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登闻鼓 » 麒麟子统计


2014-4-21 13:34 颖颖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4-4-21 11:54 发表

不用拐弯骂我,当初我与东郭大骂,换成现在,我一样大骂,你要是向我长辈身上开骂,我就是直接向你十八代祖宗开火,这种行为是否厚颜无耻,自有公论。 [/quote]
在特定情况下操人祖宗十八代也许不厚颜无耻,操也操完了封也封完了,再弄个小号回来就很厚颜无耻了。

2014-4-21 13:35 考拉国毛香蕉
[quote]原帖由 [i]heismine[/i] 于 2014-4-21 13:20 发表

别在这里耍嘴皮子了,自己对手裁判三方都清楚的很,麒麟子回这么多话是为了你好。 [/quote]

你又了解我?

麒麟子连续封我两号,不出公告,我问问不行?

你知道么?

论坛不就是个说话的地。

问清楚下,扣功绩是什么规则?

2014-4-21 13:37 考拉国毛香蕉
[quote]原帖由 [i]颖颖[/i] 于 2014-4-21 13:09 发表
你这种拐着弯子骂人的伎俩就不要再演戏了。我劝你还是检讨自己的挑衅行为为好。

管理层也真是,明摆着重度人参公鸡放着不管,这不逼人反击么? 最后只会进一步毒化轩辕讨论气氛。

那些不满我张口暴粗的,正是对于这种人登闻鼓的不做为,才导致我不的不对此等行为进行反击。
[/quote]


你说说,我到底骂谁了?

请被骂的人出来?

你张口粗暴?都是别人逼的?

别给自己找台阶下了,没人逼你,你私信骂辱骂管理是怎么回事?

自己什么样子不要别怨天尤人,给自己找借口。

2014-4-21 13:41 落叶聚还散
考拉国香蕉与孟夫人这号的区别是什么,之前讲过。这次不说了。

你是非左非右,左派都能做到对事不对人,所以这一切都是右派的错。我也非左非右,我与左右两派都有争执,右派都能做到对事不对人,所以我是不是就能得出一切是左派的错?

你骂人,原因是所有右派,还有别人攻击你,管理层不管,说到底,这不还是别人的责任吗?

好吧,天宫你愿意如何就如何吧。是非道理,我该说的都说了。

2014-4-21 13:42 颖颖
回复 #27 考拉国毛香蕉 的帖子

你要想好好讨论,我奉劝你两点,
第一,不要使用挑衅性账号。
第二,不要使用挑衅性语言。

2014-4-21 13:43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颖颖[/i] 于 2014-4-21 13:34 发表

在特定情况下操人祖宗十八代也许不厚颜无耻,操也操完了封也封完了,再弄个小号回来就很厚颜无耻了。 [/quote]
我也觉得我挺厚颜无耻,居然还与你在这里讲道理。

2014-4-21 13:45 asky
装无辜有必要装的这么清纯吗?

骂了人连承认的胆量都没有,好像比注册个马甲容易多了吧。:hz1026:

2014-4-21 13:45 颖颖
回复 #29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就冲考拉国毛香蕉的淫秽头像,封他 IP 都不为过。对了,最近国家搞网络扫黄,为了论坛安全还是封了他好。孟夫人是谁啊?

2014-4-21 13:47 颖颖
回复 #28 考拉国毛香蕉 的帖子

澳洲妓女在骂谁大家都知道,你头像上裸露的代表什么大家也都知道。轩辕真的没必要留这样的人污染环境了。

2014-4-21 13:49 颖颖
回复 #29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我和左派对太祖的评价相差很大,这是坛子里都知道的。你和右派在什么问题上有过分歧?

2014-4-21 13:51 颖颖
[quote]原帖由 [i]考拉国毛香蕉[/i] 于 2014-4-21 13:35 发表


你又了解我?

麒麟子连续封我两号,不出公告,我问问不行?

你知道么?

论坛不就是个说话的地。

问清楚下,扣功绩是什么规则? [/quote]
封了哪两个号? 好奇。

司马光说你秃鹫那个号之外另有主号,不妨拿出来晒晒。

2014-4-21 13:52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颖颖[/i] 于 2014-4-21 13:49 发表
我和左派对太祖的评价相差很大,这是坛子里都知道的。你和右派在什么问题上有过分歧? [/quote]
与那你娃在岳飞问题上,与杀猪的在朱相问题上,还有这次城管问题上,没有分歧?

2014-4-21 13:53 墨叶
在軒轅找公平沒意義。

和腦殘對鬧也沒意思。

2014-4-21 13:56 墨叶
[quote]原帖由 [i]颖颖[/i] 于 2014-4-21 13:42 发表
你要想好好讨论,我奉劝你两点,
第一,不要使用挑衅性账号。
第二,不要使用挑衅性语言。 [/quote]

我幾次看到某些帖子是你先開口罵娘的。

2014-4-21 13:59 颖颖
杀猪的和我一样,都属于不左不右的。岳飞问题不知道跟左右有什么关系?

至于城管问题,貌似你跟他们完全穿一条裤子啊。
[url]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7874-1-1.html[/url]

2014-4-21 14:01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颖颖[/i] 于 2014-4-21 13:59 发表
杀猪的和我一样,都属于不左不右的。岳飞问题不知道跟左右有什么关系?

至于城管问题,貌似你跟他们完全穿一条裤子啊。
[url]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7874-1-1.html[/url] [/quote]
那你娃不是你口中的右派?

杀猪的现在又成了不左不右,之前好象不是这么回吧。

城管问题,连轮回都开始骂我五毛了。你去水区看吧。

2014-4-21 14:04 颖颖
回复 #40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杀猪的本来政治上就反对西式民主的,怎么可能算右呢?

城管问题是你自己说的,你和右派之间有分歧。分歧到底在哪里?

2014-4-21 14:10 考拉国毛香蕉
麒麟子,你在说说,你给我扣的讨论澳洲妓女违法事情。

论坛里面有哪一条不能讨论“妓女”问题?

第一,我们没有讨论怎么嫖妓吧?

第二,没有讨论怎么发黄图吧?

国家还规定不让讨论他国妓女问题?比如妓女产业,为什么会有妓女,安全性等等,难道都不能讨论?

2014-4-21 14:14 考拉国毛香蕉
[quote]原帖由 [i]颖颖[/i] 于 2014-4-21 13:47 发表
澳洲妓女在骂谁大家都知道,你头像上裸露的代表什么大家也都知道。轩辕真的没必要留这样的人污染环境了。 [/quote]

不要绑架大家?

搞多数人暴政,大家是谁?又大家都知道。没有点拿的出手的证据,就别在这搞大家都知道,你是在幼儿园小朋友告状那一套么?大家都知道。

有证据就拿证据,没证据就别搞大家这两个出来,给自己壮胆。


头像裸露,露了什么你这么敏感?

你吃香蕉不?

[quote]原帖由 [i]asky[/i] 于 2014-4-21 13:45 发表
装无辜有必要装的这么清纯吗?

骂了人连承认的胆量都没有,好像比注册个马甲容易多了吧。:hz1026: [/quote]


啧啧,哟哟。

我骂谁了啊,你拿证据啊,没证据在这扯什么呢?

2014-4-21 14:14 綠炎陽
[quote]原帖由 [i]考拉国毛香蕉[/i] 于 2014-4-21 14:10 发表
麒麟子,你在说说,你给我扣的讨论澳洲妓女违法事情。

论坛里面有哪一条不能讨论“妓女”问题?

第一,我们没有讨论怎么嫖妓吧?

第二,没有讨论怎么发黄图吧?

国家还规定不让讨论他国妓女问题?比 ... [/quote]
舉頭三尺有神明,仁兄這番說詞,對得起良心二字麼?

2014-4-21 14:28 綠炎陽
私以為打擦邊球在某些風氣本就不好的地方,勉強屬情有可原....

但是用性話題相關的東西在女性會員(或是男性會員的媽)身上打擦邊球,這個實在是不太好
底線還是應該有的

如果說是老對頭的話,炎陽以為禿兄還是可以收一點點,講講逃票,騙子甚麼的也就算了,還勉勉強強,講到妓這個不好罷,人死不過頭點地,何必拿貞節說事

當然這樣說下來,炎陽也誤擊光哥了,嘿嘿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4:31 编辑 [/i]][/color]

2014-4-21 14:29 綠炎陽
[quote]原帖由 [i]綠炎陽[/i] 于 2014-4-21 14:28 发表
私以為打擦邊球在某些風氣本就不好的地方,情有可緣.....

但是用性話題相關的東西在女性會員(或是男性會員的媽)身上打擦邊球,這個實在是不太好
底線還是應該有的

如果說是老對頭的話,炎陽以為禿兄還是可以 ... [/quote]
呃好罷,為了盡量做到幫理不幫親

我也反對公主調侃飯富,菜刀"冷暖自知"

2014-4-21 14:36 颖颍
回复 #45 綠炎陽 的帖子

最好是论事不论人

2014-4-21 14:37 颖颍
[quote]原帖由 [i]綠炎陽[/i] 于 2014-4-21 14:29 发表

呃好罷,為了盡量做到幫理不幫親

我也反對公主調侃飯富,菜刀"冷暖自知" [/quote]
你没必要玩平衡

2014-4-21 14:38 綠炎陽
回复 #47 颖颍 的帖子

最好是沒錯,但貌似很難
只能先退而求其次了
[quote]原帖由 [i]颖颍[/i] 于 2014-4-21 14:37 发表

你没必要玩平衡 [/quote]
願向您道歉

2014-4-21 14:46 feiyue1206
很久之前,我认为公主是“受害方”,后来公主也露出各种问题。。。公主也就不那么无辜了

2014-4-21 14:48 feiyue1206
[quote]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4-4-21 13:53 发表
在軒轅找公平沒意義。

和腦殘對粢馑肌� [/quote]
bingo!

我记得有次顶爷判案,对方说了句“轩辕自诩公平正义,也怎么着怎么着”(大意),顶爷说,轩辕从来没说过自己公平正义。。直接霸气侧漏了

2014-4-21 14:53 考拉国毛香蕉
麒麟子按你新标准这个该封了吧?

[quote]原帖由 [i]麒麟子[/i] 于 2014-4-21 11:17 发表
在登闻鼓版区讨论澳洲妓女,请也给我一个解释?

无事生非,节外生枝,灌水?版聊?挑衅?注册一个马甲,拿着版规的间隙,挑战论坛的底线,想吧登闻鼓毒化成红灯区么?

火不灭则燎原,浪不止则滔天。对于恶意的捣乱,应该给公众一个交待。我承认论坛面临的问题很多,我一个人也管不过来,但只要让我看见,只要哥们在此一天,就管理到底。

我承诺对于参与投诉的发言不再扣功绩,但我没允许在好不相干的投诉中讨论妓女。有些言辞,是不是恶意大家都明白。
[/quote]


[quote]原帖由 [i]asky[/i] 于 2014-4-21 13:40 发表


你怎么知道我不觉得澳洲妓女是形容你呢?

这个有什么典故啊? [/quote]


这里有个对,本公主 形容是那啥。

本公主 很生气啊。

——————————————————————————————————————————————————————————————————————
麒麟子,你爱封就封,你爱怎么管就怎么管

你可以公告出来,说现在我做论坛总管理,老子就是没标准,看谁不顺眼就是封。

做管理做处罚,千万别用什么,大家都知道,大家都明白字眼。

用这些底气不足啊,为什么要搞个裁判出来,就是要避免多数人暴政啊,这个道理你看历史书的难道不明白?

2014-4-21 14:53 heismine
[quote]原帖由 [i]綠炎陽[/i] 于 2014-4-21 14:14 发表

舉頭三尺有神明,仁兄這番說詞,對得起良心二字麼? [/quote]
这种是说良心是不是太过了?现实来说装个瞎子根本不算什么事。但是在坛子里真是浪费资源,这位都装成这样了我是不会再回了的。麒麟子也是,在旁边贴一群人帮他解释工作自己连个迟都没说过的,转头还要来这张帖子解释,这官当得没救了,在我看来对所有人公平和对所以人不公平都是一个意思,我希望这个裁判再悲哀一点,五毛嘲讽美分是你的责任,正规区灌水是你的责任,人身攻击也是你的责任,所有论坛里的违规事件都是你的错误,所以你只能化身上帝来审判自己的罪恶。 人身攻击,封禁;谩骂党争,一起封禁;胡搅蛮缠,下一个帐号见。

2014-4-21 14:54 考拉国毛香蕉
[quote]原帖由 [i]綠炎陽[/i] 于 2014-4-21 14:14 发表

舉頭三尺有神明,仁兄這番說詞,對得起良心二字麼? [/quote]

别问我。
我一没说澳洲妓女是谁。
二我没讨论怎么嫖妓。

2014-4-21 14:55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綠炎陽[/i] 于 2014-4-21 14:29 发表

呃好罷,為了盡量做到幫理不幫親

我也反對公主調侃飯富,菜刀"冷暖自知" [/quote]
我承认,说女会员这方面是过份,但问题也得分人。

如果,天宫每次过来,骂人也只是说,你这个弱智,智商低之类的,我估计,这方面的骂战应该不会有,就象之前的慕容嫣然。

问题是,她一过来,各种逼啊,操啊,就出来了,时间久了,你让别人在这方面还会尊重她吗?

2014-4-21 14:56 考拉国毛香蕉
[quote]原帖由 [i]feiyue1206[/i] 于 2014-4-21 14:46 发表
很久之前,我认为公主是“受害方”,后来公主也露出各种问题。。。公主也就不那么无辜了 [/quote]

这个和无辜无关。

当然了,我们手上没有这里某个叫XX公主私信辱骂论坛网友的证据,也是不会乱说了。

当然被骂的网友,别看是管理,但是涵养比较好,懒得和XX公主计较,证据就没放出来了。

否则你们现在早看不到这个XX公主了。

要是只骂一次就算了,好可惜,几次都有。

2014-4-21 14:58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考拉国毛香蕉[/i] 于 2014-4-21 14:56 发表


这个和无辜无关。

当然了,我们手上没有这里某个叫XX公主私信辱骂论坛网友的证据,也是不会乱说了。

当然被骂的网友,别看是管理,但是涵养比较好,懒得和XX公主计较,证据就没放出来了。

否则你们 ... [/quote]
当时你们还不如放出来呢,省着现在她满轩辕的开骂。

2014-4-21 15:28 綠炎陽
[quote]原帖由 [i]heismine[/i] 于 2014-4-21 14:53 发表

这种是说良心是不是太过了?现实来说装个瞎子根本不算什么事。但是在坛子里真是浪费资源,这位都装成这样了我是不会再回了的。麒麟子也是,在旁边贴一群人帮他解释工作自己连个迟都没说过的,转头还要来这张帖 ... [/quote]
本來打擦邊球就是要靠裁判的判斷了
這點之前有過共識,炎陽也認為擦邊球不必都罰,也不必都不罰,可以視乎裁決

私以為打了擦邊球應該要有不罰當慶幸
罰了當認命的心態

口口聲聲說自己完全不是那個意思,這顯然是良心問題

2014-4-21 15:31 綠炎陽
[quote]原帖由 [i]考拉国毛香蕉[/i] 于 2014-4-21 14:56 发表


这个和无辜无关。

当然了,我们手上没有这里某个叫XX公主私信辱骂论坛网友的证据,也是不会乱说了。

当然被骂的网友,别看是管理,但是涵养比较好,懒得和XX公主计较,证据就没放出来了。

否则你们 ... [/quote]
私信辱罵也能說事,那有天要是我和光哥在壇聚真人打架了是不是也能帶回論壇處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5:32 编辑 [/i]][/color]

2014-4-21 15:33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綠炎陽[/i] 于 2014-4-21 15:31 发表

私信辱罵也能說事,那有天要是我和光哥在壇聚打架了是不是也能處分 [/quote]
坛子还真有过短消息骂人被封的。

你只要是通过坛子,坛子就可以管,但你要是通过什么微博,微信,QQ之类,坛子是管不了的。

2014-4-21 15:40 綠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4-4-21 15:33 发表

坛子还真有过短消息骂人被封的。

你只要是通过坛子,坛子就可以管,但你要是通过什么微博,微信,QQ之类,坛子是管不了的。 [/quote]
我認為這是個爭議議題

私人郵件充其量只能算是私德問題,論壇處分的應該是公德
具體道理我也說不上來,容我三思一下再說

2014-4-21 15:41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綠炎陽[/i] 于 2014-4-21 15:40 发表

我認為這是個爭議議題

私人郵件充其量只能算是私德問題,論壇處分的應該是公德
具體道理我也說不上來,容我三思一下再說 [/quote]
通过邮件,到是没事。

坛子是这么认定的,只要通过坛子提供的工具,坛子都有权管理。

2014-4-21 15:43 木下弥右卫门
[quote]原帖由 [i]颖颖[/i] 于 2014-4-21 11:28 发表
请把考拉国香蕉和考拉国毛香蕉给永封了吧 [/quote]

鸟人的所有马甲都应该永封

2014-4-21 15:44 綠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4-4-21 15:41 发表

通过邮件,到是没事。

坛子是这么认定的,只要通过坛子提供的工具,坛子都有权管理。 [/quote]
私以為論壇短消息處分涉兩個問題

1. 私隱
2. 取證困難(更無法判斷是否斷章取義了)

雖然炎陽不是說私信罵人正確,只是說這樣操作還不如不處分

2014-4-21 15:46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綠炎陽[/i] 于 2014-4-21 15:44 发表

私以為論壇短消息處分涉兩個問題

1. 私隱
2. 取證困難(更無法判斷是否斷章取義了)

雖然炎陽不是說私信罵人正確,只是說這樣操作還不如不處分 [/quote]
取证一点也不困难,被骂的截个图就可以了。

2014-4-21 15:47 木下弥右卫门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4-4-21 15:46 发表

取证一点也不困难,被骂的截个图就可以了。 [/quote]

有种东西叫PS

2014-4-21 15:48 綠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4-4-21 15:46 发表

取证一点也不困难,被骂的截个图就可以了。 [/quote]
舉例我說光哥木有小JJ
光哥回說炎陽木有小JJ

我馬上截圖,怎麼著?

2014-4-21 15:49 綠炎陽
[quote]原帖由 [i]木下弥右卫门[/i] 于 2014-4-21 15:47 发表


有种东西叫PS [/quote]
這也太高端了,不在此列

私以為沒法看到前因後果的,試問處罰要怎麼個量刑法?
再說了,要保護短信騷擾的,用黑名單就好了啊

2014-4-21 15:50 feiyue1206
[quote]原帖由 [i]木下弥右卫门[/i] 于 2014-4-21 15:47 发表


有种东西叫PS [/quote]
后台能够查到所有的短消息吧

2014-4-21 15:51 颖颖
[quote]原帖由 [i]feiyue1206[/i] 于 2014-4-21 14:46 发表
很久之前,我认为公主是“受害方”,后来公主也露出各种问题。。。公主也就不那么无辜了 [/quote]
受害方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正义。等待时间过久了,自然就会反击的。

2014-4-21 15:51 橙炎陽
[quote]原帖由 [i]feiyue1206[/i] 于 2014-4-21 15:50 发表

后台能够查到所有的短消息吧 [/quote]
難以置信,這聽起來是犯罪

2014-4-21 15:52 橙炎陽
[quote]原帖由 [i]feiyue1206[/i] 于 2014-4-21 15:50 发表

后台能够查到所有的短消息吧 [/quote]
試假設下FACEBOOK的後台可以查到所有的短消息,並真實地有個管理者能隨時查閱
私以為這是觸犯法律的行為

2014-4-21 15:54 木下弥右卫门
[quote]原帖由 [i]feiyue1206[/i] 于 2014-4-21 15:50 发表

后台能够查到所有的短消息吧 [/quote]

没那么简单,在后台清空所有短信容易,查看某人的短信就需要特殊技术手段了,非技术人员是做不到的

2014-4-21 16:04 橙炎陽
[quote]原帖由 [i]木下弥右卫门[/i] 于 2014-4-21 15:54 发表


没那么简单,在后台清空所有短信容易,查看某人的短信就需要特殊技术手段了,非技术人员是做不到的 [/quote]
問題不在於技術

比方我在順豐快遞工作,每個包裹都經過我的手
我能去"檢查"每個包裹裡的內容嗎?

"做到"是很簡單的,問題是"不能做"

2014-4-21 16:05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綠炎陽[/i] 于 2014-4-21 15:48 发表

舉例我說光哥木有小JJ
光哥回說炎陽木有小JJ

我馬上截圖,怎麼著? [/quote]
在迄今为止的判决中,好象这种情况没有出现过,投诉者挨骂就来投诉,没有回骂。

2014-4-21 16:15 橙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4-4-21 16:05 发表

在迄今为止的判决中,好象这种情况没有出现过,投诉者挨骂就来投诉,没有回骂。 [/quote]
我改個描述
1. 私隱
2. 斷章取義

即便二者能解決一個,也不能實行,應該要兩個問題都不侵犯的前提下才執行

2014-4-21 16:16 落叶聚还散
要是我,就提供账号密码,管理层自个进去看。让他们截出图来。

2014-4-21 16:20 粉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4-4-21 16:16 发表
要是我,就提供账号密码,管理层自个进去看。让他们截出图来。 [/quote]
兄提供密碼不代表不侵犯對方的私隱
公開別人的信件,這是很嚴重的道德(犯罪?)行為

2014-4-21 16:28 落叶聚还散
[quote]原帖由 [i]粉炎陽[/i] 于 2014-4-21 16:20 发表

兄提供密碼不代表不侵犯對方的私隱
公開別人的信件,這是很嚴重的道德(犯罪?)行為 [/quote]
这个,犯罪谈不上吧,就是道德,也有可商榷之处,你给我的信,我难道不能公开吗?当然有的内容公开是不道德的。

2014-4-21 16:30 颖颖
麒麟子还是把楼主永封了吧

2014-4-21 16:32 灰炎陽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隐私权应归于民法范畴。严格的说,中国目前并无真正编纂的民法典,我们可以称其为《民法通则》。但因为我国的《民法通则》是一部民事基本法,规范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因此,也可以说《民法通则》就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

炎陽法律很爛,感覺上公開信件是犯了上述的5,9
希望來個懂行的仁兄來解個畫

2014-4-21 16:35 落叶聚还散
我觉得不是,我允许的情况下,

不是私拆他人信件,也不是偷看他人日记,更不是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

公开在我允许的情况下,当然没问题。

2014-4-21 16:39 naniwa
[quote]原帖由 [i]灰炎陽[/i] 于 2014-4-21 16:32 发表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quote]



这么说类似  文章出轨 之类的事件,发布者有罪?该如何治罪?

2014-4-21 16:41 粉炎陽
[quote]原帖由 [i]落叶聚还散[/i] 于 2014-4-21 16:35 发表
我觉得不是,我允许的情况下,

不是私拆他人信件,也不是偷看他人日记,更不是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

公开在我允许的情况下,当然没问题。 [/quote]
我给某人发了一份私信,属于私下交流,涉及了关于个人感情,婚姻等隐私信息。但是收信人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向多人公开。对我本人的感情和精神造成了损害,是否构成侵权?我该如何追求其责任或者获得赔偿?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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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他将你的隐私向多人公开的证据的话,可以要求他道歉。如果他拒绝,可以起诉或者发律师函。但是,要考虑他跟你在单位的上下级关系,以及以后的工作环境问题。
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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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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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侵犯隐私,可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
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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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他,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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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隨手一翻的,下面應該是四位律師的意見,具體人物隱去不表,坐等懂行的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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