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5 11:16
轮回
对待恨地无环来说
一句无效而无理由,足见理屈辞穷,还继续威胁。果然是:无能以至于无耻,无耻以至于恼羞成怒,无耻则无敌!不就封ID么?请便!大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过就是换个ID罢了。有本事封IP啊?哈哈哈!:hz1019:
论不讲道理,我就是不讲道理的祖宗!耍无耻谁不会啊?
嘿嘿,我不但下马能够草军书,上阵能击狂胡,耍起无赖来你也一样不是对手!
不信咱们就试试看!
另外在此声明:一旦管理层以手中权力,无理欺压网民,就是耍无赖,网民就有权以同等手段对待之,是迫不得已!我不是第一次受处罚了,但是以往选择沉默,因为有理由,这次要受处罚则是无理由,那么必然应战!尔要战,便作战!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轮回 于 2012-1-15 11:30 编辑 [/i]][/color]
2012-1-15 11:21
秃鹫派分子
轮回你有什么不满。在这里攻击衲子。
2012-1-15 11:29
可爱小马驹
在他当上皇帝之前,他对啥都不满
为虾米啊,我回帖时在水区的:hz1024: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可爱小马驹 于 2012-1-15 11:38 编辑 [/i]][/color]
2012-1-15 11:37
恨地无环
两行读罢,不禁大笑,哈哈。
2012-1-15 12:41
夜阑
:hz1042:神马情况……狼烟四起啊……
2012-1-15 13:20
郭春海轮回
轮回此举系扰乱论坛秩序,至少当封禁一月
2012-1-15 13:35
KYOKO
LS故意注册芥末一个ID就很不厚道鸟,恨版要不要根据不同ID同一使用者那啥?:hz1001:
2012-1-15 14:26
郭春海轮回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12-1-15 13:35 发表
LS故意注册芥末一个ID就很不厚道鸟,恨版要不要根据不同ID同一使用者那啥?:hz1001: [/quote]
这话可不对
不能因为他用了轮回,我名字里就不能带轮回了
不然如果他名字叫“生”,难道我就不能叫“杀生”了
我这个名字的意思是郭春海轮回转世了,比较有佛教意蕴
2012-1-15 15:15
轮回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12-1-15 13:35 发表
LS故意注册芥末一个ID就很不厚道鸟,恨版要不要根据不同ID同一使用者那啥?:hz1001: [/quote]
看,这就是TOP、恨地和小金纵容出来的,警告就可以了,TOP会说是误解,恨地会说没问题,小金不跟风已经是进步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轮回 于 2012-1-15 15:20 编辑 [/i]][/color]
2012-1-15 15:45
恨地无坏
那就叫你们看看什么是不厚道
2012-1-15 22:20
恨池无环
算了,怎么说你们也不会明白的
2012-1-15 22:26
轮回
[quote]原帖由 [i]恨池无环[/i] 于 2012-1-15 22:20 发表
算了,怎么说你们也不会明白的 [/quote]
什么郭春海轮回丢的反正是你们的脸,我就是看笑话
2012-1-17 17:45
游戏爱好者
支持轮回
打倒ID讽刺主义!!!
打倒马甲纵容主义!!!
:hz1002::hz1002::hz1002:
2012-1-17 19:37
抢回
回复 #13 游戏爱好者 的帖子
谢谢兄弟
2012-1-17 19:41
轮回
[quote]原帖由 [i]抢回[/i] 于 2012-1-17 19:37 发表
谢谢兄弟 [/quote]
山寨麻烦你也专业一点
2012-1-17 22:48
TOP
鉴于本次楼主本次的发帖内容,针对论坛管理团队。本人无法继续保持回避态度。
首先。ID“郭春海轮回”,ID名明显带有针对对本论坛会员的侮辱,永久封禁。ID“恨地无坏”、“恨池无环”的ID名、头像、签名等明显仿冒管理员,永久封禁。ID“抢回”,ID名、头像、签名等明显仿冒本主题发布者,并且参与回帖的意思表达明显有故意误导其他会员辨识,已经属于蓄意扰乱论坛秩序。该ID不允许使用。
下面回应楼主的声明。
在轩辕整个发展历程中,发生过许多普通会员同管理员的冲突。甚至是管理员之间的冲突。我们经历过矛盾、分歧、争吵,甚至退出。但至始至终,绝大多数人都把对这个论坛的感情放在自己的情绪之前,即便有人曾经采取过一些不恰当的手段,他们也从来没有认为那样做事对的。
今天如果有人,以整个论坛安全,论坛秩序作为威胁。我还是那句话,我决不妥协。或许我只是个懦弱胆小,优柔寡断的人,但是在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时候,作为这个平台的管理者,我不仅代表我自己,我也代表着这个论坛的尊严。如果我再这个时候退缩了,那么我没有资格再妄谈什么论坛管理,在妄谈什么要求大家服从论坛规则。如果楼主真的有能力搞垮这里,那么我想这个论坛的大多数人都和我一样,宁愿站着被毁灭,也不愿意忍辱偷生。
尔有何手段,放马过来。
2012-1-18 09:53
轮回
[quote]原帖由 [i]TOP[/i] 于 2012-1-17 22:48 发表
尔有何手段,放马过来 [/quote]
对你这次的处理我表示赞成和赞赏。同时对你的愤怒表示理解。所以:
有个问题必须要澄清一下:本帖主要针对的是恨地无环对我正常投诉威胁封权,所采取的手段只会是网络规则内的手段,也就是说,仅仅会是不影响正常会员浏览的长期性、规律性对相关版务人员的讨伐。无关论坛安全,也不会闹到论坛以外,请TOP不要过于敏感,更不要放大为威胁论坛。请记住,我连一个版面灌水大于一个贴子都不会,因为那样会影响网友正常浏览。请不要低估别人的素质和底线,正如不要低估人对无礼坚决反对的决心。
另外,请你反思一下,论坛在你们不遵守规则的情况下成了什么样子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轮回 于 2012-1-18 09:54 编辑 [/i]][/color]
2012-1-18 10:03
司马光
轮回还是很有斗争经验的,懂得见好就收.也会放软身段的,也有楚楚可怜状的时候,膝头软低折,腰若柳,还似月.
2012-1-18 10:07
轮回
[quote]原帖由 [i]司马光[/i] 于 2012-1-18 10:03 发表
轮回还是很有斗争经验的,懂得见好就收.也会放软身段的,也有楚楚可怜状的时候,膝头软低折,腰若柳,还似月. [/quote]
我什么时候放软身段,楚楚可怜了?
2012-1-18 10:08
郭春海是谁
问题在于这人分不清戏虐,老话讲就是玩不起,你自认了先人,别人说郭春海发来贺电,丫开始呼救,封禁无数,把斗争上纲上线,无耻之尤.:hz1029::hz1029:
2012-1-18 10:11
恨地无环
记得不久前轮回公还请求过特权
2012-1-18 10:12
ouyangnitian
回复 #18 司马光 的帖子
请试作一诗:hz1047:
2012-1-18 10:13
司马光
[quote]原帖由 [i]ouyangnitian[/i] 于 2012-1-18 10:12 发表
请试作一诗:hz1047: [/quote]
俺正在考虑这首期夜月.
2012-1-18 12:35
关内侯
游戏规则大家都要遵守,不过现在争议的焦点是如何理解论坛的“游戏规则”?
这好像放到社会上也是一个死结。
2012-1-18 12:53
轮回
[quote]原帖由 [i]恨地无环[/i] 于 2012-1-18 10:11 发表
[/quote]
你挖坟的功夫和小C有一拼啊,难怪小C一挖坟,TOP就立马封禁潜行者ID一周啊。
我那是调侃,犯而不校是恕道·····建议你假期多看几本书,少看几个片子
2012-1-18 13:17
恨地无环
嗯,不读书无以广学。
我才疏学浅,只知道恕以待人、恕不废公而已,犯律求恕之道未曾学过。
2012-1-18 15:23
温太真
轮回既然屡屡犯禁,常常封上三五十天,为何不永久封了,一劳永逸?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温太真 于 2012-1-18 15:25 编辑 [/i]][/color]
2012-1-18 18:44
可爱小马驹
[quote]原帖由 [i]温太真[/i] 于 2012-1-18 15:23 发表
轮回既然屡屡犯禁,常常封上三五十天,为何不永久封了,一劳永逸? [/quote]
请参见18楼
2012-1-18 19:18
TOP
回复 #17 轮回 的帖子
既然楼主已经声明了,是在本论坛范畴之内进行的行为,那么只要不违反论坛规则,楼主要做什么都可以。
版务管理并非不能被议论,鼓区由当事人发起此类议论也很多,有些议论话题讨论过上百贴的,也发生过。只要不违规,我认为表达对论坛版务的不认同,在轩辕也是有传统的。过去版务管理人员更多的时候,中书省和枢密院这样的反对声音也常见,这没有关系。
我想说明的是,如果是其他会员,我是绝对不会去对他的素质和底线作出太不合常规的判断。但是楼主不久之前曾经有过一些非常少见的,对论坛的威胁。除了当年苏大师威胁要状告轩辕制作《岳飞传》对光荣的侵权,之外还真没见过类似的声明。所以,我想我做出了一些可能同楼主的意思表达不符的判断,楼主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吧。
关于,礼貌的问题,我想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判断,有不同的容忍程度。就我个人的看法,直白的说,我认为楼主不是一个注重礼貌的人。当然,也要承认我对楼主并不了解。同时,大多数人对自己的要求,和对别人的要求并不一致,这我都可以理解。所以,或许楼主认为存在一些你不能容忍的事情,需要作出一些在这种情况下楼主认为不得不做的回应,我也可以理解。只要不违反论坛规则,都可以。
至于楼主要我反思的事情,我非常困惑。不知道“我们”做了什么事,违反了什么规则,把论坛变成了哪么样子了?
不过我可以理解,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所不满意的现状,应该由一些人来负责。当然,大多数人认为自己在其中是无辜的,是被迫害的,是逼不得已的,是受害者。而那些只不过简简单单的做一做预见、防止、及时制止和处罚、杜绝再发生的家伙,肯定就是这些论坛管理员了。现状很令人生气,而你们是管理员,所以你们应该先被就地正法,然后原地复活解决这个糟糕的现状。嗯,这种指责我不陌生,所以我很理解。
不知道我是不是又低估了楼主的素质和底线,如果我真的又那么做了,我先道歉。
由于存在价值观之间的差异,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更作为被指责的一方,我不奢望能够和楼主达成什么一致。我只是想说,“我们"正在尽力而为,在比过去低的多的版务资源前提下,不让这个平台在还活着的时候陷入太大的混乱。愿意指责的人尽可以继续指责,但是请不要违反版规,不违规都可以。
2012-1-18 22:14
轮回
[quote]原帖由 [i]TOP[/i] 于 2012-1-18 19:18 发表
至于楼主要我反思的事情,我非常困惑。不知道“我们”做了什么事,违反了什么规则,把论坛变成了哪么样子了?
[/quote]
论坛有论坛的规则。记得TOP和恨地都曾经向我明确告知,人身攻击屡犯和对一些论坛规则的明知故犯是要加重处罚的。请问,就以“郭春海”的网络笑话影射来攻击鄙人的头三个人依次为大多数人、李敬玄和南康公主。但是李和南虽然都受到的处罚,但是都没有因为继续重复大多数人的错误而被加重处罚,李是没有提及这个攻击,南是提及了仅仅警告了是,连扣分都没有。违背了你们自己所声明的原则。
C会员(我懒得粘贴完整ID)对潜行者ID很久以前对前任总理的负面评价进行举报,但是在举报贴中明显是对执政党进行调侃,从法理上和事实上,都是C的过错要大于被举报ID,但是结果是被举报的受罚,而C连警告都没有。类似的还有不少。请TOP和恨地平心静气地反思,在处理左和右犯错的问题上有没有尺度上的不一样。C的挖坟动机和影响到底如何,以及类似投诉,我想也应该考量。
关于版务人员的问题,我注意到在我上次投诉后,金和饭明显收敛,基本上没有再发跨越尺度的帖子,但是我不认同TOP对饭某些言论仅仅是引起争论的评价。个人认为,论坛的红线不应仅仅是对个人的攻击,对于国家领土主权问题和民族问题应该有明确红线。
同时,我再次声明,上次不是什么威胁,而是对底线的明确,普通会员发表一些言论是会员的素质问题,版务人员发表一些触及/穿越红线的问题而得不到任何处理,就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论坛本身的问题了。就如同一家饭店,顾客涂鸦什么只代表顾客个人行为,但是服务员涂鸦而大堂经理甚至经理都示弱不见,接到投诉后还是置之不理,就是饭店自身的行为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轮回 于 2012-1-18 22:18 编辑 [/i]][/color]
2012-1-18 23:18
concish
既然轮回一而再再而三提到我,我就再说两句。
TG和垬在性质上有何差别,这是轮回一再回避的问题。
其次,版规没有规定提及某些政党必须用正式名称,而不同用代号,法律中也没有明文规定。现实中也没有因为使用代号而被请喝茶或判刑的例子,但攻击领导人就难说了。
再次,会不会影响论坛安全,不取决于发言人的态度,而取决于是否犯了监管人员的忌讳。没有仅仅因为使用代号而犯忌的例子,倒是某些政党的正式称呼在很多论坛是敏感词。所以,使用代号恰恰是维护论安全的做法。我只所以使用代号,就是避免出现犯忌讳的字眼,在文革中,重复反动口号也是有罪的,所以,为了避免重复反动口号,我不能使用某政党的正式名称。
2012-1-19 00:31
TOP
回复 #30 轮回 的帖子
楼主,论坛的处罚尺度做不到,我认为也没有必要做到非常的细致,细致到可以进行个案之间的量化对比。或许在某些个案中,在我们个人的主观判断上,它们存在着一些区别,但是最终却适用了相同的处罚尺度。长期以来,这就是一个客观存在。
论坛没有把有限期的ID禁言从1天到3个月,分成180个或者更多的处罚尺度层级,来应对应对180个或者更多一些的违规行为。首先是因为做不到,其次是因为没有必要那样做。
在论坛规则中已经说明,屡犯的意思是一个ID,或者有证据证明的关联ID多次违规。在你举例说明中,不存在这样的现象。
对明知违规而违规的行为,就我个人来说,会考虑在处罚尺度适用中,但是正如我前所述,不可能考虑的那么细致。
关于你提到的挖坟行为,在裁判时我已经考虑过帖子发布的时间跨度问题。但是对论坛安全来说,时间跨度并不适用。我相信楼主并不是故意低估我的判断能力来进行讽刺,这里也要做出声明。
对论坛安全的考虑,不是一个是非道理的问题。当论坛管理员判断为没有风险,而最终使论坛遭受损害的时候,论坛是没有地方可以同做出裁判的人辩论的。就我的个人经验,在其他论坛担任管理员期间,曾经因为5年之前的发帖而被封坛的经历,重开之后要求物理删除所有帖子,绝对的先审后发,和发帖IP监控,并且接受频率很高的检查。基本上那个论坛是死了。
对论坛风险,由于是论坛自行买单,而且基本上一旦发生,就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毁灭性损失。所以,我认为由论坛自行判断是很公平的。至少在轩辕这个免费的平台上,是很公平的。
如果楼主是一位对本论坛有监管权的公务人员,那么你所说的尺度就是论坛风险尺度,我不会和你辩论,立即照办。就好像在另一个平台,由于根据要求,“小姐”这个词受到限制,因此所有有“赵小姐,李小姐,王小姐”这样的发布内容一律被自动删除。我们只能提醒用户不要使用这个措辞,而改为“女士”。
这同应该不应该,尺度拿捏的准不准无关,这就是一个论坛风险的判断而已。我认为在这一点上,楼主的经验没有我丰富,在这样的问题上请你尊重我的专业性,不用来教我该怎么做。
重申一点,论坛裁判只裁判违规行为,不对辩论的立场,动机做出裁判。只要不违反论坛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说什么都行。这里有许多TOP不喜欢的立场,和我认为别有用心的动机。按我最熟悉和拿手的管理方式,我一定会把他们全部消灭,让这里在我自己看来整整齐齐。但是在这里,我做不到这些,这个论坛的管理规则不是我所熟悉和拿手那种。我曾经当到过轩辕总版主,并且实际控制了后台操作,可那时候还是做不到。这不是因为我不能做,而是因为轩辕的文化传统和长期的价值观无法赋予我这样做的合法性,而在其他地方我要这些东西轻而易举。
我想这或许是我喜欢这里的原因。我就算再讨厌,我也不能因为我可以干掉你,就干掉你。我只能做到的是,表达我的厌恶,而且还不能违规。
关于你提到的另一件事,我已经解释过了,我不想重复。你的意思我听明白了,也完全理解。我认为,如果这件事涉及到论坛安全,那么既然最终由论坛买单,那么论坛决定处置方式。如果这件事涉及你个人的某些正义感和责任感,那么论坛无法控制,这是你的自由。
我想,论坛没有对你的投诉置之不理,而是做出了裁判。只是你对这个裁判结果不满。这同置之不理,是完全两个概念。我认为你的表达方式很容易让人误解。也对我之前做出的裁判和解释非常不尊重。如果只有看到你所希望,你所要求的裁判结果,才算理,其他都叫置之不理的话,我们的价值观的确有巨大差异。我认为这种想法非常傲娇,难以想象是出自一个理性的成年人的想法。
本帖,不是投诉贴,但是我在其中做了许多类似投诉回应的说辞,这同我之前声明的回避,不相符。所以,除非有违规行为需要处置,我不再参与本帖讨论了。
2012-1-19 12:48
shicanhui
对于普通会员之间的判罚我认为总的来说是比较持平的,即便有些宽松不一在所难免
对于版主及各级管理员的违规处理过轻也是正常的,自古官官相护,对于熟人和陌生人我也做不到一样对待
所以本论坛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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