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21 09:29
李泌
证据问题,51楼张节度提到知道 给某女性会员单独立版块 和 非法解放悲风鸷ID 两件事,虽然他并不知道内情,但这两件事是发生过的。
前者在文区节度中激起较大不满,张节度非文区节度,不知内情。
文区节度都知道此事是秦王扶苏所为,相当不满,只是没有爆发,单独开主贴质疑,在一些跟帖里有质疑,但被置之不理了。
当年的对联区节度仙枫云散等人都可以证明此事。
秦王扶苏想要抹杀此事,这脸真是被打得啪啪直响。
后者从事情本身来说就是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的,不论是不是五王赞同都不妥,何况还很可能是扶苏个人所为,诸王只是不好意思站出来公开反对而已。
事情经过如下
论坛会员悲风鸷,05年改名财务成本管理。
“财务成本管理”因连续大面积污言秽语辱骂坛友,被处于永久封禁处分。
此时,”悲风鸷“ID已被会员”秋冶容“注册。
一年多之后,秦王扶苏暗箱操作,将会员秋冶容的ID”悲风鸷“强夺过来,交给被永封的会员”财务成本管理“,且不理秋冶容的申诉,导致秋冶容离开论坛。
”财务成本管理“此后继续使用”悲风鸷“ID骂人,导致孤狼在途等有才华的坛友离开轩辕。
此事会员目击者极多,会员秋冶容、孤狼在途等人都可以作证。
事后秦王扶苏还发短信威胁相关坛友,区区在下就有收到一条。
当然了,此事如果秦王扶苏宣称一下“我就是流氓,怎么样”,我当然也就心悦诚服地不在探讨这个问题了。
这两件事,秦王扶苏可都是否认完全没有的,现在虽然事情还不是很清楚,但是已经有了,又怎么说?
永封姑且不必,要不要抽自己的脸几下先?
话又说回来,如果是经过五王同意的,从前面的封建皇朝论来说,虽然忽悠坛友不提自己可以耍流氓这一点不对,是可以站得住脚的。
秦王扶苏能否明示枢密院或王府中五王一致同意这两件事的帖子,来为封建皇朝论下自己站得住脚一点来背书?
秦王扶苏让top以24小时为期关闭此贴,当然是知道这个鸟不拉屎的论坛,很多老会员都不会回来看,有恃无恐,而我也不会无聊到把这个帖子去扩散,是相当高的手腕嘛。
至于top说所举皆非实情,一方面是政治需要可以理解,另一方面,他是06年后进的股东,恐也无法担保在此之前,很多他不知道的事。
这不,特立板块和暗箱操作的事就浮出来了吗。
不过现在有两件事,已经粗有一点眉目了,秦王扶苏是否还有脸像封李敬玄的公告里一样,装逼、装小白兔啊?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李泌 于 2015-3-21 10:19 编辑 [/i]][/color]
2015-3-21 09:44
蒹葭苍苍
都是起义(造反)出身的,哪个手上不沾点血。别误会,我主要说的是要饭昭:hz1007:
2015-3-21 09:45
杏花疏影
晋国公此言大妙。
2015-3-21 09:45
白炎陽
秋冶容還在啊,水區常客慕容秋不就是他嗎?
2015-3-21 09:46
蒹葭苍苍
[quote]原帖由 [i]杏花疏影[/i] 于 2015-3-21 09:45 发表
晋国公此言大妙。 [/quote]
我还以为你说此言不妙,要杀我的头呢。吓我出了一身冷汗。
2015-3-21 10:45
落叶
回复 #120 李泌 的帖子
感谢回帖。
第一点,说了只是自己的诛心猜测,楼主无需对我解释,我也相信楼主的正义感。
第二点,表示钦佩并期待能看到这个mod问世,另我在任何贴里都没说过商业方可以未经作者授权商业化任何mod,因为其他权力不说,mod的灵魂——剧本的权力是在mod作者手里的,我其他贴里就一再说过,未授权mod必须下架,作者有权力追责。请兄勿歪曲我说法。
其他都涉及陈年往事,对此无兴趣,也无任何意见看法。
至于最后一段所说,别人怎么说是别人的事,信不信是自己的事,我朝还说一切由人民当家做主,美帝还说自己是民主灯塔,就是封建王朝,也会说自己要奉天承运恩泽万民,呵呵。
轩辕对我来说,倒是很喜欢目前的状态,论坛就像超市,我不喜欢大超市,偶尔去也目的明确,就是奔某一样商品去的,卖完就走,但是轩辕不同,就是喜欢他没多少人气,有的也都是熟面孔,逛轩辕就像逛邻家超市,也许商品没多少,但是就喜欢这种静静的感觉,偶尔能淘到几件喜欢的东西,或者看到一二熟人,或站定聊聊天或相视一笑而过,偶尔和人有点口角,也碍于脸熟下不了狠手,这种感觉很好。仅此而已。
mod问题已暂告段落,我只关心这个,其他的热闹不感兴趣,以后就不再掺和了。再次感谢楼主百忙之中回帖。
P
不要问我静静是谁
2015-3-21 10:51
李泌
[quote]原帖由 [i]Shadowleech[/i] 于 2015-3-20 08:15 发表
我还是想建议楼主和管理员
楼主想为MOD版权的事情讨公道问题不大,但是放大攻击范围不合适,这样反而容易把事情搅浑。比如审核一直就有了,和MOD的事情没啥关系。
管理员也不太适合在执行版务尤其永封时候 ... [/quote]
尊兄是有识之士,还请听我分说,与Shadowleech兄看法近似的也请听我一言。
昔日包拯断案,也不免用到一些断案方法,现代刑侦中也有心理学之说。
为了网络MOD界的良性发展,利用自身优势,侦知此事详情,语气中也不免要用到一些侦查方式。
所以令诸位朋友不适之处,还请见谅。
不燃犀烛照,哪能窥见水下魔怪。
[url]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95278-1-1.html[/url]
根据《未雨绸缪,在汉王抢先移植之前谈谈岳飞传》此帖及下面的跟帖,我们至少已得知以下情形
一、汉王李明将《曹操传》MOD牟利之后,才找相关作者确认(或者威胁利诱),得到授权,其中《姜维传》还在未得授权的情形下运营一段时间,收入装入自己腰包。
二、汉王李明是轩辕春秋文化论坛的秦王扶苏介绍来的,而非top介绍来的,将来一旦发生法律纠纷,由秦王扶苏而非top或者MOD制作者承担连带责任。
三、汉王李明在未经确认,或已得秦王扶苏确认但未宣布的情况下,已经开始《岳飞传》的移植工作,只是还没有推上架而已。
四、汉王李明承诺将其公司相关《曹操传》MOD商业化的这部分财务报表对相关MOD的制作者、参与者公开,我不争,他怎么会说?诸位MOD制作者从今可以名正言顺地监视了
有一条都是胜利了,何况四条?
对此事,我也会密切关注,并凭借我自身从业者的优势,关注其承诺履行状况。
至于秦王扶苏,要不是心中有鬼,大可把我跟他吵架的跟帖删掉,行使“流氓权”把李敬玄账号封掉就完了
为什么要删除没什么问题的主贴,以及汉王李明和诸多坛友中富含信息量的跟帖?
而且到现在还宣称要是这个帖子24小时内得不到证明,就不但删了这个帖子,封了我的号,还要把《未雨绸缪,在汉王抢先移植之前谈谈岳飞传》一贴删掉?不就是怕大家看到里面那些有价值的东西吗。
这个帖子,确实有些意气在内,但也桩桩属实。
但如果他不删《未雨绸缪,在汉王抢先移植之前谈谈岳飞传》主贴,哪怕是封了李敬玄的号,甚至哪怕既删帖又封号,不要发公告装逼、装小白兔,我的时间宝贵得很,又怎么会花时间发这个帖子。
没看见我都是清晨发帖吗,牺牲睡觉时间真是太犯罪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李泌 于 2015-3-21 12:41 编辑 [/i]][/color]
2015-3-21 11:16
李泌
[quote]原帖由 [i]落叶[/i] 于 2015-3-21 10:45 发表
感谢回帖。
第一点,说了只是自己的诛心猜测,楼主无需对我解释,我也相信楼主的正义感。
第二点,表示钦佩并期待能看到这个mod问世,另我在任何贴里都没说过商业方可以未经作者授权商业化任何mod,因为其 ... [/quote]
可以稍微透露几句
我们的MOD分为史实、征倭、拓海三线。
以图们江之战李如松是否死于蒙古图门汗之埋伏,及稷山之战杨镐是否瞎指挥为分水岭
史实线会增加隐藏关萨尔浒之战,征倭线会增加隐藏关日本战国群雄复活的富士山神宫之战,拓海线会增加隐藏关明军远征吕宋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之战。
此MOD,主导者是我好友,对中日朝三国当时的史料进行了大量考证,穷搜细选,细枝末节亦不放过,并会配合万历一朝的朝争,全方位展现明末的东亚风貌
但目前因为此事,无限期暂停,这些努力全部白费,你说怎么不火。
我相信,还会有不少MOD作者,不但是曹操传的MOD,甚至包括《金庸群侠传》等游戏的MOD,也会因此事,停止MOD开发。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李泌 于 2015-3-21 11:28 编辑 [/i]][/color]
2015-3-21 11:27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李泌[/i] 于 2015-3-21 11:16 发表
可以稍微透露几句
我们的MOD分为史实、征倭、拓海三线。
以图们江之战李如松是否死于蒙古图门汗之埋伏,及稷山之战杨镐是否瞎指挥为分水岭
史实线会增加隐藏关萨尔浒之战,征倭线会增加隐藏关日本战国群雄复活的富士山神宫之战,拓海线会增加隐藏关明军远征吕宋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之战。
此MOD,主导者是我好友,对中日朝三国当时的史料进行了大量考证,穷搜细选,细枝末节亦不放过,并会配合万历一朝的朝争,全方位展现明末的东亚风貌
但目前因为此事,无限期暂停,这些努力全部白费,你说怎么不火。[/quote]
估计这个MOD是不会再作下去了。
有了一个不好的开头,接下来谁都敢打这些MOD的主意。
2015-3-21 11:32
lichao001486
回复 #128 李泌 的帖子
要我说他买他的游戏,你做你的游戏,彼此视而不见也就得了。他把你的游戏移植到手机上,反而是给你做了宣传,在手机上玩过这个游戏的人肯定还会找电脑版的,因为在手机上玩屏幕太小,太费电,也许他还能给你些分成,就算不给分成,你也没什么损失。万一被光荣告了,也是同人负责和赔款,不会让你赔钱的。非要和有钱有势有权力的人叫叫板,而且是在网上,真是自己给自己找别扭。
我刚才去看了李明做的游戏,姜维传和曹操传已经下架了,而且全宝和果子已经免费了,东吴志降到了8元,杨家将降到了6元,而且更新很频繁,一直在修改bug,还有就是近期好多mod作者宣布授予同人版权,李明确实有和他们联系,并且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和赞许,这些说明了他们的诚意。你也可以试着和他们合作一下,就算不合作,视而不见也就是了,钻什么牛角尖。
2015-3-21 11:34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lichao001486[/i] 于 2015-3-21 11:32 发表
要我说他买他的游戏,你做你的游戏,彼此视而不见也就得了。他把你的游戏移植到手机上,反而是给你做了宣传,在手机上玩过这个游戏的人肯定还会找电脑版的,因为在手机上玩屏幕太小,太费电,也许他还能给你些分成,就算不给分成,你也没什么损失。[color=Red]万一被光荣告了,也是同人负责和赔款,不会让你赔钱的。[/color]非要和有钱有势有权力的人叫叫板,而且是在网上,真是自己给自己找别扭。
我刚才去看了李明做的游戏,姜维传和曹操传已经下架了,而且全宝和果子已经免费了,东吴志降到了8元,杨家将降到了6元,而且更新很频繁,一直在修改bug,还有就是近期好多mod作者宣布授予同人版权,李明确实有和他们联系,并且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和赞许,这些说明了他们的诚意。你也可以试着和他们合作一下,就算不合作,视而不见也就是了,钻什么牛角尖。[/quote]
这完全是一厢情愿。
2015-3-21 11:36
lichao001486
回复 #131 杏花疏影 的帖子
请给我举我国的因为mod版权的问题而被告赔款的案例。
2015-3-21 11:39
lichao001486
回复 #131 杏花疏影 的帖子
我国版权意识太弱,这点是大环境造成的,每个使用电脑的人都或多或少的使用盗版软件,既然这样,就不要在版权问题上过多的要求别人。
2015-3-21 11:40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lichao001486[/i] 于 2015-3-21 11:36 发表
请给我举我国的因为mod版权的问题而被告赔款的案例。 [/quote]
笑,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这是众所周知的,但这不代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就是白条。以前没有这种案例,不代表以后没有这种案例,在知识产权这方面,中国只会越来越严格,不会退步的。
按照现行的法律,你的MOD被商业化,光荣就可以起诉,至于后果,谁也不好说。倘若人家拿出损失几百万、几千万的证据,法院认可,到时候那些MOD的制作者哪个不跟着倒霉?
2015-3-21 11:41
lichao001486
回复 #134 杏花疏影 的帖子
搞商业化的是同人,mod原作者没搞商业化,难道也有责任?
2015-3-21 11:42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lichao001486[/i] 于 2015-3-21 11:39 发表
我国版权意识太弱,这点是大环境造成的,每个使用电脑的人都或多或少的使用盗版软件,既然这样,就不要在版权问题上过多的要求别人。 [/quote]
笑,我用盗版软件,我可没拖别人下水。
更关键的是,我个人使用盗版软件,不犯法,你去卖盗版软件可是犯法的。
2015-3-21 11:44
lichao001486
回复 #136 杏花疏影 的帖子
那我红字以外的话有没有道理?
2015-3-21 11:44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lichao001486[/i] 于 2015-3-21 11:41 发表
搞商业化的是同人,mod原作者没搞商业化,难道也有责任? [/quote]
当然有责任。
至少你得举证,这商业化与你无关。然后是法院再如何认定,很有可能会让人酌情赔偿损失的。
2015-3-21 11:47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lichao001486[/i] 于 2015-3-21 11:44 发表
那我红字以外的话有没有道理? [/quote]
那得看别人如何想。
比如是我的话,我写了一篇文章,别人转载,标明是我写的,我会高兴,但别人拿着去卖了,还说是他的,就算之后给我分成,堵我嘴,我也不愿意。这种事情,是大家商量着来的,不是说,你出发点是好的,就可以了。
也许你做的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
你只把你做的MOD商业化,再如何违法,别人都不会管,但是你随意把别人的MOD商业化,这问题就不一样了。
这次,李明把姜维传下架,谁知道他以后会不会把别人的MOD不告而取啊,如果这个MOD的作者法律意识强,不肯担这种风险,那么他的选择很可能就是不做这个MOD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21 11:50 编辑 [/i]][/color]
2015-3-21 11:49
lichao001486
回复 #139 杏花疏影 的帖子
说不过你,只好建议封你账号了。
2015-3-21 11:51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lichao001486[/i] 于 2015-3-21 11:49 发表
说不过你,只好建议封你账号了。 [/quote]
吓死我了。:qgod+
2015-3-21 11:51
Shadowleech
[quote]原帖由 [i]杏花疏影[/i] 于 2015-3-21 11:44 发表
当然有责任。
至少你得举证,这商业化与你无关。然后是法院再如何认定,很有可能会让人酌情赔偿损失的。 [/quote]
哪怕与你无关不赔钱,这来往也得花费不少精力。
2015-3-21 11:54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Shadowleech[/i] 于 2015-3-21 11:51 发表
哪怕与你无关不赔钱,这来往也得花费不少精力。 [/quote]
这就是我这么强烈反对李明的原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最起码你别拉别人下水,而且MOD这个圈子也不大,很多人都很熟的,有杀熟的,这次是来害熟的。
2015-3-21 12:32
zhouhuan
看楼上说的那么可怕,那现在要怎么办呢?
轩辕最多也就是撤销李明的汉王头衔,那么以后同人将更没有顾虑。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们说服了同人把所有mod都下架,也难保以后没有第二第三个同人出现,mod界就这么完了?
2015-3-21 12:34
Shadowleech
[quote]原帖由 [i]zhouhuan[/i] 于 2015-3-21 12:32 发表
看楼上说的那么可怕,那现在要怎么办呢?
轩辕最多也就是撤销李明的汉王头衔,那么以后同人将更没有顾虑。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们说服了同人把所有mod都下架,也难保以后没有第二第三个同人出现,mod界就这么完了? [/quote]
其实我想问,有没有办法在光荣那里获得版权?光荣貌似卖了手机版权给个棒子公司?
2015-3-21 12:38
zhouhuan
[quote]原帖由 [i]Shadowleech[/i] 于 2015-3-21 12:34 发表
其实我想问,有没有办法在光荣那里获得版权?光荣貌似卖了手机版权给个棒子公司? [/quote]
KOEI TECMO GAMES同NEXON、NEXON Korea Corporation于日前签订授权协定,NEXON获得《三国志曹操传Online》日本、韩国、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地的运营权。
网上是这么说的。
而且要获得版权也不容易,轩辕当年也想商业化岳飞传去跟光荣交涉过,还是不了了之。
2015-3-21 12:39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zhouhuan[/i] 于 2015-3-21 12:32 发表
看楼上说的那么可怕,那现在要怎么办呢?
轩辕最多也就是撤销李明的汉王头衔,那么以后同人将更没有顾虑。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们说服了同人把所有mod都下架,也难保以后没有第二第三个同人出现,mod界就这么完了? [/quote]
完不完,我不知道,反正有人开了头,后面就会有人跟着走。
说句实话,若是李明,根本不管这些网上的言语,就直接商业化,谁也拿他没辙。
潘多拉的盒子打开了,现在关上,也只剩下希望而已。
2015-3-21 12:59
Shadowleech
[quote]原帖由 [i]zhouhuan[/i] 于 2015-3-21 12:38 发表
KOEI TECMO GAMES同NEXON、NEXON Korea Corporation于日前签订授权协定,NEXON获得《三国志曹操传Online》日本、韩国、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地的运营权。
网上是这么说的。
而且要获得版权也不容易, ... [/quote]
那可以和NEXON谈,把MOD卖他们么。
2015-3-21 13:06
lichao001486
回复 #148 Shadowleech 的帖子
NEXON,是韩国的电脑游戏公司,首先得找到精通韩语的人才能去交涉。
2015-3-21 13:32
zhouhuan
[quote]原帖由 [i]Shadowleech[/i] 于 2015-3-21 12:59 发表
那可以和NEXON谈,把MOD卖他们么。 [/quote]
这要问同人了。
我想说的是,如果情况真的如上面说的那么可怕,那么这已经不单单是处理好同人事件就解决得了了。
就算同人拿到了光荣版权,那万一以后第二第三个同人又把mod拿去商业化呢?mod作者难道就如此任人宰割?
所以我认为只要作者没有主动授权,就不会被法律追究。如果被别人偷去商业化都要受到法律追究,那我们该关心的就不是同人事件,而是整个mod界了。不过如果有人认为解决了同人事件以后就能安心做mod,我也没啥可说的,因为我不是作者,出了事以后也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有人不同意我上面说的话,可以认为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无视即可。
2015-3-21 13:35
Shadowleech
[quote]原帖由 [i]zhouhuan[/i] 于 2015-3-21 13:32 发表
这要问同人了。
我想说的是,如果情况真的如上面说的那么可怕,那么这已经不单单是处理好同人事件就解决得了了。
就算同人拿到了光荣版权,那万一以后第二第三个同人又把mod拿去商业化呢?mod作者难道就如此 ... [/quote]
“不会被追究”是什么意思??不管你事还是把你喊来喊去审完判你无责?两者对于普通人来说差异巨大,而且后者的可能性要大。
2015-3-21 13:36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zhouhuan[/i] 于 2015-3-21 13:32 发表
这要问同人了。
我想说的是,如果情况真的如上面说的那么可怕,那么这已经不单单是处理好同人事件就解决得了了。
就算同人拿到了光荣版权,那万一以后第二第三个同人又把mod拿去商业化呢?mod作者难道就如此 ... [/quote]
单从法律上讲,MOD的作者也可以告同人,因为剧情毕竟是MOD作者的,问题是光荣没授权的情况下,MOD作者起诉也无法确定损失,而且一旦要了钱,光荣下次起诉时,更讲不清了。
如果同人拿到版权,MOD作者起诉,反而更容易一些。
2015-3-21 13:46
zhouhuan
[quote]原帖由 [i]Shadowleech[/i] 于 2015-3-21 13:35 发表
“不会被追究”是什么意思??不管你事还是把你喊来喊去审完判你无责?两者对于普通人来说差异巨大,而且后者的可能性要大。 [/quote]
就是不会扯上任何关系,否则别说曹操传了,这世上还有普通人敢做mod吗?
2015-3-21 13:49
Shadowleech
[quote]原帖由 [i]zhouhuan[/i] 于 2015-3-21 13:46 发表
就是不会扯上任何关系,否则别说曹操传了,这世上还有普通人敢做mod吗? [/quote]
依据呢?
2015-3-21 13:56
墨叶
回复 #150 zhouhuan 的帖子
我是这样想的。MOD作者本身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有侵权嫌疑。
不过对原公司影响不大又是免费的,也就没人会来管。
一旦商业化,无论收钱的是不是作者,都可能对原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原公司的收益。
那么,当原公司拿起法律的武器时,要对付的肯定是包括MOD作者的。
2015-3-21 13:57
zhouhuan
[quote]原帖由 [i]Shadowleech[/i] 于 2015-3-21 13:49 发表
依据呢? [/quote]
反证法,因为这么多游戏都有人在做mod,没听说过哪个mod作者因为别人擅自商业化自己的作品就要去法院的。如果有这种案例,那就不可能有这么多人在做mod。
2015-3-21 14:09
zhouhuan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5-3-21 13:56 发表
我是这样想的。MOD作者本身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有侵权嫌疑。
不过对原公司影响不大又是免费的,也就没人会来管。
一旦商业化,无论收钱的是不是作者,都可能对原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原公司的收益。
那么 ... [/quote]
我也这么想过,不过那时候一堆人力证mod作者没有侵权,还认为我在帮同人说话,我也就懒得提了。
另外,据说当初轩辕跟光荣交涉的结果是只要不商业化就可以随便做mod,所以mod作者应该没有侵权。
2015-3-21 14:13
白河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5-3-21 13:56 发表
我是这样想的。MOD作者本身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有侵权嫌疑。
不过对原公司影响不大又是免费的,也就没人会来管。[/quote]
支持。
MOD作者如果只是自己玩,那么应该不会存在任何问题,但放到网上提供下载,就属于不合法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常说的私自研究探讨可以,但传播是不允许的。
版权方不管可能是懒得管,可能是不值得去管,也可能是刻意不管,但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认为不追究不代表版权方没有任何办法去追究。
可是一旦牵扯到利益,谁也不能保证版权方是否还坐的住。如果版权方追究责任,同人或许会摊大头,但制作者的责任估计也跑不了。
2015-3-21 18:10
武田晴信
[quote]原帖由 [i]zhouhuan[/i] 于 2015-3-21 14:09 发表
我也这么想过,不过那时候一堆人力证mod作者没有侵权,还认为我在帮同人说话,我也就懒得提了。
另外,据说当初轩辕跟光荣交涉的结果是只要不商业化就可以随便做mod,所以mod作者应该没有侵权。 [/quote]
看扶苏还是谁的帖子里说的似乎是找了个大阪商会主席去联系,然后就石沉大海,不了了之了,没说不商业化就不侵权什么的啊
不过世界上那么多做mod的好多还被官方收编,也没听说过哪家被告过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武田晴信 于 2015-3-21 18:12 编辑 [/i]][/color]
2015-3-21 18:13
zhouhuan
[quote]原帖由 [i]武田晴信[/i] 于 2015-3-21 18:10 发表
看扶苏还是谁的帖子里说的似乎是找了个大阪商会主席去联系,然后就石沉大海,不了了之了,没说不商业化就不侵权什么的啊
不过世界上那么多做mod的好多还被官方收编,也没听说过哪家被告过 [/quote]
未雨绸缪那个帖子,楼主在一楼法律那里说的
2015-3-21 18:57
扶苏
[quote]原帖由 [i]李泌[/i] 于 2015-3-21 09:29 发表
证据问题,51楼张节度提到知道 给某女性会员单独立版块 和 非法解放悲风鸷ID 两件事,虽然他并不知道内情,但这两件事是发生过的。
前者在文区节度中激起较大不满,张节度非文区节度,不知内情。
文区节 ... [/quote]
不是字打多了就占理的。你通篇好像只证明了“这两件事是确实发生过的”,而我要你拿出的东西,看客希望看到的“证据”,在哪里?
你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居然要我来举证背书自己的清白……轩辕不是法庭,但至少是个讲逻辑的地方。
哦不对,你有证据。“[color=Red]事后秦王扶苏还发短信威胁相关坛友,区区在下就有收到一条[/color]。”
这个相当好,终于你描述的事件中有你的份了。麻烦把相关信息证据截图出来,你可能会说没保留,那么烦请回忆下大概内容,相信当年同样收到我威胁短信的相关坛友会出来挺你的。——别说我只给你发过,我连你这种在轩辕好像连照面都没打过、也非受害者的人都“威胁”到了,何况其他人?
张招讨所说诸王“任性权”,我是不知道。因为mod商业化风波,轩辕多了很多看客,对于这种肆意的抹黑,影响已不仅是我个人声誉,来一千个,我任性一千次。
一个人可以把十年前的尘埃郁积至此,对一个和你没什么交集的人切齿尤甚,还藏头露尾的干嘛?我不封你本尊。对于马甲,我没什么耐心。
24小时已过,该贴不删,关闭。楼主马甲,恶意攻击抹黑,永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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