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9-19 11:44
首席屠宰官
请问一个诉讼中止的问题
诉讼中止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官司中止了还存在撤诉的问题?
诉讼中止诉讼双方的责权利如何处置?
诉讼费、律师费如何确定
[[i] 本帖最后由 首席屠宰官 于 2006-9-19 11:51 编辑 [/i]]
2006-9-19 21:06
shadewither
诉讼中止 是暂停诉讼吧
因为是半途挂起,不存在“诉讼中止诉讼双方的责权利”“诉讼费、律师费如何确定”的问题吧
2006-9-19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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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止,是指民事诉讼程序的中途暂时停止。造成诉讼程序中途停止的原因有: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
这种案件往往涉及财产关系。当其有继承人可等时,诉讼中止实属必要。若继承人表示愿意继承则发生诉讼权利义务承担事实,继承人将以新的当事人身份进入诉讼;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诉讼不宜再继续进行。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当事人在诉讼中途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具有突发性,确定法定代理人有一个过程,暂时停止诉讼程序势在必然。
(三)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不可抗拒的事由系非人力能预料、抗衡的事由,如地震、洪水、塌方造成交通中断,致使当事人无法出庭。
(四)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这是指另一案的审理结果对本案有预决性,必须待另一案确定后,本案才能进行审理。另一案可能是刑事案件也可能是行政案件,还可能是其他民事、海事或海商案件。中止诉讼可以避免重复劳动或在相同问题上出现矛盾的判决。
(五)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后,原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即丧失其代表资格,等待新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加入诉讼有一个过程,故须中止诉讼。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这是一个弹性规定,以利于解决审判实践中出现的上列五种中止诉讼情形之外的特殊情况。审判人员在掌握时不能随心所欲,必须符合中止诉讼的基本条件。如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时,债务人下落不明或审理中途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经缺席审理仍难以查明借贷关系的,即可裁定中止诉讼。
诉讼中止原因消除后,原诉讼程序继续进行。诉讼中止使用裁定书。诉讼程序继续进行时,原中止诉讼的裁定自然失去法律效力。
2006-9-20 09:15
小气莱西
楼上的拿出了法条,呵呵。
中止就是一种暂停,促使中止的原因结束后,诉讼程序还将继续。
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在案件中止过程中,原告可以撤诉。
诉讼中止各方均保持原有诉前的状态。
诉讼费法院收了不退,律师费律师收了也不退。
2006-9-20 09:52
首席屠宰官
[quote]原帖由 [i]小气莱西[/i] 于 2006-9-20 09:15 发表
楼上的拿出了法条,呵呵。
中止就是一种暂停,促使中止的原因结束后,诉讼程序还将继续。
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在案件中止过程中,原告可以撤诉。
诉讼中止各方均保持原有诉前的状态。
诉 ... [/quote]
谢谢,明白了
我们小区的地下车库官司8月22日中止了,8月24日业委会主任在未与别人商量的情况下,自己去撤销了诉讼,看来的确有问题
2006-9-20 15:47
首席屠宰官
另外问一下,撤诉后能否再告?
2006-9-20 19:35
shadewither
[quote]原帖由 [i]首席屠宰官[/i] 于 2006-9-20 15:47 发表
另外问一下,撤诉后能否再告? [/quote]
民事诉讼好像是6个月之内没有新条件会被法院拒;6个月后可以
2006-9-22 07:00
首席屠宰官
[quote]原帖由 [i]shadewither[/i] 于 2006-9-20 19:35 发表
民事诉讼好像是6个月之内没有新条件会被法院拒;6个月后可以 [/quote]
具体到我们小区的问题
我们小区与开发商规划局的地下车库官司,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去告的
但是在法院中止了官司之后,由于管理体制不善,业委会主任自己拿着全部的章子,他自己决定去法院撤了诉
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否再诉?
2006-9-22 17:50
shadewither
[quote]原帖由 [i]首席屠宰官[/i] 于 2006-9-22 07:00 发表
具体到我们小区的问题
我们小区与开发商规划局的地下车库官司,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去告的
但是在法院中止了官司之后,由于管理体制不善,业委会主任自己拿着全部的章子,他自己决定去法院撤了诉
这种情 ... [/quote]
当事人众多的诉讼好像只能是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私自撤诉违反了民事诉讼法-54
这个撤诉应该是无效的
应该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审(不知道是不是再审,或者别的什么)
可以咨询一下法院
2006-12-12 12:55
庞桶
回复 #7 shadewither 的帖子
这位搞错了吧,只有离婚诉讼有6个月的限制
其他类型民事诉讼,完全可以在撤诉的次日就再次起诉
2006-12-12 12:58
庞桶
此外,首屠所说是业委会告开发商的诉讼
主体就是业委会,而不是全体业主,所以不是代表人诉讼,撤诉是有效的
不知道中止的原因是什么,是等待什么客观情况的变化?
不过只要全体业主要求,可以重新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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