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8 02:24
Maxwell
闳骏人身攻击
[url]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read.php?tid=217762&page=4#pid3045826[/url]
[quote]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你,脑残人士?
腾讯的这次行为既然能形容为商业竞争手段,脑残的让人发指了···[/quote]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0-11-15 13:02 编辑 [/i]][/color]
2010-11-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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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闳骏”在相关贴中的言辞属于人身攻击,现提出警告。请注意讨论时的措辞。
2010-11-14 23:41
大板儿砖
版主的马甲就是嚣张:wink:
2010-11-17 01:25
gaobao
借用下地盘提个问题。
看了最近的四个投诉或者举报帖(没有看原帖),论坛的执法尺度是否一致?比如封禁一周和警告的适用情形。
2010-11-17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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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提醒一下4楼,投诉贴无关当事人和非裁判资格的论坛管理人员随便发言是可能被判罚。鉴于4楼提出的是一个规则解释询问,本次不认为应对处罚。
对违规处罚的依据,是《轩辕刑律》,详见置顶贴。当然,刑律当中虽然给出了明确的罪名、刑名和量刑原则,但是不可能穷举所有的违规表现形式。所以在罪名的适用上,还是要由裁判人员进行主观的判断。
而考察《轩辕刑律》的量刑,处罚尺度上都会有一个上下区间。也就是有从重从轻的选择。这种选择,也是需要裁判进行主观判断的。
当然,由于担任裁判的管理人员不同,主管判断上会出现一些差异。但是,无论如何的差异。对罪名的适用刑应该符合《轩辕刑律》规定的概念,量刑应该符合《轩辕刑律》规定的尺度区间。如果发生争议,无论是会员同裁判的看法不同,还是管理层当中有意见分歧,级别更高的裁判可以覆盖相对低级别的裁判。例如经略使覆盖版主裁判,正副枢密使覆盖经略使裁判。最高级别的是枢密院群议做出裁判。如果没有更高级别的裁判做出改判,那么就视为默认当前裁判有效。
由于4楼问的是量刑尺度,那么我就说明一下我对人身攻击的量刑尺度。
1:初犯从轻,有前科从重。
对初犯行为,只要情节不是重度的,一般我使用警告。当然,对我来说前科不是说曾经违规就永远会被认为累犯。这要看我可以查询到的资料范畴,一般3个月内没有违规行为的,就不会认为是“累犯版规”。当然,这里只要有证据证明ID使用者是同一人,马甲违规是连坐主号和其他ID的。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尺度。
2:首先发起攻击,或者首先将互相攻击行为升级的从重。相对倾向被动应对者,或者是事件中的无辜立场者。当然,互相攻击的,被动应对也是违规,甚至也可能被除以ID处罚。
3:在话题讨论中属于不同观点立场分歧而引发的攻击行为,尤其是论述中附带的攻击行为,从轻。毫无观点论述或者对对方观点不同意见的提出,单纯的人身攻击,从重。对前面说“引发的人身攻击”或者“附带的人身攻击”,也要看违规行为所在贴,所在主题当中正当辩论讨论内容和攻击内容的比例。如果仅仅是“我不同意楼主意见”,说完之后就一通大骂,这是不会认为有从轻情节的。
4:有故意妨害裁判调查取证行为的,从重。譬如编辑掉违规内容后反诉对方诬告或者裁判不公正。
5:由于违规行为造成扰乱论坛秩序后果的。一般情况下人身攻击行为只设计当事人两方,如果造成大量人员卷入,引起各种其他论坛秩序破坏后果和其他违规行为后果的,首先肇事者或者对引发秩序混乱的主要责任者从重。这时候,可能罪名会升级到“扰乱论坛秩序”。
6:对蓄意自己规避违规行为,而引导他人违规的,视为对方违规行为处罚尺度的从重处罚情节。
7:对论坛管理人员行使版务权力时,进行人身攻击的,从重。因为这个时候论坛版务人员不代表他个人,代表的是论坛版务。如果认为版务权力使用不当,应当举报或者投诉。这时候进行人身攻击,攻击的是论坛版务,罪名可能升级到“扰乱论坛秩序”。
大致能想到就这些,应该可以涵盖4楼所提到的一些案例。一些特殊的,或者说复杂的案例,还有会一些特殊的判定原则。总体上来说,版务管理是对论坛经营管理负责的。版务管理不当而造成大众的不认可,甚至反对,是由论坛经营管理买单的。也就是说因此造成的公信力下降、会员流失甚至论坛分裂,都由论坛经营管理买单。因此,论坛经营管理(在论坛的实体代表就是枢密院)在需要对分歧意见做出支持哪一方的选择时,所考虑的因素会更多。不被支持的一方,大多数情况下不会认可裁判是公正的。这一点所引起的负面,也是由论坛经营管理买单。所以在一些特殊的复杂情况下,分歧涉及的不是明确对立的是非,而是不同的两个意见。裁判做的不是给出正确答案,而只是做选择题。
2010-11-1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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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投诉案已经结案,如果4楼有进一步讨论的兴趣,可以另开帖或者单独PM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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