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三国史话 » 东汉地方官品秩的一个疑问


2008-1-18 21:52 文以载道
东汉地方官品秩的一个疑问

州刺史是六百石
作为其手下的太守却是中二千石到八百石六级
感觉有点矛盾啊,有哪位老兄能给解释下吗?

[[i] 本帖最后由 文以载道 于 2008-1-19 21:10 编辑 [/i]]

2008-1-19 20:14 五袋石果
太守是郡的行政长官,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秩二千石。刺史不是行政长官,只是监察官,秩六百石,和县令一样。拿今天来比喻,太守相当于省委书记(省长),正部级,刺史则是中纪委(监察部)驻某地区(数省)特派专员,副局级。他们没有隶属关系。后来刺史权限逐渐增大,形同太守的上级,但是法律地位并无改变。东汉后期设置的“州牧”才是太守的上级。
另外,所谓“秩二千石”也并非是真的俸禄,它们和后来的“几品官”一样,只是表示品级高低。

2008-1-19 21:10 文以载道
回复 #2 五袋石果 的帖子

谢谢老兄的回答,令我茅塞顿开
另外,我之所以不用品秩做标题,是因为我没想到太守的品秩会比刺史高。。。

2008-2-3 18:57 foraeversangyan
不错,虽然不是很懂不过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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