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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7 11:03 打破英雄神话
关于法定继承的一些问题

父亲      母亲
大儿子        二儿子       三儿子
大儿媳
大孙女
        
父亲早亡,留下10W元由母亲掌握。
因为母亲尚在人间,二儿子三儿子不好意思去提出分财产。

大儿子去世后,母亲又5年后过世。(假设遗产还是10W元)

此时按照法定继承,遗产该如何分配?
此题只对法定顺序继承进行探讨,
对父母的赡养等可能影响财产分配的因素不考虑。

以下是我的想法:
1.父亲死后,其财产应由母亲和3个儿子4人共同平分。
其父亲死亡后留下10W元,其中50%属于母亲。
另外50%属于遗产,4人共同平分。每人得到12500元。
母亲财产为50000+12500=62500元。

2.母亲死后,62500元元遗产三个儿子平分。
由于大儿子已经去世,由其妻子女儿代位继承。

3.由于大儿子比母亲先死,大儿子的财产按法定继承由其母亲、妻子、女儿三方平分。

假设大儿子和其妻子的财产为5W元,则大儿子的遗产应为25000元。
则其母亲应分到8333.33元,所以其母亲的遗产应为62500+8333.33元。
然后三个儿子平分,每人应分到23611.11元。

不知道我这样分,是不是正确。

2007-8-17 11:17 冒牌
那10W是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
父亲死后归属母亲,不应该由儿子来平分。

母亲死后,大儿子(由子女家人继承)、二儿子、三儿子平分,每人33333.33元。

2007-8-17 11:23 打破英雄神话
冒牌兄对继承法貌似不太熟悉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b]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b]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b]

[[i] 本帖最后由 打破英雄神话 于 2007-8-17 11:25 编辑 [/i]]

2007-8-17 11:40 冒牌
是不熟悉。
不过俺刚才查了一下,有“转继承”一说。
[b]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还没来得及接受遗产就死亡的,他所应继承的份额转归他人继承,又称再继承、连续继承。[/b]
这个例子里,父亲死亡后,财产并未分割。
而长子已经死亡,这应该就属于[b]还没来得及接受遗产就死亡[/b]。
他应继承的遗产不应该重新分割。

俺前面的说法有错,但俺觉得最终结果应该还是一样的,也就是三个儿子平分10W。

2007-8-17 11:51 打破英雄神话
回复 #4 冒牌 的帖子

发生转继承必须符合以下的法律要件:(1)时间是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我觉得。
本案是代位继承。

2007-8-17 11:57 冒牌
[quote]原帖由 [i]打破英雄神话[/i] 于 2007-8-17 11:51 发表
发生转继承必须符合以下的法律要件:(1)时间是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我觉得。
本案是代位继承。 [/quote]

转继承跟代位继承都有。

分割父亲的遗产时,是转继承。
大儿子是继承人,大儿子死了,遗产并未分割,他的遗产应该由别人转继承。
但母亲本身也是父亲遗产的继承人,所以由他的妻子子女转继承。

分割母亲遗产时,是代位继承。
大儿子是继承人,大儿子已死,由他的妻子子女继承。

2007-8-17 12:29 悼红狐
母亲死亡后,大儿媳代位继承大儿子应得,与其他两个儿子平分父亲遗产

2007-8-17 12:40 冒牌
俺也想到一个问题,相当于把你的问题简化一些吧。

比如张三有一个母亲,一个儿子,一个弟弟,张三的父亲和妻子已经不存在。
张三死了,按理是由其母亲与儿子各继承一半张三的财产。
然后遗产还没处理,接着他母亲也马上死了,理论上应该是他弟弟和他儿子(代替张三)平分一半他母亲的遗产。
那是不是张三的财产必须拿出四分之一给他弟弟,而他儿子只能拿到四分之三呢?
俺觉得这个似乎不合理。

2007-8-17 12:43 打破英雄神话
回复 #8 冒牌 的帖子

不合理,但是合法……

2007-8-17 12:47 冒牌
[quote]原帖由 [i]打破英雄神话[/i] 于 2007-8-17 12:43 发表
不合理,但是合法…… [/quote]

遗产分割时,张三母亲已死。
有没有可能让张三的儿子转继承张三母亲的那一部分呢?

2007-8-17 12:50 打破英雄神话
回复 #10 冒牌 的帖子

本来就应该继承啊。
张三假设有100元遗产
其母亲和儿子分别继承50元。
其母亲也死了,那其母亲的这50元,由张三的儿子和弟弟分别再继承25元。

2007-8-17 12:50 KYOKO
10w平分,那也太简单了

看不出楼主错在哪里!!!

不过...大儿子家9w元,大儿子和妻子份额各4.5w,大儿子死后留给老婆孩子3w,母亲1.5w.母亲死后留给大儿子老婆(假设大儿子老婆尽了扶养义务),其他两个儿子各0.5w

假设母亲没有任何其它遗产,如果照楼主所说,如果大儿子先死,母亲后死.是否母亲死后大儿子老婆孩子有义务拿出那1w元给另外两个兄弟呢???

2007-8-17 12:53 打破英雄神话
07年司法考试继承法考点精析:转继承

一、考点说明

  转继承的概念;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二、理论分析

  (一)概念

  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之考试大原创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法律制度。

  转继承实际上是发生了两次继承,即先由死亡之继承人继承,然后再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该死亡之继承人的遗嘱确定其所继承之份额由何人继承。

  (二)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1、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2、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3、代位继承的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转继承中的被转继承之人可以是死亡之被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

  4、代位继承之代位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

  三、例题解析

  [例题]李某是个著名的作家、翻译家,留学回国后,在某大考试大原创学任教,1995年和大学讲师张某结婚,生有一子甲。1999年,张某去世,父子俩相依为命,后来,甲和同市的乙结婚,生下一子丙,为了照顾父亲,甲和乙一直同父亲住在一起。2002年,李某去世,留下遗产折合人民币20万元,一个月后,遗产分割前,甲因车祸死亡。在处理李某的遗产时。李某多年没有来往的妹妹丁同甲的妻子乙产生了纠纷,丁认为,李某死后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甲继承,鉴于甲已经死亡。所以,李某的遗产应当由其兄弟姐妹继承,故要求继承李某的遗产:( )。

  A.李某的遗产应当由李某的妹妹丁继承

  B.李某的遗产应当由乙和丙继承

  c.甲已经死亡,乙和丙可以转继承甲应当继承的份额

  D.甲已经死亡,李某所留下的遗产,应当由乙、丙、丁等额继承

  [答案]BC

  [解析]本案涉及转继承的问题,依《继承法若干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本条是转继承的法定依据。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制度。转继承实际上是同一部分遗产发生两次连续的继承关系,因此,又可以称为“连续继承”、“二次继承”和“再继承”等。发生转继承必须符合以下的法律要件:(1)时间是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2)继承人未放考试大原创弃继承权;(3)须由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死亡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应采用法定继承。

  本案中,甲是李某的唯一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李某的全部遗产都应当由甲来继承,李某死亡后时,继承已经开始,当在李某和甲的遗产没有分割共有财产分割前.甲已经死亡,且他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乙和丙,所以,李某的遗产应当由乙和丙继承丁无权继承,所以,答案B、C正确,A、D错误。

  [注意]对于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同学们特别地容易搞混。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1)继承发生的范围上,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而代位继承则只限于法定继承。(2)继承主体考试大原创不同。①转继承人不像代位继承那样只限于晚辈直系亲属。任何人均可享有参加转继承的权利。②转继承是中间的继承人死在被继承人之后。而代位继承是中间一代人死在上一代人之前。(3)继承的死亡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转继承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4)继承发生的根据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他是一个间接的继承;转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它是两个相连的直接继承。

2007-8-17 12:55 冒牌
[quote]原帖由 [i]打破英雄神话[/i] 于 2007-8-17 12:50 发表
本来就应该继承啊。
张三假设有100元遗产
其母亲和儿子分别继承50元。
其母亲也死了,那其母亲的这50元,由张三的儿子和弟弟分别再继承25元。 [/quote]

你没明白俺的意思吧。
俺的意思是张三母亲作为继承人已经死亡,另找一个继承人来代替,而这个人就是张三的儿子而不是张三的弟弟。
也就是张三的弟弟不拿钱,张三的财产全部归他儿子。

2007-8-17 12:58 打破英雄神话
回复 #12 KYOKO 的帖子

这已经不是义务了,而是法律规定的必须。
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
当然,如果2个兄弟都放弃这份权利,那另当别论。

2007-8-17 13:01 打破英雄神话
[quote]原帖由 [i]冒牌[/i] 于 2007-8-17 12:55 发表


你没明白俺的意思吧。
俺的意思是张三母亲作为继承人已经死亡,另找一个继承人来代替,而这个人就是张三的儿子而不是张三的弟弟。
也就是张三的弟弟不拿钱,张三的财产全部归他儿子。 [/quote]

我明白你意思了,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貌似你说的也没错。
但你的这个思路,跟我的这个思路有矛盾。
但从实际情况看,貌似你的这个思路更正确一点。
似乎更适用转继承。:loveliness:

2007-8-17 13:03 KYOKO
ls例子说明,如果儿子先死,孝顺公婆是多么重要!

你尽扶养义务,你就是第一顺序,继承全部财产

你没尽扶养义务,你就什么都不是,一分钱米有

20w啊:()

2007-8-17 13:03 打破英雄神话
回复 #14 冒牌 的帖子

您的意识是不是说,我在1楼的分配方法1,应该改成,父亲的5W元遗产,应该由母亲、二儿子和三儿子 3个人平分,大儿媳妇和大孙女是分不到了。

2007-8-17 13:14 冒牌
[quote]原帖由 [i]打破英雄神话[/i] 于 2007-8-17 13:03 发表
您的意识是不是说,我在1楼的分配方法1,应该改成,父亲的5W元遗产,应该由母亲、二儿子和三儿子 3个人平分,大儿媳妇和大孙女是分不到了。 [/quote]

不是。俺的意思是
父亲的5W遗产,由母亲、大儿子、二儿子和三儿子四人平分。
但在财产分割时,大儿子已经死,所以用转继承,他那份给大儿媳妇和大孙女。

母亲的5W遗产,由大儿子、二儿子和三儿子三人平分。
但在财产分割时,大儿子已经死,应用代位继承,所以他那份给大儿媳妇和大孙女。

2007-8-17 13:17 KYOKO
[quote]原帖由 [i]打破英雄神话[/i] 于 2007-8-17 12:58 发表
这已经不是义务了,而是法律规定的必须。
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
当然,如果2个兄弟都放弃这份权利,那另当别论。 [/quote]
义务就是必须做的

我也说了,看不出你错在哪,或者根本就没错

不过...母亲死后,大儿子家必须拿出钱给另外两个儿子,觉得不合理

或者...另外两个儿子觉得很合理,我们继承的是母亲的遗产,不是你大儿子的遗产...

ps:当然,理论上法律可能就是这么规定的,但现实里...如果如我所说的,根本就没法实施的

2007-8-17 13:19 打破英雄神话
回复 #20 KYOKO 的帖子

很可惜,如果二儿子和三儿子告上法庭的话,大儿媳还是必须拿钱出来的。

2007-8-17 13:37 KYOKO
有人概念都没弄懂,转继承儿媳是没资格的,别认为大儿媳和大孙女是一家人就什么地方都把她们放到一起,她们的权利是不同的

我上法律课老师就讲过,如果3个儿子,大儿子先死,父亲后死.那父亲遗产如何分配?应该是另外2个儿子,大孙女,大儿媳(尽了扶养义务)各一份;大孙女是转继承大儿子的,始终应该有,大儿媳是作为尽扶养义务的儿媳继承的.

但是,如果大儿子没死,就是兄弟3个平分,大儿媳和大孙女是没资格继承的.

2007-8-17 13:57 冒牌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07-8-17 13:37 发表
有人概念都没弄懂,转继承儿媳是没资格的,别认为大儿媳和大孙女是一家人就什么地方都把她们放到一起,她们的权利是不同的

我上法律课老师就讲过,如果3个儿子,大儿子先死,父亲后死.那父亲遗产如何分配?应该是另 ... [/quote]
转继承为什么儿媳没有资格?
转继承的候选人不仅仅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是在内的。
作为孙女,是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内。而儿媳,却可能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当中。
[b]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b]

2007-8-17 14:25 KYOKO
[quote]原帖由 [i]冒牌[/i] 于 2007-8-17 13:57 发表

转继承为什么儿媳没有资格?
转继承的候选人不仅仅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是在内的。
作为孙女,是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内。而儿媳,却可能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当中。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 ... [/quote]
大儿子,大孙女同父亲是有血缘关系的,大孙女正是因为大儿子才能继承一部分遗产,同她本身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没多大关系;大儿媳没有血缘关系

大儿媳可能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前提是大儿子死了;法律这么规定,是认为你虽然不是亲生子女,但你是子女的配偶,尽了扶养义务,理应当作子女来看待,至少我是这么理解的

ps:照这么看来,法律上没规定丧偶女婿,儿媳必须扶养他(她)配偶的父母

2007-8-17 14:30 冒牌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07-8-17 14:25 发表

大儿子,大孙女同父亲是有血缘关系的,大孙女正是因为大儿子才能继承一部分遗产,同她本身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没多大关系;大儿媳没有血缘关系

大儿媳可能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前提是大儿子死了;法律这么规定,是认为你虽然不是亲生子女,但你是子女的配偶,尽了扶养义务,理应当作子女来看待,至少我是这么理解的

ps:照这么看来,法律上没规定丧偶女婿,儿媳必须扶养他(她)配偶的父母 [/quote]

不过现在这个继承法确实有人认为有问题。
假如大孙女应用代位继承,继承大儿子的那份。
大儿媳又因为赡养父母,又作为第一继承人。
这就相当于大儿子一家有了两个第一继承人。
好像有人认为这个应该修改

2007-8-17 14:49 KYOKO
当年我老师也是这么说的,大儿子死了他们家反而遗产分多了

这么规定行不,如果孙子女已经继承了,儿媳就不能继承了?

2007-8-17 14:52 冒牌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07-8-17 14:49 发表
当年我老师也是这么说的,大儿子死了他们家反而遗产分多了

这么规定行不,如果孙子女已经继承了,儿媳就不能继承了? [/quote]

现在的法律好像不行吧。

不过如果大儿子比父母死得早,必须把一部分财产给其他儿子,这种可能应该说也不合理。

2007-8-17 15:50 庞桶
法律和习俗未必相合
打了不少继承官司后,才觉得古人所云“息讼”的重要性
好好一家人,一场继承诉讼下来,什么亲情都没有了,分几个钱,有意思么

另,楼主所提的案例中父死时只有转继承,没有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也就是大儿子先于父亲死亡才会发生)。这个实践操作意义就是,儿媳也成为诉讼当事人之一(代位继承只能是直系晚辈、也就是大孙子作为当事人)。
母死时由于大儿子已死,才发生代位继承。

至于有人引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女婿儿媳特例,即使成立,也不是基于代位继承,而是视同正常的子女,多增一个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法律意义是不同的。

从本题的出题角度看,只是问这10w怎么分,楼主的分析基本正确,我再细化一下
1、父死,半归母,半由母与三子分
母:5w+12500=62500
三个儿子各12500
2、大儿子死,半归妻,半由母、妻、子三分
大儿媳:6250+2083(小数点略)=8333
大孙子:2083
母:62500+2083=64583
二儿子、三儿子不变
3、母死,3家分,大儿子由大孙子代位
大孙子:2083+21528=23611
二儿子:12500+21528=34028
三儿子:12500+21528=34028
大儿媳仍为8333

继承有时候象算术题,很无聊

2007-8-18 01:49 KYOKO
看了那个例子,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假设有父亲(财产10w),儿子(财产5w),孙子,以及父亲的兄弟一;很不幸,父亲和儿子在一场车祸中当场死亡.

那父亲和儿子的财产如何分配?最主要法律上该如何解释???

又想了想,发现不管儿子是先于父亲死亡还是后于,父亲的财产都是归孙子所有,问题失败...

[[i] 本帖最后由 KYOKO 于 2007-8-18 02:22 编辑 [/i]]

2007-8-18 12:13 打破英雄神话
回复 #28 庞桶 的帖子

前几天看案件聚焦,有一个继承案例。
我稍微变化了一下发上来探讨。
果然我的分法是有问题的……

最近对法律比较有兴趣,不过没本事像老顶当年把整本刑法都背下来,
还在上课的时候当场指责老师引法错误,哈哈哈

2007-8-19 02:09 KYOKO
还有两个问题:

1.爷爷,父亲,孙子,爷爷兄弟一;父亲早死,爷爷的遗产是不是只分配给孙子?照这么说来,一个人只要有了孙子辈,不管儿子辈是否活着,他的遗产始终不会落到兄弟姐妹头上

2.甲有一子,一女,并且都尽了赡养义务.甲的遗嘱上却把所有遗产都留给儿子.问:遗嘱有效吗?甲女是否能继承一部分遗产?

2007-8-20 10:56 冒牌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07-8-19 02:09 发表
还有两个问题:

1.爷爷,父亲,孙子,爷爷兄弟一;父亲早死,爷爷的遗产是不是只分配给孙子?照这么说来,一个人只要有了孙子辈,不管儿子辈是否活着,他的遗产始终不会落到兄弟姐妹头上

2.甲有一子,一女,并且都尽了赡养义务.甲的遗嘱上却把所有遗产都留给儿子.问:遗嘱有效吗?甲女是否能继承一部分遗产?[/quote]

1、显然是。

2、除非满足这一条:
[b]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b]

2007-8-21 00:46 庞桶
[quote]原帖由 [i]KYOKO[/i] 于 2007-8-18 01:49 发表
看了那个例子,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假设有父亲(财产10w),儿子(财产5w),孙子,以及父亲的兄弟一;很不幸,父亲和儿子在一场车祸中当场死亡.

那父亲和儿子的财产如何分配?最主要法律上该如何解释???

又想了想, ... [/quote]

你的问题不是毫无意义的

爷爷、父亲谁先死会影响最后的分配
因为爷爷先死,则父亲的财产不会有其他兄弟的份额
而父亲先死的话,无遗嘱则爷爷也有父亲财产的法定继承份额,兄弟可以间接继承到一些

类似的谁先死的题目,凡是上民法继承部分的课目,老师都会讲
如果在一起事故中,几辈人同时死亡,法律推定长辈先死

2007-8-21 08:20 冒牌
[quote]原帖由 [i]庞桶[/i] 于 2007-8-21 00:46 发表
爷爷、父亲谁先死会影响最后的分配
因为爷爷先死,则父亲的财产不会有其他兄弟的份额
而父亲先死的话,无遗嘱则爷爷也有父亲财产的法定继承份额,兄弟可以间接继承到一些

类似的谁先死的题目,凡是上民法继承部分的课目,老师都会讲
如果在一起事故中,几辈人同时死亡,法律推定长辈先死[/quote]

他说的是父亲、儿子、孙子三辈。
那个兄弟是父亲的兄弟,显然是没份的。

2007-8-21 13:38 KYOKO
以前父亲的遗产留给儿子,那这些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儿媳也继承了一半;貌似现在已经改了,遗产是属于个人财产

还有那个遗产税,不知现在有没出来?个人觉得不合理,白白增加社会劳动量;它就是鼓励人们在生前就把遗产过继到后代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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