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我思我在 » 关于婚姻的一点困惑


2010-4-8 17:14 smallpal
关于婚姻的一点困惑

聊起择偶,常看到用类似"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达尔文理论来解释其残酷性的,起初较反感,久了倒觉得不无道理,但由此纳闷了

为什么婚后要强调责任.担当这些富含社会色彩的字眼?

既然我们都是遵循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上位,那随着时光流逝,一方年老色衰,难以满足配偶交配欲望或双方价值严重失衡的时候,弱势方就该让点位置出来甚至自觉滚蛋啊
凭啥要搞种种规定来约束强势方,舆论上更是口诛笔伐的,纯属吃撑着没事干加仇富心态作怪

[quote][i]慕容秋:[/i]
一夫一妻制度适合于没有等级 财富平均的理想社会.目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才是合理的 [/quote]
这话过去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现在觉得忒实在,能者多劳,优秀个体就该多吃多占,为改良民族基因多做贡献

单从公益角度出发,努力扩大"官二代""富二代"的人口比例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真可谓功在千秋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smallpal 于 2010-4-8 22:11 编辑 [/i]][/color]

2010-4-8 17:34 慕容秋
比如说一个亿万富翁 允许他娶1000个老婆 然后生1000个子女
等他死的时候,财产就平分给1000个儿子
非常和谐的就实现了财富均等
一个穷鬼 让他断子绝孙 慢慢的就没有穷人了

2010-4-8 17:44 纸风车
其实偶尔想想一夫一妻制好象是非常荒谬的。
在双方都愿意,没有伤害到其它人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可以N夫对N妻。
大概是私有制产物了

2010-4-8 17:49 smallpal
回复 #2 慕容秋 的帖子

呃.....虽说不能这么露骨,但整体趋势大致如此.

先自然后社会的婚配规则真是很别扭

"如果给不了X一个名分,就送X一套房子”-----今年见过的最内涵广告.晓得中国经济的未来在哪了吧

基于一夫一妻的不合理制度,社会应该对搞婚外情的男男女女给予宽容和尊重,他们才是国家的脊梁和希望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smallpal 于 2010-4-8 22:07 编辑 [/i]][/color]

2010-4-8 21:31 当阳侯杜元凯
一夫一妻制是个法律制度,而法律的出发点并不是人情。我自己的感觉,法律制度是提供一个在一定社会成本下可以操作的社会体系。你的副标题“和感情无关”倒是说对了。从这个角度而言如果任由一夫多妻制横行会造成什么呢?当然是单身汉的增加,造成社会不稳定。除了伊斯兰社会以外,各国都通行一夫一妻制不是没有道理的。法律上的婚姻制度确保的是夫妻和家庭利益上的相对公平分配,至于实际上去沾其他异性的便宜,这个也没有什么法律上的障碍。即使过去中国的一夫多妻制,妻和妾之间也有巨大地位差别,不过是个同居的“小三”,大娘子对其打骂体罚甚至丈夫过世后分文不给轰出去都是合法的。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当阳侯杜元凯 于 2010-4-8 21:35 编辑 [/i]][/color]

2010-4-9 09:07 马岱
法律需要全面考虑,不仅考虑合理性,还要考虑社会影响。

一夫多妻制除了增加单身汉之外,家庭内部多个女人争夺一个丈夫的矛盾也是一个天然的问题。

2010-4-9 09:38 传说中的飞鱼
如果把女人当作一种生育资源来看待,一夫一妻是一种强制性的平均主义产物,最大限度保障最大人群获得最广泛的资源,同时限制个体占有更多资源。

至于2楼慕容秋所说的如何通过婚姻实现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问题,我觉得倒是可以允许其多生孩子来解决,但是老婆不能多娶。本来你就占有很多物质资源了,再凭借此基础占有更多女人资源,穷人们恐怕更加“仇富”了

ps:我把女人当作资源,是在楼主“和感情无关”的前提下提出的观点,各位女权主义者不要对我跨省:hz1019: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传说中的飞鱼 于 2010-4-9 09:40 编辑 [/i]][/color]

2010-4-9 10:53 摇光
中国古代不是一夫多妻,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妾属于奴婢,不要看现代人YY小说古装偶像剧里一堆宠妾灭妻的,实际上妾的地位是很低的,传宗接代和泄欲工具而已.

古典小说里可以参见红楼梦里的赵姨娘,探春是认王夫人为嫡母的,生母赵姨娘她只能称为姨娘,赵姨娘和芳官一干人吵架说芳官是小奴才,芳官就说出梅香拜把子,都是奴几,意思是你也不过是奴才不是主子.正经点的电视剧可参看刘晓庆版武则天,武则天做昭仪时是很怕王皇后寻衅杀她的,找了错可以直接活活打死,皇帝也没话说.

一夫一妻,是多方面博弈的结果.比如说有钱的有权的,可以通过联姻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你要是搞一堆老婆都平等对待,和你旗鼓相当的人家谁会发疯把女儿嫁你呢,若是只买一堆穷人家的孩子,除了泄欲外没任何好处.所以就出现一夫一妻多妾,妻子都是娶有助益的人家,给予地位名号等一大堆东西,妾是买来的受妻的管辖.妻生子为嫡子继承家业,保障联姻利益最大化.就算是皇帝立后,都不是自由的,况常人娶妻.

2010-4-9 12:24 鹰派分子
楼上说的是,过去夫妻不可能不门当户对。唐代有婚律明文规定。不允许不同阶级的人通婚。


所以历来婚姻也是个政治的问题。

现在所谓婚姻庸俗化,是因为现在个人资产很大程度上都是独立的。在过去门阀士族阶层垄断政治的情况下。不搞政治婚姻,肯定是个大傻帽。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鹰派分子 于 2010-4-9 12:27 编辑 [/i]][/color]

2010-4-9 12:33 鹰派分子
娶1000个和娶1个没有可比性。

1000个平头老百姓,和1个公主郡主,地主豪强的千金的政治资源能一样么。

不要说1000:·1了,10000比1也比不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鹰派分子 于 2010-4-9 12:37 编辑 [/i]][/color]

2010-4-9 13:03 KYOKO
古代虽然一夫一妻多妾,但我想80%的老百姓只能是一夫一妻,没条件娶妾的

ps:哦,对了,妾的话不能称娶,只能称纳吧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KYOKO 于 2010-4-9 13:06 编辑 [/i]][/color]

2010-4-9 13:54 鹰派分子
而且像秦代商鞅变法后

平头老百姓是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的。

就是为了增值人口,避免大家庭的产生。

商鞅也看出来
一个人纳N多妾。这个人精力有限,导致人口减少。

1夫1妻。可以生3-4个孩子。

1夫1妻1妾,能生6-8个孩子才能等同。皇帝三宫六院,子嗣多也不过十几个。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鹰派分子 于 2010-4-9 13:58 编辑 [/i]][/color]

2010-4-9 14:02 凯坦尼古斯基
单偶结合是家庭的核心框架,也是当今人类社会最主要,最基本的单位,这与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密切相关。
从目前来看,恐怕还是恩格斯的结论最符合现实,具备普适意义:即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通奸和卖淫是其的必要补充。《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尽管这是他针对资本主义阶级社会说的:hz1019:)

PS:
至于“一夫多妻”等提法,本身这种所谓“适者生存”的生物学类比就行不通。
何况,这必然导致性权和生育权在一定程度上的垄断,与之相伴随的宗法式的“土豆系列”拉近了繁衍过程中的血缘关系,绝不利于“优化”。“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历史早证明了,靠所谓“优秀人物”“育种”,不仅难以优化人口,反而极易“一代不如一代”。

2010-4-9 14:16 smallpal
感谢楼上各位的认真分析,我欠考量了

“一夫多妻会导致人口减少”倒是头次听说,去年俄罗斯某首脑提过要用这法子来增加人口.

2010-4-9 14:19 KYOKO
男人少的情况下一夫多妻当然实用了,貌似朝鲜就想要一夫多妻。。

2010-4-9 15:26 明智
交配权本来就是一种资源。
人类和其他群居动物一样,强力的个体(无分男女)拥有与其他众多异性优先交配的机会这也是事实。(使不使用这个机会那是令说)
一夫多妻即使合法,只不过是为那些强力个体的交配对象正名而已。除了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之外,强力党也没有推行这条法令的动力。该怎么着还怎么着。。

2010-4-9 15:40 鹰派分子
楼上所说的确是在自然环境下的规则。

但是这种自然法则可是有缺陷的。

最明显的就是基因分配不合理。1个物种的个体输出了大量的个人基因。而这一物种的某些个体的基因却消亡了。如此轮回岂不是单一种群的基因越来越少了??基因越来越单一,肯定会极易灭绝。留存下来的基因的确是优胜劣汰的胜者,但相反这个基因也存在着劣势。


灭绝的生物难道就处在了发展的劣势么??这可未必。新生生物也未必有更强的生命力。只不过是适应不同的环境罢了。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对自然界也适用的。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鹰派分子 于 2010-4-9 15:43 编辑 [/i]][/color]

2010-4-9 15:45 KYOKO
那为啥只有最强的雄狮才有交配权,较弱的雄狮没有交配权呢。较弱雄狮的基因该如何遗传下去,都是最强雄狮的基因会使狮子这个种群的基因越来越单一吗?

2010-4-9 15:56 鹰派分子
呵呵,就是这个因素,较强的个体具有交配权,他的斗争对象是其他个体。

可是实际上对于整个种群来说,不仅要面对这个种群内的斗争。还要面临其他物种的竞争。以及还有环境的变化的竞争。

如果在某一方面的竞争会导致物种在这一方面有极致的发展。那么在这一竞争中保持优势的基因就会得到延续。但是相反这一物种的其他基因。反而会退化了。

自然法则肯定是有缺陷的。否则一个物种就不会有灭绝的那一天了。

恐龙的种类数量多吧,那还不是全都死光光了。没死光光的也都进化了。可是进化后也没能再次获得霸主地位。

2010-4-9 16:03 KYOKO
公母在自然界就不可能平等的,自然界中只见浪费公的资源,母的资源是无论如何不会、不能浪费的。(汗,至少哺乳动物吧,其它动物。。)同样举狮子为例,许多公狮是没有交配权的,但几乎所有母狮子都有交配权,都能有后代。在考虑基因的遗传性的时候,弱小母狮子的基因照样遗传了下去,弱小公狮子就不行了。。

2010-4-9 16:06 摇光
基因种类越多对种群进化越有利吧,杂交更健康.虽然从社会的观点看,像虾仁有权有钱视为强大,但从自然的角度看,体力智力才是强大.就算有权有钱的智力可能米虾仁问题,但体力就不好说了.如果任由这方面一支独大,自然视角的劣势基因可能就会被放大了:titter:

不知道狮子染色体是怎么分的,据说人类染色体里,智力在X上,强壮笨拙的男性娶了体弱但聪明的女性,却可能会生下强壮聪明的孩子,如果狮子也是,那可以解释吧.

以上纯属臆测,如有雷同,是偶天诞聪明:victory: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摇光 于 2010-4-9 16:09 编辑 [/i]][/color]

2010-4-9 16:13 鹰派分子
楼上说得好,就是这样。过度注重种群间的斗争。是不行的。

不要说体力和智力,就光光对疾病的抵抗力。

这种东西虚无缥缈的。谁也不能预知未来的变化。当过度注重某一竞争,实际上就隐含了缺陷。


商鞅也发现了,太强调自然法则。连人丁都没了,国家都要被灭。个人顶屁用。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鹰派分子 于 2010-4-9 16:14 编辑 [/i]][/color]

2010-4-9 19:43 太一辰子
现在的富二代只喜欢打炮,对生育并没有太大的积极性

2010-4-11 08:17 当阳侯杜元凯
[quote]原帖由 [i]smallpal[/i] 于 2010-4-9 14:16 发表
感谢楼上各位的认真分析,我欠考量了

“一夫多妻会导致人口减少”倒是头次听说,去年俄罗斯某首脑提过要用这法子来增加人口. [/quote]

俄罗斯因为男子容易酗酒等原因,女性一直比男性多。而且俄罗斯本身生育率也低,苏联时代为此专门有“英雄母亲”之类的称号鼓励生育。那里弄些稀奇古怪的人口政策出来,并不奇怪。

2010-4-11 10:21 岳光寒
[quote]原帖由 [i]慕容秋[/i] 于 2010-4-8 17:34 发表
比如说一个亿万富翁 允许他娶1000个老婆 然后生1000个子女
等他死的时候,财产就平分给1000个儿子
非常和谐的就实现了财富均等
一个穷鬼 让他断子绝孙 慢慢的就没有穷人了 [/quote]
基因这个东西多样化永远比单一要强,照你这么搞,基因会越来越单一。遗传学原理,杂交更容易产生优秀品种。

很多亿万富翁的父亲也是穷鬼,穷鬼的儿子通过个人奋斗获得成功。
而亿万富翁儿子辈至少能吃老本,孙子辈也很可能变成穷鬼。

2010-4-13 12:57 smallpal
看了南京换妻案,又有新问题请教:

为什么基于自愿的成年人相互交换性伴侣的行为要受刑法制裁,又没受害者,只要注意私密性,至多道德谴责吧

为什么明着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们倒乐得逍遥,也致使受害者往往选择极端方式报复

2010-4-13 13:27 鹰派分子
“婚姻”可能不恰当的类比是无期限的二人合伙企业。双方纯属民事行为。通奸除罪化。也是认为这种纯属于民事行为的体现。公权力不应当介入民事纠纷,也实属正常。再说了婚姻自由。 包括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合伙企业没有听说不允许散伙的。或是散伙后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至于聚众淫乱,变相的可以等同签订了一份合同。而这份合同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所以这份合同是无效的。不能因为双方自愿,就判定合同有效。当然你如果认为聚众淫乱没有损害到公共秩序,这另说。

从生理的角度上来说,性行为仅是满足生育的需要。所以动物有固定的发情期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鹰派分子 于 2010-4-13 14:00 编辑 [/i]][/color]

2010-4-13 13:57 KYOKO
明着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先问问勾搭人家小三的小二吧,别把责任都推给小三

2010-4-13 15:12 传说中的飞鱼
[quote]原帖由 [i]smallpal[/i] 于 2010-4-13 12:57 发表
看了南京换妻案,又有新问题请教:

为什么基于自愿的成年人相互交换性伴侣的行为要受刑法制裁,又没受害者,只要注意私密性,至多道德谴责吧

为什么明着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们倒乐得逍遥,也致使受害者往往选择 ... [/quote]
据说古罗马就是亡于淫乱,那也是人人都乐意的随便可以性交,咱们国家高层估计是以此为鉴吧,不允许老百姓在这方面胡来。

至于小三,因为只是1v1(小三v男人或原配v男人,把后面的男人都换成女人也行),也算不上淫乱吧。不过我对官员们包二奶、三奶……N奶的行为深恶痛绝。。。

2010-4-13 18:51 smallpal
回复 #27 鹰派分子 的帖子

所以强调私密性,他们并没有强迫别人接受其价值观,低调行事,说损害公众秩序貌似勉强

公众秩序本身很抽象,自由恋爱曾经大逆不道,裹脚之流却属正统.即便个体行为与世俗相悖,也不应动辄以违法犯罪来衡量(忽然想到郭大侠要劈死小杨同志的场景)

不清楚聚众淫乱的准确定义,可落实在案件里,怎么看都像变相通奸.假设下:甲和乙的配偶在601室,乙和丙的配偶在602室.............................亥和甲的配偶在622室.算聚众XX吗?再把场所替换成上海.北京.美国.日本呢?
大学里隔三岔五就有带女友回来过夜的,最多的时候6人的寝室就一个独宝,顶真的话他们都得吃牢饭?:hz1028: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smallpal 于 2010-4-13 18:57 编辑 [/i]][/color]

2010-4-13 23:12 当阳侯杜元凯
[quote]原帖由 [i]smallpal[/i] 于 2010-4-13 12:57 发表
看了南京换妻案,又有新问题请教:

为什么基于自愿的成年人相互交换性伴侣的行为要受刑法制裁,又没受害者,只要注意私密性,至多道德谴责吧

为什么明着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们倒乐得逍遥,也致使受害者往往选择 ... [/quote]

哪里有报道?给个连接我看看。

2010-4-13 23:42 smallpal
回复 #31 当阳侯杜元凯 的帖子

随手翻楚天都市看到的...网上搜南京 换妻 教授应该很容易.

比如[url]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10/04/13/4412390.html[/url]

2010-4-15 13:30 小轲
生物进化不仅要保障优良种群的繁衍,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要保障生物多样性。人分两性,两性结合才能繁衍后代,本来就是为了扩大生物多样性。这是客观规律,自然选择的结果,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显然不利于这一点。
另外,聚众淫乱的事情,主要是法律的教化意义决定的。法律不仅要规范人们的行为,还要教化人们,引导人们向立法者希望的方向去,这就是为什么法律要规定淫秽、聚众淫乱等问题。
再者,聚众淫乱罪的设立,跟日前关于扫黄打黑的司法解释什么的,不可同日而语,借扫黄的名义,行禁锢言论的事实,非是法律之本意。

2010-4-15 20:06 小心
中山靖王之后在干什么?卖草鞋。
人类是社会动物,虽然动物是可以,但是人和动物不一样的地方是人允许弱者生存,人和动物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人类发展的是大脑不是肉体,大脑在一个人成年之后才能展现力量,如果不让弱者存在,那没强者也会失去强者的意义,社会会无序和退化,特别是大脑的力量不会因为上一代的弱就下一代一定弱,为什么科技智慧都在民间而不是上层。人的天性自私,但这必须有个度,这个度就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个人认为共产主义社会不现实,没办法,资源人口不平衡,也不可能平衡。

2010-4-16 23:17 苍冥大人
[quote]原帖由 [i]慕容秋[/i] 于 2010-4-8 17:34 发表
比如说一个亿万富翁 允许他娶1000个老婆 然后生1000个子女
等他死的时候,财产就平分给1000个儿子
非常和谐的就实现了财富均等
一个穷鬼 让他断子绝孙 慢慢的就没有穷人了 [/quote]


你好邪恶哦。这样的想法不合理,我们在追求现代可追求的一切,那么多啰啰嗦嗦一大家子能和谐吗?1000个娃争财产能想象吧?那还不引发世界第三次大战?自由点好,追求自我意识。一个人那么多老婆早被抽干了,这样能者也太悲哀了,英年早逝~~~~

2010-4-21 10:58 sholaay
[quote]原帖由 [i]纸风车[/i] 于 2010-4-8 17:44 发表
其实偶尔想想一夫一妻制好象是非常荒谬的。
在双方都愿意,没有伤害到其它人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可以N夫对N妻。
大概是私有制产物了 [/quote]

N夫N妻制会是道德沦丧,社会秩序紊乱

2010-4-24 16:43 血牛嘎嘎
在资本主义的世界里,不可能没有qiongren

2010-4-28 12:12 中肥仔
:emot31: 首先是,我居然看完了。
  其实2L已经说完我以为能说的话了。没想到还有下面一堆似歪非歪非的续L。

  首先我非常认同“人分两性,两性结合才能繁衍后代,本来就是为了扩大生物多样性。这是客观规律,自然选择的结果”但我不认可“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显然不利于这一点。”
  在广州,超生一个的成本在10年前是20多W+失去大部份就业机会;现在则是10W+失去姓国的就业机会。这就可以看出其实国家还是鼓励有¥人超生的。所以现时在珠三角,有点小钱的大众有三个左右的小孩也非常多。反过来看看那些付不起“生资”的人呢?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超生游击队”这一名词呢。当然现是不是已经消失了,但生产率绝对比不上能付“生资”的人。
  祖国未来的花朵在“超生游击队”带领下能茁壮成长么?
  如果这一条毫无疑问的话。那么,有¥人一个生几个已经WIN了“超生游击队”一个生几个了。

  然后,到[有¥人一夫一妻生几个] VS [有¥人N夫N妻生几个]罢。也是毫无疑问的,就“扩大生物多样性”一点,后者已经完胜。
  关于法律上的支持。自己百度一下吧。重点句:[“重婚罪”归属于刑法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姘居的,应责令其立即结束非法姘居]。很是明显,国内法律支持不张扬&自愿的N夫N妻制。当然,如果你搞不定家里事,让某人认为人身权利受到危害,那是你自己活该^_^ :emot15: 
  这就是以上众L没提过的现实。事实上,肥仔曾经被某人告过,当时我还是在政府部门,和一个GF分了一段时间,她一直不搬,我也没好意思赶。然后,另一个GF住进来了,嗯......一梯两户,另一边买的是样板房,没想另搞装修,就中间开了个门,两边可锁。结果某天晚上某正在洗澡,现任GF听中间开的那个门有人敲门,打开门就迎进来一群拿相机的人.......然后就是公堂上事实婚姻VS姘居。结果就不说了。
  现实中,睡在同一床上的非常少见。但同一个城市同一个院落甚至同一个大门进出的并不少。相安无事的占大部份,事实上出事的都是某一方忽然发现原来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少了的原因。摆明车马而又不重复领证的,大有人在。

  最后,应该是[大脑进化优先]VS[身体进化优先]了。也是毫无疑问的,如果恐龙能进化出人类的智慧,还会不会来绝呢?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永恒话题啊.......
  有¥不一定大脑聪明点,但起码有¥的花朵不缺肥料。  

  
  

2010-5-8 16:29 落日彩虹
如果世界都成这样了,社会将成什么样了

2010-5-8 16:30 落日彩虹
婚姻的困惑

如果世界都成这样了,社会将成什么样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婚姻的一点困惑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0.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