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29 11:37
天宫之主
[quote]原帖由 [i]暂时发言马甲[/i] 于 2014-5-29 11:34 发表
论坛并不是认可你或者谁的定义,而是偶尔、适当去照顾哪边的感受。否则天宫烧饼这种ID还能留?你跟我的恶意马甲分歧其实简单得很,一种是留下暗指的权利,一种是不留暗指的权利。
最后一句,大亮。
至于某C,原来你不知道是在说我的标准啊,那么你某楼的发言是不是该吃回去啊。[/quote]
你让这些天宫马甲上来就先说自己主号是哪个,也自然[color=Red]无人[/color]反对。这是人的标准,还是你的标准?
2014-5-29 11:46
暂时发言马甲
[quote]原帖由 [i]天宫之主[/i] 于 2014-5-29 11:37 发表
你让这些天宫马甲上来就先说自己主号是哪个,也自然无人反对。这是人的标准,还是你的标准? [/quote]
嘿嘿,断章取义的标准用例嘛。
无人反对不是我的判断?不是基于我所提出的的标准下,我所预测的后果?当然,comsich最擅长的就是断章取义,再把后果当标准,咱也不奇怪不是。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9 12:13 编辑 [/i]][/color]
2014-5-29 11:49
暂时发言马甲
[quote]原帖由 [i]问天贱[/i] 于 2014-5-29 11:37 发表
论坛认不认可是一回事,但你非认为我在这方面是针对天宫的,我就得说几句了,这种事,谁都有可能碰上,我不能与天宫一样,具有这种思维定式,为了一时之快,把自己也搭进去。 [/quote]
这还不够明显针对天宫?说到现在还是在针对天宫,要么一起封,要么都别封。这得多伟大才能不针对天宫?
2014-5-29 11:50
问天贱
[quote]原帖由 [i]暂时发言马甲[/i] 于 2014-5-29 11:49 发表
这还不够明显针对天宫?说到现在还是在针对天宫,要么一起封,要么都别封。这得多伟大才能不针对天宫? [/quote]
这怎么叫针对天宫,我针对的是违禁的行为,这个是天宫也好,地宫也好,是你青蓝也好,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天宫不是这么违禁,会有出现一起被封这种结果吗?所以这种局面,是天宫的原因,而不是我的原因。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问天贱 于 2014-5-29 11:52 编辑 [/i]][/color]
2014-5-29 11:57
暂时发言马甲
[quote]原帖由 [i]问天贱[/i] 于 2014-5-29 11:50 发表
这怎么叫针对天宫,我针对的是违禁的行为,这个是天宫也好,地宫也好,是你青蓝也好,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天宫不是这么违禁,会有出现一起被封这种结果吗?所以这种局面,是天宫的原因,而不是我的原因。 [/quote]
把恶意马甲的量刑丢到天宫头上还不针对?那也没必要谈下去,违规违禁是天宫的事情,混淆违规类型的绑定则是你的行为。这是不是针对,你当然有权利表述“不是”。
2014-5-29 12:18
问天贱
[quote]原帖由 [i]暂时发言马甲[/i] 于 2014-5-29 11:57 发表
把恶意马甲的量刑丢到天宫头上还不针对?那也没必要谈下去,违规违禁是天宫的事情,混淆违规类型的绑定则是你的行为。这是不是针对,你当然有权利表述“不是”。 [/quote]
我再说一遍,我这不是针对,针对是的违规行为。
2014-5-29 12:27
暂时发言马甲
[quote]原帖由 [i]问天贱[/i] 于 2014-5-29 12:18 发表
我再说一遍,我这不是针对,针对是的违规行为。 [/quote]
我再说一遍,针对违规行为的过当处置建议还以此绑定到另一种违规上,这就是针对。
2014-5-29 12:31
heismine
[quote]原帖由 [i]暂时发言马甲[/i] 于 2014-5-29 12:27 发表
我再说一遍,针对违规行为的过当处置建议还以此绑定到另一种违规上,这就是针对。 [/quote]
更确切的来说他是敌对,军队间的攻击行为和警察与犯人间的攻击行为是不一样的,还有个特点就是自己一定是正义之师。
2014-5-29 12:47
三鬼夏树
回复 #31 comsich 的帖子
难道只有看她不爽才能用天宫?
算了,起码为了水区的安宁,请您二位签生死书自己掐去吧
2014-5-29 13:21
马光
无所谓了, 当大家的光哥感觉满好。
2014-5-29 13:54
天宫之主
[quote]原帖由 [i]暂时发言马甲[/i] 于 2014-5-29 11:46 发表
嘿嘿,断章取义的标准用例嘛。
无人反对不是我的判断?不是基于我所提出的的标准下,我所预测的后果?当然,comsich最擅长的就是断章取义,再把后果当标准,咱也不奇怪不是。 [/quote]
按照我的预测,人不会认为用主号申明马甲和马甲声明主号有区别。
2014-5-29 13:58
暂时发言马甲
[quote]原帖由 [i]天宫之主[/i] 于 2014-5-29 13:54 发表
按照我的预测,人不会认为用主号申明马甲和马甲声明主号有区别。 [/quote]
按你的行为,你一上来只用马甲声明马甲。
2014-5-29 14:03
问天贱
[quote]原帖由 [i]暂时发言马甲[/i] 于 2014-5-29 12:27 发表
我再说一遍,针对违规行为的过当处置建议还以此绑定到另一种违规上,这就是针对。 [/quote]
同样的用词,偏要区别处理,这是偏坦。
2014-5-29 14:09
暂时发言马甲
回复 #73 问天贱 的帖子
一处是用于一处是论坛ID,硬说是一回事,这就是针对。
在投诉里夹带着要么一起处理要么一起不处理,这也叫针对。
我支持你继续投诉天宫不仅一次使用了某个词。量刑规定,请自行找70子和箱子那几个背后笑到抽筋的改改。
2014-5-29 14:13
问天贱
[quote]原帖由 [i]暂时发言马甲[/i] 于 2014-5-29 14:09 发表
一处是用于一处是论坛ID,硬说是一回事,这就是针对。
在投诉里夹带着要么一起处理要么一起不处理,这也叫针对。
我支持你继续投诉天宫不仅一次使用了某个词。量刑规定,请自行找70子和箱子那几个背后笑到 ... [/quote]
一样的用词,而且一人还反复使用,却分别处理,这才是针对。
一样的违规,如果处理一方,不处理一方,自然是偏坦。
2014-5-29 14:18
暂时发言马甲
回复 #75 问天贱 的帖子
嗯,一样的用词,别人写在ID上,至少发表了20多贴。却要拉上一个仅今天所见只发表过2次左右的一起永封。这才是客观。
违规成立,却在该例投诉里要求不处理别的就不能处理这一例违规,自然就是公正。
2014-5-29 14:20
问天贱
[quote]原帖由 [i]暂时发言马甲[/i] 于 2014-5-29 14:18 发表
嗯,一样的用词,别人写在ID上,至少发表了20多贴。却要拉上一个仅今天所见只发表过2次左右的一起永封。这才是客观。
违规成立,却在该例投诉里要求不处理别的就不能处理这一例违规,自然就是公正。 [/quote]
两次?仅在投诉贴里就不只两次了。
2014-5-29 14:24
暂时发言马甲
[quote]原帖由 [i]问天贱[/i] 于 2014-5-29 14:20 发表
两次?仅在投诉贴里就不只两次了。 [/quote]
要对比一下两者的次数不?该ID发了多少贴,注册了多少天,够不够的上每天一贴的你最严重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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