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0 22:47
逗士
投诉吕布貂蝉对民工的不当言论
[quote]原帖由 [i]吕布貂蝉[/i] 于 2011-10-17 17:30 发表
偶只想知道~~为什么会出现一个2岁的女孩一个人在马路上逛~~
我们这边开车的基本都知道~在马路上 不掺着孩子的 基本是民工~~几乎是巴不得小孩被撞死的很多很多~
那些民工 孩子3个5个甚至更多~一个撞死全家享福~~马上拿着钱回家盖房子去了~开心的不得了呢~
[/quote]
原贴地址: [url]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41270-1-1.html[/url]
29楼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10-23 16:03 编辑 [/i]][/color]
2011-10-20 23:38
鸡肋
他说的一定程度上是事实
底层外来务工子女无论留守还是随父母,得到的照顾都很有限
2011-10-20 23:55
逗士
回复 #2 鸡肋 的帖子
估计你没仔细看,重点不在那,而在这句
那些民工 孩子3个5个甚至更多~一个撞死全家享福~~马上拿着钱回家盖房子去了~开心的不得了呢~
如果你家的老人遭遇不幸,对方给了你赔偿,而旁边有人说你会“开心的不得了”,我相信你会拿刀劈了他!
2011-10-21 00:19
鸡肋
呃.....虽然听着刺耳,但我知道老家这类人不少,面上带不带出来的问题
多生的添双筷子,其他基本不管,长得大就长.能逮着机会换现大洋.....那敢情好
主贴也用了"几乎",还算凑合吧
2011-10-21 00:36
逗士
回复 #4 鸡肋 的帖子
不能因为少数特例就把你们老家的人全打上那种标签吧
我相信绝大多数民工是有人性的,我也相信绝大多数轩辕网友也是有人性的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逗士 于 2011-10-21 00:54 编辑 [/i]][/color]
2011-10-21 02:25
TOP
会员“吕布貂蝉”的言论客观上有人群歧视色彩,引起了其他会员的反感。
本人认为,论坛作为公开的言论平台,在主张个人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公众场合发言的措辞方式。在对某一群体进行非正面描述的时候,应该顾及到这种群体中,不符合描述特征者的感受。对于一些明显有悖主流价值观念的个例,即便是自己所亲历的事实,也并不宜与扩展描述到这个个例所在某个类别群体。如果是一些上述类别个例的听闻或者推测,更不宜直接拿来作为观点陈述。
相关发帖内容不当,予以删除。同时删除投诉人在同一主题中的引用回贴。并要求不再展开被投诉回帖的追究讨论。
我认为,相关举证不能证明,被投诉人主观上,是故意在相关话题中引起针对某群体的歧视发言。只是在讨论中的不当。不对ID进行判罚。
结案。
2011-10-21 11:11
农民工
[quote]原帖由 [i]逗士[/i] 于 2011-10-20 22:47 发表
原帖由 吕布貂蝉 于 2011-10-17 17:30 发表
偶只想知道~~为什么会出现一个2岁的女孩一个人在马路上逛~~
我们这边开车的基本都知道~在马路上 不掺着孩子的 基本是民工~~几乎是巴不得小孩被撞死的很多很多~
那些民工 孩子3个5个甚至更多~一个撞死全家享福~~马上拿着钱回家盖房子去了~开心的不得了呢~
原贴地址: [url]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41270-1-1.html[/url]
29楼 [/quote]
“巴不得小孩被撞死的很多很多~”、“一个撞死全家享福~~马上拿着钱回家盖房子去了~开心的不得了呢~”
造孽啊,XX吃了良心啊,如此非议我辈!:hz1002:
2011-10-21 11:42
爱华
对top的处理表示不满
PS:虽然结案了
2011-10-21 12:04
TOP
无关人员请不要继续回帖了,否则将处以扣分。本贴以下执行。
如果双方当事人,24小时内无异议,本贴将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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