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1 18:12
KYOKO
新华书店禁止看书 莫让冷漠寒了孩子的心
[img]http://pic.nen.com.cn/0/15/84/24/15842455_988688.jpg[/img] 文/张园
新华书店作为人们购书首选实体店本来应该是读书的乐园,人们在其中挑书看书和谐舒适,然而却有新华书店禁止看书还将孩子赶走实在是让人心寒。网友爆料:呼伦贝尔一新华书店,10岁孩子因看书未买被撵出!店员说: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出去!(新华网2016年2月1日)
新华书店本该是个安静的供大家读书、买书的地方,但呼伦贝尔的一家书店却因为一个孩子不买书而将孩子轰出书店,让人不禁感叹,现在就连书店也是以盈利为目的,没有一点同情心。如此苛刻地对待顾客不仅伤害了一颗渴求知识的幼小心灵,也让新华书店的形象跌落谷底。如果书店都不能看书,那哪里是看书的地方?当然,开门就是为了盈利,这点毋庸置疑,然而即使是以盈利为目的也不应该因为顾客不买就言辞冷漠,恶语相向,更何况对象还只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常言道:“顾客就是上帝”,新华书店就是这样对待自己的上帝吗?再退一步讲,为了书店的长期发展也不应当目光短浅,顾
[img]http://pic.nen.com.cn/0/15/84/26/15842649_809090.jpg[/img]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在利益面前变得越来越浮躁,变得没有同情心。不知道为什么,笔者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总有一种小时候听卖火柴的小女孩故事的即视感,也许因为顾客是一个孩子,也许因为小男孩同样面临的是一个冷漠无情的人,让笔者心生怜悯。即使小男孩真的不买书,在这个天气异常寒冷的季节里,店员就不能有一颗温暖的心收留孩子读书吗?是什么让她的心如此冷漠,又是什么让孩子过早地体验到了人情冷暖?对于这样的事件我们在责怪店员素质低下的同时也不免感慨是什么在书店营业上打上了金钱的标签?笔者只想奉劝那名店员,莫让金钱和利益蒙蔽了自己的双眼。这个世界上还有比金钱更美好的东西,那就是渴求知识的稚嫩心灵。莫让自己的冷漠把人性仅存的这点美好消失殆尽。
客即使现在没有买,不代表以后也不会买,这样直接把上帝赶出门外的做法不仅令自身形象受损也把自己的财路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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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实话,有时候咱带大阿哥去新华书店看书,店里不让坐地上看还真有不便。不过还没到不让看书的地步。。
2016-2-1 18:47
天下第一水货
现在很多人去新华书店,只看书,不买书,如果是店员,确实会很讨厌,
不过我也是那种只看书不买书的人
2016-2-1 20:14
白炎陽
1. 書店作為書本的實際擁有人,應該有讓顧客看,或不讓顧客看的自由,不要道德綁架
2. 當然店員行使權力的態度要端正有禮一些,對孩子不能呵責
3. 個人傾向書店會授權店員見機行事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6-2-1 21:25 编辑 [/i]][/color]
2016-2-1 20:36
小贩
当然,利害为大,道德传统算个P。
2016-2-1 22:05
江山笑
堂堂新华书店这样做也太特么......大约是也搞私人承包计件了吧,不然管店员鸟事,你只负责收钱防贼就好。
2016-2-2 08:35
KYOKO
回复 #5 江山笑 的帖子
差不多,上次咱开贴问过,据说新华书店的收入零售图书只是个零头。再者,这里面还有社会公益在里面,不仅仅是盈利的问题
2016-2-2 08:39
KYOKO
回复 #3 白炎陽 的帖子
作为顾客,咱认为,原则上有权在一定范围、时间内预览图书,而不是仅仅看个标题就必须决定买or不买。
当然,实际上,虽然这个“一定范围、时间”确实不好确定,但是不是必须矫枉过正到书店有权让你一秒钟也不能看图书内容,咱持否定意见
2016-2-2 08:46
天下第一水货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16-2-2 08:39 发表
作为顾客,咱认为,原则上有权在一定范围、时间内预览图书,而不是仅仅看个标题就必须决定买or不买。
当然,实际上,虽然这个“一定范围、时间”确实不好确定,但是不是必须矫枉过正到书店有权让你一秒钟也不 ... [/quote]
看来你到新华书店不多。至少我这个地方,新华书店成了阅览室,特别是周末、假日,很多学生在里面泡一天,只看不买。
当然我孩子也经常去,而且每次去就只带公交卡,根本没买的意思。
2016-2-2 08:58
葉影心
还是有人鞋也脱了, 枕头被铺食水都准备好在那边看书, 就差没换上睡衣
2016-2-2 09:18
tiger1970
我从三四岁就逛新华书店,这个习惯一直保持,也四十多年快五十年啦。
新华书店一直是不允许看书的,起初是柜台式,以后开架,开架也不让长时间看(比如两三分钟),也就这十几年才让看,但也不是让看很长时间。只有近几年本地图书大厦建成后才出现了允许顾客长时间看书的情况。
不仅国营的新华书店,本地任何私营的书店也都不太赞同顾客长时间的看书。
看书去图书馆,这个是规范。
我十几岁的时候,新华书店首次开架(你们知道吗?新华书店起初是柜台式的,以后试行了一段时间的开架,以后又变成了柜台式的,以后又逐步推行开架),我当时去看一本字帖,看了大约两三分钟,结果被营业员赶出来啦。从此以后,我养成了只看目录和略微一翻正文就决定是否购买书籍的习惯。这已经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情啦,至今不忘。而且当时的情景,时时都历历在目,而且经常入梦,直至今日,那个营业员长什么样,说什么话,有什么动作,如同新发生的一样。
还记得我说我学书法的事情吗?当时根本买不到王羲之《兰亭序》,换一句话说是没有出版的。但当时已经是八十年代初期,当时的字帖已经不是单纯的工农兵实用字帖啦,开始出现了一些现代书法家新作《兰亭序》或者一些古文古诗的书法字帖。为此,我就每天去书店,找到这书,只看一眼(确实是只看一眼),出门根据记忆描摹下来,再根据各种不同书法家的作品找共性,来推断王右军当时的字形。结果最终用了几年时间,推断出了王右军的《兰亭序》字形,事后发现居然与王右军的字形相差不大。
此事虽然是不得已为之,也是合理运用了规则,但毕竟利用了新华书店的资源,虽然没人管我甚至可能没人发觉,但回想起来,至今深感屈辱。
人要一个脸面。书这个东西又不贵,买了也就买了,买错了送人也好,垫桌子脚也罢,谁也不差那几个钱,何苦让人责骂驱逐看不起?(如果是黄金的话......你不进金店不就行啦?)我现在到书店,只要进去,九成九是要买书的,而且事先只是略微一翻,而且往往不止买一本且阅读范围极广(也就法律和外文两部分我不常阅读),而且是经常去(每周总要有几次)。所以现在所有书店营业员看见我去,服务态度极好。很多营业员尽可能使用手中的权利主动为我打折。为什么?因为他们有钱赚呗。
书店不是公益事业,对于驱逐看书不买书的顾客,我完全理解。
现在网上电子书那么多,大可先看电子书再去买实体书。而且实体书有个问题,太重。
我现在家里的书已经达到需要考虑地板承重的问题,家里除了书就是儿子的玩具。拙荆为此无可奈何。
书店是做买卖的,不是公益单位,咱们是顾客,商家都说顾客是上帝。既然如此,咱们虽然不真的是上帝吧,但总要有个旗下大爷的样子,干嘛去做乞丐的事情?不是说不让你挑,一本书,拿过来翻一翻,有一分钟足够了吧?一分钟决定买不买,就是买错啦,大不了送人或者垫椅子腿而已,一本书才几个钱啊?何苦让人撵,让人骂,让人看不起?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6-2-2 09:41 编辑 [/i]][/color]
2016-2-2 09:45
卫天龙
[quote]原帖由 [i]tiger1970[/i] 于 2016-2-2 09:18 发表
我现在家里的书已经达到需要考虑地板承重的问题 [/quote]
等等……虎伯伯,让我笑一会:hz1007:
我小时候的玩具都被我妈扔小房去了,对书这么干好像不太尊重作者的样子……
2016-2-2 09:55
tiger1970
回复 #11 卫天龙 的帖子
没啥好笑的。
普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标准承重250公斤。
所以要是一个房间10平方,极限总承重就是2500公斤。
书籍的重量是很重的,我称过----现在的25开本书籍,如果有半米的厚度,重量大约在15公斤左右----大致也就是近30本的样子。
换一句话说,3000本就是1500公斤。
一个10平方的屋子,加上家具和里面的内容500公斤(家具真该换成松木的,那东西轻。用那种什么板材的----我不懂,反正是用现代工艺压的像塑料似的,那东西做家具太沉重)、还要留出大约四个人(全家在一起加一个客人)的重量350公斤----上述是850公斤,再加上3000本书,合计就到了这个极限。(咱不敢按建筑面积算,按实用面积算吧,要是按建筑面积算出来按这个标准往上加书的话就一点余地也没有啦----一旦来两三个客人怎么办?)
我家里要是真平均一下,每个房间何止3000本书啊?就算很多是32或者大32开的书,那我相当多的16开,大16开和画册、精装书、字帖怎么算?这还不算杂志。(七层的书柜,内外两排放,一层单排15公斤两排就是30公斤,七层是210公斤,每个房间里6个书柜是基本配置合计1300公斤,再加上单个的小书柜、写字台上的书、单个小书架上的书、书柜顶上、床下和书桌下的书,1500公斤是没问题的)。
我妻子多次劝我卖一部分,否则家中就成了书堆啦。我去看了一下,有些书虽然我不用啦,但毕竟是我亲手挑过的书,三文不值两文的卖给那些不懂书的人,我宁愿垫椅子腿也不卖。结果书就越积越多。
电子书是个好东西,我现在单纯装电子书已经买了三张移动硬盘,一张250G,一张500G,最近又弄了一张1T的。不过这东西只能在电脑上看,我近视,而且眼睛开始花啦,所以还是不便。有时候一些重要章节会打印出来看,家中也积累了一堆打印纸啦(真是堆啊)。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6-2-2 11:37 编辑 [/i]][/color]
2016-2-2 10:00
卫天龙
回复 #12 tiger1970 的帖子
:hz1036:我们一家可能都没3000本书,这还算是我老爹以前开过卖书亭的情况下
:hz1032:
2016-2-2 10:11
tiger1970
回复 #13 卫天龙 的帖子
3000本书才是我平均一个房间的数目。
本地一般人中我这种情况似乎并不多见,但我的藏书量是列不进前茅的----本地有十大二十大藏书家的评选,听说人家的书超过我十几倍,最多的有几十万册,甚至超过一般的图书馆(我也是听店员说的啊,原文没看见----因为我不想看见,不想受那个刺激)。
我弟弟的书的数量跟我差不多。不过我是偏古代文史,武术类是有书必收,而他是偏西方史学和军事,围棋类则是有书必收。因此,我们两个人的重点不同。我老师(不是练武的师父)比我稍多,不过他的书比较专门,以唐宋元明文学类为主。
我试图整理一个书目检索系统,已经搞了一年多啦,每本书都登录进EXCEL表格,以便查找(书越来越多,有时候就不知道在何处啦),现在连十分之一都没搞完(当然我也比较懒)。
去年一年,从头到尾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实体书71本,1421万字(根据书后字数计算),比前年略少。
我买的这些书籍,很多是用来备查,或者泛读的。所以说读确实每本都读啦,但是所有书从头到尾全一个字一个字的读----这个倒没有。
为什么我会这样?其实就是两点:一是书店不许看书,二是图书馆距离太远(而且要是单讲某个专业的书还真没我这里全)。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6-2-2 11:24 编辑 [/i]][/color]
2016-2-2 13:27
风精之羽
话说,这个记者这个标题,我只能认为这个记者是个sb
我去过的新华书店,应该说都是允许孩子看书的
全中国有多少新华书店,就这么一个书店有这么一个问题,实际上也属于正常行为,没啥可大惊小怪的
然后被这个sb记者加上新华书店禁止孩子看书这样的大标题
结果就是:全国所有的新华书店都躺枪了
有考虑过这些书店工作人员的感受么?
要依我的想法:你说我不让人看书是么,那好吧,我不做还真对不起你这个标题了
所以说,这sb记者的这文章,负面影响绝对比正面影响大得多
2016-2-2 13:50
iorihelt
我们这里是让看的,以前夏天逛街没事就去那吹吹空调,翻翻书看,也没见过撵人的。
有些熊孩子乱拿乱放也有可能惹火店员。
2016-2-2 14:12
落叶
让标题党去做记者媒体就是这么个德性,首先让不让人家免费看书这是人经营者的权利。让看是高尚,不让是本分,而且我们这儿都是允许免费看的。这么大帽子扣过去,先问问会不会寒了那些书店员工的心。
当然本人是支持免费的,因为对于提升社会阅读习惯是个好事,尤其对于孩子。其次对一些不富裕家庭的孩子也是一个很好的阅读场所。
2016-2-2 16:05
白炎陽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16-2-2 08:39 发表
作为顾客,咱认为,原则上有权在一定范围、时间内预览图书,而不是仅仅看个标题就必须决定买or不买。
当然,实际上,虽然这个“一定范围、时间”确实不好确定,但是不是必须矫枉过正到书店有权让你一秒钟也不 ... [/quote]
呃如果把新華書店考慮成一家企業的話,我認為顧客沒有這個權利,這個屬於商家特別給出的情份
按理說書不是你的,你連摸的權利也不必然享有
跟你是不是(將會是)顧客沒啥關係
如果把新華書店理解成國營的,你站在納稅人的立場,硬要說你有"一定範圍"倒還勉強
2016-2-2 17:12
天下第一水货
国营的也分企业和事业单位之分。
事业单位可以说你是纳税人,你有资格干啥干啥的。
企业单位,纳税人没资格干涉其日常经营活动吧?
比如你买了某个企业的股票,或者就算你说某个企业的股东,并不代表你有资格免费使用该企业的资产。你不能说你是股东,这个公司有你的一份,你就可以怎么怎么的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天下第一水货 于 2016-2-2 18:12 编辑 [/i]][/color]
2016-2-2 17:32
KYOKO
回复 #18 白炎陽 的帖子
必然要考虑企业的特殊性
ps:
艳阳:企业就是企业,咱都一样看:hz1011:
2016-2-2 18:17
白炎陽
[quote]原帖由 [i]天下第一水货[/i] 于 2016-2-2 17:12 发表
国营的也分企业和事业单位之分。
事业单位可以说你是纳税人,你有资格干啥干啥的。
企业单位,纳税人没资格干涉其日常经营活动吧?
比如你买了某个企业的股票,或者就算你说某个企业的股东,并不代表你有资格 ... [/quote]
沒錯,我意思不是說國營的就可以隨便看
我意思是國營的要看,不至於私人的要看這麼不由分說
國營的"對看免費書的可商量性"應該更高一些
2016-2-2 18:19
白炎陽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16-2-2 17:32 发表
必然要考虑企业的特殊性
ps:
艳阳:企业就是企业,咱都一样看:hz1011: [/quote]
老兄您自栩法律小王子,如果大家都談特殊性(村規),那法律幹嘛吃的?
考慮小偷的特殊性,打斷一條腿也可以接受?
2016-2-2 18:22
ouyangnitian
不让人看不是店员的自由,让人看也不是说店员高尚,不过就一营销策略不同罢了
在广州,我有一个姐姐经常逛衣服,试好多,就是不买。
到郴州再去试,“你丫的试来试去,又不买什么意思啊,找喳啊!“
2016-2-2 19:02
KYOKO
回复 #22 白炎陽 的帖子
所以艳阳官员和老百姓一律平等嘛,有啥特殊性?要么都公布财产,要么都不公布财产:hz1012:
2016-2-2 19:31
关内侯
新华书店本身就不是看书的地方,看书的地方是图书馆。
不过我们这里的新华书店现在也设立了不少的座位,应该是各地方书店的适应地方的一种商业手段吧?
2016-2-2 23:13
cmy77
看书就该去图书馆,新华书店是买书的!
2016-2-3 18:59
zsxmmhd
[quote]原帖由 [i]tiger1970[/i] 于 2016-2-2 09:55 发表
没啥好笑的。
普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标准承重250公斤。
所以要是一个房间10平方,极限总承重就是2500公斤。
书籍的重量是很重的,我称过----现在的25开本书籍,如果有半米的厚度,重量大约在15公斤左右----大 ... [/quote]
这个和压强关系更大吧,换言之,如果压不坏书柜,建筑应该是没事的。
2016-2-4 09:09
tiger1970
[quote]原帖由 [i]zsxmmhd[/i] 于 2016-2-3 18:59 发表
这个和压强关系更大吧,换言之,如果压不坏书柜,建筑应该是没事的。 [/quote]
我也不太懂。
不过我们单位档案室是专门采取了加固措施的。所以我才知道书籍是有重量的,这才开始考虑到了地板承重。
2016-2-4 10:47
golden
自从图书大厦这种空调给力的建筑出现以来,小朋友们就有了夏季避暑圣地。。。
2016-2-6 11:19
阿巽
这事早就反转了
2016-2-6 12:46
墨叶
回复 #30 阿巽 的帖子
能否具体些?
2016-2-6 13:23
钱尘往事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6/2/6 12:46 发表
能否具体些? [/quote]
[url=http://news.sohu.com/20160201/n436527500.shtml]搜狐的新闻链接[/url]
事发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华书店经理姚芳2月1日告诉澎湃新闻([url]www.thepaper.cn[/url]),当天两个孩子在店里看了半个多小时的书并且有打闹,店员因此才让孩子出去。目前两名涉事店员已被通报批评。
时长2分09秒的视频显示,两名新华书店店员与一名女家长因“孩子看书”起了纷争。店员说:“新华书店是卖书的地方,图书馆是看书的地方……孩子坐在那儿看起来没完……”
家长回答说:“孩子只看了三五分钟就被撵出去了,不看书怎么知道买哪本呢?”
“看三分钟应该就能买本书了,买书时看看目录即可。”店员如是回复。
店员撵孩子的做法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书店的书被翻多了的确很难卖出去,真想看书可以去图书馆”,也有网友认为“买书前翻一翻也很正常,三五分钟就撵人出去未免过分”。
[color=Red]拍摄视频的家长孙女士2月1日告诉澎湃新闻,事发于上周六(1月30日)下午2点半左右,当时她带着两个孩子滑冰回来,想去商场买点东西,于是让孩子去商场二楼的书店等待。谁知刚进商场几分钟,就接到孩子电话说被撵出来了。[/color]
孙女士说,随后她前往书店理论,并拍下视频,希望书店方面能够重视此事,给爱书的人一个说法。
[color=Blue]事发书店经理姚芳告诉澎湃新闻,两个孩子当天并非只看了三五分钟书。据她了解,当时两个十多岁的小孩在店里看了大概半个小时后,开始追逐打闹,于是店员对小孩说“如果不买就别看”。走了之后大概二十分钟,孩子妈妈来到店里,接下来就发生了视频中的对话。[/color]
姚芳说,书店里有专门设置小板凳供孩子看书,平时节假日里也有很多小朋友到这里看书,“只要不影响到其他读者,想看多久都可以,我们是不会制止的”。她说,由于视频在网上广泛流传,呼伦贝尔市新华书店领导专程来到新巴尔虎右旗处理此事,视频中的两名店员已被通报批评。
对于书店经理所说孩子打闹一事,孙女士予以否认,“如果真有(监控录像)的话可以调监控来看,孩子说当时只是靠在书架上,被店员说了之后就坐在地上看。” 但她并不愿提供通话时间记录,她说,谁举证谁提供(证据),她那边只有视频录像。
事发后,有网友指出家长孙女士即新巴尔虎右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名领导,澎湃新闻核实后发现,该管理局确有一名女领导与孙女士同名。对此,孙女士回应称“这个不重要,在这个事件里我是一名普通公民、一位妈妈,和我的工作与职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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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书店方面的说法更可信一些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钱尘往事 于 2016-2-6 13:25 编辑 [/i]][/color]
2016-2-6 17:16
KYOKO
新华书店没卖吃的,赶脚不太方便。。否则,咱估计卖吃的能好过卖书。。:hz1011:
2016-2-6 21:06
粉炎陽
[quote]原帖由 [i]钱尘往事[/i] 于 2016-2-6 13:23 发表
姚芳说,书店里有专门设置小板凳供孩子看书,平时节假日里也有很多小朋友到这里看书,“只要不影响到其他读者,想看多久都可以,我们是不会制止的”。她说,由于视频在网上广泛流传,呼伦贝尔市新华书店领导专程来到新巴尔虎右旗处理此事,视频中的两名店员已被通报批评。
对于书店经理所说孩子打闹一事,孙女士予以否认,“如果真有(监控录像)的话可以调监控来看,孩子说当时只是靠在书架上,被店员说了之后就坐在地上看。” 但她并不愿提供通话时间记录,她说,谁举证谁提供(证据),她那边只有视频录像。
事发后,有网友指出家长孙女士即新巴尔虎右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名领导,澎湃新闻核实后发现,该管理局确有一名女领导与孙女士同名。对此,孙女士回应称“这个不重要,在这个事件里我是一名普通公民、一位妈妈,和我的工作与职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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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书店方面的说法更可信一些
[/quote]
就視頻本身感覺店員沒甚麼值得被批評的
可能一些制度上的理解解釋得不好,但不是原則性問題
領導批評他們感覺更像是一種"只要你讓我見報搞大了,我就必須修理你"式的批評
2016-2-7 09:08
KYOKO
回复 #34 粉炎陽 的帖子
艳阳肯定和领导顶起来了,咱没错,凭嘛批评咱,咱就不胡!
2016-2-7 12:12
14693089
双方都互相理解吧,其实现在熊孩子确实有点多,翻旧的书确实很难卖出去。
2016-2-7 14:08
粉炎陽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16-2-7 09:08 发表
艳阳肯定和领导顶起来了,咱没错,凭嘛批评咱,咱就不胡! [/quote]
我不至於頂起來,但我認為這樣拿部手機亂拍一通隨便提幾個問題,只要回答不夠官腔就得挨批評,此風一長大家全都不好過
領導和那位在藥管局工作的家長這樣被拍,我不認為他們面對鏡頭的風度能好過這書店職員多少
你拍我,大不了我明天不幹下崗,我也拍回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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