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1 16:23
邪恶的小胡子
而且这个话题是我在帖子和水王之间的闲聊,主题就是网络骂人喷子和讨论气氛的问题。
水王说轩辕风气不错,我只是提出了个相反意见,而举例就是前阵子大家相互举报的事件,用的形容词就是“狗咬狗”
结果一个小号,不知道谁的马甲出来截取了就举报,把我说“前阵子”那一时期的严重现象改成了我说举报和被举报“都是”狗咬狗,明显是陷害。就算我说那话有问题和那个小号有什么关系?他出来举报什么?
2014-9-1 16:28
邪恶的小胡子
就算这是挑衅把?请问这种擦边球的挑衅用不用扣2功绩?几十通宝在警告一下不行吗?多重的罪?一定要一撸到底?我要是有三功绩是不是也要扣三点?
我好奇我这个擦边球的“挑衅”都口俩功绩,要是他人直言不讳的挑衅具体的对象。该扣几点功绩呢?
2014-9-1 17:28
秦王嬴政
麒麟子就是爱判谁判谁,爱怎么判怎么判。一个彻头彻尾的独裁昏君!
2014-9-1 17:54
xkjo
就非指向的对号入座式的谩骂论坛早就有规定,处罚一直很严,楼主说的狗咬狗理解成非指向性对号入座式谩骂也不算离谱。以前违规的基本上都被封禁了,所以这次扣了两点功绩没什么可抱怨的。别人以兰州称呼楼主楼主都要投诉,而你以狗来形容坛友,被投诉也算是理所当然。
2014-9-1 17:58
邪恶的小胡子
回复 #8 xkjo 的帖子
你看不懂话吗?这是一个“形容词”。是形容前段时期的现象。除了用词不雅外没有针对个人,而是一种“现象”。
我举报别人说我兰州前我发帖声明了自己对“兰州”这词的厌恶,以后再说我才会举报,那个沙发在我发那贴之前又称呼我兰州,我看时间不对也取消举报了,你看不懂这些文字吗?不然怎么这么颠倒黑白不明始末呢?:hz1001:
2014-9-1 18:06
xkjo
回复 #9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是形容词,但这个形容词本身就是带有侮辱性的,就是以狗喻人。而兰州,这是网上公认的不含侮辱性的中性词汇,你在这个论坛上发言,自然要遵守大多数人公认的准则,而不是让别人遵守你个人的看法。
2014-9-1 18:14
邪恶的小胡子
回复 #10 xkjo 的帖子
狗咬狗是一种俗话,通常出现在双方面不计后果的相互诋毁。生活中遇到这种状况都会用“狗咬狗”形容。
而对比一件很下流的事情不用相应的形容词用有什么?如果这样发明这些词的人又是吃饱了撑的?
注意,我在发帖声明不喜欢兰州的词时,是不是可以避免随大流了?就算不能好歹我后来也放弃举报了。
没有具体指责具体人物而是对一种现象表示鄙视用了个相应的形容词。根本没有挑衅任何人。
2014-9-1 18:18
xkjo
百度搜索:狗咬狗(词语解析)编辑[gǒu yǎo gǒu] 狗咬狗是个贬义词,比喻两个都不讨好的人自相残杀。
你用贬义词来形容网友,被投诉确实怪不了别人。你发帖喜不喜欢兰州,那是你自己的事,如果在你家,或者在你的天地,可以成为规矩,但在网上,规矩不是你发什么就是什么。
2014-9-1 18:31
ptcn
这事两说,楼主的本意是希望早日进入茶座。但偏巧这两天在别处遇到了伤心事,所以有点言论过头。所以70子扣2点功绩对楼主的本意来说的确影响很大。
楼主看重功绩,还是处于对本坛的看重,从这个人情上讲,70子扣功绩的做法的确难免显得粗暴。
但另一方面,裁判者就有相应的裁判权限,甚至没有对裁判结果做进一步解释的义务,否则裁判者的权威何在。所以,窃以为,70子不解释,也说得过去。
不过,我可以安慰一下楼主:这两天茶座里,没啥新东西,总共每天不到10个跟贴。关于时下最热的反腐话题几乎没有帖子。
2014-9-1 18:33
ptcn
BTW,某人好像挺反感狗,轮回大师好像也是因为把别人比做狗,结果被不定期禁言了。
2014-9-1 18:35
木下弥右卫门
以狗喻人还有理了?
2014-9-1 19:25
沙发的王者
兰州这是一夜回到解放前。
又说兰州了,这算挑衅吗?
2014-9-1 19:37
邪恶的小胡子
回复 #12 xkjo 的帖子
呵呵,你跟我逗乐呢?兰州你愿意叫我能如何?起码你有理由。管不管我反感。而且针对这个词我也取消举报了,更多的是希望人们理解,既然不理解我又能如何?我信佛难道你们非要谤佛我不爱听还能杀了你?顶多让你们不说,你们听不听随你们个人素质了,我还能逼迫你们吗?
那么我随意评论一段时事怎么就不能用“狗咬狗”?这个事实是双方都不怀好意的相互揭短式的举报,而不是正常间的举报关系。
那么我问你,谁是非正常举报符合我说的狗咬狗的?如果我挑衅也是挑衅事实根据上真的如我所说这般的人的,无关人员正常投诉的何必管我呢?我说论坛有人蛇鼠一窝,那么是不是所有自以为符合情况的人都要举报我?
其实我倒是有一个方式可以认可,那就是举报我的哪个小马甲就是这类人,那么它的确有资格举报我。:hz1001: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9-1 19:47 编辑 [/i]][/color]
2014-9-1 19:42
邪恶的小胡子
回复 #13 ptcn 的帖子
这根我心情无关,事实就是这样。评价一件事和和单独对应一个人是不一样的。我说甲乙俩人狗咬狗那么是我的问题。我说前一阵子论坛有了非正常的相互揭短的举报方式,形容为狗咬狗,那么形容的就是一个事了。为啥有人非要往枪口上撞?
ps:轮回形容别人是狗那是侮辱,而且有明确目标,而我的对象则是一个现象。是对这现象的性质做出自己的评判,一没指名道姓,二没针对”举报“这件权益的侮辱,而是对非正常类似”狗咬狗“式不安好心的现象。怎么能一样?
再有,70子可以不解释,像你说的,他手中有判官笔,我只能无声的呐喊了,起码我要申诉我自己的问题。让他继续无视把。
2014-9-1 19:43
邪恶的小胡子
回复 #15 木下弥右卫门 的帖子
你认字?没看我前面解释主题对象是一个”现象“吗?只有不认真看贴的人才会扯什么有理无理的。
2014-9-1 21:28
xkjo
回复 #17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我提兰州,是因为你为别人叫你兰州你举报了,假如你没有举报只是在帖子里表示反感,那我根本不会提这事。至于说狗咬狗,这本身就是贬义形容,举个例子,假如某一天你和别人吵架了,而另外的人形容你狗咬狗你会觉得怎么样?你愿意别人用这个词形容你的事吗?当然,或许现在你嘴硬会说没什么,但是论坛上有多少人愿意别人这么评论自己的事呢?不必谈形容什么现象,因为所有的现象都有人作为其主体,避重就轻没有用。
2014-9-1 21:37
邪恶的小胡子
回复 #20 xkjo 的帖子
第一,我不知道兰州是什么意思。
第二,我表示反感发帖声明。
第三,我发完贴有人还这么说,我看到了发现他在我声明贴的前几分钟我就取消了投诉。
第四,现在又有人称呼我兰州,我也没举报了,因为这事既然大家都不在意我也没矫情。
请问你从头到位看到我说的是什么了吗?一个事实于形容相符的现象,用狗咬狗无非是质疑这种行为。结果你非要套到人上面去,你和比人吵架要是我说你俩狗咬狗那么你俩可以告我,但请问我明确指出谁了?没人!就是一个现象。过往的现象怎么就不能说了?
你既然不服,那么我现在再说一下,论坛有的蛇鼠一窝,请问你觉得我是在说谁?起码是个人。我说论坛之前风气不好,举报不公正,好多“狗咬狗”的现象。 请问我评价的是人还是现象?
2014-9-1 23:15
godqinwang
回复 #21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又提“狗咬狗”。这个狗咬狗,我看到了侮辱的味道。
2014-9-2 00:59
木下弥右卫门
回复 #19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再怎么强辩也改变不了你挑衅的事实
2014-9-2 08:48
xkjo
回复 #21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任何现象都不能脱离其主体,而你形容的现象其主体就是论坛上的其他坛友,用狗咬狗来形容,本身就缺乏对坛友的尊重。在一个论坛上,你可以不认可他们的言行,但起码要有基本的尊重。如果你形容的是论坛之外的现象,那么用狗咬狗——就我个人而言,不喜欢这种带侮辱性的形容词——也无可厚非,但形容一个坛子里和你同样的坛友而被举报,麒麟子这么处罚也不为过。
2014-9-2 12:52
马光
有一条可恶的恶狗又出来狂吠了
2014-9-2 17:55
天宫开发商
马光辱骂论坛会员为恶狗,
比小胡子说的狗咬狗更为恶劣,建议永封。
2014-9-2 21:38
邪恶的小胡子
回复 #22 godqinwang 的帖子
侮辱谁了?请问?
2014-9-2 21:39
邪恶的小胡子
回复 #23 木下弥右卫门 的帖子
你又不是法官,用得着跟你辩解吗?自己都是个小号了,好意思在这说我:hz1059:
2014-9-2 21:40
邪恶的小胡子
回复 #24 xkjo 的帖子
你说你,我等正主来呢,你们先在这“护驾”了。这叫我怎么说好呢?:hz1042:
2014-9-2 21:41
邪恶的小胡子
回复 #26 天宫开发商 的帖子
马光。。。。天宫开发商,哈哈,老对头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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