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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无泪
历史上的包公
摘自北宋史
包拯 (包青天)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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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无泪
——《宋史》卷三一六
[原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裴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寻拜监察御史里行,改监察御史。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两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拯共论之,语甚切。又尝建言曰:“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又请重门下封驳之制,及废锢赃吏,选守宰,行考试补荫弟子之法。当时诸道转运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细故,务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于是请罢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历三司户部判官,出为京东转运使,改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徙陕西,
又徙河北,入为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造船材木,率课取于民;又七州出赋河桥竹索,恒数十万,拯皆奏罢之。契丹聚兵近塞,边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调发军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率用牧马,请悉以赋民。”从之。解州盐法率病民,拯往经度之,请一切通商贩。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数论斥权幸大臣,请罢一切内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郑公三疏,愿置之坐右,以为龟鉴。又上言天子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凡七事;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尝建议无事时徙兵内地,不报。至是,请:“罢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兖、郓、齐、濮、曹、济诸郡,设有警,无后期之忧。借曰戍兵不可遽减,请训练义勇,少给糇粮,每岁之费,不当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赋,则所给者多矣。”不报。徙知瀛州,诸州以公钱贸易,积岁所负十余万,悉奏除之。以丧子乞便郡,知扬州,徙庐州,迁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复官,徙江宁府,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
迁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奏曰:“东宫虚位日久,天下以为忧,陛下持久不决,何也?”仁宗曰:“卿欲谁立?”拯曰:“臣不才备位,乞豫建太子者,为宗庙万世计也。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无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当议之。”请裁抑内侍,减节冗费,条责诸路监司,御史府得自举属官,减一岁休暇日,事皆施行。
张方平为三司使,坐买豪民产,拯劾奏罢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论之;祁罢,而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欧阳修言:“拯所谓牵牛蹊田而夺之牛,罚已重矣,又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诸管库供上物,旧皆科率外郡,积以困民。拯特为置场和市,民得无扰。吏负钱帛多缧系,间辄逃去,并械其妻子者,类皆释之。迁给事中,为三司使。数日,拜枢密副使。顷之,迁礼部侍郎,辞不受,寻以疾卒,年六十四。赠礼部尚书,谥孝肃。
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繶死后,取媵子归,名曰綖。
有奏议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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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无泪
包拯家世表
祖父母:
包士通,赠太子少傅
宣氏,追封冯翊郡太夫人
父母:
包令仪,安肃之,曾举进士,官虞部员外郎等,赠刑部侍郎、太保
张氏,追封口阳郡太夫人
包拯:字希仁,举进士,官至枢密副使。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卒于宋仁宗嘉佑七年。享年六十四岁。卒谥孝肃,赠礼部尚书。
董氏:(鄂州武昌令董浩之女)封永康郡夫 。生于宋真宗咸平四年,卒于宋神宗熙宁元年,享年六十八岁。生包繶。
孙氏:(媵yìng 陪嫁),生卒年未详。生包绶
子女:
包繶:官太常寺太祝,二十几岁岁卒。
崔氏:特封永嘉郡君,享年六十二岁。
长女:适硖石县主簿王向。
次女:适国子监丞文效。
包绶:字君航,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享年四十八岁。
张氏:(张田女),封南阳县君。早卒。
文氏:(文彦博季女),封篷莱县君,卒年三十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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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无泪
[color=#555555]时间 职 官 差遣
天圣五年(1027年) 大理评事 知建昌县(不赴)
监和州税(不赴)
景佑四年(1037年) 大理寺丞 知天长县
康定元年(1040年) 殿中丞 知端州
庆历三年(1043年) 监察御史里行 勾当京东排岸司
(十一月)
庆历四年(1044年) 监察御史 权度支判官
(八月) 三司户部判官
庆历六年(1046年) 京东转运使(六月)
庆历七年(1047年) 直集贤院 工部员外郎 陕西转运使(四月)
庆历八年(1048年) 刑部员外郎 河北转运命使(五月,
未及上任)
三司户部副使(六月)
皇佑二年(1050年) 天章阁待制 兵部员外郎 知谏院(四月)
皇佑四年(1052年) 龙图阁直学士 何北都转运使(三月)
高阳关路都部署安抚使
皇佑五年(1053年) 知扬州(七月)
知庐州(八月前)
至和二年(1055年) 兵部员外郎 知池州(十二月)
嘉佑元年(1056年) 刑部郎中 知江宁府(八月)
右司郎中 权开封府(十二月)
嘉佑三年(1058年) 右谏议大夫 权御史中丞兼理检使(六月)
领转运使、提点刑狱
考课院(七月)
嘉佑四年(1059年) 枢密直学士 权三司使(三月己未)
嘉佑六年(1061年) 给事中 三司使(四月八日)
礼部郎中 枢密副使(四月二十七日)
礼部侍郎
嘉佑七年(1062年) 礼部尚书
(五月卒赠) [/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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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无泪
忠正慎罚“观念的高扬——包拯法律思想述评之一
作者:敬元沭 2004年07月23日
绝对君主集权的封建司法制度至有宋一代已臻于完备,然具讽刺意味的是,千年的封建帝国到这时已是积贫积弱,盛况难再。生于其时的包拯负命于纷乱危艰之世,在司法实践中哀矜庶戮之不辜,拯冤民于缧绁;愤诉恶贵之恣行,申中正于皇天,其迹昭然。从法律思想史的角度观包拯诸多奏议,我们深感包拯对传统的‘中正慎罚”观念的尊奉和发展,甚而可以说,对“中正慎罚”观念的高扬是包拯法律思想最显明的特征。以下就对此试加评述。
一
“中正慎罚”观念的提出始自作于西周穆王时期的《吕刑》。《吕刑》的制定者认为,判断刑罚的祥、虐,完全视其在司法实践中“中正”与否,“中正”则祥,偏颇则虐;“慎刑”、“慎罚”,刑当其罪、罚当其幸是“祥刑”的关键。“中正慎罚”观念的影响及于后来中华法系的形成,为儒家“为国以礼”的封建统治理论提供了历史依据。
通过科举踏入仕途的包拯久受儒家“礼治”思想的熏陶,深知“民者,国之本。财用所出,安危所系”(《请罢天下科率》) ① 的道理。他从绝对维护封建皇权统治的立场出发,企望通过对“中正慎罚”观念的高扬来调和并消弭统治者与平民之间的矛盾,以消除导致社会纷乱的不安定因素。为此,包拯根据时代的特点和现实的需求,对传统的“中正慎罚”观念作了较多的阐发,并在实践中身体力行,使这一理论得以丰富的发展。
慎行法令、法存划一的立法观,是包拯高扬“中正慎罚”观念的第一体现。 如众所知,中国封建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便是君权至上,君主独揽立法、行政、司法大权这种状况在绝对君主集权已发展到完备形态的宋代更是趋于极端,“敕律并行”乃至“以敕代律”的现象便是这时代的产儿。在立法上,宋初虽然因袭唐五代的律、令、格、式,却已开始以敕作为随时损益的手段。自宋太祖时窦仪等人编《建隆新编敕》与《宋刑统》并行天下,其后编敕不断增多,敕逐渐取得律的地位。编敕的盛行固然有助于强化君主集权,防止割据势力的复辟,但“口衔天定”、“言出法随”的主观随意使各级司法官吏援引不及,无所适从,使百姓不明法禁所在,动辄获罪。这种状况在仁宗时期已很严重,作为亲历司法实践的包拯目睹许多案件处置不当常常怀有深憾,痛心不已。他深知执法要合乎“中正”就必须首先从立法着手,只有颁布的法令合乎“中正”,顺乎情理,执法的“中正”才成为可能。为此,他屡次上书,祈请仁宗慎行法令,救补时弊。
首先,包拯认为法令是固国之本,颁行法律务必要慎重。庆历七年,旱魔肆虐,山泽之间而多有乱起。时包氏自京奉转运使移任陕西转运使,沿途所见,令其骇然,他深感亢旱之灾不足惧,足惧者乃“人知法令之不足信”(《上殿札子》)。在他看来,“法令者,人主之大柄,而国家治乱安危之所系焉,不可不慎”(同上)。只有慎行法令,取信于民,则祸乱易平,天下易治,如其所云:“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在陛下力行而已”(同上)。相反,如果立法轻率,法令无常,致使官无法纪,民无规矩,就会造成“狡吏得以为奸,无所畏惧”(《论内降》),猾民得以作恶,无以震慑。如此,则污吏难绝,盗贼难平,天下难治。为此,他屡次陈情要求殿上“今后朝廷凡处置事宜,申明制度,不可不慎重。或臣僚上言利害,并请先下两制集议,如可为经久之制.方许颁行”(《论诏令数易改》)。言语中隐露出他对于“以敕代律”的不满,表达出他要求通过“两制集议”的程序慎重立法的政治主张。
其次,包拯主张国家法律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切忌随意废止追改。封建帝王“以敕代律”,随其主观意志的朝令夕改难以避免,这就给执法者带来困惑,使众百姓无所适从。这种情况在嘉(礻右)年间,随着仁宗的年迈昏庸而日趋严重。包拯时任权御史中丞兼理检使,他目睹此况,据理力谏;“臣窃见朝廷凡降诏令,行之未久,即有改张,故外议纷纭,深恐于体不便……缘累年以来,此弊尤甚;制敕天下,未逾月而辄更;请奏方行,又随时而退改。民知命令之不足信,则赏罚何以沮劝乎?”(《论诏令易改》)他认为只有“法存画一,国有常格”方能取信于民,行道天下。这种对君主露骨的非议,显现出包拯已经认识到造成当时法令紊乱的根源是君主的“诏令易改”,表露出他期求以“律”(不是以“敕!”)治天下的政治意愿。
由此可见,包拯坚决反对有违“中正”原则的“以敕代律”和“诏令易改”,期图通过慎行法令和“法存画一”来维护法律的公正,从而实现其“中正”立法的政治理想。这种立法观的提出,在“敕律并行”、律令混乱的宋仁宗时代,显然具有进步意义。
二
务德慎刑,明正赏罚的礼治观,是包拯高扬“中正慎罚”观念的第二体现。
以德化民,以刑惩恶是历来统治者维系天下的两手,以德作为政治思想的中轴原乃周公旦的发明,然后来的法家却力主轻罪重罚,所幸几个暴君的淫威横施在统治实践中均遭败绩,这就促使孔子为政以德、先德后刑的思想逐渐成为正统的统治理论。从此,外儒内法、德主刑铺的礼治思想浸透历代士大夫的心田。包拯务德慎刑思想的形成显然因于此。但是,我们又不能视包拯的礼治观是对传统的儒家“慎罚”观念的简单承袭,因为在中国这个重传统、尊圣贤的国度里,借圣言以抒己见、借复古以求创新已是司空见惯,便何况包拯是位直面现实、奉行儒家人世哲学的实践家,空发旧论恐非其个性。对此,我们只要对宋初的刑罚略加考察便不难发见。如众所知,宋代统治者为强化集权、镇压反抗计,进一步强化了司法镇压的措施,具体表现为仁宗嘉(礻右)年间实施的重法地法(以开封府诸县为重法地,犯罪者加重处罚)以及肉刑的复活与附加刑的施行,如仁宗年间“凌迟”刑的恢复,腰斩、钉、剐、磔、枭首和断腕等法外刑的普遍使用,毕现出宋代刑罚的极端残酷。包拯于此深感忧虑,多次廷谏要求以德化民,慎用刑罚,他指出:“且治平之世,明盛之君,必务德泽,罕见刑法……
王者亦当上体天道,下为民亟,故不宜过用重典,以伤德化,昔暴世法网凝密,动罹酷害,下不堪命,卒致溃乱。《老子》曰:‘其政察察,其民缺缺;其政闷闷,其民淳淳。’臣愿圣明鉴于此言而无忽焉。”(《请不用苛虐之人充监司》)他极为痛恨那些“刻薄好进之吏”滥用重刑使得民怨累积,终致乱生,主张通过道德的教化使百姓明礼义,知廉耻,从而达到扶正世风,减少盗贼的目地。即使是对于已经犯罪的人,他亦主张只要“情非重犯,咸许自新,后或不悛,必置于法,庶使悔过之人免负终身之累。”(同上,第二章)这种务德慎刑的礼治观显然包含着对宋代刑罚威胁主义的严厉批判,只是囿于君臣之道而隐曲道出罢了。
赏罚不滥、中正执法是包拯基本的执法观,亦是他力行实践的重要方面。本来,《吕刑》提及的“中”或“中正”就本作“公正”和“适度”解,包拯对此意作了偏重于司法实践的进一步发挥。首先,他主张赏罚要适度,做到不过不滥,他指出:“赏者必当其功,不可以恩进;罚者必当其罪,不可以幸免。邪佞者虽过必黜,忠直者虽远必收。”(《上殿札子》)。在这里,他强调一个“当”字,这是针对当时朝廷经常滥赏重罚、赏罚不当而言的。嘉(礻右)三年,他鉴于当时宫中内侍过多、优崇过份的状况,特上疏请求裁抑。疏云:“臣伏(者见)先朝实录,窃见真宗皇帝因对辅臣言及前代内臣‘恃恩恣横,蟊政害物,朕常深以为戒,至于班秩赐与,不使过分,有过未矜贷,此辈常以畏惧。’……臣窃见近年内臣禄秩权任,优崇稍过,恐非所以保全之也。以陛下英明神断,有罪必罚,此辈或不敢为大过。”(《论内臣事》)在他看来,对有功者的赐赏如过分,就会减低激奋之功;对获罪者的罚惩若过滥,亦会失去警诫之效。赏德罚罪只有持中适度,方可使群臣百姓“立功乐于自奋”,惧法而不敢逾矩。而这持中适度的把握,便是执法者的“治道”所在。其次,包拯特别强调中正执法,尤其主张对贵族、官吏违法犯禁严惩不贷。虽然要求执法中正的始作俑者并非包拯,但他对此的高扬却有着特定的时代内涵。当时,“刑不上大夫”观念的普遍存在和许多官吏的相互庇荫,造成的是封建政治的极端腐败和官民在法律上极度的不平等。对草芥平民的动辄问罪,滥施酷刑使得冤狱遍于国,冤民号于野,而那些“贪猥之徒”却“巧图财利,冒犯禁宪”(《请重断张可久》),逼民沦为“盗贼”,严重地危及了封建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此,包拯强烈主张要用法律手段去抑制宦官贵戚的特权,严惩贪官污吏:“今后应臣僚犯赃抵罪,不从轻贷,并依条施行,纵遇大赦,更不录用……如此,则廉吏知所劝,贪夫知所惧矣”(《乞不用赃吏》),他还视此为治国的根本:“善为国者,必务去民之蟊,则俗阜而财丰,若蟊原不除,治道从何而兴哉!”(《请置鹿皮道者》)实践中他不惧权贵,执法如山,即使是仁宗出面执意庇护的张尧佐,他亦再三弹劾,终将罢官,表现出他道不从君的凌然气节。由此见,包拯力主中正执法,包涵着丰富的时代内容:要求力矫政治的黑暗、力除官场的腐败、力整吏官的混乱、力伸封建正义,以安定民心,发展生产,强壮国力,抵御外侮,挽回当时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颓势,实现建立在封建人伦秩序基础上的理想社会,恢复封建社会上升时期那种昂扬勃郁的社会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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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无泪
三
对包拯高扬“中正慎罚”观念,我们还应作具体的阶级分析,以正确认识包拯这一思想的主观导向与客观社会导向的错位现象。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包拯高扬的“中正”观念具有明显的阶级局限性,深深地打着封建等级制度的烙印。在阶级社会里,抽象的、超阶级的“中正”从来就不曾存在过,这正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封建社会不可能实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亦无法真正实现一样,法律不可能逾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经济因素的制约。因此,我们需要对包拯的“中正’观念作具体的分析。《吕刑》所提出的“中正”在实行宗法制和分封制的西周时代决难实现自不待言,包拯所高扬的“中正”亦浸透着儒家传统的“礼治”精神,孔子提出“为国以礼”其实质是把“礼”作为维护上下等级秩序的工具和实行封建剥削的保证,孔子把“中”作为实践“礼”的行动准则,他所说的“允执其中”○3其实就是要寻找矛盾对立双方的连结点,但又侧重于保存旧有的秩序。这就说明儒家传统的“礼治”其实质就是要推护金字塔式的封进人伦秩序,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也。如果说“立君为民说”在先秦儒家学说中还占有一席之地的话,那么到封建专制集权主义高度发展的宋代,“君养民说”则已成为不可非议的信条, 君为民之父母便是这种信条的温情的表现。于是,诸如“养民如子”、“民之父母”遂成为口头弹,殊不知如此温情脉脉的“歌德”其实是封建奴性、封建压迫最集中的体现。包拯生于其时,自然也免不了时代的偏见,他一方面认为“国家富有天下,当以恤民为本”(《言陕西盐法》),另—方面又说“臣闻天下,大器也;群生,重畜也。古之圣王,御大器,保重畜,盖各有其道焉。以万务之无极也,一统于上,岂可以思虑尽之邪!”({论取士})士大夫尚且为“重畜”,普通百姓的地位又何待言之!很显然,包拯主张恤民、安民,其目的在于维护君主社稷的延续,维护既定的封建等级秩序,其高扬的“中正”也就充其量不过是封建法律的“中正”,其中固然包含着对民众的同情,闪烁着民本的光辉,但对君主来说,也没有太大的伤害作用。包拯的“中正”观念乃是奉献给君主的—付清醒剂。如果君主能明乎此,只会增强他们的应变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如此有限的“中正”堂而皇之地将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压迫合理化、法律化,其阶级本质在此表露无遗。既然无“中正”之法,又何有执法之“中”?这就不难理解显现在包拯身上的一个悖论:一方面他不畏权贵,力主官民同罪;—方面又创设龙头铡、虎头铡和狗头铡―连行刑的方式亦毕现出官民的不平等,封建等级的森严,中正执法又何从谈起?
其次,包拯所主张的“慎罚”亦有着鲜明的阶级局限性,具体表现为他力主对“犯上作乱”者严惩不贷。虽然如前所述包拯时时呼吁统治者要简刑慎罚,“宽民利国”(《乞开落登州冶户姓名》),但每当遇到谋反叛逆之举或山泽间“盗贼”之乱,他就顿改温情的面目而主张大开杀戒,以儆效尤。庆历四年,保州城内兵士杀害官吏,举兵叛乱,后经朝廷招降,叛首韦贵开城受降,事平后,朝廷宣命韦贵充岳州监税,包拯对此愤愤不平,屡次奏章乞请重断,其云,“韦贵当兵士构叛之时,不能死节,为其戎首,同恶相济,致朝廷用兵攻取,累降诏谕,方且开门纳款,今若酬其后效,特贷深刑,此而可容,孰不可恕!……致之刑辟,允为得宜”(《乞断韦贵》)。且不论保州事变的因缘,但就包拯对叛逆之臣的深恶痛绝,欲流欲杀便可足见其对君主、社稷的耿耿忠诚,简刑慎罚的一贯主张在这里不见了。再如庆历年间,江淮、两浙、京东、河北等地旱潦相继,灾害频仍,民食艰阻,“盗贼”蜂起,各州县擒捕不力,包拯甚为忧虑。为了更有效地平定“盗贼”,他主张对待“盗贼”必须“速行处置”,“应有盗贼,不以多少远近,并须捕捉净尽,免成后害,或少涉弛慢,并乞重行朝典”(《请速除京东盗贼》)在这里,为民请命变成了为民请杀,为什么他对许多实为饥民的“盗贼”如此痛恨呢?原来他认为:“况今国用窘急,民心危惧,凡盗贼若不即时诛灭,万一无赖之辈相应而起,胡可止焉!”(同上)他“切恐结集转多,为患不细”(《请差京东安抚》)。在这里,他首先考虑的是国家的安危,而不是饥民的哀啼;注重的是君主的大柄,而不是遍野的饿殍。虽然他也有陈州粜粮的义举,但那只是对顺民的哀悯和施舍,以防止饥民造反为目的,一旦顺民变成了逆民而“犯上作乱”,.那就“不可不速行处置也”(《请速除京东盗贼》)其根本立场是毫不含糊的,绝无半点简刑慎罚的温情,“慎罚”的局限性于此显见。这足以说明包拯是统治者的“重畜”,是地主阶级的贤臣,至多不过是属恪封建礼教的民之“父母”,而决不是民之领袖。如清代何良俊评价海瑞所说“海刚峰之意无非为民。为民,为朝廷也。”○4
笔者无意于以抽象的思辩来否定包拯“中正慎罚”的进步意义,因为实际上确实存在着包拯的主观导向和客观社会导向之间的错位现象。尽管包拯高扬“中正慎罚”观念的主观导向在于维护封建统治,如马克思所说:“虚伪自由主义的表现方式通常总是这样的;在被迫让步时,它就牺牲人这个工具,而保全事物的本质——当前的制度”○5,但在客观上,生活在封建时代的农民,面对的是沉重的科率差役,残酷的刑罚制度,横行的地主恶霸,枉法的官府衙门,残酷的现实使得他们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主张“中正慎罚”的包拯毕竟给近乎绝望的农民以些微的希望和蔚藉,他们期望统治者能稍微“公正宽容”些,从而不致于使他们落入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悲惨境地,因此包拯才有了后来的高大形象。同时,包拯主张“中正慎罚”并提醒统治者须“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书端州郡齐壁》),告诫统治者不可暴力过头,刻剥无限,以免水激舟覆,客观上起到了惩治贪官污吏.减轻对农民的压迫,维护封建社会的稳定的作用。无疑包拯高扬“中正慎罚”观念的客观社会导向在封建时代具有进步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民众的欢迎。但也必须指出民众对包拯“中正慎罚”的期望和将包拯异化为偶像的顶礼膜拜恰恰是其在封建的经济压榨和政治压迫之下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反映,是民众屈从封建秩序的—种特殊表现形式.这正好说明漫长的中国历史上,民众时时翘首盼望象包拯一样的清官的降临,而老大沉重的封建社会却依然如故,“吃人”愈甚,虽有正朔的屡屡改易,却并不能改变民众遭受深重的封建压迫的悲惨命运。
总之,历史地,辩证地分析和评价包拯对“中正慎罚”观念的高扬,方能避免因时代变迁形成的偏见―过份拔高或过多贬抑,使其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占一恰当地位。
[注]
①包拯语均据《包拯集编年校补》,黄山书社1989年版,文中仅出篇名
②《荀子.臣道》
③孔子《论语.尧曰》
④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三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页5
(本文原载《学术界》1991年第3期)
2007-1-4 23:56
青衫无泪
包公的故事
包拯(999-1062)北宋著名政治家。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包拯历任端州知州、监察御使、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陜西、河北路转运使:三司户部副使、知谏院:瀛州、扬州、庐州、池州、江宁、开封府知府及三司使,最后官至枢密副使而卒,追赠礼部尚书。包拯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南宋和金已经有以他为主人翁的故事、小说和戏曲。元杂剧中有大量的包公戏,他是家喻户晓的清官典型。1062年包拯病逝,享年64岁,有《包拯集》、《包孝肃公奏商议》传世。「包公」剧集系列自93年重新推出以来,拍摄了近500多集,掀起了包青天旋风,引发城中热潮。
包拯早年做过天长县(今安徽天长)的县令。有一次,县里发生一个案件,有个农民夜里把耕牛拴在牛棚里,早上起来,发现牛躺倒在地上,嘴里淌着血,掰开牛嘴一看,原来牛的舌头被人割掉了。这个农民又气又心痛,就赶到县衙门告状,要求包拯为他查究割牛舌的人。这个无头案该往哪里去查呢?包拯想了一下,就跟告状的农民说:“你先别声张,回去把你家的牛宰了再说。”农民本来舍不得宰耕牛,按当时的法律,耕牛是不能私自屠宰的。但是一来,割掉了舌头的牛也活不了多少天;二来,县官叫他宰牛,也用不到怕犯法。那农民回家后,果真把耕牛杀掉了。第二天,天长县衙门里就有人来告发那农民私宰耕牛。包拯问明情况,立刻沉下脸,吆喝一声说:“好大胆的家伙,你把人家的牛割了舌头,反倒来告人私宰耕牛?” 那个家伙一听就呆了,伏在地上直磕头,老老实实供认是他干的。原来,割牛舌的人跟那个农民有冤仇,所以先割了牛舌,又去告发牛主人宰牛。打那以后,包拯审案的名声就传开了。
包拯做了几任地方官,每到一个地方,都取消了一些苛捐杂税,清理了一些冤案。后来,他被调到京城做谏官,也提出不少好的建议。宋仁宗正想整顿一下开封的秩序,才把包拯调任开封府知府。开封府是皇亲国戚、豪门权贵集中的地方。以前,不管哪个当这差使,免不了跟权贵通关节,接受贿赂。包拯上任以后,决心把这种腐败的风气整顿一下。按照宋朝的规矩,谁要到衙门告状,先得托人写状子,还得通过衙门小吏传递给知府。一些讼师恶棍,就趁机敲榨勒索。包拯破了这条规矩,老百姓要诉冤告状,可以到府衙门前击鼓。鼓声一响,府衙门就大开正门,让百姓直接上堂控告。这样一来,衙门的小吏要想做手脚也不敢了。
有一年,开封发大水,那里一条惠民河河道阻塞,水排泄不出去。包拯一调查,河道阻塞的原因是有些宦官、权贵侵占了河道,在河道上修筑花园、亭台。包拯立刻下命令,要这些园主把河道上的建筑全部拆掉。有个权贵不肯拆除。开封府派人去催促,那人还强词夺理,拿出一张地契,硬说那块地是他的产业。包拯详细一检查,发现地契是那个权贵自己伪造的。包拯十分生气,勒令那人拆掉花园,还写了一份奏章向宋仁宗揭发。那人一看事情闹大,要是仁宗真的追究起来,也没有他的好处,只好乖乖地把花园拆了。
一些权贵听到包拯执法严明,都吓得不敢为非作歹。有个权贵想通关节,打算送点什么礼物给包拯,旁人提醒他,别白操心了,包拯的廉洁奉公是出了名的。他原来在端州(今广东肇庆)做过官。端州出产的砚台,是当地的特产。皇宫规定,端州官员每年要进贡一批端砚到内廷去。在端州做官的人往往借进贡的机会,向百姓大肆搜刮,私下贪污一批,去讨好那些权贵大臣。搜刮去的端砚比进贡的要多出几十倍。后来,包拯到了端州,向民间征收端砚,除了进贡朝廷的以外,连一块都不增加。直到他离开端州,从没有私自要过一块端砚。那权贵听了,知道没有空子好钻,也只好罢休。后来开封府的男女老少,没有人不知道包拯是个大清官。民间流传着两句歌谣:“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阎罗”是传说里管地狱的神。)包拯对亲戚朋友也十分严格。有的亲戚想利用他做靠山,他一点也不照顾。日子一久,亲戚朋友知道他的脾气,也不敢再为私人的事情去找他了。宋仁宗很器重包拯,提升他为枢密副使。他做了大官,家里的生活照样十分朴素,跟普通百姓一样。过了五年,他得重病死了,留下了一份遗嘱说:后代子孙做了官,如果犯了贪污罪,不许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许葬在咱包家的坟地上。由于包拯一生做官清廉,不但生前得到人们的赞扬,在他死后,人们也把他当作清官的典型,尊称他“包公”,或者叫他“包待制”、“包龙图”(包拯得过天章阁待制、尤图阁学士的官衔)民间流传着许多包公铁面无私、打击权贵的故事,还编成包公办案的戏曲和小说。虽然其中大都是虚构的传说,但是也反映了人们对清官的敬慕心情。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秉中坚...... 包公劇集塑造了的包拯的艺术形象。现在让我们轻轻揭开历史帷幕,看一看真实人物的面貌。
大奸必摧反贪官、除恶霸,是包拯一生中最为突出、最为后人称道的业绩。在历史上曾留下许多有名的包公戏。在戏里面不仅塑造了清官包拯,还塑造了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公孙先生、南侠展昭。这一帮人马团结一心,神通广大,铡贵戚、铡国舅、铡一切贪官污吏,包公手握尚方宝剑,甚至连皇帝的圣旨也可以对抗。什么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 什么阴阳镜,连阎王老子也要退让三分,什么妖魔鬼怪也都不在话下。这些带有神奇的情节, 是人民创造的,人们看了心情舒畅,扬眉吐气,贪官污吏看了胆颤心惊。这些神奇的情 节并不完全是事实,这是被夸大了的艺术形象,真实的包拯既无这么大的权力,也无这么大 的神通。
但是,这一切,并不是凭空捏造的,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应该说,这一切艺术创造又都是有其历史事实做根据的。在包拯30多年任职期间,在他的弹劾之下被降职、罢官、法办的重要大臣,不下30人。这个数字是惊人的,是亘古少见的!为了一个人,一个案件,包拯往往奏上三本、五本、七本,甚至连奏多本,像连珠炮,火力十分集中,大有不达 目的誓不罢休的气概。
这些被弹劾者,都是有权有势有后台的人,是活老虎。其中有些人比包拯的官职还要高,权能通天,雄踞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包公敢于据理力争,不畏权势,这种大无畏的精神,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是出类拔萃、望尘莫及的。如6次弹劾张尧佐,弹劾宰相宋庠,7次弹劾王逵,都是震动全国的大案。其中特别是弹劾张尧佐,是很典型、很有代表性的。
张尧佐是张贵妃的伯父,原来在基层任推官、知县、知州等小官。张贵妃得势以后,他进入京城,很快就当上了三司户部判官,户部副使。不久,他被擢升为天章阁待制、吏部流内铨(管理官员的任用),又晋升为兵部郎中、权知开封府。刚加上龙图阁直学士的职衔, 又晋升为给事中、端明殿学士,正式担任三司使。这种扶摇直上、一年之内晋升4次,简直是坐飞机式的升任,使许多人感到吃惊。
三司使是户部副使的顶头上司,包公任户部副使时,亲眼目睹了张尧佐的为人。当包拯踏入谏院,便着手整顿纲纪,端正朝风,和谏官陈旭、吴奎等人对张尧佐提出弹劾,展开抨击,指出张尧佐是个庸才,建议仁宗皇帝把他调离三司,降职使用改授其他闲散职务。
过了月余,张尧佐不但没有贬低,反而提升为比三司使还要高的宣徽南院使,并同时兼任另外三项重要任务,这次弹劾的结果,张尧佐的势力更大了。很明显,仁宗皇帝有意要顿挫台谏官的锋芒。皇帝的任命一出,群臣议论纷纷。包公在3天内又上了第二个奏章,更尖锐地指出张尧佐是窃踞高位,不知羞愧,是盛世的渣滓,白昼的魔鬼!其用词已经达到异常的尖锐。 过了几天,未见动静,包公又趁热打铁,发动第三次弹劾,指出张尧佐一日而授四使, 比之过去,史无前例,访之今日,人心不安,这不仅破坏了章典,损害皇上的威信,也损害 了国家社稷的利益,是万万使不得的。仁宗皇帝仍听不进这些意见。
这时不仅唐介、张择行、吴奎群起参加弹劾,连平时很和气的御史中丞王举正也挺身而出,批评张尧佐恩宠过甚,使忠臣齿冷,义士心寒;如不采纳,请罢御史中丞之职。台谏已经发展到大臣要掼乌纱帽了,仁宗仍然下不了决心。 王举正不得已亮出最后一张王牌,要求廷辩。也就是与仁宗当面诤谏。在这次廷辩当中,包公作了长篇发言,措词激烈,情绪激动,唾沫溅到了仁宗的脸上。满朝文武大臣,大 惊失色,仁宗处境尴尬,摆驾回宫。
这次廷辩震动了全体朝臣。聪明多智的张贵妃从中疏通,张尧佐自动请求辞退免去了一些职务。但是仁宗皇帝玩了一个缓兵之计,只过了几个月又把宣徽使的重任委给了张尧佐。 包公又继续与吴奎联名上章,指出张尧佐贪欲过盛,不能逞其私欲,熏灼天下。4天不见回音,包公又连续上章,提醒仁宗,大恩不可频频给人,给多了就降低了君王的威信;群臣的舆论不能固执地违背,抵触过分了就会失去人心,造成动乱。
这样一再地劝谏,终于说动了仁宗,张尧佐不再升迁。张贵妃又病死,外戚擅权的危险局面才算暂时缓解。6次弹劾张尧佐,是包公一生许多重大经历中的一件。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他那刚正不阿、大奸必摧、敢当风险的气魄、决心和毅力。人们称他为“包青天”赋给他许多神奇的幻想色彩,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2007-1-4 23:56
青衫无泪
官场生涯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 戏曲里,说包拯从小受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这不符 合历史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少年时代,深受父母宠爱和教养。包拯长大后,也极为孝顺父母。与包拯同时代的欧阳修,曾经弹 劾包拯“素少学问”。这里的“学问”,主要不是指读书和文化水 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欧阳修其实不是贬低包拯,而是认为 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应该给他以 更合适、恰当的官职。
包拯的青少年时代,也曾刻苦读书,所以在他二十九岁时,终于考中了进士甲科。按照宋朝规定,考取进士之后,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县(今江西水修)任职。但包拯认为父母亲年事已高,应该尽孝奉养双亲,因而请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但是,父母亲希望儿子在自己身边,包拯便决定辞职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双亲去世,包拯守丧期满,仍不想离开故土.当时,这种封建孝道,受到家乡人的称道。近年,安徽合肥发现了一块包拯为父亲包令仪立的神道碑.碑上阴刻篆书“宋故赠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贵文物,又是他力尽孝道的见证。
由于家乡父老的劝告,包拯才离开家乡,离开父母灵地,到天长县(今安徽天长)任知县。这时,包拯已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又出知端州(今广东肇庆)。端州出产一种有名的砚台,叫端砚。端砚每年要向朝廷进贡。由于当地官吏和豪绅等层层加码克扣,端砚的产量虽多,却变成了百姓的沉重负担。包拯下令豪强官吏,不得贪污,只能按规定数量,向朝廷进贡。而他自己,直到离开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砚。
或许由于包拯这种铁面无私的性格,被大臣们赏识,所以朝廷于庆历三年(1043年)将包拯调到首都开封。这是自从进京考试之后,包拯第二次来到京城。包拯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当时,监察御史虽然没有多大实权,但对包拯来讲,却十分重要。这是因为,从此包拯可以直接参与朝政,并且可以对于朝廷各个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实际上,包拯在任监察御史期间,确实对北宋的内政外交,提出过许多批评和改进办法,并且还曾出使契丹(辽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庆历六年(1046年)夏,包拯调任为三司户部判官。当时的三司是中央财政机构,户部掌管全国户口、两税等,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后担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转运使负责一路(相当于省)的财政、监察等行政事务。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视体察民情,要求朝廷让百姓休养生息而安居乐业.两年之后,包拯被召回开封,提升为户部副使。在此期间,他曾前往河北解决军粮问题,又曾到陕西解决运城(今属山西)盐业问题。在河北,他奏请用作养马的田地,还给地方和农民。在运城,他改革盐税法令,以便利于商贩经营盐业。
出色的工作,利国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天章阁是存放朝廷图书文献的地方,待制之衔,有名而无权。包拯又叫包待制,不过是对他的尊称。然而,知谏院即兼任谏官之职,却十分重要。谏官的任务是向皇帝进谏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谏官期间,不但对横行不法的权臣屡次抨击,而且对时政的许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议。可惜的是,两年之后,包拯改命为龙图阁直学士,这也是个虚衔(从此人们又称他为包龙图),并且又一次离开京城,到河北、庐州、池州(今安徽贵池),江宁(今江苏江宁)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开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等官职,上升为当时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之职。但是,年过六旬的包拯,这时已经夕阳西下。嘉柏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开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后一别,追认他为礼部尚书,赐谥“孝肃”,所以包拯死后又叫包孝肃。
2007-1-4 23:56
青衫无泪
主张改革
包拯所处的仁宗时代,已经不象宋初那样生气勃勃,冗官,冗兵和冗费成为当时的三大灾害,老百姓的负担加重,各地出现了士兵暴动和农民起义。面对这样的形势,包拯从忧国忧民出发,主张对时政进行整顿和改革.应当说,包拯的改革主张,其目的是为了巩固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但从客观效果上看,却有利于当时的下层人民.包拯之所以为天下百姓所爱戴,原因就在这里。
北宋庞大的官僚机构,冗官成灾,包拯认为必须加以整顿和革新。他不但主张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奸邪的小人,而且建议提拔“奋不顾身,孜孜于国”的素有才能,公直廉明之人”。他不但七次弹劾“苛政暴敛”的转运使王逵,而且不畏风险,力主将皇帝的亲戚,“凡庸之人”张尧佐免去要职。在包拯看来,“在政府无所建明”的平庸之辈,不论其官职有多大,都必须下台。他曾建议改革选人、用人制度。他主张官员年到七十岁必须离职。他揭露不愿离职的官僚,是不知廉驻,“贪冒相尚,但顾子孙之计”。他主张不能任意封官许愿,即使是恩赐即由父亲的功劳而录用的子孙,也要通过考试。这些,都是为了解决冗官问题。包拯其实并不反对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新政失败,许多官员受到处分,包拯全力为这些敢作敢为的官员呜不平,主张起用他们。
在经济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张压缩开支,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苛剥平民.当时有一种政策,由政府向城镇百姓强行购买国家需要的物资,价格比市场价格低.这就成了剥削民众的一种手段。包拯坚决反对这种害民政策。他列举陕西强购军用物资的危害,“前后人户破蔼家产不少”,因而要求废除这种办法。包拯建议,国家急需物资应该“置场收买”,以公平的价格,自由收购。这一建议,无论对减轻百姓负担,还是对商品流通和商品生产,都是有利的。前面提到的运城解盐问题,也是由于包拯极力支持改革,使解盐的生产与销售,由原来官方垄断,改革为允许商人买卖。这一改革,不仅解除了百姓为政府搬运官盐之苦,而且同样有利于食盐的流通.沈括称赞这种“通商法”,“行之几十年,至今以为利,”此外,包拯还曾主张方田均税,即丈量地主豪强的土地,防止他们漏税逃役。他还曾鼓励民间采矿炼铁等等。可见,包拯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改革,目的在于“宽国利民”。
在宋朝的国防和对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样主张民富国强,改善边防措施,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他在出使辽国时,辽国刁 难他,他义正词严地据理力争,不卑不亢。回国后,他立即将在 辽国的所见所闻,报告朝廷。他说,辽国在山西北部集结兵马,聚集粮草,其意图不可不防。他建议,一定要加强山西宋辽边境的 代州(代县)、应州(应县)雁门关一带的战备,以前,辽国蚕食 边境领土,是由于边防之臣胆小怕事,不敢对抗,如今应该下令 边臣,让其严加防守,不能丢失一寸土地.另外,原来这里的守 将,在军事上是外行,现在必须派懂得军事的人去领导指挥。朝 廷采纳了包拯的意见,加强河北,山西的防卫.更重要的是,包拯对宋代的冗兵之害,提出了裁减“老病冗弱”的主张,以利于训练及加强战斗力。同时,他还提出加强边境民间义勇的训练。宋朝将士经常调动,以防武将专权,但造成了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弊病。包拯认为要改变这种政策,使将官有职有权,不要轻易调动。可贵的是,包拯建议加强国防与军事力量,以不增加百姓 负担为前提。当时中原地区,尤其是河北、山西的农民,苦于运送军粮,包拯曾提出,在丰收之年,可以购买当地农民粮食,储备起来,作今后军粮,减少运输困难。
包拯之主张改革朝政以利国利民,是有其思想基础的。他始终认为,普通百姓是国家的根本,只有老百姓日子好过了,不受 贪官酷吏欺压了,国家才能富强和太平无事。如果过分榨取,使 天下苍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那么,不但国家不能富强,而且会造成官逼民反,动摇封建统治.他之所以主张改革,成为我国历 史上著名的“清官”,其思想渊源就在于此.尽管包拯的出发点和动机,是为了宋朝天下的长治久安,而不是全然为了天下百姓,但比起对被剥削者尽情欺压的“贪官’来,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人民,总要好得多.那种认为清官比贪官更狡猾,对老百姓更有害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2007-1-4 23:57
青衫无泪
刚正不阿
一个人的功过历史,要用自己的行动来谱写。一旦自己的行为被实践证明对社会、对人民有功有利,那么,人民终究会给他以恰当的评价.这评价,恐怕不会以一些暂时的贬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拯为人民所歌颂与怀念,正是由于包拯一生的实践,有利于社会与人民。这实践,不仅是由于他为当时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由于他个人的道德品质,确实有不少同时代人,甚至后来人难以企及之处。
首先,他为人刚直,既不两面三刀,更不会搞阴谋.他从不趋炎附势,看颜色行事,更不说大话,假话。即使是在皇帝面前, 他也是直言不讳,不怕冒犯皇帝.为了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 直谏,公开对皇帝说,我已经老了,而且没有儿子,如果认为我说得不对,也不要紧,反正不是为了自己想升官发财.幸而宋仁宗倒也过得去,没有处理包拯,反而说,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说,宫内的亲信宦官,权力太大,待遇太多,应该精简人员和开支.这当然要得罪皇帝的亲信左右,招来不测之祸。还好,皇帝说,“忠鲠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设或无益,亦无所害又何必拒而责之.”包拯总算碰上了一位比较开明的宋仁宗。 否则,早巳人头落地了。这种刚正不阿的大无畏气概,使当时的 老百姓和一些有正义感的臣僚,对包拯都很钦佩。欧阳修就钦佩 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时甚至不顾有关规定和 礼节,当面斥问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们下不来台。欧阳修不赞成包拯这种作法,认为包拯刚直有余,“思虑不熟”。其实,因 循守旧、无所视事的宋仁宗时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这样的人。这对于纠正时弊,总有好处。至于方式方法,是次要的了。可惜宋仁宗终究认为包拯不够理想,没有提拔他当参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职。
包拯刚直,却并不主观武断.他既善于调查研究,又乐于听取别人的意见.他的脸上很少有笑容,但当别人指出他的错误时,却能虚心接受。所以司马光称道他“刚而不复,此人所难也”。
其次,他大公无私,不谋私利。他一生俭朴,即使是当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习惯,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 曾经写过一则家训,刻在家中壁上.家训的全文是:“后世子孙仕 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就是说,包拯严厉要求后代不贪不好,不要欺负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么,就不是包家子孙,死了之后也不得葬在包家祖坟.这一著名的家训,体现了包拯不谋一家 一族之利的高尚情操。
这种情操,并不是包拯故意做出来,以示自己清高,而是他一生的行动准则.早在庐州家乡做官时,包拯就以无私而远近闻名.包拯作了父母官,他的亲戚乡里都很高兴,认为从此有了靠山.然而,铁面无私的包拯秉公办事,即使是自己的亲戚犯了法,他也是执法如山.这样,包青天的名声大震,包拯死后,其威名 传播四方,有一个官员,是少数民族,归顾了宋朝。这个官员对宋神宗说,我听说包拯是忠臣,我没有别的要求,请准许我改姓包.宋神宗同意了,将他改姓名为包顺,传说边境士兵抢了一位 妇女.那位妇女急了,说自己是包拯的孙女。那妇女病了,有一个巫女听说之后,装模作样地折腾一番,便大骂是谁欺侮了我的孙女,并且要限十天之内将那妇女放了。人们认为那巫女真的是包拯的化身,叩头跪拜之后,立即将那妇女放了。
2007-1-4 23:57
青衫无泪
维护法制
在小说、戏曲中,黑包公是法律与正义的典型形象。这是由历史上的包拯演化、创作出来的艺术形象。不过,历史上的包拯 确实爱民如子,不畏权贵,执法严明,因而博得当时和后代人民 的颂扬,把他作为受苦受难的救世主。包拯严明法纪,当然是为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维持封建秩序。他不是、也不可能是人 民群众的领袖,反抗封建统治的先锋。但是,在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中有远见的官僚士大夫,都能认识到,对于人民群众,应该爱护,不要对他们横征暴虐,更不能不依王法办事,对百姓任意欺压。否则,其结果必然反过来动摇甚至摧毁封建王朝的统治,因而从根本上来说,暴政显然不如仁政.包拯就是这样的人.他 之所以为人们千古传颂,也由于他的法律思想和执法行动,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愿望.比起贪赃枉法来,两袖清风,依法办事 总要好一些,对广大人民有利些。
尽管宋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是,一个被欺压的普通百姓,要想告状还是难于上青天。不但手续很多,而且根本见不到官员的面.这样,官吏豪强狼狈为奸,既可以敲榨勒索,又可以将法律作儿戏.包拯在开封府任职时,作出了新的规定:大开正门,凡是告状的,都可以进去直接见官,直接面陈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拦刁难.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小事.无论从有助于百姓申冤上讲,还是从有助于审理案件上讲,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改革.这改革,在我国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进步意义。
包拯办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不怕权势,二是为民申冤。两者结合起来,便是包公。
不怕权势,敢于顶风办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错综复杂的关系,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权的绳索,把官僚、贵族、豪绅、恶霸们联系在一起。要冲破这个已经编织好的、保护地主贵族利益的网络,谈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难而上,以不怕身败名裂的勇气,使得“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这里举一个突出的例子。开封城里有一条惠民河,河的两岸,既有平民住着,也有达官贵人的住宅。包拯任开封府尹时,天下大雨,河水泛滥,淹没街道,使许多平民无家可归.是什么原因 造成了泛滥成灾呢?包拯经过调查,了解到河塞不通,不能排水的原因,在于大官僚和贵族们在河上筑起了堤坝,将坝内的水面据为已有,种花养鱼,并且同自己的住宅连在了一块,成了水上花园.因此,要为民造福,要疏通惠民河,只有将这些堤坝挖掉,挖掉堤坝,冲走水上花园,贵族们能答应吗?包拯画了地图,拿 了有关证据,下令将所有堤坝与花园拆毁.有人自恃权大位显,告到宋仁宗那里。包拯拿出证据,证明他们非法建造水上花园。这样,惠民河疏通了。宋仁宗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为 皇亲贵戚们说话了。
包拯不畏权势,反对以权代法,客观上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也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社会上的一批无赖,偷盗者,这些人虽无权势,却同样危害人民。包拯对他们也毫不留情。有一次,开封的一条小街上发生火灾。有些无赖竟然戏弄起包拯来。他们追到包拯面前,问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现在要来破坏救火工作,下令把他们统统杀了。早在天长县时,包拯就处理过一件偷牛案.有一个无赖,将农家的牛舌割掉了.农民告到官府,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宰杀吃了。那农民真的回家把牛杀了。宋代法律规定,擅杀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个无赖到县里,控告那农民杀牛。包拯大怒,立即审问那无赖,你为什么把人家的牛舌割了。无赖只得招供,并且暗自吃惊:你包拯怎么会知道是我作案的?其实,包 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断:既然有人要害别人,那么别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机告状,所以包拯叫农人干脆把牛杀了,以引诱割牛舌者来告状。
打击权贵与罪犯,是维护平民利益,直接替民做主,减轻农民负担,也是维护平民利益。包拯任监察御史时,曾出现过一件怪事;转运使王逵,向皇帝告状,告的是陈州(今属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师苛剥农民,多收钱粮。在当时人心目中,任中师廉洁,王逵贪卑,这是否是恶人先告状?所以要派人去调查。许多人都畏惧王逵的权势,不愿前往。包拯为弄清真相,为民除害,毅然来到陈州,经过调查,并且掌握了证据,包拯回到首都,向皇帝报告,向农民任意搜括,引起农民不满与无法生活的,正是王逵。包拯要求将王逵撤职,将多收钱粮还给农民。戏曲《陈州放粮》,就是依据包拯这一事迹,加以渲染、虚构而成的。
包拯办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当时的天下百姓,男女老少都知道包公。首都的群众更把包公传为救世主。他们说:“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关节就是打通关节,如果你找不到打通关节的路,也不要着急,因为有包拯替我们做主。
不过,包拯是人而不是神。尽管他办案注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但他也有失误的时候。在开封府时,有一个囚犯买通了执法吏人。吏人欺骗了包拯,让囚犯从轻发落了。这说明包拯也可能犯错误,并且勇于改正错误。
历史上的包拯,不愧为值得肯定与歌颂的政治家、改革家与律专家。他为民请命的一生,将永远使人怀念。
2007-1-6 03:22
pjyhl82
不知道会不会有所谓的专家走出来说老包其实是个大贪官呢
:loveliness:
2007-1-6 07:06
温柔的一刀
回复 #12 pjyhl82 的帖子
那也是个想出名的好办法啊~~~
2007-1-10 13:48
wilhelm
赶紧去找找包大贪官的“史料”:qcool+
2007-1-10 16:20
天外飞仙
那些砖家不要让老包也不得安宁了.
2007-1-11 13:36
clip_on
俺还是觉得北宋是汉族的鼎盛时期,当时的贪官肯定不现在少。
2007-1-11 15:16
老实和尚
来来来,让大伙见识一下轩辕人的实力,搞一个新年活动怎么样:编瞎话比赛,看谁能编一篇文章,名字就叫,包公揭密——还历史一个真面目,“清廉的”青天。
要编得能忽悠人才行,看谁最能忽悠好了:titter:一定要引经据典像模像样
2007-1-11 19:10
悼红狐
也是遇上仁宗这样一个好皇帝:wub:
2010-4-8 21:39
佛山黄师傅
回复 #11 青衫无泪 的帖子
[b][size=4]包孝肃的故事长期在民间流传,早已深入人心,他永远是百姓心中的青天!!![/size][/b]
2010-4-9 13:17
outmoon
这样翻案的价值就大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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