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11 13:30
天宫三板斧
对“大将文钦”的管理无法理解
[quote]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大将文钦 执行 移动 操作。
主题: 毕福剑摊上大事了
发表时间: 2015-4-7 11:52
原论坛: 水泊轩辕
目标论坛: 斩监候
操作理由: 管理需要[/quote]
[quote]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大将文钦 执行 移动 操作。
主题: 毕福剑事件真相
发表时间: 2015-4-10 19:44
原论坛: 水泊轩辕
目标论坛: 斩监候
操作理由: 管理需要[/quote]
而另一个关于毕福剑的贴子却留在水区:[url]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95734-1-1.html[/url]
我无法理解版主所谓管理需要是什么需要,关于毕福剑的贴子别人发得,我发不得?
2015-4-11 13:33
zeloti
凡是不合该斑竹口味的,都是管理需要,以此理由删帖,我都被删多次习惯了
2015-4-11 13:44
天宫三板斧
我很想迎合版主的口味,问题是版主难以捉摸。我没有看出来这三个贴子有多大不同,除了有两个是我发的,有一个不是我发的。
2015-4-11 14:21
大将文钦
你那个所谓的“事件真相”帖可有出处?
水区版规
[b]第五条,任何有关政治,或是这一类太过严肃的帖子,请不要到水区在开帖,水区是休闲娱乐的地方,这是水区,不叫“茶座”![/b]
另外,从楼主的名字和注册时间来看,发那种帖子,被删帖后又出来质疑,还真是在情理之中。
楼主9号在那个帖子回复说“为什么这贴不被删?”,可见楼主认为这种帖子是应该删的,10号又自己发了个相关的帖子,现在自己的帖子被转斩监候又发帖说无法理解,不知你到底是认为该删还是不该删呢?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4-11 14:44 编辑 [/i]][/color]
2015-4-11 14:32
大将文钦
[quote]原帖由 [i]zeloti[/i] 于 2015-4-11 13:33 发表
凡是不合该斑竹口味的,都是管理需要,以此理由删帖,我都被删多次习惯了 [/quote]
当然是管理需要,不合适的帖子被删除有什么不正常吗?删帖自然有删帖的理由
我的帖子也一样会被删除,我也没说什么吧
[img]http://www.xycq.net/forum/attachments/month_1504/20150411_a62f2845d71a00aa5af2hkMfvUF8BMSB.jpg[/img]
[img]http://www.xycq.net/forum/attachments/month_1504/20150411_ad8b887054da69b72648Yv0mvMX838PU.jpg[/img]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4-11 15:09 编辑 [/i]][/color]
2015-4-11 14:50
KYOKO
回复 #5 大将文钦 的帖子
咱印象里那俩帖子是吵起来了,而不是因为主题本身
2015-4-11 15:00
大将文钦
回复 #6 KYOKO 的帖子
这要看人,有的人被删帖会表示理解,有的人就会趁机闹一场:hz1009:
2015-4-11 15:28
天宫三板斧
[quote]原帖由 [i]大将文钦[/i] 于 2015-4-11 14:21 发表
你那个所谓的“事件真相”帖可有出处?
水区版规
第五条,任何有关政治,或是这一类太过严肃的帖子,请不要到水区在开帖,水区是休闲娱乐的地方,这是水区,不叫“茶座”!
另外,从楼主的名字和注册时间来看,发那种帖子,被删帖后又出来质疑,还真是在情理之中。
楼主9号在那个帖子回复说“为什么这贴不被删?”,可见楼主认为这种帖子是应该删的,10号又自己发了个相关的帖子,现在自己的帖子被转斩监候又发帖说无法理解,不知你到底是认为该删还是不该删呢?[/quote]
网上转帖来的,算出处吗?
“毕福剑事件真相”是说其实毕福剑并不是再骂某某,而是在表演,是误会。我不知道这算跟政治有关吗?
“毕福剑摊上大事了”被删,我没什么吧?可是后来有人发了毕福剑被撤销什么爱心大使的消息,我才感到很奇怪,是不是版主没看到,所以我才问为什么这样的贴子不被删。但之后这个贴子没有被处理,所以我认为我也可以发同类的贴子,故此发了”毕福剑事件真相“,结果又被删掉,我不可以置疑吗?
该删不该删,我还真不知道。我认为这几个贴子性质相同,要该删都该删,要不该删都不该删。
2015-4-11 16:06
黑暗至尊
版主的心事你别猜:hz1004:
2015-4-11 16:15
白河
“毕福剑摊上大事了”和“毕福剑被撤销爱心大使”这两个帖子算是新闻吧,只要下面讨论不过分,留着也没啥。
“毕福剑事件真相”换个标题更好些,至少真相是啥知道的不多,而且内容洗的太明显,删了也没啥。
2015-4-11 16:28
大将文钦
回复 #10 白河 的帖子
正规媒体报道的才是新闻,那个所谓“真相”好像不是正规媒体报道过的,连新闻都算不上。被撤销爱心大使那帖本来也无所谓,但某些人喜欢在回帖里弄些应该在茶座讨论的内容,所以只好处理了
2015-4-11 16:43
天宫三板斧
[quote]原帖由 [i]大将文钦[/i] 于 2015-4-11 16:28 发表
正规媒体报道的才是新闻,那个所谓“真相”好像不是正规媒体报道过的,连新闻都算不上。被撤销爱心大使那帖本来也无所谓,但某些人喜欢在回帖里弄些应该在茶座讨论的内容,所以只好处理了 [/quote]
水区发表的必须是正规媒体报道?是你上任后制定的新版规吗?
2015-4-11 16:46
天宫三板斧
[quote]知情人称,当时桌上有个朋友问,毕老师知不知道当年智取威虎山有两个版本,现在唱的版本是改编过的,还有一个东北民间流传的版本。
〝毕姥爷就唱了一下,两个版本都唱了,现在的唱了,民间的也唱了。〞知情人说。
不过对于谁拍的视频,知情人称自己也不清楚,但是他表示不是外国友人拍的。 [/quote]
这段话跟政治有半毛钱关系吗?
所以又转进到”不是正规媒体报道“了?
2015-4-11 16:55
大将文钦
回复 #12 天宫三板斧 的帖子
我的态度是一贯的,对于喜欢强辩的人不予理会,其实大家都知道有几个人是不可理喻的,该说的话都说了,您喜欢怎么想就怎么想吧,如果您认为删帖必须由发帖人同意,版主没有权力判定一个帖子是否该删,您可以建议论坛做出这样的规定,如果论坛有了这样的规定,您发了不符合水区的帖子,我在删帖前一定向您请示,等得到您的批准后再删,您看这样行吗?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4-11 18:25 编辑 [/i]][/color]
2015-4-11 17:29
天宫三板斧
[quote]原帖由 [i]大将文钦[/i] 于 2015-4-11 16:55 发表
我的态度是一贯的,对于喜欢强辩的人不予理会,该说的话都说了,您喜欢怎么想就怎么想吧,如果您认为删帖必须由发帖人同意,版主没有权力判定一个帖子是否该删,您可以建议论坛做出这样的规定,如果论坛有了这样的规定,您发了不符合水区的帖子,我在删帖前一定向您请示,等得到您的批准后再删,您看这样行吗?[/quote]
强辩的是你吧,我只是希望知道你删贴的标准是什么。如果你删贴的标准是随心所欲毫无规律,那论坛还有秩序吗?难道轩辕春秋论坛不是让你来维护秩序的?
2015-4-13 19:05
ptcn
1)我可以理解。
2)建议,斑竹应该注重帖子内容的来源。转贴注明出处,是个起码的要求,
2015-4-13 19:10
ptcn
一个消息,必须有人为它的来源负责。
秦火火的作用,就是为某些人提供“消息来源”,其实就是充当舆论炮灰。
斑竹删除来源不明的消息、或来源不可靠的消息(如其他论坛的某些“原创”消息),我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2015-4-14 09:01
天宫三板斧
哇,拍得一手好马。
版主要定什么规则是版主的权力,可是你的规则得明确吧?什么时候水区规定转帖消息必须是所谓正规媒体?你执行新规则你不先公布规则?
2015-4-14 11:29
大将文钦
本来不想多说了,既然楼主非要纠缠,我就再多说两句。
首先,楼主在茶座发过同类帖子,这说明楼主已经知道这种帖子应该发在茶座而非水区,楼主在明知那帖不应该发到水区的情况下,故意用新注册的马甲把那帖子发到水区,属于明知故犯,在帖子被转斩监候以后又用新注册的马甲在登闻鼓发帖闹事蓄意扰乱论坛秩序,不符合水区的帖子被转斩监候不只是楼主的帖子,但很少有人因此闹事,看来是有些人认为注册马甲简单,所以用马甲可以肆无忌惮。
其次,楼主说到删贴标准的问题,其实任何有正常思维的人都应该知道再详细的标准也不可能详细到对每个帖子的具体内容做出规定,如何处理只能由版主按版规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随心所欲毫无规律”这几个字原话奉还。
最后,奉劝某些人,不要以为用马甲就可以肆无忌惮
2015-4-14 11:48
天宫三板斧
[quote]原帖由 [i]大将文钦[/i] 于 2015-4-14 11:29 发表
本来不想多说了,既然楼主非要纠缠,我就再多说两句。
首先,楼主在茶座发过同类帖子,这说明楼主已经知道这种帖子应该发在茶座而非水区,楼主在明知那帖不应该发到水区的情况下,故意用新注册的马甲把那帖子发到水区,属于明知故犯,在帖子被转斩监候以后又用新注册的马甲在登闻鼓发帖闹事蓄意扰乱论坛秩序,不符合水区的帖子被转斩监候不只是楼主的帖子,但很少有人因此闹事,看来是有些人认为注册马甲简单,所以用马甲可以肆无忌惮。
其次,楼主说到删贴标准的问题,其实任何有正常思维的人都应该知道再详细的标准也不可能详细到对每个帖子的具体内容做出规定,如何处理只能由版主按版规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随心所欲毫无规律”这几个字原话奉还。
最后,奉劝某些人,不要以为用马甲就可以肆无忌惮
[/quote]
我发的关于毕福剑的第一个贴子就是水区的“毕福剑摊上大事了”。我认为这是个娱乐圈的消息。我在茶座发的贴子是水区的这个贴子被删除之后。
我再次在水区发关于此事的贴子,是因为另外有人在水区发关于毕福剑的贴子,没有被删除。
所谓“明知那帖不应该发到水区的情况下,故意用新注册的马甲把那帖子发到水区,属于明知故犯,”是颠倒因果的污蔑。真相显然是“大将文钦”管理无章法,让人无所适从。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能成为随心所欲毫无规律的借口。不能预先做出规定的事情,至少事后可以给出具体解释。可是大将文钦到现在也没有解释不了,关于毕福剑的贴子,为什么有些删除,有些保留,它们的区别在哪里。
我遵循正常途径投诉,陈述理由,怎么叫闹事?面对正常投诉,进行威胁,这是称职版主所为吗?
2015-4-14 11:58
落叶聚还散
算了,楼主,一个贴子的事,至于没完没了吗?
2015-4-14 12:07
大将文钦
回复 #20 天宫三板斧 的帖子
不符合水区的帖子当然会被删除,既然你在茶座发过同类帖子,这说明你已经知道这种帖子应该发在茶座而非水区,如果你发现水区有同类帖子没被处理可以向版主举报,而不是明知故犯也去水区发那种帖子。
说到污蔑,4个相关的帖子,3个在斩监候,1个在茶座,水区可没有保留,所以你这才是恶意污蔑。
2015-4-14 12:43
黑暗至尊
吵来吵去的,互相看不顺眼:hz1011:
2015-4-14 13:45
天宫三板斧
[quote]原帖由 [i]大将文钦[/i] 于 2015-4-14 12:07 发表
不符合水区的帖子当然会被删除,既然你在茶座发过同类帖子,这说明你已经知道这种帖子应该发在茶座而非水区,如果你发现水区有同类帖子没被处理可以向版主举报,而不是明知故犯也去水区发那种帖子。
说到污蔑,4个相关的帖子,3个在斩监候,1个在茶座,水区可没有保留,所以你这才是恶意污蔑。 [/quote]
又在歪曲事实。
你看看你自己怎么说的:
[quote]原帖由 [i]大将文钦[/i] 于 2015-4-11 14:21 发表
楼主9号在那个帖子回复说“为什么这贴不被删?”,可见楼主认为这种帖子是应该删的,10号又自己发了个相关的帖子,现在自己的帖子被转斩监候又发帖说无法理解,不知你到底是认为该删还是不该删呢?
[/quote]
我是不是先问了?你也看见了,可你删了吗?我提醒了你,你不删,我是不是可以认为关于毕福剑事件的贴子在水区可以发?我是不是看到这个贴子没被删,第二天才发的贴?我这叫明知故犯?
水区没有保留毕福剑事件的贴子,是在我投诉之前,还是我投诉之后?我投诉的时候,那个关于毕福剑的贴子是不是还在?我是恶意污蔑吗?你连基本的事实都不顾?
如果你是没有看到那个贴子,所以没删,那我投诉的时候你是怎么回答的?你为什么不回答你没看见?
2015-4-14 15:45
大将文钦
回复 #24 天宫三板斧 的帖子
你又开始胡搅蛮缠了,我11号回帖里引用你9号发的帖子能证明我9号就看到你的那个帖子了?你什么时候提醒我了?我怎么没收到你发给我短消息?
如果你举报过那帖,但那帖没有删除,当然可以说是被保留,但你根本就没举报过那帖,说保留就是恶意污蔑,按你的逻辑,如果有人骂人,当天没有被处理,你第二天就可以随便骂人了?
2015-4-14 17:59
天宫三板斧
[quote]原帖由 [i]大将文钦[/i] 于 2015-4-14 15:45 发表
你又开始胡搅蛮缠了,我11号回帖里引用你9号发的帖子能证明我9号就看到你的那个帖子了?你什么时候提醒我了?我怎么没收到你发给我短消息?
如果你举报过那帖,但那帖没有删除,当然可以说是被保留,但你根本 ... [/quote]
跟贴询问也是询问的方式
有两种可能,一,你认为那一贴违规,但没看见;二,或者你看见了,但认为不违规。那个贴子存在了那么久,而且回复也很多,我的贴子过夜就没了,一个存在时间比较短的贴子你能看见,一个存在时间比较长的贴子你看不见,这种事情概率大吗?显然是后一种情况概率大。所以我当然可以合理推断这样的贴子不违规。这种情况下我发贴怎么叫明知故犯?
我在投诉时候,如果你真的没看见,说没看见不就行了?而你却把焦点放在对我指责上。如果你确实没看见,我投诉不是对你的提醒?怎么成了闹事?成了胡搅蛮缠?
一个可以立即处理好的投诉,怎么会演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2015-4-14 18:12
大将文钦
一个帖子被删可能有一个理由,也可能有多个理由,在有多个理由的情况下,版主没有必要把所有理由一条一条都摆出来和被删帖者辩论,让被删帖者接受所有的理由,如果大家都是只要被删帖就发个投诉帖来找版主辩论,版主就不用做别的事了,光陪着被删帖者辩论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4-14 18:16 编辑 [/i]][/color]
2015-4-14 20:04
天宫三板斧
[quote]原帖由 [i]大将文钦[/i] 于 2015-4-14 18:12 发表
一个帖子被删可能有一个理由,也可能有多个理由,在有多个理由的情况下,版主没有必要把所有理由一条一条都摆出来和被删帖者辩论,让被删帖者接受所有的理由,如果大家都是只要被删帖就发个投诉帖来找版主辩论,版主就不用做别的事了,光陪着被删帖者辩论了[/quote]
说自己没有时间,你在这个贴子里回复了多少次?
在有多个理由的情况下,不需要一条条和被删贴者辩论,只要有一条理由成立就行。没看见是最有力最无可辩驳的理由,因为这是不是真的,只有你知道。
你花了大量的时间来指责不该投诉你,是闹事,是纠缠,你没有必要向我解释,等等,然后你说,不能要求版主做过多的解释,因为版主没有时间。
是的,版主没有时间解释,只有时间来拒绝解释以及对投诉人进行威胁。
2015-4-14 20:21
大将文钦
水区属于特别区,各种类型的帖子有很多,只能由版主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要求版主对每个帖子具体内容事先做出明文规定纯属胡搅蛮缠,对于你这种帖子版主说明理由就足够了,至于你是否接受是你的事,如果你不接受的话,版主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说服你接受,对于讲理的人说几句就明白了,对于不讲理的人再多说也没用,纯属浪费时间,做出解释和让对方接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解释早就做出了,只不过有人喜欢用在茶座的强辩方式不断纠缠而已,我已经说得够多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4-14 20:28 编辑 [/i]][/color]
2015-4-14 21:05
天宫三板斧
[quote]原帖由 [i]大将文钦[/i] 于 2015-4-14 20:21 发表
水区属于特别区,各种类型的帖子有很多,只能由版主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要求版主对每个帖子具体内容事先做出明文规定纯属胡搅蛮缠,对于你这种帖子版主说明理由就足够了,至于你是否接受是你的事,如果你不接受的话,版主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说服你接受,对于讲理的人说几句就明白了,对于不讲理的人再多说也没用,纯属浪费时间,做出解释和让对方接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解释早就做出了,只不过有人喜欢用在茶座的强辩方式不断纠缠而已,我已经说得够多了。
[/quote]
不能事先做出明文规定,至少事后应该有能力做出解释吧。如果两个贴子,删一个留一个,你自己都说不清楚二者有什么差别,你叫发贴的人怎么知道什么能发什么不能发?
到目前为止,你哪个回复说明我发的关于毕福剑的贴子和那个p什么发的贴子的差别?你连理由都没有说,我接受什么?
2015-4-14 21:13
大将文钦
我已经解释过了,有人喜欢选择性无视那有有什么办法
2015-4-14 22:07
天宫三板斧
如果是全新的版规,当然应该先告知。所谓情况复杂无法预先告知纯属借口。没有预先告知,别人怎么会知道?如何遵守?
如果不是全新版规,而是旧有版规的具体应用。至少能够在事后解释这个具体情形是如何违反版规的。
2015-4-15 12:32
小贩
某文艺青年对顾城的诗进行评论,仅敲了一句话:黑夜总会过去,光明才是永恒。然而,网管却将这则评论屏蔽了,青年不知何故便发问:“你说哪个词敏感了?黑夜,光明,还是永恒?”网管淡定回答:“夜总会”。
2015-4-15 13:10
大将文钦
挖坑、设套,胡搅了半天又转回来了,版规本有规定,解释也早就有了,有人非要择性无视,那也只好由着他自己竖靶子自己打
2015-4-15 20:51
天宫三板斧
胡扯、躲闪、耍赖了半天又转回来了,版规什么地方规定了必须发正规媒体的消息?
2015-4-15 20:56
大将文钦
继续开着你的选择性无视的特技吧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4-15 21:10 编辑 [/i]][/color]
2015-4-15 21:37
邓仲华
本人作为怡情岁月区经略使认定,管理人员”大将文钦“操作没有问题,并且已经作出充分说明,如果LZ对此仍有异议,可向枢密使、枢密副使等上级管理人员投诉,本贴锁。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0.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