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9 13:37
吕奉献
请top解释一下我的疑问
top,你好。
[quote]无知不是什么大错,但是自己无知却把别人当傻瓜的,只会空让人取笑而已[/quote]
对于酒魔剑仙以上那句话,你以下的判决:
[quote]楼主对“酒魔剑仙”在相关发帖中的投诉,相关内容不能认为是“有针对性的人身攻击”[/quote]
我想指出,他引用的是我的帖,是在回复我时说出的话,可见他针对的是鄙人。
另,请问:指桑骂怀式的攻击可不可以?
如果可以,那么若今后我在他的帖里回复“那个谁,怎么像白痴啊”,可不可以?如果可以,我这就去做~~~
再举例,今后轩辕回帖,常出现类似:“怎么这里有个傻瓜在发言呢?”等“[color=DarkRed]指桑骂怀[/color]”式的互相攻击性言辞,是不是论坛所希望的发展方向?
[[i] 本帖最后由 吕奉献 于 2007-11-9 13:41 编辑 [/i]]
2007-11-9 14:45
TOP
回答楼主的问题。
首先,我认可“无知”是一个贬义词。但并非只要使用了贬义词,就属于人身攻击。这一点请楼主注意。
中国的语言博大精深,表达方式丰富多彩。当出现意思表达理解上的分歧时,则由有权限的论坛管理员进行判断和仲裁。这个认定的权力,在论坛,而并非任何一方当事人。
作为论坛副枢密使,以及事件发生版区巡按使,我的判断是,“不属于有针对性的人身攻击”。
如果您不认可该仲裁,可以要求论坛枢密院进行复议。当然,或许最终结果您依旧不认可。但是您既然是在本论坛活动,即便不认可,也必须遵守论坛的裁判。
当然,只要不是违反论坛规则,不是扰乱论坛秩序。您可以表达您的不认可意见,论坛认为有必要的话,也愿意向您做出解释。
下面我继续解释。
我认可相关回帖是针对楼主的回复,但是针对性回复,同针对性的人身攻击是有很大区别的。请楼主注意。
在被投诉人相关的发帖中有
“无知不是什么大错,但是自己无知却把别人当傻瓜的,只会空让人取笑而已”
的确并非善意的意思表达,但是作为仲裁者,我认为没有达到人身攻击的程度。
其中的意思,“当傻瓜”,明显无论如何不会指向楼主。其他的意思表达,相对比较具有刺激性的有“无知”和“让人取笑”
论坛禁止在讨论中使用“人身攻击”性质的语言表达,是为了营造更加理性、和谐的讨论环境,避免不必要的争吵。但是对什么样的语言表达属于“人身攻击”,论坛无法全部列举,只能进行一些举例性质的笼统表达。同时由于个人的价值观念,和接受程度不同,对“人身攻击”的认同尺度,恐怕也难以统一。论坛在执行规则时,只能采用相对适用性更广泛,更符合大多数人价值观念的标准。
或许楼主相对论坛所认为的标准,更加脆弱和敏感,那么我这里正式呼吁,请大家在同楼主讨论时,尽量采用更加温和宽容的态度和措辞方式。
如果楼主认为,“脆弱”和“敏感”这样的措辞伤害到了您,属于“人身攻击”我这里先道歉。如果您将对我这样的措辞进行投诉,将由枢密院仲裁。
另,指桑骂槐式的攻击不可以。
您如果有“那个谁,怎么像白痴啊”、或者“怎么这里有个傻瓜在发言呢?”这样的措辞,那么明显就是针对性的人身攻击。而且明显,并不是间接的表达,而是直接的“人身攻击”。
如果您对这样的语句,并不属于间接表达,或者所谓“指桑骂槐式的人身攻击”同您所投诉的句子之间的区别无法认同。那么我个人表示遗憾。如果我这种遗憾对您造成了伤害,我非常抱歉。
最后,指桑骂槐式的互相攻击,不是论坛希望的方向,依旧是违反论坛规则的,是不允许的,将受到论坛处罚。这里明确一下论坛的态度。
[[i]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07-11-9 14:56 编辑 [/i]]
2007-11-9 15:03
吕奉献
轻度人身攻击:恶意对他人(须是本论坛ID,下同)进行冷嘲热讽式的言语攻击或[color=DarkRed]乱扣帽子[/color]的情形,用词如“[color=DarkRed]有病[/color]”、“[color=DarkRed]没良心[/color]”、“没人性”、“愤青”等。
个人认为,骂“xx无知到让人取笑”,攻击成度绝对强于骂“xx没良心”,或“有病”。
请注意,从群内发言可证实,该会员是有意识的,处心集录的,针对性的攻击本人人身。
贬低会员人身为“无知”,无知到哪种成度呢?是“无知到让人取笑”的成度,原因为何?只是他自己主观的误以为我的反驳就是在“把别人当傻瓜”。这种行为是[color=DarkRed]乱扣帽子加谩骂[/color]。先乱扣冒子,说本人“把别人当傻瓜”;再谩骂本人“无知到让人取笑”。这样的攻击成度,远远高于一句“没良心”,或“有病”。
如果这样都可以允许,那么我们今后是不是可以[color=DarkRed]主观[/color]的定义某某是在“把别人当傻瓜”,[color=DarkRed]随意[/color]谩骂别人“无知”呢?若真如此,将来轩辕将处处看到类似“无知”的言辞。
请枢密院仲裁,最终结果我不会有意见的。我绝对服从枢密院的仲裁。
[[i] 本帖最后由 吕奉献 于 2007-11-9 15:30 编辑 [/i]]
2007-11-9 15:33
吕奉献
刚才说话或许稍许过激,深表谦意。
请留意,我将最后那句改成“[color=DarkRed]我绝对服从枢密院的仲裁[/color]。”
我将去睡觉了,今日恐不能再回复。
再次强调:
我希望论坛能给此种言行一次警告,以防止众人效仿。
谢谢。
[[i] 本帖最后由 吕奉献 于 2007-11-9 15:38 编辑 [/i]]
2007-11-9 15:51
吕奉献
临走前,想请能代表论坛的人(如top?)回答两个问题:
1,论坛对指桑骂怀的定义是虾米?
2,如骂人“无廉耻”,又算不算人身攻击呢?
[[i] 本帖最后由 吕奉献 于 2007-11-9 15:58 编辑 [/i]]
2007-11-28 06:54
吕奉献
对于探讨此事的兴趣没了,所以此事就到此为止,告一段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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