-3-27 12:34 KYOKO
回复 #4 小贩 的帖子

小贩就是小贩,村教育没教育好

您说的不就是咱说的“光哥,先审审题,是“您觉得会怎么判”而不是“您觉得应该怎么判”。如果您觉得有必要,后者您可以另开一贴”?要不,光哥不开您开?

2017-3-27 13:22 moyanxiawei123
有加罪的选项么

2017-3-27 13:22 碧炎陽
[quote]原帖由 [i]moyanxiawei123[/i] 于 2017-3-27 13:22 发表
有加罪的选项么 [/quote]
:hz1015:要斃了?

2017-3-27 13:26 moyanxiawei123
回复 #10 碧炎陽 的帖子

网上流传出的卷宗如果是真实的,


那么案件中辱母和儿子杀人不在一条时间点上


结果是儿子杀一人重伤两人 轻伤一人,这样还判无期的话似乎轻了?:hz1051:

:hz1042: 庭审中13个人叙述如下

“遛鸟”--被劝阻--收鸟--警察来--警察走--捅人


[quote]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
有规定的,依照规定。[/quote]

有一人刀伤在背部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moyanxiawei123 于 2017-3-27 13:33 编辑 [/i]][/color]

2017-3-27 13:30 x-dvd
[quote]原帖由 [i]moyanxiawei123[/i] 于 2017-3-27 13:26 发表
网上流传出的卷宗如果是真实的,


那么案件中辱母和儿子杀人不在一条时间点上


结果是儿子杀一人重伤两人 轻伤一人,这样还判无期的话似乎轻了?:hz1051:

:hz1042: 庭审中13个人叙述如下

“遛鸟” ... [/quote]
上诉不加刑。

2017-3-27 13:30 moyanxiawei123
回复 #12 x-dvd 的帖子

:hz1022: 原来如此,感谢科普

2017-3-27 14:03 小贩
来个妹子警察,这舆情就逆转了!!!

你们这些乌合之众!!!!

2017-3-27 14:12 golden
回复 #12 x-dvd 的帖子

双方好像都上诉了,死者家属也不满意判决结果

2017-3-27 19:14 索虾王
我觉得判防卫过当5年以下机会比较大

2017-3-27 19:40 小贩
5年半-10年 再少,就是宣布进入一个新时代了。

2017-3-27 20:37 szwd1997
我估计无期。

2017-3-27 21:00 KYOKO
回复 #12 x-dvd 的帖子

还有介条?还真不知道

2017-3-27 21:01 KYOKO
回复 #15 golden 的帖子

死者家属上诉是民事部分,一般是赔的少了。刑事部分必须检方抗诉,一般来说是判的太轻了要求重审。

2017-4-4 00:24 ptcn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17-3-27 21:01 发表
死者家属上诉是民事部分,一般是赔的少了。刑事部分必须检方抗诉,一般来说是判的太轻了要求重审。 [/quote]

你确定不是刑事部分。

刑事部分检方往往会看家属意见。如果检方抗诉,判斩立决也是可能的。

从案情看,嫌疑人要出门,对方几个人阻拦不让他走,按说限制他人自由不对,否则真就该斩立决了。

公知们说一码是一码,对方有人脱裤子、逼债,这是环境因素,对方有升级事态在先,但这些是“正当防卫”的情节。对方只是不让他离开,他持刀把对方杀了(就是故意杀人的情节)。

所以,这案子“故意伤害致死”的定性是错误的,应该直接定性“故意杀人”。

注意那个行凶的情节就是故意杀人,“对他人死亡的发生抱着放任的态度”。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ptcn 于 2017-4-4 00:26 编辑 [/i]][/color]

2017-6-23 13:23 KYOKO
看见光哥5年,猜错了

2017-6-23 13:56 落叶聚还散
好吧,看到两个,坚持原判,甚至加型的高人。

2017-6-23 14:28 棕炎陽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17-6-23 13:23 发表
看见光哥5年,猜错了 [/quote]
感覺也不能全怪光哥,光哥猜得算挺接近,畢竟水兄那堆選擇裡面本身就沒有一個是符合"正好5年"的
頂光哥一下,有終審嗎?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6-23 14:30 编辑 [/i]][/color]

2017-6-23 14:38 szwd1997
没想到法院改判后就变成了5年,我还以为继续无期呢。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于欢他们认为5年也过了,再上诉,有没可能搞成1年?

2017-6-23 15:32 KYOKO
回复 #25 szwd1997 的帖子

本朝是二审终审,也就是他如果觉得你这案子没必要再审了,他就可以不受理

理论上你说的是成立的

2017-6-23 15:33 golden
结果还是超出了预计,小贩兄出来解释一下吧,新时代怎么说?

2017-6-23 15:36 KYOKO
回复 #24 棕炎陽 的帖子

咱没说清楚,咱说的猜错是咱猜错了,咱猜的是5年半-10年。光哥虽然说的是5年以下,但毕竟是选择题,就在5年这个范围内没错

倒是您老啊,10年半以上,差距有点儿大,说法盲委屈您,但至少这话还不能奉还给咱:hz1027:

2017-6-23 15:40 棕炎陽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17-6-23 15:36 发表
咱没说清楚,咱说的猜错是咱猜错了,咱猜的是5年半-10年。光哥虽然说的是5年以下,但毕竟是选择题,就在5年这个范围内没错

倒是您老啊,10年半以上,差距有点儿大,说法盲委屈您,但至少这话还不能奉还给咱: ... [/quote]
行,咱就一生背負法盲和腦殘粉了:hz1011:

2017-6-23 16:06 小贩
有期徒刑采用3年、5年、7年为划分,界限轻,重.
所以题目中的5年半,自动看着5年就好了,因为那个半,不知道怎么来的想不出有什么讲究....

如果按传统量刑规律考虑,题目取成:
1/五年以下
2/五到七年
3/七年以上
4/无期/死刑

可能更合理.

轻罪5年以下,较重5年及以上.判5年,等于重罪轻罚.

国内引起媒体重视的案子,被公众注意后,往往会有典型的案例案作用,并且对民众很可能起到示范效果.

法院也是很无奈啊.....

一死一重伤,判成5年,已经可以理解为:法院认为因XX的侵犯行为影响极坏,被侵犯人可以无限自卫.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7-6-23 16:15 编辑 [/i]][/color]

2017-6-23 16:15 x-dvd
惊了,比我预想的轻:hz1031:

2017-6-23 16:20 x-dvd
上一个一审无期、二审五年的人叫许霆……这估计在法院内部算事故了:hz1016:

2017-6-23 19:14 江山笑
一审无期,二审五年,那么一审的法官该不该被撤职以谢天下。

2017-6-23 19:44 落叶聚还散
当事警察都无没撤职,凭什么撤法官的职啊?

2017-6-23 22:32 小贩
检察看到律师抓不住重点,主动指出 法律条款采用有问题。。。。

急了人了。。。。:hz1004::hz1014:

2017-6-24 09:23 周瑜
中华以孝治国。如果本案不是"辱母案",而是"辱妻案",那么原告得到的舆论支持会少些,判得也会重些。

2017-6-24 09:51 szwd1997
回复 #36 周瑜 的帖子

嗯,旧时候老婆可以休,无过错的时候虽然困难很大,舆论大,但是有这个可能。
现今老婆老公都可以换,是一种常态。但是没有换母亲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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