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8 15:27
水镜门生
美国作家约翰·厄普代克于2009年1月27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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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W YORK TIMES
Published: January 27, 2009
John Updike, the kaleidoscopically gifted writer whose quartet ofRabbitAngstrom novels highlighted so vast and protean a body offiction,verse, essays and criticism as to place him in the first rankof amongAmerican men of letters, died on Tuesday. He was 76 and livedin BeverlyFarms, Mass.
[/size][b][color=#ff0000]约翰·厄普代克[/color][/b](JohnUpdike)是美国当代一位最多产的文学作家,每年到了评诺贝尔奖的季节,文坛就充斥着此次厄普代克是否会获奖的猜测。他至今不受瑞典皇家学青睐乃是许多读者的不解之谜。青年一代把他列为已去世的名家福克纳菲茨杰拉德的同辈。某次有人问我:“厄普代克还活着吗?”其实,他若常阅读《纽约客》杂志,必会看到厄普代克的书评或小诗。他的著作多在《纽约客》上发表。最近由诺普夫书局(KNOPF)出版的短篇小说集《早期的故事》(The Early Stories:1953-1975)就都曾在《纽约客》刊登,虽是旧作的结集,仍引起读书界一阵兴奋的骚动。
厄普代克出生于一九三二年,最早的短篇系出现于五十年前一刊物上,时年二十一。从此以后,他不断写作,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散文批评、诗、儿童读物、剧本、回忆录,一共出书五十四部。他不仅在量的方面多产,在质的方面也很惊人,这一部厚重文集所包含的文学与学术成分简直可等同于一本士论文的结集。他小说的多样性令人想到法国的巴尔扎克、乔治·桑,英国的狄更斯、特罗洛普,俄国的契诃夫以及其他十九世纪名家。在媒体多样化的二十世纪,他的文字作品能如此多产且拥有大群读者,实在令人惊奇。
从一九五三年他年仅二十一岁到九七五年(四十六岁)为止,他一共发表过一百零七个短篇,除去四篇,其余的一百零三篇都收在这个集子里。他在《前言》中这样解释,这是因为那除去的四篇中的两篇已被收入另一个集子,其余两篇则“太具时间性”。这种理由令人费解,因为所有其他的短篇几乎都曾被收入别的集子,而小说既是艺术,怎可提“时间性”?
在一九五三与一九七五年之间的二十二年中,厄普代克也陆续出过七部长篇、五部诗集。这些短篇我几乎都在《纽约客》杂志上读到过(我是自一九五二年从密苏里来到纽约后开始订阅《纽约客》的),到了现在,集中翻阅重读,另有一番滋味。厄普代克的风格注重文字的精辟,他的文句有时艰涩难读,需费些时间消化。他的画图性的描则给予读者一种活生生的形象:光与影,色彩与轮廓,都赫然在目。厄普代克自称系受海明威的影响,可我这个“海明威迷”总觉得,以简洁精练文风著称的海明威与厄普代克在文句上造作的用意大有不同。
短小精悍的短篇小说与叙事周的长篇小说是各别的艺术,技巧各有不同:短篇是紧凑即时的,长篇是慢条斯理的。十九世纪的短篇小说名家爱伦·坡曾说过,他的秘诀是着重“效果”,为读者创造一种“激动”。他以为在短篇小说中,几乎每一字都要产生“效果”。爱伦·坡的小说之所以吸引读者就是因为紧凑的故事总给读者准备了一种吃惊出奇的期望。
厄普代克的短篇与爱伦·坡的恐怖推理小说当然有本质上的不同。如把这部文集中的故事按顺序连续阅读,读者会觅到作者自己的影子。当然,故事中的人物各有不同的名字,处境也各不相似,可是如果我们做系统性的阅读,可在故事的角色中发现作者的背影:他在宾夕法尼亚州西南部度过他的童年,成年后进哈佛,赴英国深造,不久结婚,迁往纽约居住,后来迁往波士顿,生几个儿女,婚姻只持续了二十年等等,都代表了厄普代本人的生活经历。但是我们也可以说,这些经历:童年,少年,单身青年,有妇之夫,有儿女的父亲,离婚等等,都是一般常人生命的过程。不过这些故事中的主人公虽都是机敏而受过教育的,却并不具备作者本人那种年少得志的奇才。他们并不比别人聪明;他们有与常人同样的嗜好;他们喜欢盯着漂亮女人看;他们溺爱情妇,但也怕老婆;他们爱自己的儿女;在政治思想上,他们典型的六十年代自由派,一面批评社会现状,一面享受中产阶级的舒适生活,同时又不解激进分子为何要拆毁稳定的社会。他们最怕的是死神。
厄普代克最有名的小说是他的“兔子四部曲”。“兔子”名叫哈里·安特罗姆,是一个被命运之手牵着,脆弱地生活在浮世中的人物。他像一面镜子,折射着他所生活的那些时代的变迁。然而,他又不是一面好镜子,而是一面脆弱的镜子,兔子般地弱小善良,倘若被烦心事缠身,马上就一跑了之,逃跑是他的本质特征。哈里从1959年开始出场,到1989年10月英年早逝(只有56岁),三十年的时间,起于平凡,归于平凡,就故事而言,他像大多数的凡胎俗骨一样,庸碌得实在没什么地方可圈可点。然而,厄普代克作为小说大家,偏偏能从这无聊的人生中发现人荒谬而又存在的真实。《兔子跑吧》中,哈里不满平庸的家庭生活离家出走,同妓女同居,三个月后,因女儿溺水而死不得不回到妻子身边。五十年代末,正是各种新思潮暗自酝酿的时代,种种声音在等待着呐喊的时机,迎接着革命的六十年代的到来。电视进入人们的家庭,兔子的生活也在发生着变化。他进了一家小印刷厂里当排字工人,一干就是十年,四部曲的第二部《兔子归来》写的就是1969年时兔子的生活:三十五、六岁的年纪,人生中所剩余的可能性已经不多,哈里夫妇貌合神离,各自心照不宣地在外面找乐子。一番浪荡生活过后,两个人又回到原地,家庭还是风雨飘摇地维持着,想必他们是连婚都懒得离了。兔子哈里年轻时冲冠一怒理想主义的离家冲动早已让位于人到中年时对命运安排的默认。1979年,《兔子富了》,他继承了岳父的遗产,成了汽车行的老板,买房、旅游、游泳减肥、打高尔夫球,过着当代富人的生活,纵欲自然也是他的常规项目。他的精神很空虚。到1989年,《兔子安息》了,在丰衣足食中郁郁寡欢地死去。哈里之引人共鸣处恰恰在于他的平淡无奇。多少人的一生就像哈里一样昏昏闷闷地虚度,不断寻找,不断失落,不断追求,不断逃避,心灵仿佛蒙上荫翳,不通透,不明亮,总之是采光太差;信仰模模糊糊,若有若无,日子浑浑噩噩的,不知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