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曹操传MOD作品交流 » appstore发现曹操传和曹操传mod


2015-3-7 10:33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5-3-7 10:29 发表


请问,你如何界定哪些人是否关心曹操传的发展。
哪些人又是刻意来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的。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把MOD商业化错误路线,算不算不关心曹操传的发展。 [/quote]
其实轩辕能将MOD商业化,是一件好事,毕竟有了收入,轩辕的硬件能得到改善,还可以多运营一段时间,关键如何做,出了事如何解决,这种事情闹大了,对整个轩辕都不利,而不仅仅是MOD区自身的事情。

2015-3-7 10:35 墨叶
举一个例子:
我是MT动画,不卖钱好像没事。不过现在做不下去了。
我是MT游戏,卖钱的,马上被告了,现在人物形象全部都修改了。

对我是MT系列不是非常熟悉,可能有小出入。

2015-3-7 10:47 357254320
回复 #62 墨叶 的帖子

MT动画也算是给暴雪宣传
不少afk的看了动画又有了玩的念头
不以之盈利的情况一般都都是默认的
就算暴雪这种大公司也没功夫管这个
各种游戏一票一票的mod,只要不商业化基本都没管的

2015-3-7 10:57 墨叶
回复 #63 357254320 的帖子

我就是这个意思。
免费的可以默许,盈利的很难得到官方的默许。

2015-3-7 10:58 SAKI
回复 #61 杏花疏影 的帖子

你自己改着玩 ,不拿来卖钱,版权方(光荣)管不到。但你拿来卖钱,商业化连版权都没有,做的就不对,对这个论坛有利与不利看做的是什么事。法宝网的皇太极收到过律师函,有兴趣的可以去查一下,起因宣传了某“曹操传手游”,于是购买了曹操传手游版权的韩国公司发函

2015-3-7 10:59 SAKI
如图所示。

2015-3-7 11:03 神州无敌
回复 #60 墨叶 的帖子

这就看账是怎么算了。如何说搞mod不经过任何征询和同意能赚50w,他要赔偿光荣30w,他也可以搞。万一人家不告呢?那就是净利润了。如果光荣不追究,mod的作者也应该分到利润,或者你要给股权或期权,否则人家不会给版权你。然后再下来地图作者,形象作者,文本作者是不是出力了?是不是应该分享到利润?这些的利润就是mod作者分配了。

综上:光荣不找你,商业化可期,但要做好各个环节的利润分配。
      光荣找你,你就等着赔偿吧。那也只能卖曹操传不能卖mod,如果卖mod,你就要向作者买版权,mod作者就要向光荣买版权。

我以前也分析过,现在大家做mod在乱玩玩,光荣不会管你,等曹操传mod真风起云涌了,光荣不分自己原本种下的蛋糕胚才怪。

所以商业化的关键是复杂,不是支持不支持的问题。哪个业内人不想赚点钱,等真商业的话,层层计算,说不定要亏个几万,就知道利害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神州无敌 于 2015-3-7 11:05 编辑 [/i]][/color]

2015-3-7 11:30 357254320
回复 #64 墨叶 的帖子

对,从道德方面说,同人是不问自取,用别人的作品盈利连原作者都不知道
从法律上说,同人没ccz版权,也没有mod版权,mod作者也是有个人知识产权的
同人在贴吧还口口声声说有mod作者授权,并且在和光荣谈版权
殊不知ccz的版权早在13就授权给棒子了,不知道同人到底是在和谁谈呢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357254320 于 2015-3-7 11:31 编辑 [/i]][/color]

2015-3-7 11:47 star175
尼玛
修改引擎算不算侵权?

2015-3-7 11:49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star175[/i] 于 2015-3-7 11:47 发表
尼玛
修改引擎算不算侵权? [/quote]
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绝对没有问题。

2015-3-7 11:50 SAKI
回复 #69 star175 的帖子

看你有没有用于商业目的 不拿出去卖 没事

2015-3-7 11:51 star175
回复 #70 杏花疏影 的帖子

貌似姜维传和东吴志用的都是我改的引擎,这样我会不会有连带责任哩??

2015-3-7 11:53 star175
回复 #71 SAKI 的帖子

我自己当然没那去卖,只是免费提供引擎下载,但是象现在这样,mod使用了我改的引擎,然后拿去卖,又该怎么算?

2015-3-7 11:59 357254320
回复 #73 star175 的帖子

应该不会,最多也就追究到mod作者吧
不过这方面确实不怎么懂,也说不好

2015-3-7 12:17 SAKI
回复 #73 star175 的帖子

不好讲。首先追究的是谁卖的,你有没有连带责任真不清楚
Van太守的rpgviewer明确写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不知道你的发布帖有没有写

2015-3-7 12:22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star175[/i] 于 2015-3-7 11:51 发表
貌似姜维传和东吴志用的都是我改的引擎,这样我会不会有连带责任哩?? [/quote]
单从法律上讲,肯定会有连带责任的。

知识产权这玩艺,麻烦得很,如果对方真要追究,闹到法院,即时你举证了,这两款游戏出售与你无关,也会判你赔偿个酌情损失,至于多少,那我就不清楚了。如果造成对方损失很大,单从法律上讲,有人要负刑事责任,不过,你应该不会到这个地步,你改的引擎是出于学习与研究目的。

不过,我觉得也不必太过担心。

PS,当然,如果是被盗应该没有任何责任,但你发到网上,就有这个风险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7 12:26 编辑 [/i]][/color]

2015-3-7 12:29 qhaabk
回复 #73 star175 的帖子

台灣的狀態是

管你有沒有賣 只要告人的想告你

你收到傳票 就是要去法院解釋 不去就是認罪

而且可能不是只有幾次

然後傳你的法院如果在南極 你就是要去南極

而不是去離你家最近的法院報到

2015-3-7 12:32 qhaabk
回复 #75 SAKI 的帖子

寫那個沒有用

法院傳你 你還是要去報到

寫那個 最多只是可以解釋 被輕判或沒罪

但被傳還是要去法院

2015-3-7 12:33 qhaabk
所以我才說錢不是最大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在跑法院

而且不一定是說有跑就一定沒罪

真得浪費時間 完全是在害人

2015-3-7 12:37 墨叶
恐怕MOD商业化会导致MOD最大的退步。

2015-3-7 12:40 SAKI
回复 #78 qhaabk 的帖子

这个我知道,台湾的法律在这方面算是比较严谨的,万恶之源就是有人钻钱眼想去商业化,不商业化谁去管,反正这个论坛吗,没啥好讨论的,人家是诸侯王,你我只是普通用户,他自己不撤下去那么也没办法了,mod退步不可避免,因为没人愿意自己辛辛苦苦做的东西被人利用,害的自己跑去法院。

2015-3-7 12:41 qhaabk
回复 #80 墨叶 的帖子

因為會完全澆熄製作者的熱血

想想現在的瓦崗或其他製作中的

會不會可能看到這狀態

就想還是不要做比較安全

然後就結束了

2015-3-7 12:42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SAKI[/i] 于 2015-3-7 12:40 发表
这个我知道,台湾的法律在这方面算是比较严谨的,万恶之源就是有人钻钱眼想去商业化,不商业化谁去管,反正这个论坛吗,没啥好讨论的,人家是诸侯王,你我只是普通用户,他自己不撤下去那么也没办法了,mod退步 ... [/quote]
在大陆写这个也没用。

2015-3-7 12:45 qhaabk
回复 #67 神州无敌 的帖子

這就好笑了

還要看怎麼算的喔

那如果被判無期

是不是要說以前怎麼沒算到

一定要賭不會被抓到 不會被重判

最爽的是 出事的不是我 反正是別人

2015-3-7 12:45 SAKI
回复 #83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天朝是个神奇的国度
话说回来,就算大陆的版权意识没有那么强
苹果可是在大陆有代理有卖国行而且那个同人可是在大陆的

2015-3-7 13:05 神州无敌
回复 #84 qhaabk 的帖子

你这就自我YY和自己吓自己。又不是没过例子,设个私服被判刑了3年,还无期。

上面有朋友说到了,没有用于商业用途就行。即没有盈利。

不存在什么出事是别人,自己纯粹受益。

这个打个比方就明朗了:光荣是钢材,他如果把版权卖给了谁,谁就代替他成为钢材。mod作者是刀,没有光荣就没有mod作者的作品。无授权运营mod者是杀人犯,请问杀人犯杀人了,你把做刀的人关起来?什么时候抓做刀的人?那就是做刀的人知道杀人犯进他的货就是为了杀人。即mod作者认可他的行为并从中受益。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神州无敌 于 2015-3-7 13:07 编辑 [/i]][/color]

2015-3-7 13:10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qhaabk[/i] 于 2015-3-7 12:45 发表
這就好笑了

還要看怎麼算的喔

那如果被判無期

是不是要說以前怎麼沒算到

一定要賭不會被抓到 不會被重判

[color=Red]最爽的是 出事的不是我 反正是別人[/color] [/quote]
这是不可能的,如果出事的话,首当其冲的就是汉王的公司。

问题是,倘若汉王的公司只是几个人组织起来的,也没有其它什么盈利来源,一拍两散,万一人家找到轩辕来,最后哪个诸候王去应诉?

当然轩辕是私人论坛,这事轮不到我管,与我没关系,咱就是说一声而已。

2015-3-7 13:18 墨叶
[quote]原帖由 [i]star175[/i] 于 2015-3-7 11:53 发表
我自己当然没那去卖,只是免费提供引擎下载,但是象现在这样,mod使用了我改的引擎,然后拿去卖,又该怎么算? [/quote]

按最坏的考虑,会有如下推理。
肯定是你私下授权的。私下有交易,卖者不过是幌子,本质还是你在卖钱。

2015-3-7 13:18 zhouhuan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5-3-7 10:25 发表


话不能这么说的。谁知道作者和卖者私下是否有交易。

无论如何,我们私自改游戏是被游戏制作公司“默许”的。
但是我们私自改游戏然后拿出来卖钱,估计没有那个商业公司会同意。 [/quote]
那么私下改了游戏后放到网上传播有没有被默许呢?
更何况我们从网上下载原版本身就是违法的,在这个基础上无论对mod做什么都是违法的

2015-3-7 13:21 墨叶
回复 #89 zhouhuan 的帖子

这些行为是违法的,但是一般是被原公司默许的。

2015-3-7 13:21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zhouhuan[/i] 于 2015-3-7 13:18 发表

那么私下改了游戏后放到网上传播有没有被默许呢?
更何况我们从网上下载原版本身就是违法的,在这个基础上无论对mod做什么都是违法的 [/quote]
按照法律规定,用于学习与研究目的,可以不被追责。其实如果不商业化,就算有责任,版权方也不会找你麻烦,因为你这么做扩大了版权方产品的知名度,找你麻烦不但无利可图,自己还有损失,谁会做这种事情?

2015-3-7 13:26 zhouhuan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5-3-7 12:37 发表
恐怕MOD商业化会导致MOD最大的退步。 [/quote]
同人那种行为才会导致退步,如果是合法的商业化那就不一定

2015-3-7 13:29 墨叶
回复 #92 zhouhuan 的帖子

能合法化当然是进步。

2015-3-7 13:37 zhouhuan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5-3-7 13:21 发表
这些行为是违法的,但是一般是被原公司默许的。 [/quote]
那不一定,公司怎么可能会默许你免费下载自己的东西。就像现在的日本动画,都是明令禁止私下传播的

2015-3-7 13:45 zhouhuan
[quote]原帖由 [i]杏花疏影[/i] 于 2015-3-7 13:21 发表

按照法律规定,用于学习与研究目的,可以不被追责。其实如果不商业化,就算有责任,版权方也不会找你麻烦,因为你这么做扩大了版权方产品的知名度,找你麻烦不但无利可图,自己还有损失,谁会做这种事情? [/quote]
私下修改传播的行为是否合法暂且不说,对这个还真不了解。
不过私自下载肯定违法,如果版权方仅仅为了知名度就默许盗版的发展,那现在的公司还费尽心思去做防破解系统干嘛。

2015-3-7 14:02 zhouhuan
[quote]原帖由 [i]SAKI[/i] 于 2015-3-7 12:40 发表
这个我知道,台湾的法律在这方面算是比较严谨的,万恶之源就是有人钻钱眼想去商业化,不商业化谁去管,反正这个论坛吗,没啥好讨论的,人家是诸侯王,你我只是普通用户,他自己不撤下去那么也没办法了,mod退步 ... [/quote]
这跟论坛和头衔没关系,就算干这件事的是普通用户,轩辕也管不了。

2015-3-7 14:26 SAKI
回复 #96 zhouhuan 的帖子

哪能说没关系,对待的态度就有区分

2015-3-7 16:54 zhouhuan
[quote]原帖由 [i]SAKI[/i] 于 2015-3-7 14:26 发表
哪能说没关系,对待的态度就有区分 [/quote]
其实是诸侯王反而还有商量的机会,如果是普通用户估计理都不理别人了。
不过轩辕最多也就是把这个王撤掉而已,要游戏下架还得看同人怎么做

2015-3-7 17:01 SAKI
回复 #98 zhouhuan 的帖子

第一种说法不大可能 第二种说法看天由命
反正大不了见不到新的mod而已

2015-3-7 18:48 s12885
我是台湾人 故意转成简体字的
李明就是标准的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2015-3-7 19:17 qhaabk
回复 #91 杏花疏影 的帖子

版權方如果想通殺 全告也是可以的

就算最後更不成

但光跑法院就夠你幹的了


明明我沒有要犯罪 是別人拖著我 還不說 這死法真悲哀

2015-3-7 19:19 qhaabk
回复 #86 神州无敌 的帖子

這只是誇張的說法

那就照你的說法好了

被關三年 你莫名的被法院說你要被關三年喔

這對嗎

2015-3-7 19:20 qhaabk
請不要一直說 不會有事啦 巴拉巴拉的

那最後出事誰負責


現在我們大家說這麼多

李明不是說要解釋 是解到哪了

2015-3-7 19:24 qhaabk
就算說 只是學術研究

但只要有被告到

法院就會傳你到場


台灣光下載個電影 沒有賣 就被抓了200個人 還只是意思一下抓個200就好

2015-3-7 19:43 ysxhm110
:hz1007:看了楼上某些人的发言,我都快笑哭了。

某些从来没得到过MOD制作者同意的作品就擅自拿出去卖钱,居然还有人给这种行为冠上“为了曹操传MOD更好的发展”这样高大上的帽子。我只想说,人不要脸不要紧。你TM不要脸了,还如此光明正大的说出来,我感觉这已经不算要不要脸的问题了。

2015-3-7 19:48 杏花疏影
[quote]原帖由 [i]ysxhm110[/i] 于 2015-3-7 19:43 发表
:hz1007:看了楼上某些人的发言,我都快笑哭了。

某些从来没得到过MOD制作者同意的作品就擅自拿出去卖钱,居然还有人给这种行为冠上“为了曹操传MOD更好的发展”这样高大上的帽子。我只想说,人不要脸不要紧。 ... [/quote]
不要激动,某些人的嘴脸一贯如此。

2015-3-7 20:51 SAKI
回复 #104 qhaabk 的帖子

挡箭牌就是 大陆的版权意识不够 法规不是很完善 你管不到 仅此而已 呵呵
人家是诸侯王 有权限的 你在这再说也不会理你的

2015-3-7 23:05 windyfreedom
真是惊呆了,这还是那么多年给过我热情和憧憬的轩辕?有的官员就是这种说法?在论坛你们大,我倒想知道这事让论坛外的人知道你们是不是还能这么理直气壮。
授权倒是拿出证据啊。要说法律的时候就说法律,要说发展的时候就说发展了?

2015-3-8 04:41 厉鬼小凡诗狂
为表示抗议,已删这款手游:hz1001:

2015-3-11 19:55 绝种怪小拧
[quote]原帖由 [i]厉鬼小凡诗狂[/i] 于 2015-3-8 04:41 发表
为表示抗议,已删这款手游:hz1001: [/quote]
这手游我看到就没打算下 我为什么要下? 电脑能免费玩的为什么要付费下这个? 你如果是自己做的一款mod付费下我也就买了 可是这还是拿别人的作品来卖钱还口口声声说经过授权和“默许” 不说别的 姜维传就没有被允许 请问你的默许呢? 是不是你不打招呼拿了别人的东西还不告诉人家说别人借你了?

2015-3-11 21:38 光龙剑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满级MOD、加密MOD、或者游戏开头注明禁止转载、列明下载论坛、作者等内容的MOD没有被请到APP上去。
R大的制作功力,相信玩过姜维传的朋友深有体会,绝对一赞。但如果因为这件事而让R大的另一力作吴末传“流产”,损失的不单是这么多年众多玩友对MOD的热情和关注,更多的或许是轩辕坛友的流失,这不是危言耸,此事非同小可,希望贵轩管理层三思。
天朝的现行法律或许对版权起不了什么实际影响,但R大是台湾人,他遵守的是台湾法律,身在大陆的我们若还在揣摩有没有受到牵连是没有意义的,因为R大已现身说出自己的担忧,可知道事态的严重性。

2015-3-12 04:10 厉鬼小凡诗狂
回复 #110 绝种怪小拧 的帖子

电脑能玩游戏那iPad和iPhone还要开发游戏干什么?电脑上能玩和手机上再玩本来就不矛盾的。之前下载的时候也不了解制作方的其他行径,不过画面倒确实可以的,适用于手机界面。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厉鬼小凡诗狂 于 2015-3-12 04:17 编辑 [/i]][/color]

2015-3-12 07:31 compte
求攻略

2015-3-12 08:58 金炎陽
我提議折衷一點吧
"被默許"還是"真默許"乾脆放一邊算了
請R大跟漢王主動聯繫一下明確表示一下"非常反對"

最好是請R大來軒轅解釋一下,或者致封公開信給諸王

那就不存在這個許還是不許的糾紛了罷

2015-3-12 09:16 金炎陽
當然這幾位著急的大大可能會問
"那如果R大不許還是被放上APPSTORE了怎麼辦?"

這我認為就不是論壇層面能解決的事情了

=====

私以為當下最關鍵是R大出來舉證是本人,然後澄清其是許還不許
有沒有"默許"可以到後一步再追究

這樣對當下事情比較有利

2015-3-12 12:18 qhaabk
回复 #115 金炎陽 的帖子

笑死人

r大又不在軒轅上線

再說 要舉證

也是漢王李明要舉證吧

真得完全立場互換啊

2015-3-12 12:19 qhaabk
漢王李明就回訊息給我過

承認沒和r大聯絡就硬上手機了

2015-3-12 12:22 silentvirgin
回复 #24 37610716 的帖子

真出事少不了你的……

2015-3-12 13:03 李云
[quote]原帖由 [i]qhaabk[/i] 于 2015-3-12 12:19 发表
漢王李明就回訊息給我過

承認沒和r大聯絡就硬上手機了 [/quote]


請公開訊息內容(截圖)

2015-3-12 13:13 SAKI
回复 #115 金炎陽 的帖子

你扯把你
李明说得到了授权那么他来举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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