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12 19:16
KYOKO
车主用修改液更改车牌号 民警:简直侮辱智商
[img]http://img3.cache.netease.com/cnews/2016/2/10/201602101926505202b.jpg[/img]
现场图
[img]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2016/2/10/201602101926526f894.jpg[/img]
现场图
#成都身边事#【交警挡获“史上最无语”变更号牌,简直侮辱智商!】春节期间,警方挡获了不少违法变更号牌车主。其中,一位成都违法车主的奇葩更改号牌方式,轻松几笔修改液让“772”秒变“998”!让@平安成都 警察叔叔大呼:这简直就是侮辱交警蜀黍的智商!你这么聪明,你咋不上天!
2016-2-12 19:27
赤炎陽
還不如套一個呢
2016-2-12 20:19
zeloti
春节喝多了而已:hz1026:
2016-2-12 20:38
信天游
不,这是俺家小盆友淘气,拿着涂改液闹着玩的。
2016-2-12 20:52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信天游[/i] 于 2016-2-12 20:38 发表
不,这是俺家小盆友淘气,拿着涂改液闹着玩的。 [/quote]
車牌塗改倒不是按誰塗就罰誰的,還是按開車的人,車主處理
換句話說,就算你是被泥濺的,你不清乾淨讓交警看到,也要處理
2016-2-12 21:11
小贩
所以领导骂你了,用双面胶把他车牌贴了。
2016-2-13 11:21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小贩[/i] 于 2016-2-12 21:11 发表
所以领导骂你了,用双面胶把他车牌贴了。 [/quote]
很多人都這樣對亂停車的啊
2016-2-13 12:18
LXR
过失犯错和故意犯错一样对待吗?
2016-2-13 13:19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LXR[/i] 于 2016-2-13 12:18 发表
过失犯错和故意犯错一样对待吗? [/quote]
這個確實不好舉證,用布套牌子,摘掉牌子開車的人要說是家裡小孩子淘氣幹的這交警也很難反駁
同理樓上那位哥說塗改號牌的要賴在小孩身上也沒這麼簡單
2016-2-13 14:14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信天游[/i] 于 2016-2-12 20:38 发表
不,这是俺家小盆友淘气,拿着涂改液闹着玩的。 [/quote]
認真的說,應該這麼講
交警應該是按那個主觀的嫌疑程度有一個衡量的方式,而疑罪不一定會從無
因為交規規定的是駕駛有遮掩車牌的即違規,而過程是誰遮掩的倒沒有關係
如果是一些比較為人能接受的理由,比如下大雨被泥濺上的無意為之,應該是可以免責的
但要說是小孩子淘氣幹的之類,就不能免責
之前有過一個例子是有個哥下雨整車都被泥濺了,這哥們小聰明說是泥濺的不關我事啊
然後後來洗車故意剩車牌那位子不洗
整車都乾淨,就牌子那一塊泥巴,上路,照樣處罰
2016-2-13 14:35
LXR
回复 #10 赤炎陽 的帖子
本例的哥们明显有遮挡号牌的意图了。
而主楼的的哥们,如果智商正常,就应明白这样改车牌号码无法误导交警,所以是车主故意涂改的可能性非常小。
2016-2-13 15:06
14693089
这脑洞:hz1007::hz1007:
2016-2-13 17:01
KYOKO
回复 #11 LXR 的帖子
低智商犯罪仍然是犯罪
曾经有报道,有人用一把普通的螺丝刀和扳手想去拆ATM,最后被判了盗窃金融机构罪
2016-2-13 21:47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LXR[/i] 于 2016-2-13 14:35 发表
本例的哥们明显有遮挡号牌的意图了。
而主楼的的哥们,如果智商正常,就应明白这样改车牌号码无法误导交警,所以是车主故意涂改的可能性非常小。 [/quote]
坦白講我受誤導了
我坦白,我智商不夠
1. 我看到的數字是778,而看不出772
2. 我看法是那哥主觀故意用低劣手法塗改出"77"讓大家一眼就看出77有問題,而反而忽略了個8字,這就是所謂的聲東擊西之計
3. 車子在行駛過程中,比如超速,紅燈抓拍下,很可能是能混過的,老兄覺得這容易,是站在它靜止的前提說的
4. 孩子的知識水平也不至於能知到塗改車牌能佔便宜這麼高端,所以犯案子是自家小孩的可能性太小
5. 再說確保開車前車牌號正常是司機的義務,這點很難開脫
2016-2-13 23:59
LXR
孩子涂改车牌不一定是为了占便宜,可能就是为了好玩,所以不能说小孩所为的可能性小。
没能保证开前车牌正常应属于粗心大意的无心之过吧,是不是应和主观上故意遮挡车牌的区分开来?
2016-2-14 00:31
墨叶
回复 #14 赤炎陽 的帖子
7改成9和2改成8都是用同一种方式。我认为你说的前2条不合理。
2016-2-14 02:02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LXR[/i] 于 2016-2-13 23:59 发表
孩子涂改车牌不一定是为了占便宜,可能就是为了好玩,所以不能说小孩所为的可能性小。
没能保证开前车牌正常应属于粗心大意的无心之过吧,是不是应和主观上故意遮挡车牌的区分开来? [/quote]
除非極少數笨司機,當場被拍下自己遮蓋號牌
不然
理論上交警不可能找到那根油漆筆/遮蓋車牌的那個白紙或是布套來驗指紋,這句話老兄您能理解嗎?
意思就是說,幾乎每一個人都完全可以聲稱自己是"無心之過"被"別人"蓋號的
2016-2-14 02:10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6-2-14 00:31 发表
7改成9和2改成8都是用同一种方式。我认为你说的前2条不合理。 [/quote]
是同一種方式沒錯,但那個2字改得明顯比較好
那個7改9那個倒角太尖了,那個2改8就很圓潤
2016-2-14 08:54
KYOKO
回复 #17 赤炎陽 的帖子
往大案子说,是无心之故or故意法院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的
遮盖号码牌相对要小的多,咱倾向交警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认为是无心之失可以减少罚款、扣分
2016-2-14 09:05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16-2-14 08:54 发表
往大案子说,是无心之故or故意法院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的
遮盖号码牌相对要小的多,咱倾向交警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认为是无心之失可以减少罚款、扣分 [/quote]
1. 沒錯
2. 我也同意可以根據實際情形輕判,關鍵交警有這權力嗎?記得遮擋號牌好像沒有啥處罰範圍可言
3. 但我還是要提出一個重點,就是首先這條規章上不能講疑罪從無,因為規章上寫的是不管誰蓋的,開車的就是有責任,另外操作上也不能講疑罪從無,因為一旦講了疑罪從無,大家都能從無了
2016-2-14 09:11
KYOKO
回复 #20 赤炎陽 的帖子
2.交规是不是这么死不清楚
3.号码牌被遮盖已经不是“疑罪”了,现在就是“有罪”,问题在于这“罪”的轻重。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都有罪,两者差别可很大
2016-2-14 09:13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16-2-14 09:11 发表
3.号码牌被遮盖已经不是“疑罪”了,现在就是“有罪”,问题在于这“罪”的轻重。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都有罪,两者差别可很大 [/quote]
3. 我意思說那個"是不是主觀",應該懷疑從主觀論,也就是:"沒有明顯證據,就該判斷其人是故意遮擋"
而不是我們常理說"疑罪從無"那種:"既然沒真憑實據,就當他是遭人陷害好了"
如果這種例子能用自家小孩頂罪,那99.9%遮擋號牌的都可以了
你說布套牌子或是白紙蓋牌子,的說是小孩貪玩也成立啊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赤炎陽 于 2016-2-14 09:52 编辑 [/i]][/color]
2016-2-14 09:19
墨叶
[quote]原帖由 [i]赤炎陽[/i] 于 2016-2-14 02:10 发表
是同一種方式沒錯,但那個2字改得明顯比較好
那個7改9那個倒角太尖了,那個2改8就很圓潤 [/quote]
2改成8也就是多加一条直线,并不圆润。
你觉得2改8好是因为7改成9就更容易被看穿。
如果是用白色的2改8,其他颜色的7改9。才符合你说的声东击西。
如果看到明显改动的9也能毫无怀疑的接受有瑕疵的8,我认为这样的智商确实是不够的。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墨叶 于 2016-2-14 09:21 编辑 [/i]][/color]
2016-2-14 09:25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6-2-14 09:19 发表
2改成8也就是多加一条直线,并不圆润。
你觉得2改8好是因为7改成9就更容易被看穿。
如果是用白色的2改8,其他颜色的7改9。才符合你说的声东击西。
如果看到明显改动的9也能毫无怀疑的接受有瑕疵的8,我 ... [/quote]
1. 那個7變9有兩個倒角處於正上方,明眼人都會注意這裡,2改8只有一個倒角,而且是左下角,這個常人而言不太明顯
2. 那個7變9線條不均勻,2變8線條很均勻
3. 當然,我主觀上可能是我弱視吧,但我認為很多人在第一眼能看出7變9,但沒能發現2變8,我坐等人來聲援我
4. 墨兄,退一步說,就算大家定晴看,能看出是改的,但車牌號這種東西,只能在運動行駛間看那麼移動的一兩秒,這個迷惑性還是很強的
2016-2-14 09:33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6-2-14 09:19 发表
2改成8也就是多加一条直线,并不圆润。
你觉得2改8好是因为7改成9就更容易被看穿。
如果是用白色的2改8,其他颜色的7改9。才符合你说的声东击西。
如果看到明显改动的9也能毫无怀疑的接受有瑕疵的8,我 ... [/quote]
首先不同偽裝,在同一個場合,但不同情景是有區別的
我們不能從照片上就說別人那個偽裝太低劣,要結合情景來看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軍人野戰迷彩服
你找水王披一身迷彩服在野外趴下照像,拿照片給我找,如果我們不考慮情景,也就是按我們安坐家中來看,
除了少數偽裝神人,我要找水王,還不是一個找一個準
但你能不能因此推論迷彩服不具作用呢?
事實上要是有個野外實戰我跟水王1v1,炮火連天亂七八糟,我靜不下心來,5-10秒內看不到水王我馬上就被水王爆頭了
這說明在特定情景下,水王這個迷惑能起的作用極大
[size=6][color=Red]迷彩服其實非常有用[/color][/size]
同理那塗改號牌
你說車子放那,大家都能輕鬆抓到他,這是當然的,就算我眼力最差了來看,看個10秒也能看出不對勁
但要結合情境:
要是這車子超速,更甚至是在沒有太多佐證時,比如荒郊野外撞死了個人,只有5個村民目擊,這時他油門一催跑了
大家純靠眼力看他那塊高速移動的牌子
這時要讓別人看錯,起的功能就大大的有了
2016-2-14 09:47
墨叶
回复 #24 赤炎陽 的帖子
如果车是运动的,那么无论是9还是8都可能会看错。
2改成8的难度远小于7改成9。2改8主体是直线,7改9主体是圆。
而我认为2改8和7改9的手段区别并不大,足以反驳你的声东击西论。
如果7改9非常完美,而更简单的2改8反而很容易辨认,那才是声东击西。
或者,用高明的手段把1改成7,再用低级手段把7改成9。也是声东击西。
2016-2-14 09:49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6-2-14 09:47 发表
如果车是运动的,那么无论是9还是8都可能会看错。
2改成8的难度远小于7改成9。2改8主体是直线,7改9主体是圆。
而我认为2改8和7改9的手段区别并不大,足以反驳你的声东击西论。
如果7改9非常完美,而更简 ... [/quote]
這點沒這麼重要,我只是吐槽一下我個人確實沒看出7改9,我幾乎是看到新聞最底端文字描述再回頭看我才發現的
如果您覺得這個沒聲東擊西,那就沒有吧=_=
2016-2-14 09:50
墨叶
回复 #25 赤炎陽 的帖子
我的观点就是:修改是有迷惑的作用,但是2改8和7改9是同等的。并不存在声东击西。
如果2改8已经非常完美了,那么没必要用同样的手法7改9。
相同的手法是做不到声东击西的。
只改2反而隐秘性更强。
2016-2-14 09:54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6-2-14 09:50 发表
我的观点就是:修改是有迷惑的作用,但是2改8和7改9是同等的。并不存在声东击西。
如果2改8已经非常完美了,那么没必要用同样的手法7改9。
相同的手法是做不到声东击西的。
只改2反而隐秘性更强。 [/quote]
我的觀點是:如果是這牌子只能短時間一瞄,可能很多人會認為是998
如果再多給個5秒,可能有人能看出是778
大家都會被那個7字吸走目光,覺得這個77長得太怪了,從而放過那個2
2016-2-14 10:09
墨叶
回复 #29 赤炎陽 的帖子
我的觀點是:8和9的不同是数字本身的特性造成的。并不作弊者本意。
你可以指责作弊,不能指责作弊者声东击西。
2016-2-14 12:19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6-2-14 10:09 发表
我的觀點是:8和9的不同是数字本身的特性造成的。并不作弊者本意。
你可以指责作弊,不能指责作弊者声东击西。 [/quote]
可以這麼說,他可能不是故意的,但客觀地在我這裡很成功地造成了這效果
2016-2-14 13:10
墨叶
回复 #31 赤炎陽 的帖子
那你就是用主观判断歪曲客观事实。
我主观判断并没有声东击西的效果。
2016-2-14 13:46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6-2-14 13:10 发表
那你就是用主观判断歪曲客观事实。
我主观判断并没有声东击西的效果。 [/quote]
不至於歪曲吧,我看宗明義就說了,"我看法是"
墨兄莫要管得太寬啊
2016-2-14 13:47
赤炎陽
[quote]原帖由 [i]赤炎陽[/i] 于 2016-2-13 21:47 发表
坦白講我受誤導了
我坦白,我智商不夠
1. [color=Red]我看到的[/color]數字是778,而看不出772
2. [color=Red]我看法是[/color]那哥主觀故意用低劣手法塗改出"77"讓大家一眼就看出77有問題,而反而忽略了個8字,這就是所謂的聲東擊西之計 ... [/quote]
見紅字
2016-2-14 15:27
墨叶
回复 #34 赤炎陽 的帖子
好。尊重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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