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7-25 10:52
长葛李子龙
会员 颖颖 ,用词不当,恶意丑化,重度人身攻击
[indent][/indent]证据:
[url]http://xycq.moddiy.com/forum/viewthread.php?tid=174848&page=2#pid2411056[/url]
原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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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初去许昌的时候,当地司机的态度是这样的:“把人撞了就一定要撞死,不然医疗费咱可赔不起。”
登封离许昌不远,不知道当地是否也有类似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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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quote]民风:民间的风尚。《礼记·王制》:“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汉书·董仲舒传》:“乐者,所以变民风化民俗也。” 唐 陈鸿 《东城老父传》:“上之好之,民风尤甚。” 明 高启 《吴趋行》:“土物既繁雄,民风亦和平。”《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回:“於是乎又把六十年前民风淳朴的地方,变了个轻浮险诈的逋逃藪。”
民风:民众的风气;民间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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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原贴中先引用“自身在许昌的经历:当地司机的态度”,然后转为“登封离许昌不远”为由,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假设性设问:“不知道当地是否也有类似民风”,从而巧妙的指出本意:“许昌的民风便是司机将人撞了必定撞死”。
民风是建国后80年代后才大范围使用的一个新生名词,意指某一地区或区域相约俗成、绝多数人默认或在日常行为是以为行为准则的一种处事方式。
而当事人将“撞伤人不如撞死人”臆指为许昌当地民风,投诉人以为:
当事人颖颖在轩辕一直标榜自身为受过高等教育且久居西方社会,言论以理智、条件为准,此次竟以许昌某一位司机,或是某几位司机(因当事人原贴仅指出“当地司机”)的不良言论,来大范围的将许昌当地的民风定性为“撞伤不如撞死”,某以为虽其言论仅为当事人个人的一种不成熟的表现,但仍对本人感情上带来了一定伤害。
投拆人以为:当事人在论坛这种公开的交流平台上,公开发布对许昌地区人民有大面积侮辱性言论,是一种“隐性”人身攻击,且有针对性。投诉人ID为“长葛李子龙”,当事人对三国历史有一定研究与认识,并不会不知长葛原名为长社,为许县现许昌管辖范围。当事人此行为是针对投诉人同时也是针对居住在许昌地区的所有人的一种人格侮辱与名誉侵犯。
在毫无事实为依据的条件下,信口辞簧,无视坛友名誉与切身感受,是一种不道德、不科学、不成熟的表现。
要求:
1、立即删除相关侵权言论;
2、以重度人身攻击进行处罚(理由:存在名誉权侵犯与人格侮辱,且面积较大,影响恶劣)
3、公开向受伤害人:许昌地区民众 道歉(受害人并非单指投诉人,而指许昌地区民众,当事人无需向投诉人表达任何意愿)
[[i]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08-7-27 12:10 编辑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