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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 21:55 陈光柱
给<鹿邑宣言>朋友们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虽然过去了一年,但是问题依然存在.故我主观上奢想,还是可以公开、广泛征求一下意见.因此,借此而求助于大家.)



给《鹿邑宣言》朋友们的一封公开信



——还老子以清白



任 凤 梧    陈 光 柱



“自然·和谐·发展——弘扬老子文化国际研讨会”,于去年底在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举行。到会的国内外180多位专家学者代表和媒体记者参加了研讨,并发表《宣言》,郑重地提出了“弘扬老子文化”的口号。这显然是有心于老子研究的人们的一大快事,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件大事,可喜、可贺,并衷心祝愿“弘扬老子文化”成其为现实。但是要“弘扬老子文化”,必须搞清楚有关的事情。故此,想对有关的事情数说一下我们自己的认识,公开求助于朋友们,希望朋友们不吝赐教。



第一、要“弘扬老子文化”,必须注重下列的“理论文化”问题:



1、“弘扬老子文化”是研究“老学”、弘扬“老学”。“老学”不是“道学”,也不是“道家文化”,更不是“道教”,当然也绝不是什么内丹学、术、法之流的“特异”!



2、故此,“老学”是老子这个人的学问,她是中华民族最早的学问。她出现在中华大地以后,才渐趋形成:杂、儒、兵、墨、道、名、法……等诸子百家。显然,诸子百家内是不包括“老学”的,诸子百家的学问全部是“老学”的“后学”。因此,钱穆先生早在七、八十年前就意识到这一严肃的问题,他在《老子辨》中说:“老子如大海,诸子百家如鼷鼠之饮河,各饱其腹而去,亦何不可”?于是他错误地得出结论:《老子》肯定是晚出,晚于诸子百家之后,才能“集大成”!钱穆先生是一个认真做学问的人,如果他能活到今天,能看到1973年、1993年、2003年的三次有关老子问题的出土文物,那么他的结论就不会是那样啊!



3、人们忽视了1973年、1993年、2003年的三次有关老子问题的出土文物的事实。前两次的出土问题的研究,虽然轰轰烈烈、有声有色,议论文章比比皆是,然而却不得要领,没有切入有益于老子问题研究的“实质性”的东西,不得不流于形式;2003年的出土却与“老子研究”并无任何联系,后来谁都熟视无睹,让其“研究”冷冷清清,从而使这次的出土被禁锢在少数几个权威研究人员的“认识”之内。



4、《道德经》这个书名的问题,也是一个大问题。它只能说明起因于“汉文化”且受其影响(并且是汉武帝时代以后的文化),这就歪曲了《老子》这本书的形象!所以,暴露出了一个严肃的文化问题,并且自陷在所谓的“汉文化”的束缚之中。这个影响之大,几乎涵盖了我们所知的一切领域。如人们道德概念、伦理认识等意识形态的规范。具体到如:道、德、仁、义、礼、智、贤、学……等的理解不一,从而波及到方方面面。



5、由于局限在汉文化的束缚之中,对《老子》一书中的字词句:“玄、异名同谓(1章)、智者(3章)、成其私(7章)、众人(8、20、64章)大患(13章)、教父(42章)、祸(46等章)、往来(80章)……”等词意的模糊不清而误读曲解了老子的原意,致使不少的人无法进入老子思想境地,只好呆在汉文化的境地内自欺欺人地不顾一切的妄自尊大解读《老子》而心安理得自鸣得意。



6、学习《老子》一文中的“无为”思想。无为,定义如何?“无为”应是以符合广大民众的利益为准则、为检验标准(这是夏商周三代的本意)。于是“无为”则不是什么事也不做,那是无能的表现。恰恰相反,“无为”的统治者所做的事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都是对民众十分有利的大事。



7、时间问题:自限在一定的时间局限之内,并且揭示出我们对汉朝以前的历史有其误解。尤为突出的是战国、春秋、西周、殷商等的“历史”问题,也就是夏商周三代的历史问题。



8、历史问题:从学习《老子》中所得到的收获是不可估量的!她可以让我们正确认识自己的历史。廓清很多我们一无所知的历史问题,很多我们知之不多、或我们比较模糊的历史疑难问题,以及很多我们有意或无意错误曲解、乃至颠倒黑白而歪曲了的历史问题。历史的“巧合”与后人们的误读是歪曲我们祖国历史的重要原因之一;后人们按自己的认识去认识我们祖国的历史的想当然也是重要原因(说这是主观主义所造成的也不为过);所以,我们国家的历史失真就凸现出来了,要慎重重新认识自己的历史这一重大现实课题将摆在首选的地位。



9、学习《老子》涉及到的文献、经典,也是一个特殊而必须面对的问题。而这些我们所知的文献、经典都是在汉武帝以后重新整理、完善的,它们不可避免地糅进了汉和汉以后的认识,这就不是历史的真相了。另外,也涉及到金文和甲骨文,而这些又与汉文化的解读有着千丝万缕的纠葛。所以,要想学习老子不正确认识历史不行,不认识金文和甲骨文也不行。显然,按所谓的认识来理解金文和甲骨文又违背了事物的原来的真实意义;不正确认识自己的历史又不行,那也将是盲人瞎马。

10、认真研究老子的哲学问题,应该是今后我们国家最大的、最重要的哲学课题。目前的我们国家还是“空白”,根本没有引起什么有影响的人的注重、注意。



第二、要“弘扬老子文化”,还必须首先认识老子这个人和《老子》这本书



也就要搞清楚老子的生平和《老子》这本书的前前后后。按历史的先后顺序我们来陈述一遍。当然包括两个方面:老子其人和其书。



1)、老子这个人



老子姓单,原西周京畿人,现在的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名逨。公元前854年,出生在一个西周武官单龚的家庭。



单龚,在周厉王时期为“召穆公”手下的心腹爱将,经常出入“召公”府。逨自幼也随其父出入“召公”府,并深得“召穆公”的喜爱,12岁被任命为“静”(宣王)的“伴读”。



逨13岁时,也就是公元前841年,国人围“召公”府,要杀“小宣王”,后被“召公”之幼子所代替的惨景,深深地铭刻在单逨的记忆之中。此后14年内伴读于“静”(宣王),与“宣王”成了手足情深的师友伙伴。



逨27岁之时,宣王即位(厉王已死于“彘”)。逨也继承父职,名义在“召公”(又一代)手下,实质上直接受命于周宣王,伴随于周宣王左右。在周宣王执政的四十多年之中,逨的长期经历是,南征北战,东奔西走,戎马一生。宣王四十二年前被封为“吴林”(虞林,乃国家最高的林官)。



宣王四十三年(公元前784年)被封为“历人” 除了监察甄别朝中大臣进行纪检外,还负责组织修订、整理典册等历史性文件。在“历人”的任期中,忠于职守,完成了一项特殊而首创的工作。大多数所谓《书》内的文件都是这时候完成的。历史上有一个很大的误导,以为《书》的基本编纂修订是西周初,周公组织人员修订完成的。但是,从出土的“金文”来看,西周初时,没有任何力量完成此事。只有在西周晚期,才有力量,才有认识,才能完成这种工作。而且只有在西周出现“历人”的官职后,才有进行此项工作的条件,也就是官员们才敢于进行这样的事。并且,这些文件,当时还只能是刻在甲骨之上。



宣王为了表示他重用单逨成为“历人”的特殊而重要的性质,他命单逨作了“十鼎”,留存为永久性的纪念。那时候,“天子”只能作“九鼎”,天子身边最大的官员也只能作“七鼎”,所以说,单逨的这个“历人”官职的破天荒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何况自商王朝到西周末期,近八百的历史内,文字的使用,都必须在王的视野之内;商朝末期兴起的“史官”以及直到西周末期的“史官”们,都只能从三事:为王做事、为王记事、受王差遣办事而完成自己的“使”命。西周和西周以前的“史官”与纪实、记述、编撰、编纂、整理历史性的文件,都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他们也是不敢的,是要“杀头灭族”的!



宣王四十六年(公元前781年),宣王病危。把老逨叫到自己的身边,当着儿子(后来的周幽王)的面,命老逨把“古公亶父”所著的《德》论,重新修订整理刻写出来,以教育后继之诸天子。“《德》论”已流传三百余年。是古公亶父为推翻商王朝建立西周根据地,针对当时商王朝时的“得”风正盛,腐败且糜烂,而以“不得”之风进行的“德”论的训导、自律的“革命”言论;也是西周王朝的治国宝典。同样是西周王朝之诸王的“行为规范”篇,简称《为篇》或《德》论——第一个言及“德”字的篇章。



这一特殊使命,老逨披肝沥胆、呕心沥血。用了五年多的时间,以及毕生的经验和智慧,从73岁起到近80岁,才在“古公亶父”所著的《德》论(周康王二十三年称谓为《德》论,《老子》文中称之为《建言》——建国“开邦”之言论)的基础之上不仅整理修订,而且加以了理论阐述!这是独特的重要的西周晚年特征。



书成之后,公元前776年,老逨郑重地交给周幽王,想以祖宗的训导,感化周幽王。可是周幽王哪有心于国家治理,更无有“律己”的意念。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碍于祖宗及其父亲的情面,只责成当时的史官按“惯例”收入“周室”而已!



可怜的老逨,伟大的老逨!就这样不声、不息地于公元前770年西周王朝崩溃的前夕走了!离开了人世,留下了不朽的篇章!



2)、《老子》这本书



要认识《老子》这本书,还得追溯一下我国的古代传统文化。然而,人们对我们民族的传统。有极大的偏见,无视真正的传统。仅把秦汉以来的所谓的儒家文化当成我们国家和民族的传统。并且对秦汉以前的文化,任意扭曲。居然把儒家所使用的理念,强加给西周、春秋出土的“金文”之中;强加给殷商出土的“甲骨文”中;强加给殷商以前的历史文物出土之中。对于这些,涉及的问题太多,也不是我们在这里能和大家共同讨论的问题。但是,由于要对《老子》给予认识,也必须涉及到这些问题,否则也是说不清楚的。于是我们将这样来简单陈述一下两个事实。



其一就是夏王朝末期,官员们的腐败已是司空见惯之事。“成汤”正是针对这一腐败现象,在伊尹和仲虺二人的辅助之下,提出了一个“禁三风”的“禁令”。在自己所能及的小范围内,建立起推翻夏王朝的根据地。“禁三风”是在自身根据地内“禁其有位者”的三风:“巫风”、“淫风”、“乱风”。从而使根据地的官员朝气蓬勃,正气上升。不断扩大影响,终于推翻了夏王朝,建立起殷商王朝。这个“禁三风”的禁令,只能用三个会意的符号,刻在“玉版”上,被供奉起来。当时只有符号流传,没有文字,这是公元前十七世纪的事情。后来被所谓的“《书》”收到《伊训》篇中,成了《伊训》的内容。后人的文字加工以及错位的能力是惊人的。从没有文字来看,好多话则已不是当时的语言,好多字和概念在当时都是没有的。然而从“制官刑,儆于有位”这一点来看,就加速了夏王朝覆灭的历史进程!



于是,“禁三风”是刻在三块“玉版”上的三个符号(每块只有一个符号),被供奉起来,朝夕自警。这就是后世所失传的《连山》,这也是我国自古以来所拥有的第一部治国“宝典”——《连山》的三个符号;这也是被儒家所崇拜的“三坟”(唐初孔颖达所称)。



其二,以《连山》的“儆于有位”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建立了商王朝,建立了王朝体制。执政到300年前后(?),开创了文字——甲骨文。然而在后期,“得风”日甚。当时的金文之中,有九例为证,如:“得”、“得鼎”、“□得”、“贯得”、“得父乙”、“得亚父己”、“亚{得}父丁”、“亚{得}父癸”、“亚{得父庚}”等(见《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2001年10月版)。正是商末追逐“得”、赞美“得”、崇拜“得”所形成的社会浪潮,把商末的上层,变成了贪欲成性,如狼似虎地不择手段,巧取豪夺,无所不用其极。一切为了“得”而奋斗,不惜一切手段,贪“得”无厌的本性,从而暴露出殷商王朝上层人们的狰狞。



然而,就在这一时期,为避开“犬戎”的纠缠,以“不得”为代价,舍弃了原居住地搬到周原来的古公亶父及其家族,建立的新根据地。以“不得”的精神,也唤来了其他小国的归附。并且在殷商“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赐以歧邑”(见《竹书纪年》)。从而得到了商王的肯定和认定,进而取得了合法的身份。一个新型的根据地就在商王的眼皮底下诞生了,埋下了推翻商王朝的定时炸弹。



这个根据地的理论指导,就是针对商王朝的“得”风,提出的“不得”的思想。具体来说,就是以“德”代替了“得”,“德”则“不得”。这只是对王说而已。也就是:“上(王)德不得,是以有德;下(民)德‘不失得’,是以无德。”显然,这是一种定义。是对王说的,而不是对民说的。因为“民得”是不能自身实现的,是王“赐予”的。民的“不失得”,只能由王来保证。这不独是西周以前的事实,也将必是,任何时代的应有的真正道理。然而,几千年来,混淆了这一基本认识。任人的嘴皮子,翻来倒去的所谓的自圆其说而已,并且置民众于“天经地义”的水深火热之中。历来如此,中外无不如是。在我国这个祸根起源于春秋、战国,历经秦和汉初的实践,后来由汉武大帝以儒家理论的认定之后,才延续、发展成为封建专制社会的特征,而成其为这个样子且根深蒂固。



正因为古公亶父第一个在中国历史上阐述“德”的真实含义。所以,他在理论上站稳了脚,扩大了自身的影响。并且把“不得”的具体内容,在《连山》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一下,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德”论。其要旨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故此,周康王称此文献为《德》论,是引以自律、自警的重要宝典!但在文人之中,却称之为《行为规范篇》,简称《为篇》!当然也有人称之为《龟藏》或曰《归藏》,是因为它刻在龟甲上,并且还是成册之宝典。这也是被儒家(其实,儒家对《归藏》一无所知)所崇拜的“五典”,因它们是五片龟板成册之宝典。



正由于我国历史有《连山》和《归藏》两部治国宝典的出现和实施。所以我们才有殷商和西周的历史,这一点西周人是清楚的。到周宣王之时,却和老逨讨论了为什么会有西周这样的渐衰的历史问题,也就是从古公亶父到宣王的父亲周厉王以来的300年左右的历史的每况愈下。以后在《老子》文中的十七章所反映出来的:“太上”、“其次”、“其次”、“其次”的问题,那就是西周的历史剪辑缩影。(参见《老子的自然观和现代文明》)。正因为有这样的历史回顾,所以才有宣王任命老逨为“历人”的事实出现;才有修订我们历史文件(《书》)的可能。周宣王遗憾而不满足的是,在自己不行了的时候,就不得不把修订祖宗古公亶父《德》论的重担,正式交与老逨。否则,他是会同老逨一起完成此事的!



《老子》一书的完成,显然是《连山》和《归藏》的精神之再现。《老子》一书不仅是对统治者一人的禁令,也是对统治者一人的行为规范,并且做到了独特的理论阐述。当老逨把此书交给周幽王时,当时的大臣们都相互告知“老逨”搞了一个《三绝》,于是《三绝》的流传不胫而走,遍及黄河两岸、大江南北。读《三绝》之风也开始日盛起来,从管仲、孙武、孔丘等人的读《三绝》,致使各诸侯国都想得到《三绝》,成为镇国宝典。这才有秦献公买通(或胁迫)太史儋,从而使太史儋“偷书”(公元前374年)西行,成为事实。过函谷关,被关尹知晓,抄得一份成为“社会本”流传的起始本。由于太史儋是潜逃,所以仓惶而造成《老子》本身的错简,成了历史的灾难。从而,致使《老子》有“官方本”和“社会残本”以及“社会本”的区别。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老子》一书在西周、春秋、战国时的现状。



朋友们,对待任何问题的认识、研究,都必须恰如其分去认识、去研究,这才是认识、研究所必须遵循的态度,也是做人的准则!不能到位的认识、研究与过头的认识、研究,则应是不可取的,乃至于是心怀叵测的“犯罪”行为,那就不是认识、研究问题了。《老子》的3、8、13、20、64章中的“智者、大患、众人”的危害,就是专门论述这个问题的。



朋友们,敬请认真思考、学习一下老子吧,这对“弘扬老子文化”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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