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衣食住行 » 台湾游注意事项


2011-3-23 16:07 ssl.g.r
台湾游注意事项

台湾游注意事项【ssl.g.r整理】


“中国第一大岛”- 台湾

台湾位于中国东南海面,面积3.6万平方公里,包括台湾岛(面积3.58万平方公里)、澎湖列岛、绿岛、钓鱼岛、兰屿、彭佳屿、赤尾屿。全省共划7市16县。

  据台湾有关方面统计,台湾省人口为2181万多人,加金门、马祖人口,总数为2186万多人;人口年增长率约为7.31%。人口主要集中在西部平原,东部人口仅占全部人口的4%。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为568.83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第一大城市台北市的人口密度已达每平方公里1万人。

  台湾居民中,汉族约占总人口的98%;少数民族占2%,约38万人。根据语言、风俗的不同,台湾少数民族分为阿美、泰雅、排湾、布农、卑南、鲁凯、曹、雅美和赛夏等9族,分居全省各地。

宝岛名胜有:日月潭、阿里山、阳明山、北投温泉、台南赤嵌楼、北港妈祖庙等。

相关法规及规定:

1) 赴台旅游应当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旅游签注和入台证,参团旅游,整团往返。

2) 赴台旅游应当妥善保管个人旅行证件,并将证件复印备份,可将复印件连同证件照片与证件原件分别存放。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盗抢等意外,应当立即报告领队并同时报警、报知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

3)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期间,应当遵守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服从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随团活动,不得擅自脱团,不得滞留不归。自由活动时,应向领队人员说明去向,并征得领队人员的同意;回程时,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分团入境的,应当及时向领队报告。

4)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规范个人行为。不得参加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和集会,不得发表有损两岸关系的言论,不得携带和传播不利于两岸关系的宣传资料,不得参加涉及赌博、色情、毒品等内容的活动。

关于出入境:

1) 报到:请您届时按照“出团说明”的要求,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机场内人多拥挤,请注意保管财物。

2) 行李:

● 手提行李每人限携带一件,托运行李重量以不超过20公斤为准;

● 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托运行李里;酒类物品、水果刀、小剪子及指甲刀不能随身携带,请托运;锂电池不可托运;打火机不可携带,也不能托运。

● 如备有出行使用的应急药品,请尽量携带整盒片剂或者是冲剂(切勿携带药水或糖浆之内的水剂药物)。如服食定量药品,请只携带必要的剂量上飞机,其余药品置于托运行李里交航空公司托运。

● 请于行李牌上清楚填写中英文姓名、电话。托运行李交运航空公司后,请您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行李托运小票,并请核对小票上的航班及目的地是否与您当日所乘坐的航班及所前往城市一致。

3) 离境:

● 海关:如您携带摄像机、可拆装镜头的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应向海关申报。

● 携带外币:据国家规定:每人可携带美元5000元,如超额携带,一经查出,责任自负。

● 如果签注是旅行社办理的客人,请您随从领队安排,依照《出境名单表》上的顺序,统一办理离境手续。

4) 台湾入境:

● 所有国际性的违禁品皆列为严禁品之列,新鲜蔬果,腌制之鱼、肉类禁止带入。免税品包括洋酒一瓶、香烟一条、香水少量,自用品适量。

● 台湾当局规定入境旅客每人只准带新台币8000,美元1000或同等值之外币,如外币超过规则必需在入境单上详实注明申报,以便在出境将可携带离境,旅行支票则不在限制。

电压:

  台湾电压为110伏特,插座为偏头二脚式,部份旅馆有220伏特设备,敬请注意所携带之电器用品。

饮用水、酒水饮料:

  生水不能饮用,酒店或餐厅都有茶水供应,或在便利商店购矿泉水饮用最佳。用餐如需饮料:如啤酒、汽水等,使用由餐厅提供的,请自行付费;自备酒水类,酒店可能会收取开瓶费。

治安:

  台湾治安良好,但也要留神防陌生人,旅行证件与贵重物品务必妥善管理,避免走入人少黑暗路段,以免不必要麻烦。

交通与秩序:

  台湾交通方便,但以电单车为交通工具的人甚多,遵守交通规则是旅行中必要,以保自身安全。台湾跟大陆一样是靠右行驶,违反交通规则将被罚款。旅行途中乘坐交通工具一律禁止抽烟。观光地区或自由活动时,乱掉垃圾与随地吐痰都被罚款,最重要的是进入台湾,绝对严禁携带毒品与枪械,依台湾法律会被严惩,切勿触犯之。住宿酒店时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妨碍住客,造成他人困扰。

饭店设备:

  大部分酒店为了环保,一般不提供牙刷、牙膏、拖鞋之类的一次性用品,旅客对室内之用品如毛巾、烟灰盅等物品感觉有纪念价值,可直接向旅馆洽购;冰箱内之饮料、食品如有取用,在退房时需向柜台结帐。部份旅馆设有收费频道,如有观赏亦应在退房时一并付费结帐。

小费与其它:

1) 台湾全年气候变化不大,年平均温度约为22度,平均最低温不过12-17℃,夏季最高温约为35℃。台湾南部较热,高山较凉。建议您自备雨伞。

2) 台湾的流通货币为新台币(NT$),新台币的纸钞面值分为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及100元,其中2000元较少流通。硬币则分成50元、20元、10元、5元及1元。您可携带人民币,在到达台湾当地机场后,有专门兑换柜台可以将人民币兑换为新台币。另外外汇指定银行或国际观光饭店皆可兑换外币,兑换时取得的收据须妥善留存,离境前若要将未用完的新台币换回时,必须出示此收据。1RMB≈4.6NTD,1USD≈6.8RMB。

3) 税:台湾的货品税与营收税已包含在定价中,不另加收。部分大型百货商店、品牌专卖店提供5%退税。要求同一天同家商店内购买满新台币3000元以上,持有效证件,正确填写退税单,保留收银条或发票以及未使用的退税物品,在离境日于机场退税柜台办理退税手续。

4) 小费:在台湾并没有另付小费的习惯,但在旅馆住宿、餐厅消费、收取10%的服务费是常态。旅客在进入旅馆办理入住手续时,随身大型行李应由服务生代送至房间,依一般国际惯例,均会给予小费,每间房间每次约台币50元或美元2元,或者每件行李新台币50元。

5) 公用电话或酒店电话均可拨,使用方法:002+86+地区+电话号码;以上海为例:002+86+21+12345678有办理国际漫游的中国大陆手提电话可在台湾使用。

6) 台湾温泉浴需要自备泳衣、泳帽,请您在出行前做好准备。礼赠禁忌:

1、禁以手巾赠人。从前,台湾民间丧家在办完丧事后送毛巾给吊丧者,用意在于让吊丧者与死者断绝来往。所以,台湾有“送巾,断根”之说,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若赠人手巾,即不禁令人想起不吉利的丧事与断绝、永别之意。   

2、禁以扇子赠人。扇子价廉易碎,用于夏季扇凉,一到秋深天凉,即有“秋扇见掮”,意即太绝情,用完后就被甩掉,狠心抛弃。台湾民间有俗语:“送扇,无期见”,即基于此种心理。恋爱的青年男女赠送扇子表示快冷的意思,说明心不诚,因此,千万不要以扇子当礼物赠人。

3、禁以剪刀赠人。剪刀属伤人的利器,其含有“一刀两断”、“一剪两断”的意思。赠剪刀会使人有不怀好意之感。所以,切勿以剪刀赠人。

4、禁以雨伞赠人。台语“伞”与“散”同音,若拿伞来赠人,犹表送“散”给对方之意,且台语“雨”与“给”同意。雨伞”与“给散”同音,难免会引起对方误解。

5、禁以镜子送人。因为镜子容易打碎,“破镜难圆”。还有好象嫌人丑陋,让人家照镜子好好看看自己的意思。

6、禁以钟送人。因为“钟”与“终”同音。送钟会使人想到“送终”,易引起友人的反感。

7、禁以甜果送人。甜果即年糕,是台湾民间过年祭拜神明祖宗时的必备之物,但在丧家守孝时严禁蒸食。因此,如以甜果赠人,会使受赠者联想家里发生了丧事。自然要忌讳。

8、禁以粽子赠人。台湾民间丧家习惯上既不蒸甜果,也不赠粽子。如以粽子送人,会被误解为把对方当丧家,故此也在忌讳之列。  

2011-3-28 19:39 qiyuan926
一时半会财力不济,还是先看先学习吧3

2011-4-13 22:15 江城子
台湾其实真的和南方诸省差不多,也就是故宫博物院值得一看。但是旅游费用却不低,说实在的性价比不高。

2011-4-13 22:24 KYOKO
校长,学生看你来了:hz1004:

2011-4-14 10:37 马岱
几个去过台湾的人都说没什么看头。

2011-4-14 10:43 江城子
[quote]原帖由 [i]马岱[/i] 于 2011-4-14 10:37 发表
几个去过台湾的人都说没什么看头。 [/quote]

台湾人,香港人,澳门人和大陆人真的是一家,去了之后完全感觉不到文化差别--连骗人啊坑钱啊这些手段都是一脉传承的。真是让人觉得血浓于水啊。:hz1026:

2011-4-14 13:16 yr12345
去台湾不如去日本,真没什么好去的,团费也不便宜

2011-5-25 13:55 思念思想
正好下个月去台湾,不过貌似没有看到什么有用的东西,是不是可以介绍下买什么东西合适,价格适中的夜店等等:hz1001:

2011-5-25 19:01 贾图
LS几位兄台怎么和我身边亲友见闻不同?我身边的人都说去了不想回来的~
一个字乐,两个字开心~
我看他们去完日韩回来也没这么HAPPY过~:hz1026:

2011-5-25 22:01 三国群英
看回复好像去台湾很后悔的样子.?看来是去不得了...

2011-5-26 00:28 asky
酒比较烈,搬过去的宝物可以参观下,日月潭阿里山什么的就不是很有意思了,小吃还可以,不过没啥性价比,不知道是不是猛杀我们大陆客。

2011-5-26 17:06 贾图
是的,珍藏60多年的国宝可以多看看,很多国内已经看不到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台湾游注意事项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0.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