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炎黄春秋 » 求教:明、清时期违抗父母包办婚姻的,以什么罪论处


2006-12-25 01:09 ptcn
求教:明、清时期违抗父母包办婚姻的,以什么罪论处

另,父母包办婚姻,是“父为子纲”的一个内容吗?

[[i] 本帖最后由 ptcn 于 2006-12-25 01:10 编辑 [/i]]

2006-12-25 01:14 liulany8
会说你不孝一帮都得听父母的不听的话就会说你把我养你这些年的辛苦和钱还给我没得选择一帮有些人都会自杀或者离家出走至于官府方面我没研究过

2006-12-25 01:31 ptcn
不孝是“十恶”之一,很重的。但似乎不包括抗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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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恶不赦”是哪“十恶”?
08/04/2005/09:33
        华夏经纬网

    我们经常说的成语“十恶不赦”,相信很多人对其内涵并不是太清楚,其实,这一成语有它的渊源,说起它的形成,就不能不从我国的法律制度来看。


  魏晋南北朝时期,历代都进行了法律法典的编纂,而在这些法律法典中,比较有影响的有魏时的《魏律》,北朝时的《齐律》,而后来据说的“十恶”最早也就出现在《齐律》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


  “重罪十条”集中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残酷镇压,它把劳动人民反封建统治的斗争等作为“重罪十条”的主要条款写进法律,把“重罪十条”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而到了隋唐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说法,所以说隋唐“十恶不赦”其实原来是出自于《齐律》的“重罪十条”。而它的主要内容有:


  一、谋反。指的是以各种手段企图推翻封建政权的,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二、谋大逆。指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三、谋叛。指叛国罪。这与谋反有明显的不同,谋叛是叛逃到其它敌对国家。


  四、恶逆。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五、不道。杀不应该处死因的三人以上以及肢解人体。


  六、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七、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八、不睦。殴打、控告丈夫和大功以上的尊长以及小功尊属。


  九、不义。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十、内乱。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


  从“十恶”的内容,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它的封建法律的阶级性。因为它绝大多数条款都是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而“十恶不赦”自从《齐律》出现这些条款后一直沿用到宋元明清,因为封建统治阶级把它看成是维护自己统治的重要工具。

2006-12-25 15:38 tiger1970
1、好像当时的法律上没有什么很合适的罪名。
2、父母包办婚姻不是“父为子纲”的内容。
3、奉劝楼主别研究这个问题,只要记住封建社会对自由恋爱进行迫害,并提倡包办婚姻就行了。要记住封建统治阶级用“三纲五常”来压迫和束缚人民的思想。这是封建统治阶级用以维护自身统治的手段之一。如我说的和历史课本上不一致,以历史课本为准。

2006-12-25 18:37 温柔的一刀
反对包办婚姻在法律上没什么罪名吧,这方面更多的应该是宗族家庭的约束

2006-12-25 18:37 萧十一狼
千夫所指,没病也死

2006-12-25 19:10 恨地无环
国法之下,尚有族规家规,婚丧嫁娶中有忤逆不孝、聘定悔盟的会有宗族干预,情节较轻、态度较好的教训一顿,赏些板子也就了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浸猪笼、活埋都可能。
而且这种宗族内部处理或两三个宗族协调处理婚嫁纠纷,只要不讼官,官府也不会干预的。

2006-12-25 21:15 ptcn
哦,受教了。

其实是因为我在弄一个和《红楼梦》有关的帖子,想知道如果贾宝玉抗婚会有什么后果。想想贾政的板子,确实和LS几位说的很符合。

那个帖子在古典文学区:
[url]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121154-1-1.html[/url]

有兴趣的去给指教一下

[[i] 本帖最后由 ptcn 于 2006-12-25 21:18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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