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5-12 20:28
风精之羽
貌似又发生砍小孩的事情了
第一个砍小孩的可以认为他是自发的,而之后的模仿者难道不是媒体的诱导和大众的同情引他们走的这条路么?
如果第一起事件时媒体以及网络舆论都是一边倒的谴责凶手,我不认为这些后续者都能做出这种事情。
所以,想同情凶手的,继续同情去吧,那是你们的自由,反正砍的不是你们自己的孩子。
2010-5-12 20:32
风精之羽
我觉得现在这情况,只有恢复凌迟才能制止这种行为了。。
2010-5-12 20:36
ylh2004
全社会有责就等于人人无责,所以悲剧才不断的重演.
2010-5-12 20:40
MOD锤的马甲
回复 #62 风精之羽 的帖子
还有车裂和剥皮
2010-5-12 20:51
zeloti
[quote]原帖由 [i]ylh2004[/i] 于 2010-5-12 20:36 发表
全社会有责就等于人人无责,所以悲剧才不断的重演. [/quote]
有道理,三个和尚没水吃
2010-5-12 20:58
zeloti
[quote]原帖由 [i]风精之羽[/i] 于 2010-5-12 20:32 发表
我觉得现在这情况,只有恢复凌迟才能制止这种行为了。。 [/quote]
这么一来,变态凶手也只有恢复凌迟来屠杀幼儿
要么身上绑个炸药包,谁来抓他,就来个玉石俱焚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zeloti 于 2010-5-12 21:14 编辑 [/i]][/color]
2010-5-12 21:57
风精之羽
[quote]原帖由 [i]zeloti[/i] 于 2010-5-12 20:58 发表
这么一来,变态凶手也只有恢复凌迟来屠杀幼儿
要么身上绑个炸药包,谁来抓他,就来个玉石俱焚 [/quote]
至少,这样可以让一部分准凶手畏惧而不敢去做这种事情,就是因为现在死法太容易,
凶手怀着反正不过是个死的念头,当然什么禽兽行为都能做了。
2010-5-12 22:13
秃鹫派分子
恢复凌迟?恐怕杀小孩的凶手还没用他们身上,这可是借机恢复的好借口啊。
2010-5-12 23:44
鹧鹄仔
非人性化的教育,使得人对学校产生了厌恶感,随即延伸到了社会
2010-5-12 23:53
雪中独行
全社会有责就是谁都没有责任。
2010-5-13 09:17
中肥仔
这时最应该做是就是淡化处理。
2010-5-14 11:30
☆慕容泪☆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说“全社会有责”等于“全社会无责”?
饿觉得这个“有责任”=“背黑锅”,谁愿意说自己什么错都没犯就背黑锅啊,不妨换个名司,“义务”。
如果把说法换成“校园凶杀之后,全社会每个人都有义务去改变现状”,这样听上去应该会舒服一些。
对于这样的事饿认为全社会每个人都可以出一分力,肯定会比单纯听政府用什么措施冷眼旁观事半功倍。
饿想提些妇人之仁的想法,减少边缘人,让社会充满关爱就是对这问题的最有力武器:
对于政府而言,政府应吸取教训,对之的义务一个是加强保安防范,二个是完善心理援助机制,三个是促进社区调解机制,四个是痛下决心解决分配不均等等;
对于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而言,应该要吸取教训,多关心员工生活状况,耐心改变或教育不合群性格的员工,努力营造良好的内部和谐氛围,防止边缘人产生;
对于商人个体户而言,应吸取教训,更多本着诚信原则,不要为求利益用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或合伙人(上次广州跳海珠桥的某男就是别人欠钱不还的后果),减少让自己和他人成为边缘人的可能;
对于学校教育而言,要摒弃分数至尚、升学率高低定教师好坏的功利思维,及时化解学生的矛盾,制止不良习性的发展,增进学生之间的感情和团结,更多防止出现边缘少年/少女;
对于家长而言,应减轻对子女成才要求的压力,多点给予支持和肯定,让孩子开心成长,告别孤僻性格,谨记让孩子成为能合群、能融入社会的人;
对于咱老百姓而言,我们能做的事也很多,一个难点在于摒弃以成败论英雄的价值观,摒弃凭收入高低权力大小而论职业贵贱的传统看法,这个摒弃固有价值观看上去很难,但饿觉得并不算难,因为只需摒弃一个动词即可——观望,不要看到别人都是这样自己不这样很另类,就觉得很失落。如果觉得摒弃价值观很难,那不妨做两件事情——尊重他人,不论尊低贵贱,觉得别人瞧不起自己是他自己的事,但自己不要瞧不起其他人,不论国家主席还是路边小贩同等看待,不卑不亢,(其实做到这一点对自己找工作面试很有优势),第二件事很重要,朋友,说真的,有朋友就不会成为边缘人,若有人问你有没有朋友,你说有,那恭喜你,你肯定不会成为郑民生之后。不要让自己孤立于朋友之外,也不要让朋友之中有人被孤立。
对于饿自己个人而言,饿觉得饿应该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同时,饿提醒自己做人应该严于律己,宽于律人。
2010-5-14 14:45
dimeterio
回复 #72 ☆慕容泪☆ 的帖子
楼上难道不觉得自己所说的几条同时成立的概率简直微乎其微吗?
2010-5-15 20:37
海恋
回复 #72 ☆慕容泪☆ 的帖子
严于律己,宽于律人,这一句说得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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