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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 20:17 sos2290
举报consich

[url]http://www.xycq.net/forum/redirect.php?tid=241738&goto=lastpost#lastpost[/url]

连接在这里,引用了下留记,此贴我并没有任何针对此君的话语,而且也未参与,他有点出圈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11-1 21:18 编辑 [/i]][/color]

2011-11-1 21:16 TOP
“consich”在相关贴中的行为我认为属于故意挑衅,在此提出警告。

2011-11-1 22:12 consich
[quote]原帖由 [i]TOP[/i] 于 2011-11-1 21:16 发表
“consich”在相关贴中的行为我认为属于故意挑衅,在此提出警告。 [/quote]

风使对我挑衅,好像论坛也允许了嘛。我通过对多次判罚案例的学习,也没有搞懂版规到底是什么,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模糊地带太大了。

2011-11-1 23:00 TOP
回复 #3 consich 的帖子

其他事件同本投诉无关,同时我也认为两者没有可比性。

如果你希望了解一些尺度,那么我可以在这里提供一些建议。
1:不要有针对性,针对性明显的时候,投诉更容易被接受
2:不要太直白,太直白的内容裁判倾向投诉方
3:内容完全是涉嫌挑衅的,会被认为主要目的就是挑衅。
4:主题越明确的版区,判断尺度越紧。投诉区最紧。
5:投诉事件发生贴中,谁更克制谁更容易得到有利裁判倾向。谁更主动,谁是首先,谁让局势升级,容易受到不利裁判倾向。当然这是相对的,当双方都进入互相攻击的时候,这种倾向也就不足以让裁判结果发生区别了。
6:发言礼貌程度明显低于之前同一主题讨论者平均水平,会受到提醒或者警告。低于版区平均水平现状的,会受到警告或者针对贴子的处罚。低于论坛平均水平的,会受到警告或者ID处罚。
7:多次滥用投诉,多次投诉区违规,不尊重裁判贴或者裁判权,会造成形象损害,形成不利裁判倾向。这种损害可能会累积。

最后,本坛长期以来采用裁判主观解释规则,判断事件性质的管理方法。规则弹性较大,裁判价值观对判罚结果影响很大,不同裁判尺度有差异,不采用案例引用作为判罚依据。这些都是现状事实。如果对某些要求较高的会员形成不良体验,我表示歉意。但是,如果在良与不良体验综合之后,愿意继续参与论坛的会员,希望能够尽量理解和适应。

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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