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4 22:12
五袋石果
承宣布政使、知府、知县的上下级关系
明清两朝。
知府是知县的上级,这个没有问题,那么知县是向知府汇报工作吗?如果知府对属下的知县不满意,想撤换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失败,知府还能干下去吗?
知府的上级又是哪个?是户部,还是承宣布政使?知府向哪里汇报工作?如果向布政使汇报工作,那是不是还要同时向按察使、提督汇报工作?
在清朝,知府向实际上的省级行政长官巡抚汇报工作吗?
戏剧和小说里知府似乎是小官,无足轻重,然而在明清知府却是理论上(法律上?)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他们和级别比他们高却没有行政长官权力的布政使等省级官员,是什么关系?工作上怎么相处?
2009-10-24 23:01
alance1981
布政使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
知府掌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奸。三岁察属吏贤否,职事修废,刺举上达,地方要政白督、抚,允乃行。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alance1981 于 2009-10-24 23:06 编辑 [/i]][/color]
2009-10-24 23:26
KYOKO
清朝的话知府上面还有个道台,印象中最深的就是台湾府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台湾道。当然,是在设省以前
至于裁撤,知府想换知县的话一般是没问题的。有个电视里说过,上官弹劾下官的话,主管部门一般会“准奏”的。不然,就像LZ所说,这个上官就不太好当了
2009-10-25 00:25
alance1981
知府是无权自辟属员,补缺之权在部,署缺则督、抚有极大的自由,同时督、抚对于属员非但可以随时参劾,还可以用人地不宜为由予以调动,甚至推翻圣旨
2009-10-25 05:57
阿巽
人事管理权也不会是户部,而是吏部
知府被尊称为太守,明清都是四品官,算是厅级干部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阿巽 于 2009-10-25 06:05 编辑 [/i]][/color]
2009-10-25 07:28
romadream
承宣布政使司,明朝时掌管一级行政区民事事务的行政机构。简称为布政使司。与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合称为三司,三司首长皆为一级行政区最高长官,相当于一省省长。
到了宋代,在府、州、军、监设立地方长官,府的地方长官为知府事。宋朝的知府事总领一个州府的军政事务,具体权力因不同的州府而稍有差异。因为各地有特殊情形,知府事一般还会兼领其他的官职,因而边境州府的知府在军事和政事上的权力可能大于一般州府。明朝大致恢复宋制,而且正式把官职名改为知府,清朝沿袭明制,没有大的变化。
县令是中国古代县级行政区划的最高官员名称,掌握所管辖区域的行政、司法、审判、税务、劳役等大权。宋代,遣京朝官分知县事,简称知县。后代沿置而不改。
2009-10-25 09:05
伟君子
外行来乱说两种,主要印象可能是来自电视啊,
关于刑事案件,需要杀人的,知县知府的都要把最终结果上报到中央的司法机关,按楼上的说法,应该归省级的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和上报了,布政司管的是人员、钱粮,公安,司法,但是不管检查?当然由于都指挥使的存在,也不管军事。是不是这样的。
印象中看过一电视,里面知府要罢知县的官,知县义正言辞的说,就算你要罢我的官,也是正式公文上报某某部,批准后方能施行,今天我怎么说也要为原告做主,做一回清官,然后脱官帽办案,办完之后,直接走人,这官是不当了。
这种场景在历史上存在否?知府或布政使想罢免下级,必须要上报中央(应该是吏部吧),但是大多数都会准奏,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2009-10-25 09:33
alance1981
按察使司掌管司法,但是较大的案件还需会同布政使,经督抚核查后,以便上达刑部,都察院
知府或布政使如想罢免属员,必须上报督抚之后,经督抚上报吏部,或者直接由督抚行使题调,清代督抚权利极大,而且执掌属员的文官的“大计”和武官的“军政”,并且随着密折制度的广泛推行,所以一般来说都会准奏
2009-10-25 10:44
五袋石果
7楼伟君子所说电视剧里的情况应该是能出现的。知县、知府都是朝廷命官,所谓“朝廷命官”者,就是都是由吏部任命的,当然也只能由吏部罢免。知府要撤知县,一般来说都能做到,但是需要拜表弹劾、吏部批准,需要时间。罢免命令到达之前,知县还是知县。如果这个知县是进士出身的话,知府拜表弹劾之前要掂量掂量,不一定能搞掂。所以我才想知道一般什么情况下知府才会想去弹劾知县。
楼上两次用了“属员”这个词。是不是不应该叫属员。知府、知县是上下级关系,而不是属员。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等才应该算是知府的属员。
5楼,人事管理自然是在吏部,我问的是业务工作。布政使只管民政,毫无疑问是向户部负责的。知府、知县虽然什么都管,总的来说还是民政占的份量大。
督抚自然权力大,但他们法律上不是地方官,而是上边派下来的钦差大臣。他们无府衙,无属员,无任期,无固定职责。只因为是代替朝廷镇守地方,所以权力极大。也许督抚可以撤换知县,即时生效,那是因为他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代替朝廷有关部门做点决定把。
按2楼引用的条文,知府名义上也要向督抚汇报工作?
2009-10-25 11:45
alance1981
清代从康熙中开始,督抚逐渐成为地方上的实官,本省的民政,军政,学政,司法,纠察总归其掌管,司道府县自然都要向其汇报工作
2009-10-25 12:29
陶心
回复 #10 alance1981 的帖子
这也就是中央监督稽核地方逐渐演变成了地方总揽提管一把手的过程。
2009-10-25 12:34
五袋石果
督抚其实是省府四大员(藩台,臬台,提督,学政)的上级,是知府的上级的上级,是知县的上级的上级的上级。我想问,汇报工作不是应该给上级吗,难道还要给上级的上级,以及上级的上级的上级,汇报?
2009-10-27 08:54
hahaku719
最高地方长官是布政使,相当于省长。直接上级是中央六部。按察使是监查兼执法机构的最高地方长官,相当于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公安厅厅长。直接上级是大理寺和都察院。
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无权撤换知府和知县,也无处决权。处决需要上报内阁、司礼监、皇帝。明朝只有皇帝才可以杀人。人事变动需要上报吏部。
在地方上,直接对中央负责的是总督和巡抚。属于封疆大吏,虽然在地方上任职,但是关系还是在中央的。巡抚以下全部受总督节制。
总督和巡抚享有兵权,地方总兵受总督和巡抚节制。总督巡抚的级别相当于中央的六部尚书和侍郎。
总督有权直接撤换知府以下级别的,但无权任命。任命权归于吏部。总督还有先斩后奏的权利,也仅限知府以下级别的,布政使按察使总督不能动。
另外,总督巡抚有权直接进京面圣。布政使及以下非宣召不得进宫。
另外明朝还有都察院下的御史,巡按地方的称巡按御史,虽然才六品,但是直接对中央负责,总督也无权动他们。
明朝还设各科给事中,属于言官。直接对皇帝负责监管六部。
皇帝下属最高的实体机构还都不是上面的,是东厂和锦衣卫。只要是人就能抓。不过锦衣卫只限抓官员,普通老百姓可动不了他们大驾。东厂想干吗就干吗,连锦衣卫都能办了。
明朝前期各部分都正常运作,保证国家高效运转。嘉靖撤东厂,撤各地镇守太监,国家开始逐渐开放、混乱。万历恢复东厂,不过锦衣卫基本没影了,东厂也受到极大的限制。于是国家进一步混乱和开放。天启重用东厂,国家重新黑暗。崇祯是东厂锦衣卫都不用,国家彻底开放和混乱,于是直接完蛋。
2009-10-27 20:14
五袋石果
楼上,对于你的几段话,我都有不同的看法。
一 “布政使相当于省长”,没错,但不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按现代意义是,按古代(帝国时代)不是。古代的行政长官,其辖区内的所有事情都管的,包括民政、军事、司法及部分立法权(不是直接的立法权,其立法权是以“判例”的形式体现的)。知府、知县才有这种权力,布政使没有。省级四大员互相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但在府里,府级各员都受知府节制(至少是名义上),县里也是。
二 督抚是实际上的地方长官,封疆大吏,但法律上不是。法律上他们是钦差大臣。他们不能说是“向朝廷负责”,而是“代表朝廷”来的。总督的本职是“兵部尚书、右都御史”,巡抚的本职是“兵部侍郎、右都御史”,“总督”和“巡抚”这两个词不是官职,是差遣。他们实际上拥有地方行政长官的一切权力(民政、军事、司法及部分立法权),但不具备地方行政长官的名义。(清末的巡抚就完全变成地方行政长官了。)
至于督抚可以直接进京面圣,他们本来就是京官,自然可以,而且应该。地方官不是不可以面圣,而是,地方官有固定的防区,非经宣诏,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防区,文官、武官都一样。
四 都察院和给事中是言官。督抚都是“右都御史”,是都察院的头头,正是御史的大上司。巡按御史到了地方上乃是代天巡守,威风八面,可以不买任何人的帐,但是面对做为顶头上司的督抚,御史是无论如何也威风不起来的。
五 厂卫不是朝廷(政府)机构,是皇帝的私人机构。朝廷的最高机构就是六部。内阁大学士是皇帝的秘书,名义上仍是皇帝的私人机构。而且大学士只有正五品,和正二品的六部尚书相去甚远。
六 楼上这一段太难理解。没有厂卫国家就会混乱?朝廷各种机构都有,厂卫是为维护皇权而多出来的机构。东厂可是在成祖年间成立的,之前,很混乱么?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五袋石果 于 2009-10-27 20:16 编辑 [/i]][/color]
2009-10-31 13:31
Z_Artemis
明朝有三司:布政使,按察使,指挥使。
清朝指挥使变成了提督,只能还是在掌管兵权。都是三品官。
督抚平级,都是二品。但在清朝中叶之前督抚只相当于特派员,因此可以认为藩,臬,提督,学政直接向六部负责。而后来督抚常驻本省,又比四大员高一级,因此四大员应当向督抚汇报工作,于是督抚成了一省实质上的最高长官。而督抚又可以直接进京面圣,于是其实相当于绕开了六部,由皇帝直接控制地方长官,更加完善了中央集权制度。
楼上——
并非全对,厂卫之中,只有东西厂算是皇帝私人武装,而二厂的大多数属官仍然由锦衣卫派遣,所以还是受锦衣卫很大节制。而锦衣卫隶属于亲军指挥使司,是都指挥使司的序列,不折不扣的国家机构。
说到楼主顶楼的问题,冠子认为应当不能越级汇报工作。因为知府没有兵权,所以不向提督汇报,至于藩臬则应当将施政报告一式两份汇报。
另外,学政比较奇怪,《清史稿·志九十一》:提督学政,省各一人。以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属等官进士出身人员内简用。各带原衔品级。看来学政的权力只在科考的时候才有用,“各带原衔品级”也说明这个官职流动性很强,猜测知府应当可以跳过该司,只汇报于藩臬二司。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Z_Artemis 于 2009-10-31 13:52 编辑 [/i]][/color]
2009-10-31 19:01
五袋石果
楼上:
我记得三司品级是不同的。在清朝,提督从一品,是品级最高的地方官。布政使从二品,按察使从三品。
清制,总督正二品,巡抚从二品。有督有抚的省份,总督可节制巡抚。督抚皆是京官(兵部尚书、侍郎、右都御史),在明朝,尚书已经是朝廷最高职务,自然向皇帝负责。清朝有法定的宰相(大学士),是六部的上级,督抚是否名义上还需向大学士汇报工作?
厂卫的问题,锦衣卫隶属朝廷编制、由朝廷发饷,但并不受朝廷节制,是直接由皇帝管辖的。(就如某军队由纳税人供养但并不是政府军队。)不过这样算来,说锦衣卫是国家机构也似无不可。
学政的问题,受教了。这个问题我先前可能是受了小说的影响。
说知府没有兵权,这从何说起?清朝的知府的佐贰官,就专门有一个同知是管军队的。刚研究过浦东的历史,显摆下^_^上海浦东在1992年之前叫川沙县,在1911年之前叫川沙抚民厅,在1812年之前,松江清军海防同知驻扎在八团(现川沙城)。这个同知,是松江知府的同知,专门管理驻扎在川沙城的这一支军队的。
这是一个实例。职官志上应该也有。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五袋石果 于 2009-10-31 19:20 编辑 [/i]][/color]
2009-10-31 19:48
Z_Artemis
回复 #16 五袋石果 的帖子
布政使是从二,按察使是正三。弄错了,受电视剧的毒害了。
大学士被架空的时候正好跟督抚从特派员转变成常驻的时候差不多。
猜测在清朝前期的时候,二司作为名义上的一省首脑向六部述职,而督抚因为多是六部官员兼任,直接向宰相述职。
提督和总督是最诡异的,提督是从一品,却要听命于正二品的总督(总督只有由六部尚书兼任时才带一品)。不过《清史稿·志九十二》:初制,提督、总兵无定品,系左右都督、都督、同知、佥事各衔。乾隆十八年停。始定品秩。
至于知府的问题似乎2楼其实回答过了,我说知府上报藩臬二司看来纯属想当然了:lol:
至于知府同二司工作上怎么相处的问题,似乎两者有分工职责,亦各有下属,只要办差的时候没有摩擦,自然相安无事~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Z_Artemis 于 2009-10-31 19:50 编辑 [/i]][/color]
2009-11-1 01:53
tomhcf
明自太祖废丞相,清承明制清朝的「宰相」只是对同时拥有大学士、军机大臣官衔的人尊称
而大学士军机大臣的职责都是皇帝顧问、秘书,督抚既是钦差自然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奏章送军机処也只是转交皇帝,两者沒有丛属
2009-11-1 17:44
五袋石果
提督和总督:提督品级虽高,却是地方官;总督虽比提督低一级,却是朝廷官员,是钦差,可以节制提督并无不妥之处。提督的品级比兵部尚书还高,可仍然由兵部任命。再者,提督是现役军官,总督却是文官。军官者,爪牙也,其最终必定要向帝国文官汇报工作。知府、知县辖下的军官,经常比知府、知县高不止一级,照样要听命于知府、知县这样的帝国文官。
清制大学士正一品,是政府品级最高的职务,乃是法律上的宰相,虽然实际上清朝的大学士从来也没有掌握过宰相职权,但法律上仍然是宰相。只有加大学士衔者才可称“中堂”。实权颇大的军机大臣才是皇帝的顾问、秘书。这与明朝相反。明朝的大学士仅有正五品,是皇帝的秘书,但实际上自张居正之后,大学士什么都管,是真正的宰相。
2009-11-1 18:13
alance1981
清代总督加兵部尚书衔,巡抚加兵部侍郎衔,提督受兵部节制,见了本部的长官,是要行堂参大礼的
清代文官地位高于武官,文官品级再低,拜见高级长官时都会奉茶看坐,但是武官就没有这个待遇了
2009-11-1 21:14
五袋石果
哈哈,楼上对提督和总督的解释,挺好,以前没从这方面想。不错,总督一律是兵部尚书,巡抚一律是兵部侍郎,提督级别再高,兵部侍郎和兵部尚书也是他的上级。
对于军事方面不太懂,提督是一省军事长官,和总兵是什么关系?节制总兵么?我记得参将受知府节制,把总受知县节制,不知这个总兵是怎么回事?
其实我国现在的制度很多照搬清朝的。如省委书记,虽然不是政府官员,却是实际上的一省的一把手。省军区受省委书记节制。这个似乎和总督节制提督相同。大军区和省委书记互相之间就没有隶属关系,大军区隶属中央军委节制,是中央军。清朝的军队也应该有地方军队和朝廷军队的分别吧?
2009-11-1 22:02
Z_Artemis
提督——总兵——参将这样的顺序
2009-11-1 22:53
alance1981
提督节制镇、协、营、汛,而总兵掌一镇军政,这个军令流向很清楚的
清代的八旗兵和绿营兵都是国家的军队,统一归兵部招兵(早期绿营)和养兵,只是旗营分在京八旗和驻防八旗,绿营分在京绿营和在外绿营,在京绿营由步军统领统辖,在外绿营则直属各省,由总督或巡抚节制调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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