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5 20:16
双木二中
请论坛给大家一个交待
[color=Red][size=7]不用交待了,忙你们的去吧![/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双木二中 于 2008-1-18 18:21 编辑 [/i]]
2008-1-15 20:48
a_gambler
回复 #1 双木二中 的帖子
你刚才用“林冲”发的内容相同的帖子好象被删了,不知道我的回复你有没看到。论坛应该是一个交流的地方,不应该是一个吵架的地方,打官司没有意义的。
2008-1-15 21:36
股神博古特4
嚯,太热心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啊。楼主的正身在茶座被罢免以来,似乎处处找机会要借助论坛法规要整治我一下啊,太大气了。
我觉得楼主折算扰乱论坛秩序吧
2008-1-15 22:47
a_gambler
看看二位是一个比一个小气,还是最终有一个表现得大度一点。:q```+
2008-1-15 22:52
股神博古特4
自打林冲从茶座离职后,至少4次主动投诉我,我一次都没投诉他。我还小气呢,我再大度就退到台湾去了
2008-1-15 22:56
a_gambler
回复 #5 股神博古特4 的帖子
呵呵,看来还是你好一点。其实人都是这样,在气头上时都会显得比较小气一点。时间长了,事情过去了,就渐渐淡了。
2008-1-15 23:25
双木二中
回复 #6 a_gambler 的帖子
a_gambler同学就不要和稀泥了。何谓大度?大度的话,又为何对精华不精华的事情纠缠不休。这帖是投诉帖,无关人员不要回复,还请遵守论坛的规矩。
更请你凡事都要调查清楚后再发言,去查查我不兼职茶座后,主动投诉股神博古特4的记录吧!真能查到4次的话,再仗义执言也不迟。
2008-1-15 23:45
股神博古特4
[quote]原帖由 [i]a_gambler[/i] 于 2008-1-15 23:43 发表
申请精华的事和大不大度没有关系,那个献和氏壁的人如何?也许我和他一样的迂,但不应该算作小气吧?
至于我对小气的看法则与我和轩辕无的争吵有关,事情过后我认为那是无意义的,吵赢了如何,吵输了又如 ... [/quote]
这位同学说的很有道理,是能够跳出派别看得清真相的人
我就表个态吧,只要林巨侠不再有意无意的挑衅和招惹我,我将在未来至少三个月内无视他的任何行为
2008-1-16 00:08
林冲
回复 #8 股神博古特4 的帖子
你要是真有诚意的话,就去发一个声明帖,也让我们见识一下你的胸怀。
你去声明,三个月内,
一、不得在我的任何主帖中发言
二、不得回复我的任何回贴
三、不得在你的任何帖子中有意无意、直接间接、或明或暗的提到我。
我将在你的声明帖里,跟帖做出对等性的声明,然后撤诉。
[[i]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2008-1-16 00:12 编辑 [/i]]
2008-1-16 00:15
股神博古特4
你应该先做出这样的声明,我跟贴才对,因为我的前提是:林巨侠不再有意无意的挑衅和招惹我
至于是否撤诉,我倒根本可以无视
2008-1-16 00:38
林冲
回复 #10 股神博古特4 的帖子
那岂不是因果颠倒了?回答你四个字:绝不可能!
没那种胸怀就不要在不知情人士面前装高姿态,请自便。
凡鸟岂能变成凤凰!
[[i]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2008-1-16 00:40 编辑 [/i]]
2008-1-16 00:54
股神博古特4
我笑翻了。。。。
2008-1-16 01:02
a_gambler
[quote]原帖由 [i]股神博古特4[/i] 于 2008-1-16 00:54 发表
我笑翻了。。。。 [/quote]
请博先生不要再多言。如果博先生不再多言,也请教头不要再多言。
唉,我又违规了,要扣分就扣吧,但请不要又删贴,好让两位当事人都能看到此回贴。
ps:一般而言总是调解不成功才诉诸法律的,希望轩辕设立一个帮助大家调解矛盾的机构,不要一有点什么事就上法院。
2008-1-19 17:26
qq8239793
:qoo+:q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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