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20 08:38
KYOKO
8岁熊孩子花千元买游戏点卡被母亲当众扇耳光
[url=http://china.ynet.com/3.1/1602/19/10903380_2.html][img]http://file.ynet.com/2/1602/19/10903448.jpg[/img]8岁熊孩子花千元买游戏点卡(1 /29张)[/url] 8岁多的“熊孩子”瞒着父母,用1000多元的压岁钱在小区附近的报刊亭买了游戏点卡,母亲发现后找报刊亭老板理论,并愤怒报警。
2月18日,负责此案的东仪路派出所的王警官告诉华商报记者,昨日上午,男孩妈妈找到卖游戏点卡给孩子的报刊亭后,和老板理论起来,争执中,男孩的妈妈报了警,在附近巡逻的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了派出所,经了解不属于警方受理的范围,民警对报刊亭老板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他以后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游戏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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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馨,这是你吗?这是你妈吗?
2016-2-20 08:49
小贩
不属于警察受理范围?冲上去打一耳光,差不多就可以受理了吧?
2016-2-20 09:09
szwd1997
这孩子不小心,我以前玩奇迹买点卡都是存早餐钱,家里都发不现。
2016-2-20 09:14
卫天龙
存早餐钱+1,每天早饭5块钱,当年花钱的也就梦幻:hz1013:
2016-2-20 09:16
小贩
这么少?93年,我早餐费10块,实际上4块就搞定了。
2016-2-20 09:24
szwd1997
贫富差距啊,人比人气死人。
我94年小学1天1块钱的早餐,瞒着不吃早饭,早上空肚子才能买零食。
高中玩游戏那会,隔三差五给3,5块钱。大概也是1天1块,不过那是纯零花。
最气死人的是,小学时我1天1块早餐,无零花。我看到我们一个校友的爸爸给他50元零花钱,居然大言不惭的说:“爸爸没用,每天只能给你这么多,等爸爸发财了再给你加钱。”这嘲讽拉的。
那时候我妈工资150,你1个月给孩子零用钱就是1k5,都可以去死了。:hz1004:
2016-2-20 10:54
葉影心
8岁的孩子自理财务还是早了点
2016-2-20 11:17
大将文钦
回复 #2 小贩 的帖子
教育自己的孩子属于警察受理范围?父母应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可是法律规定的:hz1019:
2016-2-20 11:27
humi100
[quote]原帖由 [i]大将文钦[/i] 于 2016-2-20 11:17 发表
教育自己的孩子属于警察受理范围?父母应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可是法律规定的:hz1019: [/quote]
打人属于警察受理范围。
2016-2-20 12:00
大将文钦
回复 #9 humi100 的帖子
造成严重伤害JC自然要管,没造成伤害这叫正常教育:hz1019: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2-20 12:03 编辑 [/i]][/color]
2016-2-20 12:23
若云邪尊
家境好的1000多没什么。家境不好的打死孩子都不见怪。主要是小孩周边肯定有玩游戏充值的。攀比心作祟。不想被人看不起。打肿脸冲胖子。这事见得多了
2016-2-20 12:27
humi100
[quote]原帖由 [i]大将文钦[/i] 于 2016-2-20 12:00 发表
造成严重伤害JC自然要管,没造成伤害这叫正常教育:hz1019: [/quote]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殴打就算。
2016-2-20 12:45
大将文钦
回复 #12 humi100 的帖子
用体罚方式教育孩子这叫责打,不叫殴打:hz1019:
2016-2-20 13:46
关内侯
性质就跟向未成年出售烟酒一样,警察应该管
2016-2-20 14:21
五袋石果
[quote]原帖由 [i]小贩[/i] 于 2016-2-20 09:16 发表
这么少?93年,我早餐费10块,实际上4块就搞定了。 [/quote]
小贩是壕啊。我93年的时候在读大学,每个月的饭钱大约就是100元,那可是要吃30天的啊。
2016-2-20 14:33
szwd1997
回复 #15 五袋石果 的帖子
估计他是邓总画圈的地方。物价贵点钱也自然花得多点。
2016-2-20 14:45
白炎陽
[quote]原帖由 [i]大将文钦[/i] 于 2016-2-20 11:17 发表
教育自己的孩子属于警察受理范围?父母应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可是法律规定的:hz1019: [/quote]
2樓不是那個意思
他意思說家長上去錘報攤老闆兩拳,報攤老闆肯定也還手兩拳
這下馬上就能受理了
2016-2-20 15:44
白衣子
法律上应该没有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游戏点卡 这一规定吧
2016-2-20 16:08
白炎陽
[quote]原帖由 [i]白衣子[/i] 于 2016-2-20 15:44 发表
法律上应该没有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游戏点卡 这一规定吧 [/quote]
好像有類似說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買賣關係有規定的,類似說小孩子即便自願實施大筆買賣,家長是可以反悔的,具體不清楚,我看法是走這個方向
2016-2-20 16:11
szwd1997
回复 #19 白炎陽 的帖子
要是你冲了30点卡马上暴个500R的装备,请问你退不退报亭钱?
2016-2-20 16:24
卫天龙
回复 #6 szwd1997 的帖子
楼上一直没出1500这个数啊……
顶楼是压岁钱……
2016-2-20 16:24
白炎陽
[quote]原帖由 [i]szwd1997[/i] 于 2016-2-20 16:11 发表
要是你冲了30点卡马上暴个500R的装备,请问你退不退报亭钱? [/quote]
對,這點我認為很有爭議,如果那個產品是影響再次銷售的,或者說是根本已經消耗掉的,
比如熊孩子買了5萬塊的酒,回頭喝了:hz1015:
這種待扯皮
我看法是要求退貨沒啥道理
====
2016-2-20 16:25
szwd1997
回复 #21 卫天龙 的帖子
一样,只是举例。
你买了1500,马上暴了2500R的东西,请问这2500给报亭吗?
2016-2-20 16:28
szwd1997
回复 #22 白炎陽 的帖子
玩游戏冲点卡天经地义啊,你可以不玩要点卡的游戏啊。
2016-2-20 16:30
卫天龙
回复 #23 szwd1997 的帖子
我回复的是6楼,你们举例我不参与:hz1041:
嗯,总之,我还没想过要求退钱,除了那次被骗……
2016-2-20 16:33
szwd1997
回复 #21 卫天龙 的帖子
我说的是我那个校友1k5。每天50,30天,一个月1k5的零花钱啊。
2016-2-20 16:39
白炎陽
[quote]原帖由 [i]szwd1997[/i] 于 2016-2-20 16:25 发表
一样,只是举例。
你买了1500,马上暴了2500R的东西,请问这2500给报亭吗? [/quote]
哦,剛才我沒聽明白,我以為你說買完點卡去點去換了裝備穿完了
這種更有爭議了,我暫時不討論
2016-2-20 17:37
KYOKO
年龄相当的民事行为
1次1千块肯定不想当,问题是每次几十块你说不相当还有商榷余地
2016-2-20 18:05
白炎陽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16-2-20 17:37 发表
年龄相当的民事行为
1次1千块肯定不想当,问题是每次几十块你说不相当还有商榷余地 [/quote]
這個情況下報攤老闆不承認,或者堅持不記得有這種交易了,我認為就了事了
家長沒有真憑實據下怎麼鬧退款?
2016-2-20 18:29
大将文钦
回复 #15 五袋石果 的帖子
学校食堂便宜:hz1016:
2016-2-21 09:18
五袋石果
回复 #30 大将文钦 的帖子
我是感叹小贩家好有钱。
1993年的时候,上海的在职职工平均月工资400多不到500,我们济南是200多不到300。小贩光是早餐就把一个在职职工的全部收入干掉了,所以我感叹他好有钱。
像我读大学一年连学费总计1500左右,家里都是要借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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